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 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

支付宝股权事件起于雅虎公司2011年5月10日披露的一份公告。该公告称,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子公司支付宝所有权被转移到了马云控股的一家公司(浙江阿里巴巴),以帮助支付宝获得在中国境内的第三方支付牌照。

阿里巴巴集团随即发表声明解释,早在2009年7月的董事会上,就跟股东们讨论并确认了支付宝70%股权转入一家独立的中国公司的事情,而后又在2010年8月将剩余的30%股权再次转让。这样一来,支付宝由外商独资变为100%内资企业。

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层为符合央行关于支付许可证的企业必须100%内资的政策规定,将支付宝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从外资控股变为100%内资控股的公司,并终止与阿里巴巴集团的协议控制。

2011年7月29日,根据协议,支付宝未来上市时,将按市值的37.5%给予阿里巴巴集团20亿~60亿美元的现金补偿。藉此,持有阿里巴巴集团43%股份的雅虎,有望获得8.6亿~25.8亿美元现金,持有阿里巴巴集团33%股份的软银,有望获得6.6亿~19.8亿美元现金。

假如支付宝不能在第一批的牌照发放中获得牌照,那么将面临着极大的挑战,用户的流失难以避免,进而给淘宝带来影响。如果在这个关键时刻失去了领先的优势,那么阿里巴巴多年的苦心经营将付之一炬。

其实转让对三方都是有益处的,如果将来支付宝要上市,阿里巴巴必然会对软银和雅虎做出补偿,就如同在2007年阿里巴巴上市为软银带来的盈利收入达到5.5亿美元,占公司全年净利润的一半;雅虎套现1.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