凤姐风月

自“红学”产生以来,王熙凤一直承受着来自各方面的无情的唾骂。

罪状之一是淫乱。从“风骚”到“乱伦”的唾骂,连篇累牍,层出不穷。一般读者姑且不说,单是见诸“红学”专著者就有:“放纵的情欲”“以色相媚人”“毒设相思局”“诱杀卑下者”“白昼宣淫”“有名的‘醋罐’‘醋瓮’‘醋缸’”“养小叔子”“乱伦”“插足于她(秦氏)和贾蓉的夫妻关系”等等。

古人云:千夫所指,无疾而死。王熙凤大有被唾沫淹死之势。但是,凤姐形象之魅力却有增无减。由此可见,凤姐形象大有重新审视之必要。

概而言之,打向王熙凤的有三根大棒:(一)白昼宣淫;(二)养小叔子;(三)毒设相思局,迫害贾瑞。

先澄清基本事实吧。

“白昼宣淫”(护花主人语)。这项指控,是最足以证明王熙凤放纵、淫荡的。而这项指控的唯一“依据”就是小说第7回“贾琏戏熙凤”。但是,稍加考究就会发现,这项指控只是混泼污水。首先,事情发生在凤姐、贾琏的卧房之内,午睡之时,小夫妻在闺房之中偶有出格之事,竟要加以如此恶名吗?其次,小说家对此情节写得很含蓄:似无暴露其“宣淫”之意。第三,就算是“白昼宣淫”吧,但作者交代得十分清楚:“只听那边微有笑声儿,却是贾琏的声音。”明明是“微有笑声”,怎么一下子就上纲为“宣淫”了呢?明明是“贾琏的声音”,为什么偏要凤姐承担恶名呢?这不是颇近乎王夫人的逻辑吗:明明是贾宝玉挑逗金钏儿等丫头,王夫人却只打只骂金钏儿等少女,说她们是“下作小娼妇”,而她的儿子却是“好好的爷们”!

曹雪芹写王熙凤,是充分把握王熙凤的整体形象的,是和以下几回触及凤姐私生活时的分寸是一致的:第13回写贾琏送黛玉去扬州后,凤姐儿“心中实在无趣,每到晚间,不过同平儿说笑一回,就胡乱睡了”。这既表现了这个少妇的正常情感,同时,又表现她对自然情欲的自我约束。这一小节似乎写得漫不经心,其实不然。它和第21回所写的贾琏的丑行前后照应,构成了鲜明的对比:因巧姐出痘疹,贾琏“独寝了两夜便十分难熬”,先选小厮“出火”,后和多姑娘苟合。对比之下,凤姐的能够自控而不放纵的性道德面貌不是隐然可见吗?第16回写凤姐协理宁国府,见贾琏从苏州归来,少不得拨冗接待,“因房内别无外人”,说笑了几句,是根本不涉淫乱的。第21回写巧姐病愈,贾琏搬回卧室,对“新婚不如远别”的“无限恩爱”的情景,作者也只以“自不必说”四字一笔带过,并无“宣淫”之迹。第23回笔墨略艳,但亦由贾琏身上划入:因凤姐有求于贾琏,贾琏便抓住机会,笑说昨夜床笫之间凤姐不听他摆弄的事。“凤姐听了,把脸飞红,‘蚩’的一笑,向贾琏啐了一口,依旧低下头……”这里,笔墨稍纵,写出了这位少妇既有“着意于风月”庚辰本第7回脂砚斋评语。的一面,又有大家少妇的应有的自重、矜持和娇羞的一面,准确地揭示了一个生理、心理正常的少妇的旖旎妩媚的情致、风韵。而所有这些,有哪一件可以扯到凤姐“放纵情欲”“白昼宣淫”上面去呢?

如果联系第74回绣春囊事件中有关凤姐的描写,问题便会清楚了。当王夫人想当然地认为是凤姐丢了绣春囊时,凤姐当即“更了颜色,忙问:‘太太怎么知道是我的?'”王夫人退一步说:是“琏儿不长进下流种子弄来的”。(贾琏弄来的,也要凤姐负责!)“凤姐听说,又急又愧,登时涨红了面皮,便挨着炕沿双膝跪下,含泪诉道:‘我并无这样东西。'”后又据实反驳,说:“不但我没此事,就连平儿,我也可以保下的,太太请细想。”在如此清楚的事理面前,王夫人最终也不得不收回对她的怀疑。作者在把握风月场中的凤姐性格时,是缜密、严谨的,表现了凤姐在风月生活中还是自重的。作为一个“有一万个心眼子”的当家少奶奶,为了自己的声誉、权势、地位,她是不能不顾及封建礼教对于女性的某些基本规范的。

至于说到王熙凤千方百计防范、反对贾琏纳妾、嫖娼、偷鸡摸狗的故事,为什么只以世俗的眼光,把它视为“吃醋”,以至于把“醋罐”“醋瓮”“醋缸”一股脑儿地加到凤姐头上,而不把它视为凤姐对付历来享有特权的男人们(特别是贾琏这类纨绔子弟)的一种手段呢?为什么只把它视为俗女人对付俗男人的窝里斗,而不把它和《红楼梦》充分强调的进步女性观、婚恋观稍加联系进行考察呢?为什么不把它和凤姐公开宣说的“我既不贤良,又不容男人买妾,只给我一纸休书,我即刻就走”(第68回)这类言辞综合起来作出判断呢?这些,不能说不是问题吧?

十指连心,作家对于凤姐的总体构思是精确的,对于凤姐的“一个指头”的指责,也是应当摒弃主观随意性的。

再看凤姐与贾蓉的关系。这也是历来人们恶评凤姐时的热门话题,似乎抓住了这一点,王熙凤便万劫不复矣。

罪名是很严重的,但是有确凿证据吗?

还是先以最简单的方法稽查一下“事实”吧:

论者一般都是抓住第6回关于凤姐与贾蓉的一段描写,断定他们之间有“暧昧关系”。

依照“事实”,这一判断问题实在太多了:(一)王熙凤已经放肆到敢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和贾蓉“调情”吗?她到底是贾府的少奶奶还是三等妓院里的卖笑者?如此放肆地和自己的侄子打情骂俏,恐怕连一个世纪之后资产阶级女性也不敢如此吧?(二)既然是情人在调情,怎么还口口声声以“侄子”“婶娘”称呼呢?在他们之前,《金瓶梅》里的陈经济和名义上的岳母孟玉楼初次调情,就是叫“姐姐”的;在他们之后,《雷雨》中的周萍,在周朴园的力逼之下,也是不肯叫情人繁漪一声“母亲”的。这些不是众所周知的事吗?而且,贾蓉在凤姐面前,总是装小取宠的,从不敢有淫秽言行。他显然只有奉承巴结之意,而无非分香艳之想。他深知,这位婶娘是“刚强”的辣货,如果自己在风月方面打她的主意,岂不等于自蹈死地?如果把他在尤二姐面前的那些卑劣污秽的言行和他在凤姐面前的卑谦恭敬的言行对比一下,就可清楚这个少爷虽然卑鄙,却并不很蠢。有人又以凤姐与贾蓉过分亲昵为口实,认为他们的关系“不正常”。他们之间的关系确有“不正常”之处,但这种“不正常”并非乱伦。如果那样推断,那么,凤姐和宝玉的关系不是更加亲昵吗?宝玉可以“扯着凤姐儿厮缠”,可以“猴在凤姐身上,又搓又揉”,同车进出,更是常事,但谁能说他们关系“不正常”? (三)有人以第7回焦大发酒疯时的“乱嚷乱叫”的话为依据展开论证,不但认为焦大“胡唚”的“养小叔子”是指凤姐与贾蓉关系,而且提出王熙凤是“置秦氏于死地的主犯”“插足于她和贾蓉的夫妻关系中来”的“第三者”,似乎大有取秦氏而代之的趋势。试问:焦大是何等样人?特别是对他醉后的乱嚷,是应当区分其真真假假呢,还是完全信以为真、句句坐实呢?如果有兴趣坐实,第9回写到贾蔷,说他“比贾蓉生得还风流俊俏”,宁府中对他曾有过“诟谇谣诼之辞”,以至贾珍不得不将他赶出宁府。此人倒是值得有考证癖者考证一番的。(四)不管是在古今的工具书中,还是在我们的社会学常识中,作为人物称谓的“叔”字的义项中,曾有过将侄子称作“小叔子”的吗?《红楼梦》作者对这类社会学知识是十分精通的。“大伯子”“小婶子”“小姑子”“小叔子”在小说中是用得准确无误的。王熙凤在何时何地曾称贾蓉为“小叔子”?能如此置常识于不顾吗?而且,如果凤姐和贾蓉之间果真有乱伦关系,那么,秦氏既死,他们可以更加方便地私通了,然而为什么秦氏死后,这一关系反而销声匿迹了呢?而且,第88回凤姐和贾琏谈及宁府的劣迹时,凤姐又特别提到焦大骂人的事。如果焦大骂的果然是凤姐养小叔子,她恐怕掩盖犹恐不及,还会在自己的丈夫面前重提此事?这岂不是自送把柄于贾琏,凤姐岂能蠢到如此地步?(五)有人以第12回中凤姐与贾瑞的对话中说到的贾蓉贾蔷表面清秀、心理糊涂的话为材料加以推论。试问:凤姐当时对贾瑞说那些话的目的是什么?精明机警、工于心计的凤姐怎么能在这样的大关节上变成糊涂虫?怎么会在一个“情人”面前暴露另外两个晚辈奸夫?她是不想活了?如果是这样,作者岂不是彻底忘记了王熙凤是怎样一个人物了吗?

凡此种种,都是“凤蓉乱伦”论者必须回答而又绝难回答的问题。孤立地看,有的事儿还可能公有公理、婆有婆理,但一旦联系起来,从总体上进行把握,即鲁迅所讲的“顾及全人”,就会真相大白。

那么,凤蓉之间是否有“不正常”的关系呢?事实表明:有。但是,这个“不正常”不是“乱伦”论者所说的那个“不正常”。小说家是明确地向读者揭示了这一关系的。在第12回中,王熙凤动用蓉蔷二人去完成她的“特殊使命”,让他们冒充凤姐去勾引贾瑞,就充分表明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异乎寻常的。王熙凤为了以丑恶对付丑恶,她启用了那两个丑恶之徒。她的目的达到了,同时又让他们在这宗丑恶勾当中各自得到好处。真可谓上勾下结,各得其所。这就是凤姐与蓉蔷二人的不正常关系。

蓉蔷为凤姐效劳,凤姐为蓉蔷出力,第16回进一步揭示了这一关系。特别是贾蓉悄悄问凤姐:贾蔷去姑苏当采购员,“你老人家要什么,开个账儿带去,按着置办了来”。这一细节便触及到了他们关系的实质和凤姐性格的黑暗的一面——无限的财产欲和权势欲。这是她人生理想之一。为了实现这一理想,单枪匹马是不行的,她要搜罗各式各样的男女作为她的帮手,建立她的关系网;而这些狗男女又要以这个有权有势、有胆有识的人物为靠山,谋取各种好处。脂砚斋在这一段上写了眉批,说:“从头至尾,细看阿凤之待蓉蔷,可为(谓)一体一党……”脂批在这里是点到了实质的。虽然他未作出分析,但对凤蓉关系的把握显然是对路的。所谓“一党一体”,就是拉帮结派,狼狈互用。很显然,凤姐是把蓉蔷之流作为她实现财、权贪欲的党徒的,而不是作为她的情夫。第21回平儿在驳斥贾琏时说:“她防你使得,你醋她使不得,她不笼络着人,怎么使唤呢?”平儿对凤姐、贾琏的了解和理解是透彻的、过细的,所以她的分析能切中肯綮。

这一层关系,小说家写得较为直接,读者是不难领略的。此外,小说家还有较深层次的发掘:在凤姐心中,权和钱是联袂而舞的。为了实现财产欲,她十分重视权力范围的开拓。她的权力欲有时甚至超过财产欲。因为她明白,要更顺利地更大量地获得钱,权便是终南捷径。在这一点上,她和《金瓶梅》的男主人公西门庆是颇有相近之处的。在权与钱的关系上,他们都在相当程度上表现了中国资产阶级父辈的特征。而在扩大权势方面,她固然是重视广泛拉帮结派的,但是,族中只有贾芹、贾芸、贾菖、贾菱这么四个男人为她办事,那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在贾府的权力纷争中,她的胃口是很大的,她的目标不只是掌握荣府,而是全面执掌贾府的大权。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除后台、基础以及她个人的条件之外,她必须内收党羽,外结奥援,她必须拉拢关键性的人物——东府的珍大爷和蓉、蔷两位少爷以及在贾府上下颇得人心的蓉大奶奶等。把她极其主动地接受贾珍之邀、承担协理宁府的繁重担子看作爱出风头、爱卖弄自己、好事,甚至是纵欲淫邪,那是看错了、小看了凤姐的。把她和贾蓉夫妇的亲密关系归结到肉欲方面去,可以说是对凤姐的无知,是对曹雪芹塑造这一强女人形象的苦心的无知。

凤姐的用心是否虚幻呢?不。她是抓住了关键的。贾蓉,是宁国公的唯一嫡孙,宁府权力的唯一承袭者,处于宁府权力的关键性位置上。乃父贾珍,是一个腐朽没落的封建贵族的败家子,除了恣意淫乐,别无用心,是典型的地主阶级垮掉的一代。名义上,由他执掌宁府大权,但他既无能又无心,所以诸多事务,都推给贾蓉。贾珍的所有腐朽性,贾蓉均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作者说:“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但贾蓉倒是找到了出路的:投靠到王熙凤石榴裙下,每办一事,都走凤姐的门路。他像宠物狗一样,始终摇尾乞怜于凤姐。而凤姐则比贾蓉更清楚贾蓉投靠她的目的。所以她像抓住打开宁府大门的钥匙一样,紧紧拉住贾蓉,恩威并施,从而顺利地结成了魔与鬼的联盟。贾蔷呢,“系宁府中之正派玄孙”,和贾蓉臭味相投,纯属一丘之貉。他的地位虽远不及贾蓉,但因为他和贾蓉有“一体”关系,所以也在凤姐拉拢之列。

凤姐和秦氏的关系的实质亦如贾蓉贾蔷,但作为“薄命司”里的女性,秦氏又另有特色。她在贾府上下老幼之间人缘极好,连老祖宗都很疼爱她;在和凤姐相处中,独具慧眼,看出王熙凤“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因之,她心悦诚服地敬重凤姐,死而不已,颇有些“惺惺惜惺惺,英雄爱英雄”的意味。所以凤姐对她也有真情实意,表现了特有的同情和怜爱。把她们之间的关系也扯到“淫乱”上去,不管从哪方面看,都是肤浅的、庸俗的。

总之,不从凤姐与宁国府的几个关键人物的关系中看到凤姐的目标,硬扯到淫欲方面去,不但连凤姐的皮毛都没有触及,毁掉了凤姐的典型价值,而且还严重抹杀了整个《红楼梦》的巨大时代特征。

与贾瑞的关系,也是人们把王熙凤推上道德审判台的突出理由,把第12回回目《王熙凤毒设相思局》中的“毒”字,当成了对凤姐的判决书。

纵观许多论著,虽然同情瑞大爷的人是寥寥的,但是以贾瑞之死而切齿诟讦凤姐的人却是很多的。人们曾就此提出过许多问题:为什么王熙凤不在贾瑞开始调戏她时就严词斥责他?为什么要以色相挑逗他?为什么“要那样处心积虑地设毒计害死他”?为什么终究不肯救他一命?甚至有人极为大胆地设想出这样一问:如果贾瑞不是“癞蛤蟆”,而是和她地位相当的贵公子,王熙凤是否也会拒绝他呢?总之,在这些论者心目中,贾瑞固然可恶,王熙凤也不是好东西,作为女人,尤其不能容忍。

还是略看一下小说家提供的“事实”吧。

凤姐突然被贾瑞截住时,她是“猛吃一惊”,情不自禁抽身后退的。但凤姐毕竟不是一个任人欺凌的弱女子,她很快镇定下来,虚与周旋片刻之后,便看出了此人是“禽兽”。不过她仍在暗忖:“他果如此,几时叫他死在我手里!”应该说这是一个正常女性的一种正常心理活动。尔后,从秋到冬,凤姐仍处于考察阶段上。而贾瑞竟几次上门纠缠。凤姐进一步验证了自己对他的看法,核定他确是一个自己作死的畜生,于是第一次将此丑事告诉第三个人平儿。平儿亦愤然道:“没人伦的混账东西”,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此语只平儿说过,有人却加在凤姐头上做了一通文章)! “叫他不得好死!”正当两个女人说这番话时,贾瑞偏又找上门来了。是可忍,孰不可忍!但是,王熙凤实质上还是忍了,她仍然没有一定要置贾瑞于死地,只是捉弄、羞辱他一番,使其知过悔改。如果此时要置他于死地,对凤姐来说,并不是难事,但是凤姐没有那样做。然而,这个“非饮即赌,嫖娼宿妓”之徒,却执迷不悟,自蹈绝路。于是凤姐不得不“再寻别计,令其知改”。手段虽然较前更为恶毒,但仍没有一定要“害死他”。然而,瑞大爷似乎下定了宁死不改的决心,在遭到最不堪的凌辱之后,他居然还在“想凤姐”。在死到临头时,他依然不听跛足道人的告诫,自己在“邪思妄动”之中结果了自己的生命。

纵观凤姐、贾瑞关系的全过程,人们是不至于一味地苛责处于被损害地位上的一个女子的。她的毒设相思局,未尝不可以解读为“施用戒淫计”。如果一定要说它“毒”,那便是以毒攻毒。恩格斯不是说过吗:“为了摆脱野蛮状态,他们必须使用野蛮的、几乎是野兽般的手段。”恩格斯《反杜林论》,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如果贾瑞不忌医寻死,这帖毒药是可以令他改邪归正的。而他宁死忌药,“汝心之固,固不可彻”,瑞大爷一定要自杀,为什么偏要王熙凤为他负责?

一些论者在凤姐的惩戒手段的毒辣上,重重复复,做腻了文章。但是,王熙凤只能采取王熙凤的手段,你不可能也不应该要她采取你认为合理合法的妥善的办法。你赞同也罢,反对也罢,王熙凤对于贾瑞不可能无限制地委曲求全。是的,她采用的那种手段是别的女人想都不愿想的,但是凤姐却想得出、做得到。因为她是凤辣子,而不是潇湘妃子、蘅芜君。如果按照道德评判者的意见对凤姐形象进行大改,中国文学史上就将失去一个顶级艺术形象!就是说,通过“毒设相思局”,小说家奇崛而准确地展示了王熙凤的一种个性特征、生存方式和斗争手段。面对种种丑人丑事,她既不呼救于夫权、族权、神权、政权,而是自主决定采取何种手段惩戒贾瑞,这就是一种勇气、豪气,一种历史性的进步,表现出她那个时代中冲破封建主义冻土崛出的女性的独特精神风貌。从艺术上讲,她敢于采取那种龌龊卑劣手段,她才是一个不可复制的凤辣子。如果少一点传统男权文化的羁绊,把立足点移一点到女权的立场上来;如果运用一点恩格斯关于“恶”的历史的辩证的思想来观照,则可以认为:凤姐之“恶”,对于封建末世的大男子们来说,倒是一种历史的新药。

总之,我以为,打向凤姐的三根大棒,都是用旧道德的破纸糊成的,一戳即穿,是没有什么力量的。

我们还应该从另一些侧面对情场中的王熙凤作些考察。因为小说家是多侧面地揭示凤姐的精神风貌的。

凤姐不但在自身的情爱方面,有其独特的规范和观念,而且在对待别的红楼女性的情爱问题上,也鲜明地表现出她的情爱观的一些新因素。这些新因素虽然没有达到当时的最高水平,但已足以使人们重新审视对于这个人物的传统评价了。

当贾赦阴谋讨鸳鸯作妾时,凤姐一听,第一个反应就是:反对。为什么反对?她一口气说了多方面的理由,“头宗”是:“耽误了人家的女孩儿!”这句话显示了她的善良之心。

一个“水葱儿似的”“极有心胸气性”的女孩子要被投入火坑,分明是对生命之花的摧残。所以凤姐不但当即“派了一篇的不是”,而且拉出老太太作大旗,借以加强自己反抗的力度。这种挺身而出为挽救一个婢女的青春、人生,而不惜与自己的公公、婆婆作对的行为,人们似乎是不应该视之为完全孤立的偶然的现象的。虽然凤姐本人不可能自觉地意识到这一行为的本质意义,但是,对于这个曾公然宣称她不愿成为“大观园的反叛”的年轻女子来说,那股早期民主启蒙思潮中解放人的初春之风,似乎已经吹进她的心田,只不过是“润物细无声”而已。

当晴雯被诬为勾引宝玉的妖精而遭到残害时,凤姐自始至终都对她持同情和护持的态度。这是非同一般的,不能不重视的。

当王夫人以封建主义的寡妇主义态度,一口一个血印子污蔑晴雯等人是把宝玉“勾引坏了”的“妖精”,从而大肆构陷,欲置之死地时,凤姐却是硬着头皮顶了王夫人的,她夸赞晴雯说:“若论这些个丫头们,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长的好……”她的这些话,可以说是针对王夫人和王善保老婆对晴雯的诽谤的。晴雯死了,宝玉失去了怡红院中唯一的闺阁挚友,心绪怅然,思念不已。至第89回,睹物思人,郑重设祭,悼念“晴姐”。第101回宝玉要亲自收藏晴雯补过的雀金裘作为终身纪念,由此引出凤姐一段极重要的话来:“你提晴雯,可惜了儿的!那孩子模样儿、手儿都好……偏偏儿的,太太不知听了那里的谣言,活活儿的把个小命儿要了!”

对于感情并不以细腻见长的“泼辣货”来说,能如此系心于此事、如此执着地要办妥此事,而且在自己处境已很不好时,仍主动承担凶险,没有对宝玉和晴雯的深厚情谊的体察、理解和同情,没有一些新的情爱观作基础,这是可以想象的吗?

在抄查大观园中,意外地发现了司棋与潘又安的恋情。对司棋的异常大胆的爱情,“大家都吓了一跳”,但凤姐却没有以世俗的眼光视之。而且,见到司棋面临大事“并无畏惧、惭愧之意,倒觉可异”。透过此事,凤姐发现了这个丫头的不循流俗的胆识和情怀。对此,她至少是赞赏的。

到第92回当王熙凤听说司棋刚烈殉情时,诧异道:“怪不得那一天翻出那些东西来,她心里没事人似的,敢只是这么个烈性孩子!……叫人听着,怪可怜见儿的。”感叹之情溢于言表,又打发旺儿去料理司棋的丧事——本来她是不会去管这种闲事的。

能说凤姐的态度完全是盲目的、偶然的吗?作家这样的构思是没有深意的吗?

凤姐对宝钗黛婚恋的态度,是更值得考察的。我另有论述。

有些论者以第15回所写张金哥婚约一事,对凤姐大加笞挞,这是要赘述几句的。有一位论者说到“为了得到三千两银子”,凤姐敢于“恣意弄权”于大财主、大官僚之间。这些,基本上都是可以赞同的,但说凤姐因此“活活拆散了一对知义多情的恋人”,却是颇有疑问的。试问:论者说张金哥和原长安守备的公子是“一对知义多情的恋人”,根据何在?他们是怎样成为“恋人”的?是如何恋爱的?他们的“情”多在何处?“义”的内涵是什么?从小说中的简略情节看,似乎根本看不出这许多内容。评论者是如何知道这一对“恋人”的?而且,那张金哥的“义”,似乎是宋明理学家们所说的义理之义。《朱子家礼》所说“夫妇有义”,是说妻子对丈夫的片面的义务,而张金哥和守备公子仅仅是订婚也要恪守“从一而终”的礼义吗?张金哥和守备公子的自尽是不幸的,但他们只是官僚地主之间狼撕狗斗的牺牲品,他们自己似乎中礼教之毒也不浅,他们的死,看不出有什么积极意义,和司棋、潘又安的双双殉情不同,似乎不必想当然地予以赞扬。只要略加考察小说中的情节,这是很容易弄清楚的。以此为据,给凤姐头上加黑帽子,是套不牢靠的。

以上两部分,基本上是摆“事实”,是就事论事,而且多属道德评说。以本文而言,这是必要的、必需的。但作为对文学人物凤姐的评论而言,这是远远不够的。它只能为探讨提供基础。

从观念和方法两方面看,我以为对风月场中的王熙凤的评论都存在问题。撮其要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阉割本体,削足适履。科学研究的第一法则是尊重事实。不从事实出发,就没有科学分析、科学结论。在评论情场中的凤姐时,恰恰在这一点上出了问题。不要说“茧丝牛毛,莫不辨析”(黄宗羲语),就连小说的一些主要情节、主要细节都没有搞清楚,便随意发挥;有的纯属个人臆想,“大胆探索”,从一个“原则”到另一个“原则”,相当“宏观”地推导下去,于是,凤姐的“白昼宣淫”“养小叔子”“处心积虑地设毒计害死贾瑞”等等,似乎都成了“铁案”。但是,一查“事实”,不对了。许多论断均与小说中清清楚楚写着的重要情节完全不符(见本文第一部分)。就算学者定的“铁案”吧,只要“材料”不实,十年百年之后,那个“铁”也是要腐烂的,那个“案”也是要推倒重来的。

有位老学者说:“现在有的人连《红楼梦》都没读懂或干脆没有完整细心地读过,却可以把文章写出来,水分很大。”“实事求是的文章太少了。”楚天缨访王利器文,《红楼梦学刊》1989年第2期。这是切中某些论者的要害的。还是要以实实在在的微观研究为基石的,否则不但没有宏观把握可言,而且必出纰漏。

(二)仍执迷于文学评论中的两极公式,在评论文学人物时,总是先把他们排个队,不是“反面人物”,就是“正面人物”(充其量再加个“中间人物”)。而如果排到“反面人物”、反动统治阶级人物中去,则又“必然和残酷的心机、纵欲的私生活不可分”。于是便放手罗织罪名,往往一直弄到“五毒俱全”了才肯罢手。最离奇的是,竟然把以往的政治运动中某些整人的手法运用到文学人物研究中来。在过去整人的方法中有一“秘诀”,叫作“从生活上搞臭他”!凤姐成为淫乱分子可能就是这一“秘诀”的有意或无意的产物。在正常的政治生活中,这种做法也是要不得的,过去的一些政治斗争的声誉就败坏于此,而将此法移用于文学研究,则尤其糟糕。

在《红楼梦》中,有不少人物都是足以使这个公式陷入窘境的,凤姐的形象就是如此,她绝不是这个公式可以涵盖、可以套住的。在情场中,她已经不再是父系文化棱镜中映照出来的女性复体。她既不是恪守封建“天理”的“贤妻”,也不是不讲性道德的荡妇、娼妓,她既不放纵,也不虚伪,面对社会道德规范,她既有继续承受“三纲”约束和羁绊的一面,也有不少违“纲”、抗“纲”、破“纲”的一些言行。对她的丈夫贾琏就如此。对付贾瑞的调戏,对比旧道德看,她有新的闪光之处;对比新道德看,她又有阴暗恶劣的一面,她义正词严地斥责贾瑞败坏人伦的基本准则,而她自己又违背了起码的道德常理。一个年轻的婶娘,居然唆使两个年轻的侄子用那令人不齿的方法去惩罚贾瑞。如此等等,如何简单地判定其正反、好坏、是非呢?仅从道德方面看,你可以诅咒她恶毒,但你也会觉得她恶毒得痛快,颇有可赞之处。你可以鄙薄她,但你又会觉得这样的女性如果多一些,对以男权为中心的罪恶制度的冲击便可能更有力些,中国妇女的非人处境便可能改变得早些。如果你从美学的角度审视,你便可能认为,凤姐是历史的必然产物,她是中国女性命运史上出现新转折点之前的一个征兆物。小说家高度真实而深邃地展现、揭示了她的内在和外在的一些时代特征,既没有丑化、贬低她,也没有美化、拔高她。因而她足以和宝黛并驾齐驱于红楼人物长廊之中,《红楼梦》有此艺术大典型便足以不朽。

总之,两极公式只是贪走文学便道的人开辟的一条小道,评论王熙凤这类杰出的大典型,此路不通。

(三)只浅视现象,不深掘本质,美学理论上的欠缺是明显的。“凡鸟偏从末世来”“哭向金陵事更哀”,凤姐是明清之际封建的和民主的两种文化思想撞击而生的一只“凡鸟”——人间凤凰之一(《红楼梦》中写了5个“凤凰”)。她生于封建末世,已是悲剧,更何况结局又“哭向金陵”呢?从头至尾,都是悲剧。她承受着中国女性所要承受的许多沉重的历史负荷,但她不安于不公平的命运,因之横冲直撞地去冲击它。她虽没有林黛玉的那些反叛意识,但她又超越了潘金莲那样的自然生存状态。在情场中,她的争斗虽然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排他性,她对付尤二姐、鲍二家的就是明证。但是,凤姐争斗的实质更在于谋求自身的生存安全和发展的可能,更在于保持已经取得和力图取得的争权夺利的条件,更在于开拓施展她的才能、智慧、胆略和热情的境界。虽然她所取的方法是曲折的,但本质方面,不能抹杀。须知,《红楼梦》已超越了《西厢记》《牡丹亭》,它不只是以男女婚恋本身为题旨的。曹雪芹所描写的“毒设相思局”“凤姐泼醋”和“大闹宁国府”等等,都属于同一美学体现模式:表面风骚,骨子里却有刚正的一面;表面上是恶的,本质上却蕴含着善的因素;从传统道德上看是丑陋的,从历史趋向上看却是有其进步性的。如果只盯着某些故事情节本身,而忘忽了潜藏其中的情欲中的新质,颠倒了表里、主次关系,那是无法解释凤姐形象魅力的。

是的,凤姐的所作所为,没有宝玉、黛玉的深沉,却又不是心胸猥琐的姑妇勃谿、苟且营营的叔嫂斗法、自相残杀的窝里斗。表面上,她身在贾府,但实质上她却已经在冲击“女人的生存位置”只是厨房、闺房的社会规范,她已经开始把手伸向社会、官场,在挣脱封建主义的“理”“法”紧箍圈中释放出自己的能量。这包括把张氏大财主和原长安守备、长安府太爷和长安节度等一串封建大吏玩弄于股掌之中。这样写一个年青女性,难道是和写一个同一历史时期中、有着同样行为的男人的意义没有区别、完全一样的吗?在评论凤姐的形象时,这是不能忽略、不能不思考的问题。时至今日,依然以为这个世界只是为男人而存在,怎么向历史主义作交代呢?

(四)在思想观念中,传统妇女观的残枝败叶仍然以某些方式堵塞着一些人的思路,男尊女卑论、女人祸水论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羁縻着某些人的思想。“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论语·阳货》。“男子居外,女子居内”“男不言内,女不言外”《礼记·内则》。“嫂叔不通问”《礼记·曲礼上》。“妇,服也,服家事也”东汉刘熙《释名》。“存天理,灭人欲”《朱子语类》卷12。“女子无才便是德”清石成金《家训钞》引明人陈眉公语。等等,像赶不尽的苍蝇一样,曾在一些人的灵魂深处散发着封建主义的毒素。因之女性在一些人的内心中,往往还被视为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槛外人(不仅是“无政治层”),只能在“闺门之内治家”。这些思想、心理淤积而成的历史惯性力,要摆脱是很难的。反映在文学领域中,常常表现为只有充分的男性视角,而罕见最起码的女性视角,王熙凤研究便如此。被红楼女性称为“男人万不及一”的“脂粉队里的英雄”,王熙凤大胆地越过男女之大界,放肆地向男性挑战。老太太戏称她是“猴儿”,她确实很有些孙大圣的猴性。在当时已不平静的女性世界里,她的金箍棒已在闪光(虽不免乱捅乱敲)。但她却难以成为人们冷静观照的对象,很难被人们理解。作为一个生理、心理都健康的青年女子,她不隐讳自己的自然情欲,但恋情在她的情欲结构中并不占很大比重。而且,在情欲追求中,她与男子的关系也显然不同于崔莺莺、杜丽娘等前代的女性,不但显示了违背某些“三从”“三纲”妇道的趋向,而且显示出挣脱禁锢人性枷锁的时代新思绪的骚动。但是,人们能够相当充分地肯定、赞美崔莺莺、杜丽娘,却不能从根本方面肯定王熙凤。不但如此,还往往忘记她已经不是一个只为男性而生存的工具式的女人,依旧让传统的道德(主要是封建旧道德)统辖她,以疾恶如仇的姿态对她进行道德讨伐,以至于把贾琏与她的闺房生活,把贾琏、贾瑞将她作为泄欲工具而激起她的不满,把贾琏偷情时扬言要置她于死地而激起的她的自卫性行动,等等,都归咎于她。这些均由男性而起的事端,为什么人们只有兴趣穷究处于被动地位的凤姐呢?这种显然颠倒因果和本末关系的状况,不能不使我们从旧观念、旧思想中去寻找根源。王熙凤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而与贾蓉、贾蔷等男子结成联盟,人们本来应该以此为思想资料,去发掘其中可能包含的某些女性解放的思想因素。但遗憾的是,人们根本不顾及这一方面,反而只从情欲的最狭隘的意义上去为她戴上一顶脏帽子,这就不能不使我们想到鲁迅评《红楼梦》时讲过的一些话:“××家看见淫”, “××家看见宫闱秘事。”全文请阅《集外集·‹绛洞花主›小引》(“××”为引者所略文字)。

性文化意识的浅薄和“小市民的虚伪的羞怯心”(恩格斯语),也妨碍了人们对凤姐作深层次的探讨。

中国古代先哲们关于“饮食男女之欲,人之大共”这样一些著名观点,在某些当代学人心目中,似乎尚未占有多少位置。对先秦哲人明张岱《公祭祁夫人文》:“眉公曰:‘丈夫有德便是才,女子无才便是德。’此语殊为未确。”的“食色,性也”的命题,在“食”方面,可能已进步许多倍,但在“色”方面有的人却倒退了两千年。在一些人的心灵深处,“万恶淫为首”的石牌坊,依然巍然矗立着。反映在红学研究中,有些论者,总是不厌其烦地去重复《诗经》中早已确立的主题,仅仅以悲悯、同情之心去揭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造成的婚恋痛苦,似乎以婚恋为题材的作品的主题,是两千年一贯制的,没有发展、深化,从评论《孔雀东南飞》到《西厢记》到《牡丹亭》到《红楼梦》,大多用那些套语式的话,很少近、现代的性爱观念。因之,在反封建的论述方面,很少能达到彻底的境界,更谈不上从人性的升华、生命的弘扬、人的解放的意义上去探讨、发展性文化了。

或问:曹雪芹会有这样的人生、生命意识吗?

这个问题问得很糟!

曹雪芹可能没有从理论上确立这种意识,但《红楼梦》中却确实饱含着这种意识;曹雪芹已经逝世,但是林黛玉、王熙凤、鸳鸯、司棋等人物却生气勃勃地活着,人们越来越多地从她们的形象中发掘出新的情爱文化观念。18世纪中叶的中国小说家没有达到这个理论高度并不奇怪,但是,20世纪后期乃至21世纪的社会主义中国的红学研究者却不能没有这样的理论修养。否则,我们怎么站到时代的高度上去开拓《红楼梦》的研究领域,使之为精神文明和现代化服务呢?

在凤姐研究中,现代文化意识的贫乏和“小市民的虚伪的羞怯心”表现得相当充分。拒绝正视明清之际新文化思想中勃起的新的性爱观念,导致了理论层面上的道德本体化和日常生活中的道德工具化,使一些人难以接受新的情爱观,看不到或不愿看到,或看到而避免说到凤姐性爱观中的新质,却热衷于千百次地去重复对她的道德上的斥责。既然“情欲是人的强烈追求自身对象的本质力量”,其中的性生活又是“自有人类以来就存在的”“自然的、必须的和非常惬意的事情”(恩格斯语),为什么在凤姐表露出这种欲求时,就视之为丑恶呢?

王熙凤性道德、性爱观中,是既有萌发出时代的新因素,又包含着传统的旧意识的,这对于王熙凤这样的典型来说,不是如同人的血液中既有新鲜的充满生命活力的成分,又有旧的甚至带有病毒的成分一样自然吗?出生、成长在那样一个时代中,处于那样一个地位上,王熙凤的心不但没有像薛宝钗那样被封建礼教吞没、融化,而使自己生命中的原始活力在新文化思想的春风中活跃起来,不安于女性世界中无知无欲的半昏睡状态,打破男性为女性规定的机械的生存方式,孕育出一种独特的锐气,即使是面对最有震慑力量的夫权、族权、神权,只要他们有损害和摧残她和别的女性的幸福、人格、生命的行为时,她就会在某些环节上直率地加以反对;哪怕是被王夫人们视为“小娼妇”“妖精”的丫头,虽然与她并无利害关系,她也敢于为她们辩护、抗争,给予某些同情和护持。在这种时候,她往往让人们鲜明地感到:“我就是我!你不喜欢我这样做吗?我喜欢!”作为封建贵族家庭中的一个孙媳,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在这些方面,作家已把她推向中国文学史中少妇群像的很高境界。就是对小红这样的三等小丫头,一旦显示出个体生命的光彩,凤姐便会敏锐地注意到,从而给予赞赏,说:“这个丫头就好!”“不像她们扭扭摆摆蚊子似的。”“难道必定妆蚊子哼哼就算美人儿了?”她认为,经她一“调理”,小红“就出息了”。所以,她把小红拉到自己身边,甚至打破阶级界线,认她作干女儿。

如果把风月场中的凤姐看成淫妇,就像把《红楼梦》看成才子佳人的三角恋爱故事一样,是糟蹋“红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