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案,《汉书·艺文志》云:“《春秋古经》十二篇,《经》十一卷。”则《春秋古经》与《经》不同。盖《经》即《公羊》、《穀梁》所据之《春秋经》,记载鲁隐元年至哀十四年间之事,凡二百四十二年;至于《春秋古经》,疑为《左氏》学者所称之古文经,所载史事至哀十六年“孔丘卒”为止,凡二百四十四年事。

一 “春秋”之名

相传孔子作《春秋》。然孔子之前,旧有“春秋”之目。盖上古时,凡记事之书,俱可名为《春秋》也。

孔颖达《左传正义》云:

“春秋”之名,经无所见,唯传记有之。昭二年,韩起聘鲁,称“见《鲁春秋》”。《外传·晋语》司马侯对晋悼公云:“羊舌肸习于《春秋》。”《楚语》申叔时论傅太子之法云:“教之以《春秋》。”《礼·坊记》云:“《鲁春秋》记晋丧曰‘杀其君之子奚齐’。”又《经解》曰:“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凡此诸文所说,皆在孔子之前,则知未修之时旧有“春秋”之目。其名起远,亦难得而详。

可见,迟至先秦时,诸国史书已颇名为“春秋”矣。

除孔氏所引书外,先秦古书已颇有言及“春秋”之书者。庄公七年《公羊传》云:“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礼记·坊记》云:“《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此言鲁国有《春秋》也。又据《墨子·明鬼下》,周、燕、宋、齐俱有《春秋》。又,诸家多引《墨子》“吾见百国《春秋》”之说。可见,此时诸国俱有《春秋》。

此外,先秦时又颇有泛称《春秋》者。《管子·法法》云:“故《春秋》之记,臣有弑其君,子有弑其父者矣。”《管子·山权数》云:“《春秋》者,所以记成败也。”《韩非子·内储说上》云:“《春秋》之记曰‘冬十二月霣霜不杀菽’,何为记此?”《战国策·燕策》载苏代语云:“今臣逃而纷齐、赵,始可著于《春秋》。”载乐毅语云:“臣闻贤明之君,功立而不废,故著于《春秋》。”《国语·楚语上》载申叔时语云:“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国语·晋语七》载司马侯语云:“羊舌肸习于《春秋》。”据此,当时凡言诸国史记者,俱名“春秋”矣。

盖“春秋”本国史之名,然其时私家著述,乃至后世史家,亦颇取“春秋”以名其书。先秦已有《虞氏春秋》、《吕氏春秋》、《晏子春秋》、《李氏春秋》等,此后,又有西汉陆贾《楚汉春秋》、东汉赵晔《吴越春秋》、晋司马彪《九州春秋》、习凿齿《汉晋阳秋》、孙盛《晋阳秋》(阳秋即春秋,避晋简文帝皇后郑春讳而改)与《魏氏春秋》、檀道鸾《续晋阳秋》、魏崔鸿《十六国春秋》、清吴任臣《十国春秋》等,则后世学者犹以“春秋”名诸史也。

先秦时,诸国史记不独以“春秋”为通名,又别有专名者。《孟子·离娄下》云:“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至于魏,则有《竹书纪年》。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云:“‘春秋’者,鲁史记之名也。”则“春秋”者,又似为鲁史之专名也。

孔颖达《左传正义》云:

案《外传》,申叔时、司马侯乃是晋、楚之人,其言皆云“春秋”,不言“乘”与“梼杌”。然则“春秋”是其大名,晋、楚私立别号,鲁无别号,故守其本名。

孔氏盖以“春秋”为通名耳。刘知几亦曰:“然则《乘》与《纪年》、《梼杌》,其皆《春秋》之别名者乎!”(《史通·六家》)据此,则诸国史记皆有《春秋》之大名,至于《梼杌》、《乘》、《纪年》之名,不过别号耳。

可见,先秦时“春秋”之名,实兼有二义,盖既为鲁史记之专名,又为诸国史记之通名也。

其一,鲁史记之名。孔子因鲁史以作《春秋》,其名或因其旧。《汉书·艺文志》云:“以鲁周公之国,礼文备物,史官有法,故与左丘明观其史记,据行事,仍人道,因兴以立功,就败以成罚,假日月以定历数,藉朝聘以正礼乐。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汉书·司马迁传》云:“孔子因鲁史记而作《春秋》,而左丘明论辑其本事以为之传。”俱谓孔子前本有《鲁春秋》,孔子盖因之而作《春秋》也。其后,赵岐、卢钦、《隋书·经籍志》、陆德明、颜师古、苏轼、吕大奎、家铉翁、邵宝、王阳明等,皆从此说。

其二,诸国史记之名。《公羊传》徐彦疏引闵因叙云:“昔孔子受端门之命,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九月经立。《感精符》、《考异邮》、《说题辞》具有其文。”盖自公羊家立场而言,孔子修《春秋》,乃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损益四代,而为通天下万世之新制,故不当独据鲁史,亦据诸国之史也。是以《春秋》据一国之史,亦足以施于万国也;虽取于二百四十二年断代之事,犹足以通诸万世也。

然不论《春秋》为鲁史记,抑或为诸国史记,俱记事之书也。洎乎孔子据旧史记而成《春秋》,“春秋”遂成一专名矣。且孔子作《春秋》,因史事而加王心,大异于记事之史,故公羊家谓《春秋》为经,实以《春秋》非仅详于史事者,实别有微言大义存焉。

是以孔子所成《春秋》,固为专名也。然其得名为《春秋》,当有不同于史记之义者。后世论孔子《春秋》之得名,大致有如下数说:

其一,错举四时为名。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云:

“春秋”者,鲁史记之名也。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纪远近、别同异也。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

孔颖达疏云:

年有四时,不可遍举四字以为书号,故交错互举,取“春秋”二字,以为所记之名也。春先于夏,秋先于冬,举先可以及后,言春足以兼夏,言秋足以见冬,故举二字以包四时也。“春秋”二字是此书之总名,虽举“春秋”二字,其实包冬夏四时之义。四时之内,一切万物生植孕育,尽在其中。《春秋》之书,无物不包,无事不记,与四时义同,故谓此书为《春秋》。

杜预虽张古学门户,然其“错举”说,则似平实近理,故皮锡瑞《春秋通论》亦谓“此说得之”。

其二,春生而秋成。《公羊传》徐彦疏云:

问曰:案《三统历》云:“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故名《春秋》。”贾、服依此以解“春秋”之义,不审何氏何名《春秋》乎?答曰:《公羊》、何氏与贾、服不异,亦以为欲使人君动作不失中也。而《春秋说》云“始于春,终于秋,故曰《春秋》”者,道春为生物之始,而秋为成物之终,故云“始于春,终于秋,故曰《春秋》”也。

案《左传》孔疏引贾逵语云:“取法阴阳之中,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欲使人君动作不失中也。”此说本出于刘歆《三统历》。《汉书·律历志》云:“歆究其微眇,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推法密要,故述焉。夫历春秋者,天时也,列人事而因以天时。传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故有礼谊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故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刘歆、贾逵、服虔之说,似与杜预不同。然徐彦以《公羊》、何氏之说与贾、服不异,而谓《春秋说》亦然。盖春生秋成,万物受中以生,而人君动作亦当不失中,此先民共有之世界经验,宜乎今古文家所同也。

若此二说,则孔子以“春秋”名其制作,取义殆同于诸国史记,似未见别有深义焉。故后世颇有学者别考“春秋”之深义者,有如下数说:

其一,以《春秋》当一王之法,其命名有赏刑、褒贬之义。董仲舒《春秋繁露·四时之副》云:“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郑樵则曰:“取赏以春夏,刑以秋冬。”又曰:“一褒一贬,若春若秋。”此义盖出于襄二十年《左传》与《周礼·春官》。

其二,与《春秋》成书时间有关,即春作而秋成。徐彦疏引《春秋说》云:“哀公十四年,春,西狩获麟,作《春秋》。九月,书成。以其书春作秋成,故云《春秋》。”然徐彦本人不同意此说,庄七年疏云:“旧解云‘孔子修之,春作秋成,谓之《春秋》’者,失之远矣。”此说专以“春秋”得名系于孔子,然孔子前实有“春秋”之通名,则此说甚狭,尤未必合于旧史之义。此说虽出公羊家言,然与《公羊传》引“不修《春秋》”之文不合。

其三,“奉始养终”之说。此说出于《论衡·正说篇》,云:“春者,岁之始;秋者,其终也。《春秋》之经可以奉始养终,故号为《春秋》。”

其四,“与日月并行而不息”之义。此徐彦疏之另一说也。

哀十四年传: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以君子之为,亦有乐乎此也。

何注:待圣汉之王以为法,乐其贯于百王而不灭,名与日月并行而不息。

徐疏:制作《春秋》之义,谓制《春秋》之中赏善罚恶之义也。……《春秋》者,赏善罚恶之书,有国家者最所急务,是以贯通于百王而不灭绝矣,故孔子为后王作之。云“名与日月并行而不息”者,谓名之曰《春秋》,其合于天地之利,生成万物之义,凡为君者不得不尔,故曰“名与日月并行而不息”也。

盖《春秋》之义,圣王之法也。斯义斯法,虽因春秋三世之诸国史记旧文,历春至秋,三时而成,然其“赏善罚恶”之功,则流播于千秋万世,春去秋来,生生不息,故君子所乐在乎此也。此说既得“春秋”通名之义,又深探圣心,得孔子制作专名之义。是以诸说中,此说虽有扬高凿深之嫌,然亦属近理。

近人于省吾《岁时起源初考》别有一说,谓上古时仅春、秋二时,而无冬、夏二时,故古人以春秋总括一年。古史以“春秋”为名,良以此焉。

二 孔子与《春秋》

《春秋》本为旧史,不过记事之书而已,后经孔子之笔削,遂得为经矣。盖经虽承旧史,然非为记事而作,以其别有圣人之义例存焉。此说实为今、古文家所共许,自古皆然,非若今日治孔子者,专据《论语》,而不知有《春秋》,适自狭陋耳。

庄七年,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霣如雨。《公羊传》云:

如雨者何?如雨者,非雨也。非雨,则曷为谓之如雨?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

可见,《公羊传》明谓《春秋》有“修”与“不修”之别。盖“不修”之《春秋》,即孔子所据旧史也;若今《春秋》所见“星霣如雨”一语,实出孔子所修也。

不修《春秋》有二。其一,鲁史记也。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云:“仲尼因鲁史策书成文。”即此说也。且《春秋》上记隐,下至于哀之获麟,所记史事全以鲁为主,则《春秋》显与鲁史记最有关系。

其二,百二十国宝书。司马迁《十二诸侯年表序》云:“是以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又,《公羊传》徐疏引闵因叙云:“昔孔子受端门之命,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九月经立。”孔颖达《左传正义》引沈文阿语云:“《严氏春秋》引《观周篇》云:孔子将修《春秋》,与左丘明乘,如周,观书于周史,归而修《春秋》之经,丘明为之传,共为表里。”此数说皆以孔子兼采诸国史记,至有百二十国书之多。

至于君子修《春秋》,亦有二说:

其一,孔子作《春秋》。此说最为普遍,无论今、古文家,俱无异辞。如《春秋繁露·俞序》云:“仲尼之作《春秋》也,上探正天端。”《春秋纬·考异邮》云:“孔子受端门之命,制《春秋》之义。”《握诚图》云:“孔子作《春秋》,陈天人之际,记异考符。”《元命苞》云:“孔子曰:丘作《春秋》,始于元,终于麟,王道成也。”《演孔图》云:“丘作《春秋》,天授《演孔图》。”《说题辞》云:“孔子作《春秋》,一万八千字,九月而书成。”《史记·孔子世家》云孔子“因史记作《春秋》”。《盐铁论·相刺》云:“孔子曰:……东西南北七十说而不能用,然后退而修王道,作《春秋》,垂之万世之后,天下折中焉。”《说苑·贵德》云:“于是退作《春秋》,明素王之道。”《至公》云:“(夫子)退而修《春秋》,采毫毛之善,贬纤芥之恶,人事浃,王道备,精和圣制,上通于天而麟至。”扬雄《剧秦美新》云:“仲尼不遭用,《春秋》因斯发。”《论衡·超奇》云:“孔子得史记以作《春秋》。”又云:“孔子作《春秋》,以示王意。”《定贤》云:“孔子不王,作《春秋》以明意。”《书虚》云:“使孔子得王,《春秋》不作。”《齐世》云:“至周之时,人民久薄,故孔子作《春秋》。”《效力》云:“孔子,周世多力之人也。作《春秋》,删五经,秘书微文,无所不定。”可见,汉人莫不视《春秋》出于孔子也。

今人尚信《孟子》,其中有谓“孔子作《春秋》”之语。至于《公羊传》,其中实有明文。如上引庄七年《公羊传》所言“君子”,汉人多以为指孔子。王充曰:

不修《春秋》者,未修《春秋》时鲁史记,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者,谓孔子也。孔子修之,“星霣如雨”。(《论衡·艺增》)

则《公羊传》尚未明言孔子修《春秋》,而王充乃申言之矣。

又,昭十二年,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公羊传》云:

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其词则丘有罪焉尔。”

前言孔子削旧史而成《春秋》,此则言孔子以《春秋》为信史而笔其旧也。据此,“孔子作《春秋》”,《公羊传》可谓言之确凿矣。近人熊十力亦云:“是孔子自明述作之怀,为七十子之徒转相传授,《孟子》、《公羊》并见称引,绝不容疑。”

又,哀十四年,西狩获麟。《公羊传》云:

西狩获麟,孔子曰:“吾道穷矣!”……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则未知其为是与?其诸君子乐道尧舜之道与?末不亦乐乎尧舜之知君子也?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以君子之为,亦有乐乎此也。

此谓孔子作《春秋》甚明,且谓孔子《春秋》,非详于记事,乃制义也。

其二,周公成《春秋》之书法。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云:

仲尼因鲁史策书成文,考其真伪,而志其典礼,上以遵周公之遗制,下以明将来之法。……盖周公之志,仲尼从而明之。……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仲尼从而修之,以成一经之通体。其微显阐幽,裁成义类者,皆据旧例而发义,指行事以正褒贬。

今文家尊孔子,以《春秋》义例悉出于孔子。然古文家欲尊《左氏》,乃有周公发凡之说,盖以义例之大端归于周公也,是以孔子虽修《春秋》,不过遵循“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而已。

可见,三传唯《公羊传》有“孔子作《春秋》”之明文,又谓获麟为异,盖天示以周之将亡也,是以孔子因以伤“吾道穷矣”,遂作《春秋》。据此,孔子作《春秋》之时间,当在哀十四年。何休注云:

麟者,太平之符,圣人之类,时得麟而死,此亦天告夫子将没之征,故云尔。

盖麟本圣人之类,而孔子以麟自比,乃伤斯文将坠,此道不行,遂作《春秋》以垂法后世焉。故徐彦疏云:

《公羊》以为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后,得端门之命,乃作《春秋》,至九月而止笔。

然公羊家尚有一说。晋孔衍(369-423)另有《公羊传》本,其中有云:

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何以书?记异也。今麟非常之兽,其为非常之兽,奈何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然则孰为而至?为孔子之作《春秋》。(《左传正义》孔疏引)

显然,此传本与何休所据《公羊传》不同,其对“获麟”之解释,亦与何休不同。盖此本以孔子作《春秋》,成素王之功,故麟为瑞应而至也。据此,孔子实前于获麟而作《春秋》也。

范宁亦同此说。其《穀梁传》序谓“先王之道既弘,麟感化而来应。因事备而终篇,故绝笔于斯年”。杨士勋伸其说云:“杜预解《左氏》,以为获麟而作《春秋》。今范氏以作《春秋》然后麟至者,以麟是神灵之物,非圣不臻。故《论语》云:‘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礼器》云:‘升中于天,而凤皇降,龟龙假。’《公羊传》曰:‘麟有王者则至。’《援神契》曰:‘德至鸟兽则麒麟臻。’是非有明王,则五灵不至也。当孔子之世,周室陵迟,天下丧乱,岂有神灵之物无故而自来?明为仲尼修《春秋》,麟应而至也。然则仲尼并修六艺,何故不致诸瑞者?”

然此说与汉代《左氏》说同。案哀十四年孔疏云:“贾逵、服虔、颍容等皆以为孔子自卫反鲁,考正礼乐,修《春秋》,约以周礼,三年文成致麟,麟感而至。”又,杜序孔疏云:“服虔云:‘夫子以哀十一年自卫反鲁而作《春秋》,约之以礼,故有麟应而至。’”徐彦疏亦云:“《左氏》以为鲁哀十一年夫子自卫反鲁,十二年告老,遂作《春秋》,至十四年经成。”盖徐氏据《左传》推定孔子于哀十一年反鲁,十二年告老,遂作《春秋》,至十四年经成。故杨士勋云:“先儒郑众、贾逵之徒,以为仲尼修《春秋》,约之以《周礼》,修母致子,故独得麟也。”可见,贾、服之徒,盖以孔子先作《春秋》而致麟也。(司马迁尚有一说,盖以孔子厄于陈、蔡时作《春秋》,则在哀六年,而与获麟绝无关系。)

对此,杜预颇不谓然,其《春秋经传集解》序云:

或曰:《春秋》之作,《左传》及《穀梁》无明文。说者以为仲尼自卫反鲁,修《春秋》,立素王,丘明为素臣。言《公羊》者,亦云黜周而王鲁,危行言孙,以辟当时之害,故微其文,隐其义。《公羊》经止获麟,而《左氏》经终孔丘卒,敢问所安?

答曰:异乎余所闻!仲尼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此制作之本意也。叹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盖伤时王之政也。麟凤五灵,王者之嘉瑞也。今麟出非其时,虚其应而失其归,此圣人所以为感也。绝笔于获麟之一句者,所感而起,固所以为终也。……子路欲使门人为臣,孔子以为欺天。而云仲尼素王,丘明素臣,又非通论也。先儒以为制作三年,文成致麟,既已妖妄。又引经以至仲尼卒,亦又近诬。据《公羊》经止获麟,而《左氏》小邾射不在三叛之数,故余以为感麟而作。作起获麟,则文止于所起,为得其实。至于“反袂拭面”,称“吾道穷”,亦无取焉。

盖汉魏人习于孔子素王之说,不独今文家,虽古文家亦然。贾逵《春秋序》云:“孔子览史记,就是非之说,立素王之法。”郑玄《六艺论》云:“孔子既西狩获麟,自号素王,为后世受命之君制明王之法。”(《春秋经传集解》序孔疏引)此诚杜预所讥也。今文家谓孔子伤麟死而作《春秋》,则孔子以麟自况也;而古文家谓孔子成《春秋》而麟来,麟为书成之瑞应。麟死,则周为新矣,故孔子作《春秋》;麟来,则《春秋》成,而为新王矣。二说实同,皆以孔子为素王也。

故杜预谓二说俱非。盖孔子伤周政之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其欲制作久矣;其后感麟之至,自叹圣人生非其时,道无所行,功无所济,与麟死相类,乃作《春秋》矣。是则杜预犹取《公羊》“感麟而作”之说,至于《左氏》之汉师旧说,则以为妖妄近诬矣。

《春秋》文辞简约,若不通以传,则不过流水账簿而已,别无深意可寻,焉能以经视之哉!至于释经之传,则有《公》、《穀》、《邹》、《夹》等,其中以《公羊》陈义最高,且书法曲折,思辨入微,遂得先立于学官矣。观乎有汉一代之政治施设,虽颇仍秦旧,然其大纲,毕竟由《公羊》绎出。其后两千年间,《公羊》虽未尽为独尊,学者亦不尽为颛门之学,然上至朝廷之议论,至于政治之规摹,下及百姓之日用,概莫不见《公羊》施化之溥博矣。

三 口说与载籍

孔子据鲁史旧文作《春秋》,而其微言大义,则口授之,至汉乃著于竹帛,斯为《公羊传》也。徐彦疏云:

孔子至圣,却观无穷,知秦无道,将必燔书,故《春秋》之说口授子夏。度秦至汉,乃著竹帛。

盖孔门弟子中,传经最有功者,莫过于子夏。《孝经钩命决》谓孔子“以《春秋》属商”,而此后传此经者,主要在公羊氏一门。故后儒将《公羊传》溯源于子夏,尚属近理。

至于孔子口传而不载籍者,徐疏犹据谶说,以为孔子避秦燔书之祸故也。然此说实出于何休《解诂》。隐二年,纪子伯、莒子盟于密。《公羊传》云:“纪子伯者何?无闻焉尔。”《解诂》云:

言无闻者,《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孔子畏时远害,又知秦将燔《诗》、《书》,其说口授相传,至汉公羊氏及弟子胡毋生等,乃始记于竹帛,故有所失也。

又,定元年,春,王。《公羊传》云:“定、哀多微辞,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己之有罪焉尔。”《解诂》亦云:

此孔子畏时君,上以讳尊隆恩,下以辟害容身,慎之至也。

《公羊传》说甚明,而邵公“辟害容身”之说,实可从中衍出。则自传、注、疏以下,皆以《公羊传》本于孔子口说,至于其中缘由,则因孔子避祸故也。即便揆诸今人之情,此说亦属近理也。

考《公羊传》一书,何休以为“齐人语”者,凡二十四处,唯“是月”一条为“鲁人语”。可见,汉人以《公羊传》为齐学,则未为诬也;且以口说故,乃杂有齐人之语。如隐五年注云:“登,读言得。得来之者,齐人语也。齐人名求得为得来,作登来者,其言大而急,由口授也。”庄二十八年注云:“伐人者为客,读伐长言之,齐人语也。见伐者为主,读伐短言之,齐人语也。”盖《公羊传》若早著于竹帛,当不若是杂有齐人语也。

又,《春秋经》多有阙文,而《公羊传》常以“无闻焉尔”释之,此亦口说之证。故襄二年疏云:“《公羊》之义,口授相传,五世以后方著竹帛,是以传家数云无闻焉尔。”盖《公羊传》文体采用问答形式,足为口说之确证,其有阙者,不过弟子无闻于师故也。

徐疏又引戴宏序云:

子夏传与公羊高,高传与其子平,平传与其子地,地传与其子敢,敢传与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共其弟子齐人胡毋子都著于竹帛。

戴序叙述《公羊传》传授次第,最为明白。公羊家颇乐引其说,盖以师徒授受之确,足以证《公羊传》之真也;至于《左氏》,则“则师徒相传,又无其人”,故不得不尚文字也。

《汉书·艺文志》著录《公羊传》十一卷,班固自注曰:“公羊子,齐人。”颜师古注曰:“名高。”此说至宋罗璧始有异论。罗璧《拾遗》云:“公羊、穀梁自训高、赤作传外,更不见有此姓。万见春谓皆姜字切韵脚,疑为姜姓假托。”然《四库提要》驳其说云:“邾为邾娄,披为勃鞮,木为弥牟,殖为舌职,记载音讹,经典原有是事。至弟子记其先师,子孙述其祖父,必不至竟迷本字,别用合声。璧之所言,殊为好异。”又云:“程端学《春秋本义》竟指高为汉初人,则讲学家臆断之词,更不足与辨矣。”廖平因谓公、穀俱为卜之双声,羊、梁又商之迭韵,以为齐、鲁同音异字,实均子夏一人。

其实,《礼记·杂记》中即有“公羊贾”之人,或疑公羊贾即《论语》之公明贾,而公羊高即《孟子》之公明高也。公明高,盖曾子弟子也,亦从子夏受经。盖羊与明音近,此说或可通。《汉书·古今人表》有公羊、穀梁列四等,必实有其人可知。可见,旧说未可轻议也。

至于口说之载籍,徐疏据戴宏序,以为景帝时始著于竹帛。此说于《公羊传》文亦有证焉。哀三年,《公羊》之经作“季孙斯、叔孙州雠帅师城开阳”,而《左氏》作“启阳”,徐疏以为,“开者,为汉景帝讳也”。可见,《公羊》著于竹帛,当在景帝时,或在景帝后也。又,案《汉书·外戚传》,景帝六年,立太子荣母为皇后,大行奏疏引《公羊》云:“‘子以母贵,母以子贵。’今太子母号宜为皇后。”段熙仲以为,大行非博士,无与于口授,其所称引必据载籍也。可见,《公羊》著于竹帛,当在景帝六年前。又,《韩诗外传》文字多有与《公羊》同者,而韩婴与董子同时,则知《公羊》著于竹帛当不晚于此时。

《四库提要》以为,《公羊传》不尽出于公羊高,至于著竹帛,则悉本注、疏之说,以为“《传》确为寿撰,而胡毋子都助成之”也。

四 授受源流

1. 先秦

《春秋》诸传中,《公羊》最早行于世。其授受源流,最初盖出于子夏。《史记·孔子世家》云:“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孝经钩命诀》云:“以《春秋》属商”。商,子夏字也。董子《春秋繁露·俞序》载子夏语云:“有国家者,不可不学《春秋》。”史迁《太史公自序》亦引子夏此语。徐彦谓孔子以《春秋》口授子夏,又引戴宏序云:“子夏传与公羊高。”可见,子夏不独为《公羊》先师,实传《公羊》之初祖也。

子夏之后,善言《春秋》者莫过于孟子。孟子以后,荀子论六经要旨,亦及《春秋》。刘师培尝考二书同异,谓“何邵公所作《解诂》,亦多用《荀子》之文”。其后,董子《繁露》之文,颇有同于《荀子》者。如《循天之道》言古人“霜降而逆女,冰泮而杀内”,又言“新牡十日而一游于房”,与《荀子·大略》霜降逆女、冰泮杀内、十日一御之说合;《玉杯》言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与《荀子·礼论》“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之文同;又,《竹林》言“先王之制,有大丧者三年不呼其门,顺其志之不在事也”,亦与《荀子·大略》“父母之丧,三年不事”之义合。董子乃《公羊》先师,其说丧礼、昏礼与荀子俱合,而荀子之学出于子夏,则荀子抑或传《公羊》之先师欤?

徐彦引戴宏《春秋说》序云:“子夏传与公羊高,高传与其子平,平传与其子地,地传与其子敢,敢传与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共其弟子齐人胡毋子都著于竹帛。”又,隐二年何休注云:“《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孔子畏时远害,又知秦将燔《诗》、《书》,其说口授相传,至汉公羊氏及弟子胡毋生等,乃始记于竹帛。”皆以先秦传《公羊传》者,皆公羊氏一门。然《公羊传》中又颇记子沈子、子司马子、子女子、子北宫子、高子、鲁子之语。其中,沈子语见隐十一年、庄十一年及定元年传文;司马子语见庄三十年传文;子女子语见闵元年传文;子北宫子语见哀四年传文;高子语见文四年传文。而“鲁子”凡六见,即庄三年、二十三年、僖五年、十九年、二十四年、二十八年传文,远较其余先师为多,似不合常理。对此,黄开国以为,“鲁子”非指一人,实为“鲁地治《春秋》的学者的通称,应该主要是对《穀梁》学的先师的尊称”(参见黄开国:《公羊学发展史》,第47页)。可见,先秦传授《公羊》者,殆未必尽出于公羊氏也。

2. 西汉

汉景时,《公羊传》由公羊寿与其弟子胡毋子都著于竹帛。《史记·儒林列传》云:

胡毋生,齐人也。孝景时为博士,以老归教授。齐之言《春秋》者多受胡毋生,公孙弘亦颇受焉。

胡毋生老归教授于齐地,受其学者必夥,然唯公孙弘以取汉相而显于世耳。

公孙弘,菑川薛人。武帝初,弘年已六十,以贤良征为博士,后病免归。元光五年,复以贤良文学征,以策对擢为第一,拜为博士。后位至丞相,爵平津侯。《汉书·儒林传》谓弘受胡毋生《公羊春秋》,本传则谓弘“年四十余,乃学《春秋杂说》”。《汉志》著录有《公羊杂记》八十三篇,不知即《杂说》否?

其时明《春秋》者,又有董仲舒。仲舒,赵人,少治《春秋》,景帝时为博士。《汉书·五行志》云:“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则胡毋生与董仲舒,俱以治《春秋》而为博士,而仲舒尤为儒者宗矣。

然董仲舒之学,授受不明。汉人以胡毋生、董仲舒平列,如《汉书·儒林传》谓二人“同业”,郑玄《六艺论》亦以胡、董并称。然至徐彦,乃以仲舒为胡毋生弟子,“胡毋生本虽以《公羊》经、传传授董氏,犹自别作《条例》”。胡毋生之书,既有《公羊章句》,又有《条例》,而仲舒受于子都者,盖《章句》耳,至于《条例》,至汉末何休乃远绍之。观乎董书,有“《春秋》无达辞”之说,殆疏于条例之学耳。

其后治《公羊》者,多出于仲舒之门。《汉书·儒林传》云:

胡母生,字子都,齐人也。治《公羊春秋》,为景帝博士。与董仲舒同业,仲舒著书称其德。年老,归教于齐,齐之言《春秋》者宗事之,公孙弘亦颇受焉。而董生为江都相,自有传。弟子遂之者,兰陵褚大、东平嬴公、广川段仲、温吕步舒。大至梁相,步舒丞相长史,唯嬴公守学不失师法,为昭帝谏大夫,授东海孟卿、鲁眭孟。

班固此说,极易致人误会。盖仅据此段文字,褚大、嬴公、段仲、吕步舒等,既可视为胡毋生弟子,亦可作董仲舒弟子。若如前说,整个两汉公羊博士官学,悉为胡毋生之传矣。范晔即持此说,曰:

齐胡母子都传《公羊春秋》,授东平嬴公,嬴公授东海孟卿,孟卿授鲁人眭孟,眭孟授东海严彭祖、鲁人颜安乐。(《后汉书·儒林传》)

其后,《隋书·经籍志》亦祖范说。

案,《史记·儒林列传》云:“仲舒弟子遂者:兰陵褚大、广川殷忠、温吕步舒。”又云:“董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下愚。”可见,史公明以吕步舒等为仲舒弟子也(《史记》之殷忠与《汉书》之段仲,当是一人。《史记集解》引徐广曰:“殷,一作段,又作瑕也。”“殷”与“段”,殆字形相近而误)。又,《汉书·眭弘传》云:“先师董仲舒有言,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圣人之受命。”可见,《汉书·儒林传》所叙次诸弟子,当承“董生为江都相,自有传”一语而来。又,郑玄《六艺论》云:“治《公羊》者胡毋生、董仲舒。董仲舒弟子嬴公,嬴公弟子眭孟,眭孟弟子严彭祖及颜安乐,安乐弟子阴丰、刘向、王彦。”陆德明《释文序录》云:“兰陵褚大、东平嬴公、广川段仲、温吕步舒,皆仲舒弟子。”皆直谓褚大、嬴公以下为仲舒弟子,足见范晔误读班书也。

仲舒弟子颇众。据《汉书》本传,仲舒“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授业,或莫见其面”,可见其弟子之夥。弟子遂者,有兰陵褚大、东平嬴公、广川段仲、温吕步舒,唯嬴公“守学不失师法”。嬴公传孟卿与眭弘。(《史记》、《汉书》以孟卿、眭弘俱为嬴公弟子,《后汉书》则以嬴公传孟卿,孟卿传眭弘,亦误。)

孟卿,东海人。从萧奋学礼,又从嬴公受《春秋》。弟子有后苍、疏广等,世传《后氏礼》、《疏氏春秋》,皆出孟卿也。后苍说《礼》数万言,号曰《后苍曲台记》。疏广,字仲翁,东海兰陵人。《汉书》本传称其“少好学,明《春秋》,家居教授,学得自远方至。征为博士、太中大夫。”广授管路。其子孟喜,从田王孙学《易》。

眭弘,字孟,鲁国薛人。据《汉书》本传,弘“少时好侠,斗鸡走马,长乃变节,从嬴公受《春秋》。以明经为议郎,至符节令”。昭帝时,弘推《春秋》之义,以为“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汉帝宜谁差天下,求索贤人,禅以帝位,而退自封百里,如殷、周二王后,以承顺帝命”,因受诛焉。其后,宣帝即位,以应弘“从匹夫为天子”之说,乃征弘子为郎。又据《儒林传》,弘有弟子百余人,唯严彭祖、颜安乐为明,然质问疑谊,各持所见。弘曰:“《春秋》之意,在二子矣!”弘死,彭祖、安乐各颛门教授,由是《公羊》有严、颜之学,俱立于学官,而董学亦因分为二矣。

严彭祖,字公子,东海下邳人。宣帝时为博士,尝为河南、东郡太守,以高第入为左冯翊,迁太子太傅。《汉书·儒林传》称其“廉直不事权贵”。严氏之著述,《汉志》未见著录,《隋志》则著录有《春秋公羊传》十二卷,新、旧《唐志》犹著录有五卷。《隋志》又著录其《春秋左氏图》十卷,两《唐志》则作《春秋图》七卷。

颜安乐,字公孙,一字翁孙。鲁国薛人。眭弘姊子。安乐家贫,为学精力,官至齐郡太守,后为雠家所杀。《汉志》著录其《公羊颜氏记》十一篇,然未见于《隋志》,疑此时已佚矣。

彭祖以后,据《汉书·儒林传》,“授琅邪王中,为元帝少府,家世传业。中授同郡公孙文、东门云。云为荆州刺史,文东平太傅,徒众尤盛”,则彭祖传王中,而中授公孙文、东门云也。

至于安乐一系,据《汉书·儒林传》,“安乐授淮阳泠丰次君(泠丰,或作阴丰。据毕沅《传经表》:“《六艺论》‘泠’作‘阴’,诸书皆本之,未知谁误。”)、淄川任公。公为少府,丰淄川太守,由是颜家有泠、任之学。始贡禹事嬴公,成于眭孟,至御史大夫。疏广事孟卿,至太子太傅,皆自有传。广授琅邪管路,路为御史中丞。禹授颖川堂溪惠,惠授泰山冥都,都为丞相史。都与路又事颜安乐,故颜氏有管、冥之学。路授孙宝,为大司农,自有传。丰授马宫、琅邪左咸。咸为郡守九卿,徒众尤甚。宫至大司徒,自有传”。又据郑玄《六艺论》,安乐弟子尚有刘向与王彦。

马宫,字游卿,东海戚人,历官太守、大司徒、太师等职,与王莽相善。王莽篡汉,马宫为太子师。《汉书》本传称其“治《严氏春秋》”,然《儒林传》又称其为泠丰弟子,则属颜氏安乐一系也,二说未知孰是。

孙宝,字子严,颍川鄢陵人。据《汉书》本传,宝奏疏多用《礼》、《论语》,用《春秋》者仅一处。

左咸,与王莽相友善。据《汉书·王莽传》,王莽立六经祭酒,而咸为《春秋》祭酒。

3. 东汉

东汉建武初,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而《春秋》有严、颜二博士,然以严氏为盛。据范晔《后汉书·儒林传》,习《严氏春秋》者有丁恭、周泽、钟兴、樊儵、张霸、甄宇、楼望、程曾、郅恽、徐穉等。

丁恭,字子然,山阳东缗人。习《公羊严氏春秋》。建武初,为谏议大夫、博士,封关内侯。诸生自远方至者,著录数千人,当世称为大儒。太常楼望、侍中承宫、长水校尉樊鯈等,皆受业于恭。

樊儵(?—67),字长鱼,南阳湖阳人,以外戚封侯。父宏,为光武之舅,封长罗侯。《后汉书》本传谓儵“就侍中丁恭受《公羊严氏春秋》”,又谓其“删定《公羊严氏春秋》章句,世号‘樊侯学’”。门徒前后有三千余人,其中,颍川李修、九江夏勤,皆位至三公。

张霸,字伯饶,蜀郡成都人。《后汉书·张霸传》谓其“七岁通《春秋》”,后师樊儵,受《严氏春秋》,遂博览五经。又以樊氏所删《严氏春秋》犹多繁辞,更加删减,定为二十万言,更名为“张氏学”。年七十,以疾卒。其子楷,字公超,张霸中子。《张霸传》称其“通《严氏春秋》、《古文尚书》,门徒常百人”,然“隐居弘农山中,学者随之,所居成市”。撰有《尚书注》。年七十,卒于家。(按:前汉又有东莱张霸,据《汉书·儒林传》,世所传《百两篇》者,即出于张霸,盖霸析合《尚书》二十九篇以为数十,又采《左氏传》、《书叙》为作首尾,凡百二篇。篇或数简,文意浅陋。成帝时求其古文者,霸以能为《百两》征,以天子所藏中书校之,非是。)

周泽,字稚都,北海安丘人。少习《严氏春秋》,隐居教授,门徒常数百人。建武末,征试博士。中元十年,拜太常。

钟兴,字次文,汝南汝阳人也,少从丁恭受《严氏春秋》。光武时,“诏令定《春秋》章句,去其复重,以授皇太子。又使宗室诸侯从兴受章句”。封关内侯,兴自以无功,固辞不受。

甄宇,字长文,北海安丘人。习《严氏春秋》,教授常数百人。建武中,征拜为博士。甄传业于子普,普传子承。承尤笃学,未尝视家事,讲授常数百人。诸儒以承三世传业,莫不归服之。其后,子孙传学不绝。

楼望(20—100),字次子,陈留雍丘人。官至大司农。少习《严氏春秋》,教授不倦,世称儒宗,诸生著录九千余人。《儒林传》称其卒时“会葬者数千人,儒家以为荣”。

程曾,字秀升,豫章南昌人。受业长安,习《严氏春秋》,积十余年,还家讲授。著书百余篇,皆五经通难,又作《孟子章句》。

郅恽,字君章,汝南西平人。《后汉书》本传谓其“及长,理《韩诗》、《严氏春秋》,明天文历数”。

徐穉,字孺子,南昌人,学《严氏春秋》、《京氏易》、《欧阳尚书》,兼综风角、《河图》、《七纬》诸学,与陈蕃相友善,朝廷屡征不就,耕稼而食。

刘佑,字伯祖,中山安国人。学《严氏春秋》、《小戴礼》、《古文尚书》。

闾葵班,字宣高,处士,治《严氏春秋》。

祝睦(96—164),字符德,济阴己氏人,治《韩诗》、《严氏春秋》,官山阳太守。

孔宙(102—163),字季将,为孔子十九世孙孔融之父,治《严氏春秋》。其子融,《隋志》著录有《春秋杂议难》五卷。

樊敏,字仲达,巴郡太守,治《严氏春秋》。

严訢,字少通,东牟侯相,习《严氏春秋冯君章句》。《冯君章句》之名,仅见于《严訢碑》及杜佑《通典》。杜佑《通典》云:“冯君八万言章句。”(引自朱彝尊:《经义考》卷一七一。)

习《颜氏春秋》者较少,仅有张玄、唐檀数人而已。

张玄,字君夏,河内河阳人。《后汉书·儒林传》称其“少习《颜氏春秋》,兼通数家法。……清净无欲,专心经书,方其讲问,乃不食终日。及有难者,辄为张数家之说,令择从所安。诸儒皆伏其多通,著录千余人”。会《颜氏》博士缺,玄试策第一,拜为博士。后以兼说《严氏》、《冥氏》,乃罢其《颜氏》博士。

唐檀,字子产,江西南昌人。《后汉书·方术传》谓其“少游太学,习《京氏易》、《韩诗》、《颜氏春秋》,尤好灾异星占。后还乡里,教授常百余人”,著有《唐子》二十八篇。

此外,东汉尚有一些公羊学者,师承不明,似不属严、颜二家。

李育,字符春,扶风漆人。《后汉书·儒林传》谓其“少习《公羊春秋》。沉思专精,博览书传,知名太学,深为同郡班固所重。……常避地教授,门徒数百”。李育虽为今文学者,然亦颇涉猎古文学,曾读《左传》,“虽乐文采,然谓不得圣人深意”。传惟称习《公羊春秋》,不名严、颜。《儒林传》谓其“以为前世陈元、范升之徒,更相非折,而多引图谶,不据理体,于是作《难左氏义》四十一事”。章帝建初元年,举为议郎,后拜为博士。四年,诏与诸儒论五经于白虎观,李育以《公羊》义难贾逵,往返皆有理证,最为通儒。汉末何休与其师博士羊弼追述李育意以难二传,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与《穀梁废疾》。李育、羊弼既为博士,当不出严、颜二家之外,然邵公作《解诂》,乃追述胡毋生条例,而对严、颜深致不满,则何氏或别有所受焉。康南海则以为,“董子之学见于《繁露》,胡毋生之说传于何休”(张伯桢:《南海师承记》,见于《康有为全集》附录),亦以邵公宗胡毋生也。

班超(31—102),字仲升,扶风平陵人,班彪子。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超持《公羊春秋》,多所窥览。”而其兄班固汇辑《白虎通义》,其中《春秋》义多引《公羊》说,至其所撰《汉书》之《律历志》、《五行志》亦十数次称引董仲舒之说。

杨终(?—100),字子山,蜀郡成都人。《后汉书》本传谓其“年十三,为郡小吏,太守奇其才,遣诣京师受业,习《春秋》”。当时唯《公羊春秋》立于学官,则杨终于京师所学,自当为《公羊春秋》也。杨终尝上书章帝,谓“宣帝博征群儒,论定五经于石渠阁。方今天下少事,学者得成其业,而章句之徒,破坏大体。宜如石渠阁故事,永为后世则”。其后白虎观会议,盖起于杨终之议也。其时终因事系狱,博士赵博、校书郎班固、贾逵等,乃谓终深晓《春秋》,学多异闻,终乃得与于白虎观会议。著有《春秋外传》十二篇,改定章句十五万言。其本传略载其论议,颇用公羊义。

王充(27—104),字仲任,会稽上虞人。《后汉书》本传称其“受业太学,师事扶风班彪。好博览而不守章句”。班氏父子皆习《春秋》,充受业于太学,则亦受《公羊春秋》也。观其《论衡》,多用《公羊》义可知。不过,充亦颇用《左传》、《穀梁》说,此盖其“好博览而不守章句”也。

冯绲,字鸿卿,巴郡宕渠人。《后汉书》本传谓其“少学《春秋》、《司马兵法》”,李贤注引《谢承书》云:“绲学《公羊春秋》。”唐晏《两汉三国学案》叙述《韩诗》派时,谓有冯绲碑云:“少耽学问,习父业,治《春秋》严氏、《韩诗》仓氏。”

公沙穆,字文乂,北海胶东人。《后汉书·方术传》谓穆“长习《韩诗》、《公羊春秋》,尤锐思河洛推步之术”。

第五元先,京兆人,通《京氏易》、《公羊春秋》、《三统历》、《九章算术》。郑玄尝师事之。

徐淑,字迫进,广陵海西人。习《孟氏易》、《公羊春秋》、《礼记》、《周官》。

荀爽(128—190),字慈明,一名谞,颍州颍阴人。荀子十二代孙,荀淑子。幼而好学,年十二,能通《春秋》、《论语》,耽思经书,至于庆吊不行,征命不应。延熹九年(166),拜郎中。《后汉书》本传谓其“后遭党锢,隐于海上,又南遁汉滨,积十余年,以著述为事,遂称为硕儒”。董卓时,为司空,与司徒王允等谋诛董卓。著《礼》、《易传》、《诗传》、《尚书正经》、《春秋条例》,又集汉事成败可鉴戒者,谓之《汉语》。又作《公羊问》及《辩谶》,并它所论叙,题为《新书》。凡百余篇,今多所亡缺。延熹九年对策,爽引《春秋》经传,多用《公羊》义,亦稍涉《左氏》,而《穀梁》则不用一条。其《公羊问》,阮孝绪《七录》及两《唐志》著录为《春秋公羊问答》五卷,《隋书·经籍志》云:“《春秋公羊传问答》五卷,荀爽问,魏安平太守徐钦答。”故从其著述及对策来看,爽应为公羊学者。

李咸,字符章,汝南西平人,习《鲁诗》、《春秋公羊传》、《三礼》。

綦母君,东莞人,治《公羊春秋》。

赵昱,字符达,琅邪人。从綦母君学《公羊春秋》,至历年潜思,不窥园圃。

尹宙(115—177),字周南,《尹宙碑》谓其“治《公羊春秋经》,博通书传”。

戴宏,字符襄,济北刚县人。生于桓、灵之季,然不见于《后汉书·儒林传》,唯《吴佑传》有云:“(佑)迁胶东侯相,时济北戴宏父为县丞,宏年十六,从在丞舍。佑每行园,尝闻讽诵之音,奇而厚之,亦与为友,卒成儒宗,知名东夏,官至酒泉太守。”案佑与梁冀、李固、马融同时,则宏亦当与陈蕃、何休同时也。徐彦疏引戴宏《春秋说》序,此为《公羊传》在先秦传承之最早记载。何休《公羊解诂》序云:“恨先师观听不决,多随二创。”徐彦以为,“此先师,戴宏等也。……今戴宏作《解疑论》而难《左氏》,不得《左氏》之理,不能以正义决之,故云‘观听不决’、‘多随二创’者,上文云‘至有背经、任意、反传违戾’者,与《公羊》为一创;又云‘援引他经失其句读’者,又与《公羊》为一创。今戴宏作《解疑论》,多随此二事,故曰‘多随二创’也。”由此可见,戴宏尝撰《解疑论》,以攻《左氏》,然不得《左氏》之理也。玉函山房辑有《解疑论》一卷,仅三条,一则述《公羊》源流,一则可略见其《春秋》学。

刘睦,袭封北海靖王,少好学,博通书传,光武爱之。著有《春秋旨义终始论》。

五 大义与微言

“微言”与“大义”之名,最初见于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其言曰:

夫子没而微言绝,七十子终而大义乖。

其后,《汉书·艺文志》亦云:“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微言者,《汉书》李奇注云:“隐微不显之言也。”颜师古注云:“精微要妙之言耳。”皆未达清人说“微言”之旨。)盖用刘歆之说也。可见,微言与大义二词,本出于古文家言。范宁《穀梁传》“序”云:“盖九流分而微言隐,异端作而大义乖。”其说稍不同,然俱以微言与大义不同也。

且据刘歆之说,唯孔子及身始有微言,至其没而微言遂绝;若七十子者,唯能传孔子大义而已,至七十子之后,则大义亦相乖离矣。可见,微言高于大义也。是以后世公羊家以微言、大义别三传高下,亦未始不出于刘歆之言也。

然“微言”与“大义”之内涵,至清人乃得明确界说。皮鹿门《春秋通论》云:

《春秋》有大义,有微言。所谓大义者,诛讨乱贼以戒后世是也;所谓微言者,改立法制以致太平是也。

自公羊家而言,《春秋》之义,既有大义,又有微言,二者不同。

皮氏又云:

惟《公羊》兼传大义、微言,《穀梁》不传微言,但传大义,《左氏》并不传义,特以记事详赡,有可以证《春秋》之义者,故三传并行不废。

其先,班固有“汉初学《左氏》者,惟传训诂”之语,皮氏据此,乃谓《左氏》“初不传微言、大义可知”,以《左氏》本不过记事之书而已。至于《穀梁》,但传大义,不传微言。盖自公羊家视之,《公羊》优于《穀梁》、《左氏》,而为《春秋》之传者,正在此也。

“微言”与“大义”此种内涵,或可溯源于孟子。《孟子·离娄下》云: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则《春秋》不专记齐桓、晋文之事,又别有义焉,实出于孔子王心所加也。

又,《孟子·滕文公下》云:

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按公羊家旧说,“罪我者”,以孔子无位,而托二百四十二年南面之权,行天子褒贬进退之事,此所谓微言也;“知我者”,《春秋》诛讨乱臣贼子,大义凛然,人所共见,此所谓大义也。

盖大义者,犹今人所谓“普世价值”也。天不变,道亦不变,君臣父子之纪纲,数千年以来,莫之能易,此即大义也。故孔子持之以褒贬进退当世大人,直陈其事,张大其义而已。唯以讳尊隆恩、避害容身之故,又不得不为此“微似之语”。此为微言一也。《春秋》据鲁而叙齐桓、晋文之事,然“隐公人臣而虚称以王,周天子见在上而黜公侯”,此“王鲁”之说,乃书法之尤可怪者。此为微言二也。孔子当晚周之衰敝,欲拨乱反正,遂损周文而用殷质,然以无位之故,不得不托《春秋》以明制作之本意,且垂法于后世也。是则“素王改制”者,为微言三也。何休“三科九旨”之说,独《公羊》能发之,而《穀梁》、《左氏》唯明大义,不达斯旨,故“三科九旨”者,亦微言之四也。

以上诸项,皆公羊家之旧说。此外,清孔广森尚有一说。

桓二年,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传》曰:“内大恶讳,此其目言之?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孔氏《春秋公羊通义》释云:

复发传者,与益师义异。彼为详略例,近辞详,远辞略;此为讳例,近辞微,远辞显。各有所施也。

又,哀十四年,春,西狩获麟。《传》曰:“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孔氏《通义》释云:

世疏者其恩杀。若桓之无王,庄之不复雠、纳鼎、归宝,文姜淫泆,皆得质言之以立其义。移于所见之世,则义有所尊,恩有所讳。定公受国于季氏,不敢明其篡;昭公取同姓,不忍斥其恶。是以《春秋》正名分、诛乱贼之大用,必托始于所传闻世而后可施也。近者微辞,远者目言,以义始之,以仁终之,别其世而不乱,斯异其辞而不糅。

孔氏盖以《春秋》之义为一,即正名分、诛乱贼也。然恩有隆杀,尊有远近,三世自当异辞。故此义得申于所传闻世,无所忌讳,斯为大义;而屈于所见之世,“不敢明其篡”,“不忍斥其恶”,斯为微言。《春秋》当一王之法,虽常抑于所见世,然犹得伸于所传闻世也。

是以孔氏所谓微言者,即《传》所谓“微辞”也。定元年,春,王。《传》云:“定、哀多微辞,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己之有罪焉尔。”

至于司马迁言孔子著《春秋》,不切论当世而微其词也,“为其切当世之文而罔褒,忌讳之辞也”(《史记·匈奴传赞》)、“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十二诸侯年表序》),亦微辞也。又,《十二诸侯年表序》谓铎椒为《铎氏微》,司马贞《索隐》释云:“名《铎氏微》者,春秋有微婉之辞故也。”则微辞者,微婉之词也。董子《春秋繁露》有言“婉词”者,亦与此义同。

又,荀子谓“《春秋》之微也”,“《春秋》约而不速”(《荀子·劝学》),“《春秋》言是其微也”(《荀子·儒效》),皆以《春秋》之微在其言辞也。而史公《十二诸侯年表序》谓孔子作《春秋》,“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其义亦同。凡此,又以《春秋》“一字褒贬”之文为微言也。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玉杯篇》释“微”有二义:一为微言,如逐季氏言又雩、逄丑父宜诛、纪季可贤,及诡词移词之类,即史公所谓“忌讳之辞”也。另一为微旨,如劝忠则罪盾、劝孝则罪止之类,盖事别善恶之细,行防纤芥之萌,寓意微眇,使人湛思反道,比贯连类,以得其意,所以治人也。《荀子》杨倞注云:“微,谓儒之微旨。一字为褒贬,微其文,隐其义。”则微旨者,即“一字褒贬”之法也。苏氏颇嫉清季诸儒之说“微言”,曰:“近人好侈微言,不知微言随圣人而徂,非亲炙传受,未易有闻,故曰‘仲尼没而微言绝’。若微旨则固而推而得之,而一以进善绝恶为主,非必张皇幽渺,索之隐怪也。”则苏氏以为,后世治《春秋》者,只可推求微旨,不可妄道微言也。

关于本书的底本与译注体例说明如下:底本采用1980年中华书局影印阮元校勘《十三经注疏》之《春秋公羊传注疏》的经、传文本;经文、传文之前加【经】、【传】标识,以清眉目;因《公羊传》为专门之学,必须依靠何休之《春秋公羊经传解诂》的解释,方能彰显其中的微言大义,故在注释中尽量保留何氏的见解;《公羊传》素来重视“以例解经”,故而在注释中尽量详细说明《公羊传》之条例;《公羊传》对于史实记录相对简单,有关的历史背景的阐释,主要依据注疏的说法,兼采《穀梁》与《左氏》,二传说法与《公羊》不符之处,则不采用,以避免枝蔓;因注释比较详细,故而白话译文但求简洁,以直译为主。

曾亦序于沪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