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
上幼儿园,我妈叮嘱我:到了学校,不可以欺负人,如果被欺负,就揍他!有事妈顶着!
有一次,我课间去大班找我表姐玩。(我中班)
因为我读书比较小,表姐他们班同学都比我大两岁,所以按个头算,我比他们班男生矮很多。
然后,表姐不在,他们班男生就欺负我。
我生气了,和他们班男生打了起来。就在这时候,他们班班主任出场了。
嗯……她看到的是我打人了。所以罚站。可我并不觉得我错了,相反,我觉得按照我妈的标准,我特别对。
于是,我委屈地哭了,然后把老师被列入了欺负我的人的名单里。
我决定听妈妈的话,一边嚎啕大哭,一边冲向教室后门,拿起扫把,扑向罚我的,我表姐的班主任。对,就是那个欺负我的人!我决定揍她一顿!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不,并没有,我拿着扫把追着那个老师绕着学校跑了好几圈。
事后,我妈更改了对我的叮嘱:被欺负了可以打人,除非那个人是老师。
我还清楚地记得我追老师追得鞋子都掉了,还继续追。后来实在追不上,跑累了,回去找鞋子。最后在他们教室门前的大树下找到。
这是错误行为,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