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输经济法规(第二版)
- 陈斌
- 815字
- 2021-03-31 08:16:40
典型工作任务2 民事法律规范
一、民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总则》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对民事活动中的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在民法典中起统率性、纲领性作用,是民法体系中调整民事法律关系最基本的法律。
《侵权责任法》是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
二、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教学提示】自愿,即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公平,即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诚信,即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公序,即一般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共秩序,包括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也包括商业惯例。良俗,即一般道德观念或良好道德风尚,包括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也包括民间习惯。
三、民事权益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益、财产权益。
《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侵权责任法》规定,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