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笔迹鉴定新论:鉴定人手册
- 王冠卿
- 554字
- 2020-07-09 20:41:08
第四节 书写习惯的种类
一、书写习惯的种类
个人所有的书写习惯形成个人的书写习惯体系,人类中所有的书写习惯形成笔迹现象的书写习惯体系。从书写习惯辨认的难易程度为依据,可将书写习惯分为宏观的书写习惯、微观的书写习惯和抽象的书写习惯。具体包括以下几个种类:文字布局习惯、组字习惯、书写动作习惯以及书面语言习惯。文字布局习惯主要指书写人安排文字符号在书写承受面上的位置分布;组字习惯主要指书写人关于书写文字的形状、倾斜程度、大小方面的书写习惯;书写动作习惯主要指书写人关于书写文字符号及其各笔画、各部分的书写形式方面的特征;书面语言习惯是关于书写人特有的语言现象的习惯。
二、各种书写习惯之间的关系
以上四种书写习惯构成了个人书写习惯的体系,四者之间有密切的关系。书写动作习惯是最基本的书写习惯;组字习惯是书写动作习惯的综合表现,组字习惯可以分解为书写动作习惯;文字布局习惯与书面语言习惯是由笔迹派生出来的附加习惯。
在笔迹鉴定的实践中,书写动作习惯与组字习惯在每份可疑文书笔迹中必然具备,而文字布局习惯与书面语言习惯并非每份可疑文书笔迹都具有,且不如前两者稳定。前两者对于同一认定而言具有更重要的意义,但后两者对于确定侦查的方向和范围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文字布局习惯和书面语言习惯在笔迹的同一认定中出现,也应作为鉴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