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刀锋
  • (英)毛姆
  • 2153字
  • 2024-11-28 18:45:59

我在芝加哥逗留期间曾有人介绍我加入一家俱乐部,俱乐部有一个不错的阅览室;第二天一早,我去那里翻阅一两种大学刊物,因为这些杂志除非长期订阅,平时不容易碰见。时间尚早,阅览室里仅有一人,他坐在一个大皮椅子里专注读书。我很诧异地发现这个人就是拉里。我完全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当我走近时,他抬起了头,认出了我,似是要站起来。

“别起来,”我说,紧接着随口问道,“你在看什么?”

“一本书,”他微笑答道,可是这微笑如此动人,连他回话里那种冷落怠慢的口吻都丝毫不会让人生气了。

他合上书,用一种尤其模糊的眼神盯着我。

“你昨晚玩得可好?”我问。

“痛快至极,五点钟才回到家。”

“你来这么早又有精神,可真努力啊。”

“我经常来这儿。一般来说,这个时候此地总是由我独享。”

“我不打扰你了。”

“你并未打扰我啊。”他再次展露出笑意说道。这时候,我才发觉到他嫣然般的笑。这种笑并非是那种灿烂的、闪烁的笑,而似有一种内在的光,由内向外把他的脸都照亮了。他坐在凸出来的书柜间,旁边还有一把椅子。他把手放在椅子把手上说:“坐坐吧?”

“好的。”

他把手里的书递给了我。

“这就是我读的书。”

我看了一下,原来是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毫无疑问,这是一部心理学史上很重要的作品,而且书的可读性很强;不过我确实没有想到这位曾经当过飞行员,跳舞跳到早上五点钟的年轻人,手里竟会有这样一本书。

“你为什么要读这个呢?”我问。

“我的知识太浅薄了。”

“你年纪也还小呢。”我笑着说。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我开始觉得这气氛有些尴尬。在我想动身去找我想要的杂志时,我却觉得他有话想说。他出神地看着前方,表情严肃且凝重,似乎若有所思。我静静地等着他,也好奇于原因何在。最终他开口时,好像只是继续先前的谈话,未察觉到这期间冗长的沉默。

“我从法国回来后,他们都劝我上大学。我实在做不到。经历过这么多事情后,我觉得没办法回去念书了。何况,我在读预科学校时一无所获。我觉得我无法融入大学生的生活。大学生们保准不会喜欢我。我也不想强迫自己去做不愿意的事情,并且我认为老师们教授的知识并非是我想学的。”

“我知道这事与我毫不相干,”我说,“不过,我并不认为你是对的。我想我能理解你的意思,我也能懂得一个经历了两年战争的人,回来却做一个光鲜亮丽的大学生,这是相当乏味的。我不相信他们会不喜欢你。我并不是很熟悉美国的大学,然而,我认为美国的大学生和英国的大学生差不多,或许活泼一点,甚至有些胡闹,可是,整体来说,还是些懂事的孩子;我敢说,假如你不想过他们那种生活,只要稍微用一下脑子,你可以过你自己的生活。我没有像我的兄长一样去剑桥读书,我曾经有过这样的机会,然而,我都自愿放弃了,只想着去外边的世界闯荡。现在仔细想来,真后悔之前做出的决定,让我犯了不少本来可以避免的错误。大学老师有很广的阅历,你学得也会较快一些,没有人指导,难免走不少冤枉路。”

“也许吧。我并不怕做错事。说不准,在一条冤枉路上,我能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

“你的人生目标是什么?”

他犹豫了一下。

“正是啊,我还不大确定。”

我一语不发,因为好像我不知如何回应。就我自己而言,自打小时候起,我就有清晰的目标,因而对此觉得不耐烦;可是,我还是按捺住了脾气,直觉告诉我,这孩子虽然内心迷茫但是却还肯上进,或许是尚未成熟的想法,或者是刚萌生的情感,使得他的灵魂有些躁动,努力寻找自己未来的路。他莫明地激起了我的同情。我从来没有听他说过太多的话,并且直到现在才察觉到他说起话来极其动听,极具说服力并且颇具疗效。想到这一点,加之他那迷人的笑,富于表现力的黑眸,我就很能理解伊莎贝尔为什么爱上他了。他身上确乎有种令人生爱的地方。他转过头来,看着我,没有丝毫的局促不安,但是,眼睛里有一种表情,似是在打量我,又似是在笑我。

“昨天晚上我们全部走开去跳舞时,你们谈到了我吧?我说得对吗?”

“有这么一段时间。”

“我想他们硬要把鲍勃大叔邀来正是因为如此吧。他不愿意出门的。”

“好像有人给你找了一个很好的工作。”

“一个绝美的差事。”

“你干不干呢?”

“不一定。”

“为什么不?”

“我不想做。”

这与我没有丝毫关系,我真是多事,可是我有个直觉,好像正因为我是个来自国外的局外人,因而拉里觉得同我谈谈没有关系。

“人们常说,当一个人一无是处的时候,那就去当作家吧。”我轻声地笑了。

“我没有才能。”

“那么,你要做些什么呢?”

他轻轻微笑,明媚而迷人。

“混日子。”他说。

我只好笑了。

“我觉得,芝加哥并不是做这种事最好的地方,”我说,“不管啦,你还是看书吧。我想去看一下《耶鲁季刊》。”

我站了起来。当我离开阅览室时,拉里依然沉迷于威廉·詹姆斯的那本书。我独自一人在俱乐部里吃了午饭,由于阅览室里异常安静,加之回到那里去抽了雪茄,这样消磨了一两个小时的光阴,看书写信。我很诧异地发现拉里还沉醉于读书。我走开后,他看起来好像就没有动过。等到大约四点钟我离开时,他依旧在那里。他这种凸显的聚精会神的能力,让我惊讶不已。他既没有察觉到我走,也没有察觉到我来。下午我有各种各样的事情需要做,直到该换衣服赴晚宴时,才回旅馆。在回来的路上,我忽然被突来的好奇心驱使,再一次走进俱乐部,进入了阅览室。那时候,阅览室里已有不少人,在看报什么的。拉里依旧坐在那张椅子里,专注于那本书。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