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己欲立而立人
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崇高的人生理想的是孔子,孔子的人生理想就是“仁”。“仁”的观念包含内容很广,但基本宗旨却很简明;“仁”的思想境界很高,但又是简易切近的。孔子平时不经常讲“仁”,但由于孔子关于仁的论述很重要,所以大部分被收集到《论语》之中。《论语》全书不过一万字,而“仁”字就出现百次以上,可见孔门弟子对孔子的仁学是相当重视的。
孔子的学生经常向孔子请教有关“仁”的问题。有一次,孔子的一个学生子贡问孔子说,如果有人能够对人民普施恩惠,救济万方,那怎么样,够得上“仁”了吧?孔子说,如果那样就不只是“仁”了,简直达到了“圣”的境界,恐怕尧舜都难以做到。究竟什么是“仁”呢?孔子接着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这里所谓的“立”,即三十而立之立,意思是有所成就而足以自立;这里所谓的“达”,即通达之达,意思是处事接物顺通无阻。所谓仁,就是自己希望自立于社会也让别人立于社会,自己希望事事成功也让别人事事成功,这也就是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原则。“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孔子关于“仁”的最为完备的解说,这一解说不仅说明了“仁”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而且说明了“仁”与“圣”的区别。孔子认为施恩惠于天下是“圣人”的行为,需要特殊的条件和地位,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而“仁”的原则则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实行的,因而可以作为对一般人的普遍要求,可以成为调节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总之,“圣”是完美之人格,“仁”才是最高之道德。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从积极方面来讲的,若从消极方面来说,从自己所不愿意的方面来说,那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子贡问孔子,有没有一句话可以作为终身的行动准则呢?孔子就告诉他:“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另一个学生问孔子怎样做才符合仁,孔子也提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可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是“仁”的基本原则,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另一个方面或另一种表述。
孔子曾对他的一个学生曾参说:“参乎,吾道一以贯之。”别的学生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曾参就对他们解释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孔子认为自己的学说有一个贯彻始终的基本观念,据曾参的解释,这个基本观念就是“忠”和“恕”。“忠”就是对待人、帮助人真心诚意;“恕”就是对人宽容谅解。具体说来,孔子所说的“忠”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孔子所说的“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忠恕之道概括了“仁”的两个方面,是孔子哲学中贯穿始终的道德规范。
“仁”的基本宗旨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从根本上讲,这就体现了“爱人”的原则。当孔子的学生樊迟问到仁的内容时,孔子就只告诉他“爱人”二字,即要求对人有同情心,有关心别人的真情实感。然而“仁”又不是无是非、无原则的爱,不是姑息之爱,而是“爱人以德”,所以仁者有时也会恶人,这就是孔子所说的“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对于别人的喜爱、厌恶,都要有一定的准则,这一定的准则就是“礼”。“礼”是关于社会生活的具体规范、准则和仪式。孔子讲过“克己复礼为仁”,强调必须以社会生活的公共准则约束自己才能实现“仁”,也就是要“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让自己的一切言行都纳入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
“仁”是孔子的最高道德规范,“仁德”统帅着其他诸德,如“智、勇、恭、宽、信、敏、惠”等,但“仁德”又不同于其他诸德。孔子一再以“仁、智、勇”三者并举,认为“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论语·宪问》)。孔子还常以“仁”与“知”对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论语·雍也》)显然,孔子认为“仁”高于“智”,但不包含“智”。值得注意的是,孔子虽崇尚仁德,却不轻视知识与学习,他说“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论语·阳货》),指出仅有仁德而不注重学习,就会流于愚钝,道德修养不能代替其他方面的学习与锻炼。孔子既重视道德教育,又强调学习知识;既强调以德育统帅智育,又反对以德育代替智育,这都是很有见地的。
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规范,阐明“仁”的基本内容,强调“仁”在道德行为中的重要意义,这是孔子的突出贡献。虽然“仁”不是孔子自己创造的道德观念,但孔子赋予“仁”以新的明确的道德内涵,使“仁”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的伦理学体系的奠基石。孔子创立的以“仁”为核心的伦理观念为什么在当时能吸引那么多人、在后来能产生那么深远的影响呢?
首先,这是因为“仁”的观念境界崇高,而又很容易实行。“仁”是最高的道德规范,“仁人”是最有道德的人,实现“仁”便达到了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然而“仁”又没有丝毫的神秘性,实践“仁”不需要任何特殊的条件。比如达到“智”需要一定的天资和学习条件,达到“圣”更需要特殊的机遇和特殊的才干,而达到“仁”却只要“能近取譬”就可以了,也就是“将心比心”“推己及人”,这是一般人都不难做到的。所以“仁”的观念既能倍受推崇,又能为人普遍接受。
其次,“仁”的观念兼顾人我两个方面,最有利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仁”既不是单方面对自己的要求,也不是单方面对他人的要求。“仁”一方面要求自立、自达,即自强不息,有所建树;另一方面又要求“立人”“达人”,即“助人为乐,成人之美”;既有对自己的勉励和约束,也有对他人的关心和帮助。这样“仁”的观念既克制了利己主义,又不同于苦行僧式的利他主义。实行“仁”不会妨碍每个人的正常发展,不排除从别人那里得到支持和帮助,所以一般人都乐于接受“仁”的观念。
最后,仁的观念包含了“爱人”的原则,虽然这种爱不可能是无差别的,而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点的有远近亲疏层次的,但也包含了对一般人民的重视。孔子说过“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匹夫即是庶民。一般人各有自己的意志,这种意志是不可侵犯的,这种对于一般人的独立意志的肯定和重视是有重要意义的。在宗法社会里,所谓爱人必然是有等级性的,对不同阶层的人来说,爱有不同的方式和内容,对统治阶级中的人要恭敬、诚实、勤敏,对劳动人民则要宽容和慈惠,宽容则可以得到老百姓的拥护,慈惠则容易统治和役使民众,所以“仁”虽不可能要求消灭剥削和压迫,却要求减轻剥削和压迫,这也是“仁”的观念得以广泛流传的重要原因。
基督教中也有道德金律的表述,《圣经》中说,你希望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应该怎样对待别人(Do as you would be done by),这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相通的,这说明孔子所提出的“仁”的道德观念是有相当普遍的意义的,与西方国家的道德观念是有一致之处的,但孔子所概括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态度却更为积极,内容更为丰富,远非《圣经》中的格言所能相比,而且孔子的“仁”的道德体系不借助于宗教的力量却能如此广泛地产生影响,这也是值得重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