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疼痛的概念

疼痛是一种不愉快的感觉和情绪上的感受,伴随着现有的或潜在的组织损伤。疼痛分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
传统上认为,急慢性疼痛的区别在于:自疼痛发作起包括若干时间间隔在内的单个连续时间段,这个时间段通常代表急性疼痛发作的时间或急性疼痛转变成慢性疼痛的转折点。慢性疼痛是指连续性或者复发性的持续疼痛,并对患者的健康、功能及生活质量产生具有足够时间和强度的不良影响。判定慢性疼痛的另一种标准是“疼痛的持续时间超出了预期的愈合时间”。此标准较少受时间的约束,因为即使疼痛的持续时间较短,根据该标准仍可将该疼痛判定为慢性疼痛。
急性疼痛是指近期疼痛发生的持续时间小于三个月的疼痛。普遍认为急性疼痛有重要的生物学功能,是机体处在危险或存在有害刺激时的信号,提醒人们采取必要的行为防止进一步遭受损害。因此,疼痛也是一种强迫性保护性反射的生理性感觉。但必须强调的是,不是所有的急性疼痛都有这种保护性功能,甚或还有病理生理学效应。持久的剧烈疼痛对机体有害,严重的术后疼痛不仅没有保护性功能,若镇痛不全,还会产生异常的生理学的和精神上的反应,往往引起并发症。急性剧烈疼痛除这些生理学效应外,还可引起长时间的严重情绪失调,损害人的精神健康,反过来破坏患者与家庭及社会的关系。
正如国际疼痛研究学会(IASP)关于疼痛的定义所清楚论述的那样,任何疼痛,无论是否存在明确的组织损伤,均为一种不愉快的体验,并且受各种认知、情感和环境因素的内在影响。可见,心理学因素在慢性疼痛中的作用通常比在急性疼痛中的作用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