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检验批划分

1.4.1 检验批划分原则

检验批划分原则如下:

(1)按照相应验标、规范要求,工程施工中应做好过程检验,检验的最小单位为检验批。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系统分为专用通信系统、民用通信系统、公安通信系统和政务通信系统四个子单位工程。其中:

1)专用通信系统子单位工程分12个分部工程,50个分项工程;

2)民用通信系统子单位工程分5个分部工程,17个分项工程;

3)公安通信系统子单位工程分6个分部工程,16个分项工程;

4)城市政务光缆工程分2个分部工程,8个分项工程。

(3)综合监控系统单独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分3个分部工程,16个分项工程。

各子单位工程检验批数量应按各自的检验批划分单元要求进行划分和数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