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就这样悠悠往前走着,转眼到了高二。
五月底的一天,学校组织了一次露营,这是秦牧向学校申请的,为的是锻炼同学们的野外生存能力,深刻体会生活的不易。
秦芳薇喜欢这种活动,她是父亲一手带大的,而父亲最大的喜好就是带着她走入大山,去登山,去野营,在艰苦的环境中感受人生需要拼搏的哲理。
九个班级,有十二个老师带队,每个班另挑了男女同学各一名当老师的小助手。
扎营的时候,一至九班绕着一个水塘扎了一圈营帐,于是一班和九班自然而然就凑到了一起。
秦芳薇有露营的经验,所以,她扎的营帐像模像样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之后,她又去帮助了其他同学。
傍晚时分,营帐全都扎好了,秦芳薇陪着父亲去巡逻时,发现九班的营帐扎得最有特色,地面刻意平整了一番,以一个圆形围着一主帐,每个营帐上分别标明了号码,以及里面睡了哪几个人,以便于管理。
据说这是昀珩规划的。平整地面时,同学们发了一些牢骚,后来发现自己的营帐睡起来比其他班的要舒服,才一个个眉开眼笑了。
对此,秦牧表示了赞赏。
因为这次野外扎营具体该怎么做,老师们选择了袖手旁观,只说这一次的实践活动,最终会记入期末的生活自理考评当中。
秦芳薇为了解决地面不平的问题,就去向附近村民借了稻草,不厚不薄一层、整整齐齐地铺在底下。
其他班见了纷纷效仿,结果被村民拒绝了。
无他,那些水稻秸秆,村民们烧了大半年,差不多就烧没了,剩下不多,来借的同学人太多,他们自然就不肯了。
所以,除了一班和二班,其他班都没借到水稻秸秆。
晚上,九班的高鑫献宝似的做了好几道菜,可以说是几个班级当中做的菜色最好的一个班。那家伙还笑着说,他的人生志向就是做一个厨师。
然后,所有人都吐起槽来:“堂堂高氏集团的少东家想做厨师,高爷爷要被你气死了。”
“有什么好气的?我可以凭着一手中华美食发家致富,建一个高端美食坊,汇集世界美食于一体,独领风骚于美食界,赚光你们手上的钞票……”
谁说做个厨师就是志气短了,这高鑫,别看他平常嘻嘻哈哈,没个正经,但是志向绝对是宏大的,而且人家有那个资本。
说真的,比起动手能力,一班的那群“书呆子”远远落在后面,煮出来的食物只能说差强人意,勉强能下肚。在学校全能的秦芳薇,在厨艺上也是相形见绌的。
比起九班的丰富,一班的晚餐非常简单。
从这个对比可以看出这样一种情况:世上没有绝对完美的人,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看上去一无是处的人,说不定在特定环境中就是宝贝了。
为期三天半的野外露营,整个高二年级玩疯了,青春飞扬的他们发挥着自己的想象,将露营玩得无比精彩,拔河比赛、野地竞走、抓野鸡、摘橘子、农庄种菜比赛,晚上更有知识竞赛……每日的节目都安排得格外的充足,又有营养,深受同学们的喜欢。
不过于秦芳薇来说,最喜欢的莫过于垂钓,和邓溯、索娜,还有一个叫周磐的男生一起,有说有笑,恣意地享受这惬意无比的休闲时光。
秦芳薇和邓溯在人前尽量不独处,所以,他们会把索娜拉着,而那个周磐,因为心仪索娜,每每都会相随,和周磐交好的另一个男生也时不时会来凑热闹。
邓溯会用笛子吹曲,在篝火晚会时,吹了一曲,让所有人都惊艳了;而秦芳薇会素描,晚会时,她当场临摹,将热闹的画面清清楚楚地勾勒了出来,且每个人物都惟妙惟肖,也得了一片惊赞。
最难得的是,昀珩被高鑫推了出来,表演了一个酷酷的魔术,看呆了所有人。
还有很多人表演了精彩的节目,在第二晚的露营晚会上尽兴地展现着自己。
匆匆地,两天半就这么过去了。
第四天返程时,秦芳薇落在最后,欣赏着夏意渐浓的大山,满山的绿叶红花,煞是好看。
后来,她看到了一只雪白的野兔,注意力一下被吸引了,那可爱的小东西就在小斜坡上吃草,看上去乖得不得了。
她心里生了喜欢之情,小心翼翼地扑过去。可那小东西在发现有危险之后,撒腿就跑……
“喂,别跑……邓溯,过来帮帮我啊……我要抓住它,摸一摸它那油光滑亮的毛……”
邓溯笑着跟了过来。
只是,他们到底没逮住它。
秦芳薇的好胜之心被激起,她跑得飞快,誓要将它拿下。
她是田径好手,邓溯根本跑不过她,偏偏那小兔子好像在故意逗弄她似的,跑跑停停,竟把她带去深山了。
等她回过神,发现自己在一片陌生的林子里时,叫邓溯没人应。属于路盲的她又没把手机带在身上,越走越偏,最后脚下一不留神,踩到了一条蛇。
那蛇反过身就在她脚踝处咬了一口,一阵疼痛袭来,她一惊,从蛇口逃脱后往后直退,脚下一软,翻进了边上一条干掉的小山沟里,摔了一个四脚朝天。
她一阵晕头转向,回魂后,坐在满是萋萋青草的沟底,忍着身上的疼痛,挽起裤脚,只看到被咬的地方渗着两点毒血,心下顿生恐惧,也不知那是什么蛇。
所幸她有野外求生的经验,慌归慌,还是第一时间扯下马尾上的发绳将那个地方捆了起来,但是接下去该怎么处理,她不知道了,想站起来又发现另一只脚崴了……
“救命啊,有没有人?有没有人?”她在那里叫嚷着。
可在这深山老林,哪有人经过,一声声呼唤传开,除一阵阵鸟雀声传送回来,概无其他声响。
她正急得不得了,不远处传来了一声叫唤:“秦芳薇,是你吗?”
她往上看,那张疤痕脸在上面探望,竟是那个讨人厌的昀珩找来了……
但没关系,这个时候,但凡有个人能来,那就是最可爱的人……
秦芳薇马上脆声应了话:“是我,是我……我……我的右脚崴了,左脚还被蛇咬了一口,现在根本站不起来……”
他就在这个时候冲了下来,听得她说她被蛇咬了,神色一凛:“有毒吗?”
“有。”
而且很疼……
她咬着唇,都不敢动弹。
“别动,我先给你处理一下,等一下再送医院去打血清……”
他蹲下身子,挽起她的校裤裤管,果然在那雪白的左脚踝处看到了蛇咬过的齿印,血是黑色的,且脚已经肿了一大片。
这光景,当真是看得他好一番心惊肉跳。
他伸手触了触那肌肤……
“呀,疼……你别乱碰,疼呢……”
秦芳薇立马惊呼,想将脚抽回去。
“你别动,我先给你挤出一点毒血。这个你先含着。”
他把背上的牛仔背包给卸下来,从里面找出一个简单的医药箱,找到一板药,抠出两颗塞进她嘴里,还取来一瓶没开封的水,拧了瓶盖递了过去。
“这是什么?”她含混地问。
“解蛇毒的药,可以压住蛇毒,这样才能保住你这只脚……”
这话吓得她赶紧把水接过来,想都没想,喝了一口水将药吞进了肚子里。
“有没有看清那条蛇是什么蛇?”昀珩问这话时,四处观望了一下,生怕那毒蛇仍在附近。
“没法确定是什么蛇,只看到身上一环环的金色……”
这是她唯一的印象。
“行了,我知道了,先给你放毒血,会疼,忍着点。”
昀珩的医药箱里东西很丰富,有药,有酒精,有纱布,有胶带,还有锋利的小刀……
他取了小刀,在她的伤口上轻轻划了一个十字小创口,而后用一只透明的吸毒器罩在上面,用力捏了几下,将黑色的毒血吸出,直到有鲜红的血水冒出来,他才松开,再以纱布蘸上酒精洗了洗创口表面……
这一系列工作他一气呵成,她却疼得呜呜直叫:“轻点,你轻点,疼死了……”
昀珩却冷哼了一声,不客气地损了起来:“原来你也知道疼啊!知道疼还这么不听话!你把老师的叮嘱当耳边风了是不是?还是以为自己长的是金刚之身,蛇虫不侵?明明笨得连方位都弄不清楚,还要往山里跑。山里全是陷阱,全是野猪夹,你是想掉进陷阱里摔个半死,还是想让野猪夹夹个残废?还有,现在这个季节正是蛇在一年当中最活跃的时候,这点常识你都没有吗?别人都说你成绩如何如何好,我看你根本就是死读书,没半点灵活性……”
这个人本来就长得凶,说的话又快又厉,一句句又占理,可将她骂惨了。
也不知是痛,还是从没被人这么骂过,秦芳薇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了出来。
这样的秦芳薇显得柔弱,失了平常班干部干练的气势,是昀珩见所未见的一面。可他没有因为这样就心软,而是继续数落她:“不许哭,别人听了还以为我趁边上没人欺负你……我告诉你,你要再哭,我就吻你,把坏事都做绝了,省得白白叫人冤枉了……”
这话一出,果然就把秦芳薇吓住了,一双大眼睛瞪得大大的,梨花带雨的,显得楚楚可怜。她心里发紧,掂量着他这句话实行起来的可能性。
下一刻,他沉着一张脸将医药箱给收拾好就往她背上背去,又看了看阴沉沉的天色,说:“可能会有阵雨,赶紧的,你背着它,我背着你马上出山去……”
面对蹲下来的那个显得精健的后背,秦芳薇有点拉不下脸贴上去,只闷闷道:“你没带手机吗?要不,你给我爸打个电话?”
昀珩知道她这是排斥和他有身体上的接触,但很不幸的是:“这里没信号。”
“……”
她顿时无言。
这时,大雨突然而至,打到了她脸上,啪地一下把她打得生疼。
昀珩见大雨急骤,神情一下变得极为不耐烦,催促道:“快点,你想变成落汤鸡吗?还是想耽误就医?我给你吃的药只有缓解蛇毒发作的作用,不及时打血清,要是出现其他什么不良的后果,你自己负责……万一这脚残了,千万别怪我没提醒过你……”
她吓得赶紧扑到了他背上,勾住了他的脖子,而他的双手则有力地托住了她的臀部。
这种亲密,说真的,真是让她别扭死了——长这么大,哪怕邓溯都没这么背过她呢,却被这个讨人厌的家伙背了,若说她心下没半点遗憾,那是不可能的。
但比起这点小情绪,自是保命要紧。
昀珩的心情也很复杂,他想不到他会和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来一次这样亲密无间的接触。也许他该感谢那条蛇的,但一想到那可能是金环蛇,他的心情就有点沉重。
这山沟不高,他一个人上去容易,但身上背着一个人就困难了。
沿着山沟往前走了好一会儿,他终于找着台阶爬了上去。
不过,雨也越下越大了。
一个山洞适时出现在面前,他忙将人带进去。
“先躲一会儿。”
到了山洞口,他将人小心翼翼地放下来,抬头时,看到秦芳薇精神恹恹的,可能是余毒在她血液里起作用了。
“我感觉有点不舒服。”
秦芳薇觉得头越来越沉了,视线有点模糊,咽部有阻塞感,声音有点嘶哑。
“再吃两颗解蛇毒的药。等雨稍稍停一下,我就带你下山。现在雨太大,太容易出现山体滑坡……”
“嗯……”
她应了一声,接过他送过来的药,含进嘴里。
“你要觉得困,就睡一睡。放心,我会带你平安下山的。”
昀珩语气无比坚定,眼中闪着让人不知不觉产生信任的光芒:“这雨下不久。这些药够帮你熬过去的。”
“嗯!”秦芳薇点头。
她很想保持清醒的,但不幸的是,很快她失去了知觉,并倒进了昀珩的怀里。
昀珩抱着她的身子,只觉得双颊止不住发烫,心怦怦怦狂跳起来。
他暗暗叹了一口气,低头细细看她。她那巴掌大的脸孔上,五官是那么精致,眉不修而弯,唇秀气娇小,鼻挺立玲珑,肌肤白得有点异样,睫毛长长的,就像是洋娃娃的假睫,头发细细的、软软的,铺在他的胸口,透着发香……
一个冲动,他轻轻地低下头,含住了她的唇。
淡淡的花茶味道教他着迷。
最后,他到底还是保持理性,迅速结束了这个吻,见她依旧不省人事,稍稍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心中又涌现了几分罪恶感,只因为他乘人之危了。
洞外雨水哗哗作响。
不知过了多久,雨小了,他背上她出洞,用一根带子将她和他绑在一起,往他们来的方向走,却发现山道塌了。没办法,他只能另寻别的通道,所幸那边是通畅的,只是他花了比来时多一半的时间才绕出去。
待听到有人巡山呼叫着“秦芳薇、昀珩”这两个名字时,他知道属于他们的短暂相处就这样过去了。
“我们在这儿……”
他转头看了看靠在他肩头沉睡的她,一边冲声音的来源地找去,一边呼应着。
很快,邓溯首先出现在他面前,看到秦芳薇靠在他肩头,脸色赫然一变:“薇薇出什么事了?”
“被蛇咬了,已经处理过了,不过还得去医院打一针血清……”
昀珩目光复杂地望了这个男生一眼,下一秒就看到惊惶失色的秦牧赶了过来。
“什么蛇咬的?”秦牧过来察看秦芳薇的面色,又看了一眼她脚上处理过的伤口,一边轻声问,一边解开绑着他们的带子,将人抱了过去。
“应该是金环蛇。我给她吃过解毒药了……但现在还是出现了昏迷的现象,必须赶紧送医院……”
他揉了揉肩膀,因为长时间负重,此刻重物卸下,他终长长吁了一口气。
“昀珩,谢谢你啊……”纵然着急,秦牧还是记得道谢的。
“不用。”
昀珩将背在秦芳薇背上的背包取下,套到自己双肩上,看着老师将他心爱的女孩子带走了。
邓溯呢,看了昀珩一眼,紧跟着秦老师而去,心下很不是滋味:自己的女孩出了两次事故,但两次都是昀珩救的,这让他觉得自己好无能。身为男朋友,他太失职了。
昀珩呢,转开了头,正往山上望,脑子里不断回味着那个吻。
他想,他会记一辈子的。
这一生,曾有那么一小段时光,他拥有过她,这于他来说已经足够美好。
邓溯陪着秦芳薇去了医院,昀珩没有去,而是乘了其他老师的汽车返校了。
在医院,医生对秦芳薇进行了一番仔细的检查,最后推了推眼镜,宣告道:“被咬伤后的基本处理非常漂亮,否则,按着咬伤到现在这个时间来计算,就算能保住小命,也难保住这只脚……现在你们大可以放心,没事了,傍晚就能醒过来……”
医生说得轻巧,邓溯却后怕极了。
若非有昀珩,芳薇的人生就有可能发生巨变——试问,好好的一个人要真变成了残废,那她还如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和学习?
不得不说,芳薇算是欠上昀珩一份大人情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们之间还会有复杂的牵扯呢?
关于这个问题,他还真是回答不上来,心下很不是滋味,不愿承认那是真的。
傍晚时分,秦芳薇醒来,不过因为余毒,她说不得话,出不了声。
邓溯就在边上安慰她,陪着她,寸步不离。
秦芳薇因为邓溯在身边,晚上睡得特别沉。
秦牧欣慰地笑了笑,为这对孩子的友情动容。
就这样连着挂了三天的点滴,秦芳薇的身体终于恢复了过来。
“昀珩两次救你于危难,爸爸想了想,该和他郑重地道一次谢。明天是周六,我想请他来家里吃顿饭以表示感谢,你觉得怎么样?”
下午第三节课是体育课,秦牧把秦芳薇叫到办公室,说了说自己的打算。
秦芳薇觉得,那家伙虽然讨人厌,但是该帮人时义不容辞就帮了,这一点难能可贵,便答应了:“好啊,到时我想把邓溯和索索一起请过去,这样热闹点,您觉得行不行?”
“没问题。”秦牧同意了,看了看腕表道,“这样,我现在去买菜,就在家做几个家常小菜。你呢,去把人叫齐了,一起过去。”
“好!”
本来秦芳薇该出去上体育课的,但因为身体还虚软,就留在了教室。
从办公室回到教室,她瞧见了刚从室外上课回来,正坐在课椅上休息的索娜。远远地,她打了个招呼,走近后就直说了吃饭这件事。
“哎呀,不好,我去不了,今天是我家那老太爷的生日,我要不去的话,保镖强行架也会架我去的,只能下回再去尝秦老师的手艺了!”
索娜很想去,可实在抽身不得。
“是哦,我怎么忘了今天可是索爷爷生日。”她拍了一下后脑,“我是不是该改个日子,今天随你一起去给爷爷祝寿?”
“不用,那种场合你肯定不喜欢。”
反正,索娜对那种宴会是兴味索然的。
秦芳薇也不喜,就此作罢。
就在这时,邓溯从外面进来。
“邓溯,你过来一下!”她冲他招手,示意他过去。
“什么事?”说着他擦了擦汗。
外面正在上体育课,他原在外面打篮球,因为缺一个人,也因为球场上没有她,打得不尽兴,就匆匆结束了,打道回了教室,看到她时就来了劲儿,快步走了过去。
秦芳薇说了刚刚那茬事。
“行,等一下下课了,一起过去叫昀珩……”邓溯满口答应。
秦芳薇看到他满头是汗,取出帕子给他擦汗——她之所以会这么大胆,是因为教室里没别的其他人,至于在索娜面前,他们完全不避嫌。
索娜看着这画面直翻白眼:“哎哎哎,你们是不是当我不存在?这么旁若无人地撒狗粮,也太戳心了……”
秦芳薇听了,回头掐这个死丫头,脸上全是美美的笑:“你要是嫉妒,大可以去找你的那谁啊……”
“我可没那谁!”
正当她们两个人嘻嘻哈哈闹作一团时,门外面昀珩一闪而过,眼神幽幽的。
下了课,秦芳薇和邓溯一起往九班去,却发现九班早已人去楼空。
邓溯给昀珩打电话,没有人接,又给高鑫打了电话。
“封大回公寓了啊!估计是手机没电了吧!我啊,我在回公寓的路上啊……我们早放学了,当然是翻墙出来的呀……嘿嘿嘿……”
九班的人最喜欢翻墙早退,还真是一群死性不改的坏孩子。
“要不,我们去平和小区找他吧?”秦芳薇想了想,建议道。除了这个办法,他们已无他法。
邓溯表示同意。
谁知他们才出了校园大门,邓溯接到了家里的电话。
挂断电话时,他脸色沉沉的,说道:“恐怕不能去你家了,我妈让我回去,说有事要交代我……她晚上七点飞英国。”
“那你回吧!我独自去找昀珩。”
说来挺遗憾的,但家事要紧,邓妈妈找阿溯肯定是有急事。
不过邓溯还是将她送到了平和小区门口,且看着她进了小区大门,才招了一辆车直往家去。
路上,他给秦老师去了电话,告知了秦芳薇现在所在的地点……
秦芳薇是高鑫放进小区的,进门后却发现昀珩不在。
这是她第二次进这套公寓,房内依旧整洁无比,可见这两个人真的不是那种邋遢少年,平常应是爱收拾整理的。
“封大刚去了超市,你找他干什么?”高鑫手上抓着一个哑铃,一脸好奇地问,“是不是来谢他的救命之恩的?”
“嗯,我爸请他吃饭,亲自下厨以表示感谢。哎,高鑫,要不你也去?”
秦芳薇想着多邀一个人过去,这样相处起来比较自在,特别是这个高鑫,他很会调节气氛。光一个昀珩,恐怕会把气氛弄得无比尴尬。
“就吃一顿饭啊,我还以为你想以身相许呢……”高鑫嘻嘻笑起来。
闻言,秦芳薇极无语地瞪了过去。
高鑫哈哈一笑,忙转了话题,示意:“你坐吧,我在玩游戏,就不陪你了……至于去不去你家这事,等封大回来了再说,那家伙应该很快就会回来的。”
他跑回自己的房间,音箱里传出来的声音表明他在玩当前最流行的网游,她也玩过的——去年暑假,她曾和那个她都快忘了网名的网友疯狂刷过级。不过现在,她的重心在读书上,已经很久没碰那玩意儿。
秦芳薇坐到了沙发上,翻了翻茶几上的书,有厨艺书,有编程书,有设计类的书,有军事类的书,杂七杂八的,什么都有……
“高鑫,这些书谁在看?”她高声问了一句。
“全是封大的,我不看那种东西……”高鑫应了一句。
呵,不得不说,那个人看的东西还真是广……
哦,对了,这摞书中间还夹了一个硬抄本,本子里还夹了一支笔,她随手一翻,翻到了有笔的那一页,一眼瞄去,字迹龙飞凤舞,每一笔都力透纸背,充满了力量感。
她有点惊讶,这个人再次刷新了他在她心目中的印象。她原以为一个不爱读书的人,字肯定不怎么样,结果居然会这么好看。
再细细一看那内容,她心里翻腾着的惊顿时就化成了说不出来的羞与怒,二话不说,站起来就往外飞奔,并把门给狠狠摔上了。
巨大的关门声把房里的高鑫给勾了出来。
咦,怎么回事?人呢?
那个大才女怎么突然就跑得没人影了呢?
他有点摸不着头脑,来到刚刚秦芳薇坐的地方,看到一个本子摊开着,这好像是昀珩的手札——那家伙有时会在上面写点东西,或是画点东西。
他凑过去看了一眼,顿时瞪大了眼,而后嘴角不知不觉往上扬起,终于明白秦芳薇为什么跑了——
哎呀呀,这些文字太有味道了……
他来来回回看了两遍,都快背出来了。这时门口有了动静,下一秒,昀珩走了进来,手上还拎着装有满满食材的两个大袋子。
高鑫眼中闪着诡谲之笑,清了清喉咙,对着那本子高声朗读了起来:“一直很好奇接吻是怎样一种滋味,直到它发生了,我才明白,吻自己喜欢的女孩,能感受到的只有心跳如擂鼓,以及那软得不可思议的……”
本来要往厨房去的昀珩,下一刻,不管不顾地扔下手上的东西,像疯子似的奔跑了过来,沉着一张张飞似的怒脸,快如闪电般将他手上的本子夺了过去,并厉声吼了一句:“谁让你动我东西的?”
昀珩极度不喜欢别人动他的东西,所以,他们住在一起,通常房间是他收拾的,因为高鑫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触了他的底线,而高鑫在这方面没禁忌。
“不是我动的。”高鑫马上举手投降,“是你家女神来了,她翻的,而我只是一不小心看到了。嘿嘿嘿,真是想不到,动作够快的呀,居然都亲上嘴了……”
昀珩那脸孔顿时一黑,闻言目光又闪了闪,语气变得很危险:“你说谁来过?”
“秦芳薇呀,你上来的时候没见到她吗?她刚跑来说找你去她家吃饭,我让她在客厅等你,可谁知我才进去没一会儿工夫,她就跑了,肯定是气跑的……哎,你要不要追上去解释解释?”
说到最后,高鑫突然担忧了起来,刚刚那门摔得那么重,足见她很生气、很生气。
“就你事多,谁让你放她进来的?!”
昀珩恼火极了,抓起硬抄本就想扇他几个耳光。
高鑫忙双手捂住自己的脸,一脸无辜地小声接话道:“我这是想帮你。”
“你除了帮倒忙,还能做什么?”昀珩转身将本子拿去自己的房间珍藏了起来。
“我哪知道你偷亲了人家……”高鑫转而问道,“那现在该怎么办?”
昀珩不语,折回厨房继续整理冰箱。
“哎,你不打算去追秦芳薇啊?”高鑫追过去焦急地问。
“我追去干吗?道歉吗?”昀珩轻轻关上冰箱门,拧着手上的纯净水瓶盖说,“我不后悔吻她,但也没打算追她。”
所以,他不会追,更不会道歉。
极淡定的他回自己的房间前扔下一句话:“晚餐你准备。”
“不是吧!今天好像轮到你下厨。”高鑫顿时跳了起来。
“基于你的行为让我很不爽,未来一周我都不会下厨。如果你不想弥补,那么,我就会将你扫地出门……怎么选,你自己看着办……”
“砰——”他的房门被重重摔上了。
高鑫翻白眼,好心没好报啊!
秦芳薇是跑回家的,气得双眼通红,一进屋就把自己关进了卫生间,拼命地刷牙,心下只有一个想法:脏死了,昀珩这个人,她要恨死他了……
这一刻,她的脑子里反反复复浮现的是那些令人作呕的文字:从认识她的那一刻起,我就只能远远观望,从不敢奢望靠近,也没想过得到什么。可老天一再地给我机会,让我离她那么的近,近到触手可及。我一直在想,这是老天在垂怜我吗?因为注定此生与她无缘,所以就制造了这样一种缘,让我有机会靠近她?我太喜欢吻她的滋味了,我想,我会记一辈子的……不管将来我会娶谁为妻,初吻都是她,我最喜欢的小姑娘……
秦芳薇拼命地往脸上泼水,拼命地擦着,气得胃都疼了,对那家伙所怀有的那些好印象完完全全被颠覆了。
这辈子,她从没恨过别人,可这一刻,她恨惨了他。
羞愤和自责,令她呜呜呜哭了出来。
门外面,秦牧有听到开门声,可等他在厨房转过身迎出来时,不见女儿,也不见任何该出现在这里的客人,只有洗手间那边传来了哗哗哗的水声,他不明就里,这什么情况?
他上前敲了敲门:“薇薇,人呢?怎么一个客人都没来呀?你没叫索娜和邓溯吗?还有昀珩呢……”
那流水声那么响,隐约还夹杂着哭声。
怎么了啊?他狐疑。
“别提那人渣。”
秦芳薇现在一听到那个名字就像一个被点着的炮仗,一下就能炸开花。她把水龙头一关,把门一拉,就怒跳到了父亲面前,整个人就像一头被激怒的小狮子。
她明明知道这样和父亲生气太过任性,可是被父母爱着的孩子,总会在父母面前闹闹小情绪的,何况现在她真的很愤怒,那已然熊熊燃烧的怒火是她无法控制得住的。
“人渣?昀珩怎么惹到你了?”秦牧讶然。
对于这个女儿,他是很了解的,平常与人相处时温和可亲,指挥人办事时逻辑清楚、思维敏捷,做事干脆果断,只要不触她的底线,她绝不斤斤计较。现在她的反应这么强烈,肯定是那小子做了什么让她接受不了的事。
“他……他根本不是人……”秦芳薇咬牙道,“我要有刀子,肯定狠狠戳他几刀……”
那种羞辱,她没办法说出口,哪怕面对的是父亲。再说了,叫上家长去出头这种事,小的时候或还可以一做,但如今长大了,这又是有伤名誉的事情,哪能诉之于人?
“又在胡说了是不是?就算他杀了人,也该由法院来判刑,哪轮得着你来戳他几刀?难不成你想陪他一起去坐牢?傻成这样,还是我女儿吗?”秦牧很理性地劝道。
秦芳薇咬了咬唇,心下知道自己说的是气话,但还是强硬道:“总之,从今往后,我和他恩怨相抵,两不相欠。爸,求您以后别在我面前提这个人的名字。”
决然地扔下一句,她奔进自己的房间,把门摔上,扑在床上呜呜直哭。
秦牧哪还有做菜的兴致,将身上的围兜一解,坐到沙发上沉沉吐气,良久后才拨了昀珩的号码。
“老师,有事吗?”
不管昀珩在别人面前如何嚣张跋扈,但在秦牧面前,他的态度一直都很恭敬守礼。
这样一个孩子,怎么就把他女儿惹成那样了呢?
“有空吗?找个地方聊两句。”他沉吟着说。
“平和小区边上有个咖啡厅。”
“好,那我们咖啡厅见。”
秦牧瞄了一眼女儿的房间,没去交代自己的行踪,转身拿上钥匙,悄悄出了门。
咖啡厅,秦牧到时,昀珩已经坐在那里,点了一杯咖啡,正用小勺子搅着。
“老师。”见到他,昀珩站了起来。
“坐吧!”
适时服务生过来问要点什么,秦牧要了一杯咖啡。
“老师找我有什么事吗?”昀珩直问来意。
他不喜拐弯抹角,秦牧也是:“刚刚薇薇去找你了,结果是哭着回去的,还嚷着她再也不欠你了。我想知道原因,好好地去请你到家吃饭,怎么就一下变成了誓不两立的冤家?”
他弄不明白啊!
昀珩目光一闪,秦牧果然是为这事来的。
他默不作声,将手边一个硬抄本推了过来:“原因在这里。”
冷静作答了,他喝了一口咖啡。
秦牧接过本子看了一遍,顿时露出了震惊之色,也终于明白了薇薇的愤怒是从何而来的。
只是让秦牧没想到的是,这个昀珩居然如此不遮不掩,还将自己的“罪证”推了出来,如此坦荡,也不怕自己这个家长给他几个耳光吗?
“给我一个理由。”秦牧眯眼,语气隐隐流露出一丝不快。
“我喜欢秦芳薇,且不为自己做过的事后悔。”昀珩与秦牧直直对视着,一字一句道,“可以这么说,我从来不是一个好人。之前我对秦芳薇所做的一切,全是因为我喜欢……”
“别拿喜欢之名来为自己辩护。”秦牧厉声打断他,目光严厉,“如果你真心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光明正大地追求……”
谁知昀珩低低地笑了出来,以手示意了一下自己的脸孔,打断秦牧道:“您觉得我该如何追求,才不被人嘲笑?秦芳薇和邓溯这一对是旁人眼里的天作之合,您觉得闲杂人等随随便便介入得了吗?也许在读书上,我比不上秦芳薇,也没办法和邓溯较量,但这不代表我完全没智商。至少,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所以,我不会不知天高地厚,插进他们之间做第三者。也许在您或是秦芳薇眼里,我可能就是一只可笑的癞蛤蟆……但请放心,我没有想吃天鹅肉的打算。”
这几句话让秦牧感受到了一股自卑,一时他无言以对,只能目不转睛地盯着昀珩。
适时,昀珩低着头又轻轻一叹,手上搅着咖啡,继续往下说道:“说真的,如果我当初可以早点找到她,要是找到她之前,我的脸还是那张完美无缺的脸,我一定会和邓溯一较高下,可现在,我没那资本去和他竞争,也没那基础去赢得你女儿的目光……所以我一不小心逾矩了一下,的确是小人了,我自己也瞧不起自己,但那会是我这一生的朦胧初恋……本来这该是我一个人的秘密,最后却给她造成困扰,这样的发展不在我的规划当中……但我不会就此对你们说抱歉……我救过她,也冒犯过她,如此相抵,也算两不相欠。老师,我还有事,现在该解释的我也解释了,先走一步……”
他无比平静地将自己的想法陈述了一遍,取了那个写着他年少冲动的爱情篇章的笔记本,起身冲秦牧一欠身,离开的步子迈得无比从容。
看着他离开,秦牧没有生气,每个孩子都有年少血气方刚的时光,眼前这个孩子,不坏。至于男女之间的事,还真不是能够说得清、道得明的。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高考结束了,这群年轻人与高中生涯彻底说了再见。
邓溯坐车回到家门口,脸色却十分沉重,心情奇差。
最近母亲也不知中了什么邪,非让他出国去哈佛,还说一切事宜她都已经打理妥当,到时他只要去个人就可以了。
当时他问:“那芳薇怎么办?”
母亲反问:“我是你妈,又不是秦芳薇的妈,她以后该怎么走,我有什么资格管?”
这话说得好像不无道理,却与他的计划相悖,在他眼里,母亲应该关心芳薇将来的才对:“我以为妈一直有把薇薇当作自己的未来儿媳妇在看待……”
母亲笑得很淡:“我是挺喜欢那孩子的,聪明、漂亮、懂事,可惜,我从没想过你娶她进门。”
这样一个赤裸裸的回答让邓溯的脸色赫然大变,他说:“可我喜欢她,这您是知道的。”
母亲一如平常般慈爱,可说的话让他生了惊慌:“我不会阻止你喜欢她的,只是喜欢不见得就是爱。邓邓,你要明白,将来你是要继承大业的人,你娶的太太必须匹配得上你的身份,得有那个能力帮到你。秦芳薇只是一个教书先生的女儿,纵有灵气,也只是小家碧玉,成不了大器。唯有像欧家那样的姑娘,才是你该娶的女孩……我和你欧伯母已经说好了,到时,你就和欧悦一起去美国留学……”
这一番洗脑式的说教之词,他哪听得进去,匆匆就跑了出来,心里为之气结:好好的,母亲怎么反对起他和芳薇的交往来了呢?
难怪这近半年来,母亲时不时安排欧悦来家里做客,还安排他们独处。
说真的,那欧悦是很不错,一直在上海某外国语学校读书,成绩优秀,人也是落落大方,非常善解人意,笑起来也很动人。
初次见面时,他就表明了自己的心意,说:“我已经有女朋友。这种变相式的相亲,不是我想来的。”
这样说好像有点无理,但是他觉得,男女之间的事绝对不能拖泥带水,否则就是两人一起受累,早些说清楚就省得误会。
在他心里,此生,他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负秦芳薇的。
欧悦听了,笑得明媚,回答道:“我知道呀,早听说了,大才女秦芳薇嘛……放心,我没想过要和她来抢你。我也是没办法,我妈每天在我耳边叨叨叨、叨叨叨的,我不得不来。其实,话又说回来了,我们认识一下也是好的。成人的世界不是小孩子玩过家家,并不是不喜欢的人就得老死不相往来,我们要学会的是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试想一下,将来,你要继承邓氏,我呢,我要掌舵欧氏,交个朋友,说不定将来我们会在工作上面有合作呢,对吧……这世上,没有绝对的朋友,也没绝对的敌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看你如何经营,如何应付……”
这个女孩,虽然长得有点孩子气,但是说出来的话透着一股成熟和理性,看得出来,这是一个见多识广、处世圆滑的女孩。
或者,在母亲眼里,这样的女孩更懂得如何游走在复杂的豪门关系当中,处理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而芳薇,不喜这种复杂的生活。她的世界更为简单纯粹,但这不代表她是不可调教的,只要给她时间,她一样能璀璨生辉,如此匆忙地否定她真的让他很郁闷。
“邓妈妈最近很忙吗?我已经很久没见过她。”
不久之前,发觉有点异样的秦芳薇曾这么问过他,他支支吾吾敷衍了过去。
其实,母亲不是忙,而是在刻意地疏远秦芳薇。
这个变化,始于上一次芳薇被人袭击之后。
昀珩说,是他母亲指使人毁掉秦芳薇,但这件事,那家伙始终没给出一个有力的证据,而他除了发现母亲渐渐不喜芳薇之外,也没别的异样。
可现在,他越来越觉得,想要说服母亲接纳芳薇是一件难如登天的事。
她本就是一个女强人,但凡她认定的事,很难改变主意,而他是她一手教养出来的,她太懂得如何控制他了。
以前和母亲相处是一件愉快的事,因为母亲是慈爱的,而父亲呢,对他是极为严厉的,让他很有压力感。
现在呢,父亲反而越来越显得亲切了,虽然他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也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在外养着一个女人,还生了一个儿子。大概就是因为父亲的这段风流史,邓溯不喜父亲,而且偏向同情母亲,所以在成长过程中,疏远了父亲……
如今,母亲的专制终于引起了他强烈的反感,可他不知如何去反抗这样一种以爱为名的控制……
这让他苦恼极了!
吁了一口气,邓溯走进了那幢无比漂亮精致的别墅,那就是他的家。
在物质上,这个家给了他太多的享受,可是在精神上呢,这已然成了一种沉重的桎梏,令他有点无法喘息。
他才到主屋大门口,就听得里面传出了一阵吵架声,声音无比尖锐:“你要不同意,那就离婚。总之,这个家,我说了算。我说了让阿冶回来,只要他愿意,这个家就必须有容纳他的地方。张爱旖,我说过的,你要觉得过不下去,就马上收拾东西滚蛋。”
是父亲冰冷无情的呵斥声。
在这个家里,母亲是专制的,而父亲是强势的。
这两个人,从结婚第一天开始就是对立的。他们过到一起去,不是因为相爱,而是因为家长的强求。最后,毫无感情的两个人,就这样硬生生被捆绑在一起,至今已经二十几年。
“邓铠,我在你们邓家做牛做马这么多年,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现在你想将我扫地出门,让我们母子俩为你的孽种让位,门都没有!我告诉你,这个家的一切,我不会让出分毫……”
母亲以同样犀利的嗓音,和父亲对峙着。二十年的商场磨炼早就将她的女性温柔磨尽,如今她的心里只有各种算计。
“邓溯是长子,我不会让他跟你走的,他也不会跟你走。张爱旖,如果你想让你的儿子这辈子过得好,不走我们的旧路,麻烦你收手,别去干扰儿子的人生选择。不管是他的专业选择,还是他的感情选择,你都没资格干涉,他不是你拿来攻击我的武器。邓家属于他应得的那份,我不会少了他,但是,你也别妄想独吞邓家。邓冶也是这个家的一分子,就连老爷子都默许了,你要不乐意,我只能请你滚出我们邓家……”
父亲说话就是这么决绝。
这样的决绝,邓溯不是第一次见。从小到大,父母背着他吵过很多回。后来,父亲干脆就不再回来,这个家成了他和母亲两个人的。本来该给他安全感的父亲,在家外的另一个家里照顾着年幼的弟弟,以及一个病恹恹的女人。
他曾亲眼看到过,父亲将那个小小幼童架在自己宽宽的肩膀上,父与子玩得很疯,可是那种亲子活动,他从没参与过。
因为这件事,母亲曾不止一次地在爷爷奶奶面前控诉父亲夜不归宿,以及另立家室,对他们母子不管不顾,可爷爷的态度很残忍:“看不住自己的男人,是女人没本事。爱旖,我们帮不了你一辈子。假设这一回,我帮你将你男人叫回来,可你若守不住他的心,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变本加厉……你要明白一件事,在这世上,男人在外有个红颜知己很正常。要么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你就想法子哄得他为你死心塌地,要么你就放弃……”
听说爷爷年轻时也风流成性,后来生了一场大病,唯奶奶一直守在他身边,不离不弃,长达五年,其他女人在他生病期间不是嫁人了,就是变心了,都没等到最后。爷爷就此看破红尘,再没出去逢场作戏。
所以,他会说这番话也不奇怪。
母亲不肯放弃,所以,只能容忍父亲在外另安了家。
十几年前,为了守住这个男人,她跟着他来了尚市,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买了豪宅住着——那个女人让她不舒服,她就反敬回去。
而邓溯则是她手上最大的筹码——因为他是一个天才,是一个优秀的继承人,足够让爷爷引以为傲,也让父亲不忍割断这段婚姻,失去他这个儿子。
这些年,他就是在这种环境中走过来的。
别人看到了他的风光,可实际上呢,他更羡慕那些家境普通、家庭和睦的同学。
他和秦芳薇谈得来,一、智商,他们皆在线上;二、在人生境遇上,他们更是惺惺相惜的——在他家,有父亲等于没父亲;在秦芳薇那边,有母亲等于没母亲。
他的这种人生无奈,秦芳薇体会过;秦芳薇和她母亲的形同陌路,他也见识过。
有一回,他回家眼睁睁瞧见了一场大吵,转身他跑了出去,将秦芳薇找来后,将她紧紧抱着说:“我们以后要好好的,一定不许吵架,有任何问题,我们一起合力解决。”
一直以来,是秦芳薇抚慰着他心上的创伤!
……
站在门口,邓溯思绪万千,心情复杂,因为他们又吵上了。
这时,头发渐白的父亲从里面出来了,脸色铁青,身后跟着一个清俊少年,十一二岁的光景,目光平静,在看到他时,目光才闪烁了一下。
“邓邓,你回来了。”
邓铠看到面色淡淡的邓溯后,神情稍稍缓了缓。
“嗯,回来了。”邓溯打着招呼,“爸,您怎么又跑来和妈吵架?”他的目光从那少年脸上一扫而过,语气带着些微责怪。
“你燕阿姨过世了,我带你弟弟邓冶回来。”他转身将紧跟其后的少年拉了过来,神情复杂地在两个孩子之间扫视了一圈,“正式给你们介绍一下。邓邓,这是邓冶,以后你是兄长,要好好照顾弟弟,要和弟弟相亲相爱……”
说真的,邓溯这辈子早已习惯了独生子这样一层身份,现在突然出现一个弟弟,虽然他看上去是那么稚气单纯,可就是他,还有他的母亲,让邓溯从小得不到父爱,这样一种心理失衡一直存在于邓溯心里,这让邓溯如何能喜欢上他?
“阿冶,这就是你一直念叨的哥哥,今天终于见到了,快叫哥哥!”和邓冶说话时,邓铠的语气无比温柔,这正是邓溯从没感受过的。
他默默听着,心里却直发酸。
“哥哥好,我是阿冶,以后请多指教。”声音嫩嫩的,显得那么的无辜可怜。
邓溯沉默了一下才答:“嗯,阿冶好……”可语气没办法热络。
“阿冶,你去边上玩一会儿,我和你哥哥说一会儿话。”
邓铠摸摸邓冶的头,举止显得无比亲切。
“哎……”
邓冶乖乖跑开了。
邓溯看到父亲的头顶全是白发,想来那姓燕的女人过世对他的打击很大。据说,父亲很爱很爱那个女人。
“阿冶是个简单的孩子,他一直希望有个哥哥。邓邓,你燕阿姨过世了,我只能把阿冶带回家。可你母亲……”
邓铠提到邓溯母亲就极不耐烦:“如果她接受不了,那我只能和她离婚。哪怕这样会对邓氏产生很大的冲击,我也在所不惜……”
离婚?
邓溯的眼皮狠狠跳了跳。
说到这里时,邓铠的语气缓了缓:“没有感情的婚姻僵着本来就是对彼此的不尊重。邓邓,你已经成年了,也有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爸也看好你和芳薇。我和你妈没做好榜样,但你没受影响,这很好。”
若是以前,他肯定会站在母亲的角度,呵斥这个忘恩负义的男人。但现在,他不会了。这段失败的婚姻,一开始就大错特错。
当初,父亲是受了父母之命,而母亲明知父亲心有所属,还义无反顾地嫁进来,是因为她要借邓家复兴张家,也因为她对这个男人有野心。
后来呢,母亲在事业上获得了成功,但在婚姻上败得一塌糊涂。
若输了就认输,也许还可以东山再起,可偏偏啊,她一直不肯认输,于是坐实了输家的这个身份。
一段不幸的婚姻不是一个人促成的,一段幸福的婚姻也不是一个人可以营造的,责任在两个婚姻当事人身上。
母亲为了得到邓家的富贵拖着,更是不想让出轨的那个男人履行他想给予另一个女人的承诺。
这种做法有点傻,浪费一生的时间追逐一个虚名,以及一份死后就会彻底失去的财富,有意思吗?
“我去看看妈。”
邓溯淡淡扔下几个字,往里面走去。
“嗯,我带邓冶出去吃,这个家乌烟瘴气的。”
做父亲的,对这个家竟是这样一种态度。
“爸,这份乌烟瘴气,不是妈一个人造成的。”
邓溯扔下一句冰冷的话,跨了进去。邓铠的脚步僵了僵。
张爱旖在哭,哭得撕心裂肺。
邓溯从没见过母亲伤心成这样,好好的客厅被砸了一个稀巴烂,视线内没一处是完好的。
“妈……”
他递了一条刚刚拧过的毛巾过去。
张爱旖抬头,脸上的淡妆被泪水糊掉了,整个儿就像妖怪似的,狼狈极了,假睫毛都掉了下来。
“这样的男人,您争到了又怎么样?”他轻轻问,幽幽地叹道,“现在燕阿姨去世了,可您也老了……如果我是您,当初在我只有五六岁时就该离开那个男人。一个女人,如果不缺钱,如果够优秀,一个人也能活得风生水起。您何必在这个让您心碎的家里,为一个不爱您的男人痛哭流涕?妈,不值得……”
岁月不饶人,曾经年轻漂亮的脸孔经不起时间的侵蚀,一个女人在一个不爱她的男人身上消耗青春真是不智。
“我知道不值,可是,邓家危机四伏的那几年,是我帮着将它撑起来的。我若离婚,又能拿走邓家多少财产?你爸一直拖着,就是舍不下这份家业。你是我唯一的儿子,也是这个家唯一有资格继承家业的人。你说,我为什么要离开,让别的女人、那个孽种拿走你该得的……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当初,我们张家是倚仗过邓家,可后来,邓家和张家早已融为一体,硬生生分开,就得两败俱伤……”
张爱旖接过毛巾,抹了抹眼泪,陈述着个中的利害关系。
邓溯沉默,清官难断家务事,这掺杂了利益纠葛的家真的能把人逼疯。
“那您想怎样?”
“那个孽种,我不准他进门。”
“妈,您说了不作数的。他姓邓,爷爷奶奶迟早会承认。”
这是最大的悲哀。
“所以,你得帮妈……”
就像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般,张爱旖突然一把拉住了他的手。
邓溯的眉心皱起,很反感母亲一有事就拿他当武器:“妈,您又想让我怎么做?”
“只要你不同意,你爷爷奶奶也没辙……”
“我不觉我有这样大的能耐。”
“有的。现在邓氏出现了一个大危机,虽然拉拢了欧家,可是欧家没有使出十分力帮邓家。我的想法是,只要你和欧悦订婚,你就有绝对的话语权……”
如避蛇蝎一般,邓溯惊恐地从母亲身边退开了,以一种无比陌生的目光瞪着这个口出惊人之词的女人:“妈,您在说什么?我怎么可以和欧悦订婚?”
“为什么不可以?欧悦喜欢你。”张爱旖跳了起来。
“可我不喜欢她。”邓溯冷静地说着,忍着不和母亲置气,可是心头那团火已然燃了起来。
“不行,在这世上,你可以娶任何人,就是不许娶她。”
张爱旖的反应无比强烈,这一句“不许”几乎是歇斯底里的大叫。
这样的母亲哪还是邓溯所熟悉的那个开明的母亲。
“妈,您的婚姻已经如此不幸,为什么您还让我走您的老路?为了您所谓的报复,为了求那么一点利益,你要毁掉我的人生幸福吗?从小到大,您那么喜欢薇薇,我不明白,这一年里,您的态度怎么就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我这是为你好。”张爱旖叫得比他还要大声,“欧家可以帮助你稳稳地拿下老爷子和老太太对你的支持,难道你想让那个孽种进来分掉你的财产吗?”
“妈,我再说一遍,这辈子,我唯薇薇不娶。家里的利益之争,我不想参与……”
他一步步往后退,语气坚定:“现在您的情绪太不稳定,我们最好分开,彼此好好地冷静一下……我不想和您吵……”
转身,他跑了出去。
张爱旖在他身后追:“邓溯,你给我回来。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同意你和秦芳薇在一起的。这辈子,休想……”
如此强势的宣告,让邓溯难受极了。
他狂奔去车库,取了自己的摩托车,发动后就飞驰了出去。
客厅内,张爱旖跌跌撞撞地追着,最后又绊倒摔疼了。
坐在那里,抱着发疼的膝盖,她将折断了后跟的高跟鞋狠狠扔了出去,嘴里发了疯似的叫着:“啊……燕秋,这辈子,我绝不会让你的孽种进门的……更不会让姓秦的那死丫头进我们邓家……只要我活着一天,邓家就是我的天下,谁也休想夺了去……”
平常的张爱旖高贵、优雅,浅笑之间风情万种,在人前总是自信满满。她是邓太,是邓氏的总监,是旁人眼里的成功人士,是女强人,可是一旦到邓铠面前,她兵败如山倒。每一次吵架,她都会从那个金字塔上坠落到尘埃里,变成一个疯子似的女人。
以前,她还有儿子,如今呢,儿子越来越不听话了。
她觉得她连儿子都要失去了,这是她最无法忍受的:这全怪秦芳薇。
那丫头想做她儿媳妇,哼,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邓溯敲响了秦家的房门。
来开门的是秦芳薇,眼睛肿肿的,像是哭过。虽然他的情绪是那么糟糕,可是,他还是察觉到了她的异样,脱口便问:“你怎么了?”
秦芳薇立马探过手将他紧紧抱住了,抱了一会儿后才哑着声音问道:“你怎么来了?”
“你先告诉我怎么哭了,这是出什么事了吗?”
邓溯认识秦芳薇这么多年,知道她一直就是乐观开朗的女孩,几乎不知道哭为何物。笑容灿烂,是她身上最惹眼的特质。不管遇上什么情况,她的心态永远要比他好。
“没什么……”
秦芳薇不敢把自己在昀珩那边受的委屈说出来,害怕他跑去找昀珩算账。那个家伙那么能打,他们真要打起来,斯斯文文的邓溯肯定不是人家的对手。
“别骗我,你要没事,哭什么?”
邓溯一脸的严肃。
“我……我在看小说,被小说里的剧情弄哭的。那本小说的结局好惨,就是索娜借我的那本——那么相爱的两个人,最后被人活生生给拆散了,等误会冰释时,时间已经过去了漫长的七年,一切都回不去了,太惨了……”
这事,邓溯记得。这个年纪的女孩大都爱看言情小说,秦芳薇倒是不怎么看,但索娜爱看啊!那家伙一对着教科书就昏昏欲睡,可一摸到言情小说,顿时双眼发亮。秦芳薇和她走得近,难免也在她的强烈推荐下偶尔看上几本那种小说。
“那种没营养的东西,你看它做什么?还为它哭……”
他松下一口气,瞪她一眼。
她则破涕而笑,变得有点不好意思。
邓溯拉着她往里走,却发现客厅里静悄悄的:“不是请客吃饭吗?人呢?”
“没请过来。”
一提到那家伙,她的神情变得有点不自然。
“老师呢?”
“学校有事,刚走。我还没吃呢,你吃了没?是不是有事?你的脸色不太好。”她端详起他,终于发现他有点不对劲了。
“我还没吃,如果家里有饭就给我吃点,要没有,我们一起出去吃。”
“当然有,我爸煮了很多饭,菜也做了不少,你过来帮忙……”
她把他拉进了厨房,保温箱里,三菜一汤都没动过。两个人将菜端到了餐桌上,盛了饭,并排坐着吃。
邓溯已经不止一次在这里蹭饭,每一次就餐都很轻松,而在家吃饭,要么就是他一个人对着一桌子的饭菜,要么就是一家人坐着,一声不吭地用餐。明明家里没有食不语这种家规,但是只要爸妈都在家,餐桌上肯定是这样一种气氛。偶尔他和母亲一起用餐,她又有接不完的电话……家不像家,那滋味,真的让人很不好受。
在秦家,大家吃饭的时候有说有笑,他是真的很喜欢这样的相处时光。
可现在,他最爱的人要剥夺他的感情归宿。
饭菜很好吃,他吃了很多,因为有她细心地照看他。那丫头知道他爱吃鱼,还刻意剔了鱼骨,将鱼肉夹到他碗里。
这么多年了,她是他眼里最美的风景,是他最贴心的解语花,与他的灵魂契合,只为他量身打造……
饭后,他们一起收拾,他洗碗,她擦碗,都不说话,都心事重重的。
“大学毕业,我们就结婚,你说好不好?”
突然,邓溯低低地请求,眼睛晶亮晶亮的,倒是让秦芳薇呆了呆,心脏怦怦怦急跳不止。
“到底好不好?”得不到回应的邓溯急巴巴地逼问起来。
“你这算是在向我求婚吗?”
秦芳薇扑哧一声笑得眸光闪闪,脸上浮现了几丝害羞之色。
“当然。”
“是不是太没诚意了?不求大钻戒,银戒也行啊,更没九十九朵玫瑰花,我要这么答应了,是不是太随便了?”她故意刁难他。
“也是!”邓溯不由得拍了拍自己的头,眸光一转,拉着她就往外走,“走,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她被他拉着,跑得飞快,“等一下,我得把钥匙和手机带上啊……”
邓溯这才放开了她,看着她去把两件必需品拿上,而后,将她带了出去……
两人坐着邓溯的摩托车——他爷爷送的生日礼物,一路驰骋来到了最近的一家珠宝店。
“喂,你干什么?”
她瞪大眼,不肯进去。
“大钻戒我现在还买不起,只能欠下了,但普通的对戒可以有。之前我给杂志社翻译的那部小说,稿费到手了,不多,五千出头,但买对简单点的指环肯定是够的。”
他笑着冲她眨眨眼,拉着她道:“走了!”
她却直往后退,红着脸左右观望着,似乎想逃:“别闹了,咱别闹了……”
“你这是后悔了?”邓溯顿时沉下了脸色。
“不是、不是、不是……”她摇头如捣蒜,唇一咬,心一横,“好吧……买就买……到时被我爸骂的话,就是你活该……”
“只要你敢收,我就敢买……”
他一脸的坚定,就好像这戒指买了,人生大事就此敲定了。
“行,走吧!”
这一下,换她拉他了。
他笑得好欢。
售货员笑吟吟地迎了上来:“两位想买什么?”
“我们要买对戒。”邓溯笑应着。
“这边……”售货员将他们迎到了对戒柜台。
秦芳薇看着那些款式外加价钱,最后挑了一对3899元的素戒,试戴了一下,差不多。邓溯付了钱,突然说:“你在这里等着我,我去上个洗手间……”
附近的确有个公共洗手间。
十分钟后,她看到她的那个男孩手捧一束火红的玫瑰狂奔而来,在她还没来得及回过神时,他已然单膝跪在她面前,在无数来来往往的行人当中,在所有人惊讶的目光中,笑着喊了出来:“薇薇,我心意已决,这辈子只想和你一起度过。未来的路还很长,还有很多风风雨雨需要我们去面对,你愿意牵我的手,去面对那些未知的命运吗?在大学毕业的那一刻,我们就去领证,成为最亲爱的一家人……你愿意吗?”
少男向少女求婚,这样的场面,在那些成年人眼里得有多么的疯狂!
“我愿意。”秦芳薇脸孔红红的,轻轻地答应着,整个人却在发颤。
下一刻,她接过了他手上的花,看着他为她戴上那枚朴素的戒指,而她也给他戴上了属于他的那枚……
那一刻,她感觉到有人在对着他们拍照,莫名就慌了,拉上年轻的他,发了疯似的跑到他们的车边,跨上去后就逃了……
她的嘴角飞扬着,那么的快乐,靠在他身上,那么的踏实——虽然这只是他们之间的约定,可是她觉得,他们就是订婚了,这是一辈子的承诺。
远远地,昀珩看到了这一幕,心爱的女孩被求婚了,而她满心欢喜地答应了……
呵呵……好事……于他们而言。
而于他,只有苦涩,然后是,祝福……
“你今天怎么了?”
人烟稀少的走廊上,少男少女漫步于其中,享受着彼此归属于对方的亲密。
良久后,她轻轻问出了这个问题。
“家里又吵架了!”他轻轻地叹息。
怪不得他情绪这么差。
邓家的事,她多少知道点。
所谓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一家不知一家的痛与烦。
她明眸如月,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带着心疼,问道:“为了什么事?”
“我爸外面那个女人过世了,我爸想把他在外那个儿子带回家来,我妈不同意,他们就又闹掰了。我劝了她几句,没用,心里烦得不得了,就骑车出来了。”
来到桥上,望着桥对面的万家灯火,迎着习习凉风,他幽幽吐气:“我就不明白我妈的思想怎么那么固执。婚姻错了,难道就必须一错到底吗?人活这辈子,有今生,没来世,为了坚守一份结不出好果子的婚姻,把自己的一辈子搭在里面,苦的是自己。人活在这世上,如果连自己都不爱护自己,又有谁会来真正爱护自己?你说是不是?”
长辈们的错与对,做晚辈的本不该加以评论,但是,此时此刻他不吐不快。
“邓妈妈也是个可怜人。你是儿子,得体谅她,她这些年过得太不易……要不,下周得空时,我陪你去看望看望她,让我和她说说话?”
秦芳薇是如此的贴心,依旧把张爱旖视为自己必须敬重的长辈,可她哪知道,如今的她在张爱旖心里早没了任何地位。
邓溯看在眼里,之后的话,一句也吐不出来了:“到时看吧!你也知道的,我妈是个大忙人,三天两头在外面飞来飞去。她找我容易,我空的时候想找她吃个饭,都得问她助理她有没有空闲的时间。”
“嗯,做女强人着实不易。”
而身在这样的家庭,父亲不管,母亲忙碌,做子女的也是满腹辛酸。
邓溯看着她,神情复杂。若让她知道,他妈想拆开他们,那她得有多伤心?这么多年以来,她们的关系一直那么和谐,这当中到底发生了什么,才让母亲一反常态,那么强烈地反对他们?
仅仅是因为秦芳薇出身普通吗?这不该是最主要的理由,因为母亲的那句话挟着隐隐的恨意。
可母亲为什么要恨芳薇呢?这说不太通啊。
在他沉思的时候,秦芳薇接了一个电话,是秦牧回来了,问她去了哪儿。
“时间有点晚了,我该回去了。”说这话时,她恋恋不舍,“你也回去吧!”
“我今晚想在外面住,就在你家门口找家旅馆。”
他想好好休息一下,不想回去和母亲吵架。
夜不归宿这种事,邓溯从没做过。一直以来,他都是一个让家长很省心的孩子……
“这样不太好吧,邓妈妈……”
“不要劝我,我决定了,今天就想任性一个晚上。走了,陪我去开房,然后,我送你回家。”
秦芳薇知道他做事从来最知分寸,想来今晚他的心情真的很差,那她就不劝了,再少年老成,终还是少年,偶尔任性也不是特别离谱的事。
两人骑着摩托来到教学园小区附近,寻了一家看上去干净的小旅馆。
邓溯已经成年,拿身份证开了房。
这时秦芳薇想上洗手间,邓溯就带着她去了开好的房间。
上完洗手间出来,秦芳薇看到邓溯倚在窗口,眉头拧紧,心事重重。
她过去轻轻拥住了他,拍拍他的手道:“一切都会过去的,你别太烦恼了。也许过几天,邓妈妈就什么都看开了。”
邓溯低下了他那张清雅如梨花一般的白净脸孔,这个男子,好看得能让女生自惭形秽,拿索娜的话来说就是:“这人明明可以靠脸通吃天下,却成绩优秀得让任何人都为之惊叹,如此校草,当之无愧。”
有人说,若论长相,索娜和邓溯更配,都是美得惊人的人。但是,索娜有草包美人之称。当然,她也不是真的草包,只是不太爱读书。而她喜欢的男生,是那种硬汉型的。
她总说:“邓溯是帅,可帅得让人没安全感。这种男人,太能招蜂引蝶,没实力的女人驾驭不了,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遭遇劈腿。”
虽然邓溯用自己的行动表明,他的眼里只有秦芳薇,但索娜还是觉得:“此人非最佳丈夫人选。”
可偏偏秦芳薇一头栽进去,就此再也出不来了。
“我想吻你!”他突然哑声道,“可以吗?”
她那吹弹可破的小脸一下红透,其实,这也是她想的——他们都订婚了,却因为身在外面止乎于礼,现在似乎是个好时机。
面对个头越来越高的他,她踮起脚,主动吻了上去。邓溯舒心地笑了,接受了这样一份热情。
最后,是邓溯停了下来。
有些事该做,有些事不该做,他心里有杆秤,并且牢牢把控着。
是的,他是一个自控能力很强的人。
年轻的身子是被点燃了,可是,年轻的心是沉稳的。
他想:他们现在还不够成熟,他们的未来有那么多不可预知的变数,如果他就这么草率占有了她,他是一时痛快了,可是在未来,她怕是要受到母亲轻视的。
到时,母亲要是说芳薇是想高攀他们邓家而故意勾引他的,那她这辈子就会在他们家矮人三分。
那样的委屈,他不能让她受。她是如此信任他,又是如此纯净美好,他又如何能在这样一个迷茫的时期陷她于被动。
爱惜她,就得给予她最起码的尊重。
在这样一个稚嫩的年纪里,他还没那能力掌控未来。在这种情况下,他不能想着拥有,应该想到的是如何保护好她,让她不受任何伤害,包括来自他自己的伤害。
“对不起……我有点失控……”他一边给她整理衣服,一边低低道歉,“时候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嗯。”
她的脸红扑扑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含羞带怯,分外惹人怜爱。
他无比虔诚地又亲了亲她的额头:“等以后结婚了,我们继续。”
秦芳薇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心里甜丝丝的,自然知道他是为她好。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个不急不慢的过程,无须太早贪图未来如何。未来就在前面,在它到来时,谁也躲不开,珍惜当下,走好当下的每一步,才是现在该做的事。
两个人走了出来。
邓溯将人送到秦家,看着她进了门,这才转身回去。
此刻,夜已深,他的心既欢喜着,又忧郁着。未来,他是一定要和她一起走过的,可是母亲那边,他该怎么做才能得到母亲的认可呢?
这真是一件让他头疼的事。
秦芳薇像小猫似的钻进了自己的房间,动作小心翼翼。
关上门后,她扑倒在床上,看着那枚戒指,整个人轻飘飘的,笑得有点傻,嘴角是咧开的——没有家长为证,这所谓的订婚似乎显得分量有点轻,但是,只要当事人看重对方,形式如何并不重要了。
嗯,其实,她挺喜欢今天那个过程的,比正式的订婚形式更能让她开心,那些昀珩引发的不快就这么烟消云散了。
她在床上宛如撒娇的小猫似的翻过来又翻过去,翻过去又翻过来,兴奋极了,心完全静不下来。
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薇薇啊,回来了?”
“嗯,回来了……”
她笑着忙去开门,走了两步又折回,还是小心地将戒指撸下藏到了枕头底下。
“爸,您还没睡?”
“你不回家,爸怎么睡得着?”
门开后,秦牧怜爱地看着她:“心情好了?”
“嗯,只要和阿溯在一起,我的心情一直是开心状态。”
秦芳薇笑眯眯的,整张脸就像花似的绽放着。
“还敢在爸面前秀恩爱,讨打了是不是?”秦牧故作凶悍。
她笑着,整个人散发着灼灼的光芒,让她看起来美极了。
那一晚,她和心爱的男孩订了婚;那一晚,她兴奋得就像打了鸡血,毫无睡意……对于未来,她无比向往。
邓溯回到旅馆后,开始思考未来。
想要拥有怎样的人生,就得靠自己的双手奋斗。未来那么长,他需要一步一步变得强大。
只有强大了,他才可以和母亲抗衡,才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如愿娶到自己心爱的姑娘,而不是被母亲控制着,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扭曲。
他的未来,不仅仅是他的,更是芳薇的,他必须对他们俩的未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