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生存竞争法则

零和游戏定律:“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化敌为友,与对手双赢

在大多数情况下,博弈总会有一个赢,一个输,如果我们把获胜计算为1分,而输棋为-1分,那么,这两人得分之和就是1+(-1)=0,即所谓的“零和游戏定律”。

在当今这个战略制胜的时代,双赢的理念和意识,在竞争中发挥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很多时候,竞争中你若能化敌为友,这样得到的朋友,比你先前的朋友更能帮助你。因为你先前的朋友所占有的资源,你可能已经占有;所掌握的技能,你可能也已经掌握。化敌为友产生的新朋友,所占有的资源,所掌握的技能,可能正是你一直想拥有而未能拥有的,反之,对手从你那里也有所需,这样就促成了与对手双赢的结局。

1997年8月6日,IT界传出一个惊人的消息,微软总裁比尔·盖茨宣布,他将向微软的竞争对手——陷入困境的苹果电脑公司注入1.5亿美元的资金!

此语一出,IT界为之哗然。比尔·盖茨大发善心了吗?

作为当时世界的首富,比尔·盖茨在世界各地捐资。但这一回,他却不是捐资,更不是行善,他向苹果注入资金是出于商业目的。

苹果电脑公司诞生于一个旧车库里,它的创始人之一是乔布斯。苹果的成功,在于乔布斯是世界上第一个将电脑定位为个人可以拥有的工具,即“个人电脑”,它就像汽车一样,普通人也可以操作。这是一个划时代的产品定位概念,因为在那之前,电脑是普通人无缘摆弄的庞然大物,不仅需要艰深的专业知识,还得花大价钱才能买到手。

乔布斯很快推出了供个人使用的电脑,引起了电脑迷的广泛关注。更为重要的是,苹果公司还开发出了麦金塔软件,这也是一个划时代的、软件业的革命性突破,开创了在屏幕上以图案和符号呈现操作系统的先河,大大方便了电脑操作,使非专业人员也可以利用电脑为自己工作。

苹果公司靠着这些核心竞争力,诞生不久就一鸣惊人,市场占有率曾经一度超过IT老大IBM。

然而,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网络经济突飞猛进之际,苹果公司却慢了一拍,未能抓住网络化这一先机,市场占有率急剧萎缩,财务状况日益恶化,1995~1996年连续亏损,亏损额高达数亿美元,苹果公司使出了浑身解数,但种种努力都没有产生太大的效果。

就在苹果公司上上下下愁眉苦脸之际,微软突然伸出援助之手。难道天下真的有救世主吗?当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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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盖茨自有他的如意算盘。他知道,苹果作为一家辉煌一时的电脑霸主,尽管元气大伤,但它潜在的实力却非常巨大。

在这个时候,很多电脑公司包括微软的一些竞争对手如IBM、网景等,都想利用苹果乏力之机,提出与苹果合作,来达到和微软竞争的目的。显然,如果微软不与苹果合作,对手的力量就会更强大。

更为重要的是,美国《反垄断法》有规定,如果某个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超过规定标准,市场又无对应的制衡商品,那么这个企业就应当接受垄断调查。如果苹果公司垮了,微软公司推出的操作系统软件市场占有率就会达到92%,必然会面临垄断调查,那么仅仅是诉讼费就将超过从苹果公司让出的市场中赚取的利润。而和苹果合作,则可以把苹果拉到自己这一边,苹果和微软的操作软件相加,就基本上占领了整个计算机市场,微软和苹果的软件标准就成了事实上的行业标准,其他竞争对手就只好跟着走了。当然,微软实力比苹果强大,不会在合作中受制于苹果。

谁都看得出来,拉苹果一把,有百利而无一害,比尔·盖茨扮演一回救世主绝对不吃亏。可见,与其付出代价而消灭对手,不如化敌为友,与其双赢更为划算。

NBA比赛中的赢家学问

NBA(美国男篮职业联赛)比赛被认为是当今世界上发展最完备、职业化程度最高的篮球联赛,公平、公正、公开是它一贯的处世原则,它的很多项规章制度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打破了“零和游戏定律”。

比如NBA的选秀制度。为了使NBA各队的实力水平不至于太悬殊,从而增加比赛的精彩和激烈程度,NBA都要在每年度的总决赛之后,在6月下旬举行一年一度的“选秀大会”。参加选秀的一般是全美各大学的学生,均为NCAA全美大学生篮球联赛中的佼佼者。当然,最近几年里,高中生和国际球员有增多的趋势。NBA根据他们的综合实力给他们打分排名,然后,各球队依照该年度在常规赛中的优胜率排名,按由弱到强的顺序依次挑选。为了公平起见,NBA从前两年开始,在选秀前,先分发1000个乒乓球,上面注明挑选的顺序号,常规赛成绩最差的球队可挑250个号,他们挑中首选权的概率是25%。以下依次类推。

这种制度是制衡各队强弱的杠杆,弱队每年总能得到一些能量补充,而强队得到好球员的几率则相对较小,这样就使得NBA各队之间的实力差距不至于太悬殊,这既保证了比赛的水平和质量,也保证了NBA的活力。这项制度实质上是NBA的经营手段,它的最终目的是使联盟能获得最大的利益。它不仅仅要求联盟获利,而且是力争使所有的球队(无论强弱)都获利,只是获利的多少有所区别而已。这是一种“多赢”的局面,而这种“多赢”正是“双赢”的延伸和发展,是“双赢”的最大化体现。相反,如果只是湖人、公牛、马刺这样的超级强队获利,而快艇、骑士、猛龙等弱队一直赔钱的话,NBA恐怕早已经萎缩,也不会从当初的11支球队,发展到如今的30支球队了。

NBA球队之间的球员交换,也表明了参与球队希望“双赢”或者“多赢”的愿望。像勇士队与小牛队完成的9人大交易,其出发点就是为了共同提高两队的实力。在这场交易中,两队的明星球员贾米森和范埃克塞尔作了互换。在小牛队中,虽然范埃克塞尔实力一流,充满激情,但由于纳什的稳定发挥,使得他的作用大多是锦上添花,很少能雪中送炭;而由于内线实力的欠缺,使他们在和湖人、马刺那样内线实力强大的球队的对抗中处于劣势。因此,得到贾米森这样的明星球员,既能提高得分能力,又能增加内线高度,对球队大有裨益。

同样,贾米森虽是勇士队的头号球星,但和他司职同样位置的墨菲上个赛季进步神速,况且比他更高更壮,似乎已能替代他的角色。倒是勇士队的后卫阿瑞纳斯虽然获得了上个赛季的“进步最快奖”,但由于年轻尚欠稳定,常常无法帮助球队在关键的比赛中力战到底,他们曾看上了马刺队的克拉克斯顿,还将“袖珍后卫”博伊金斯招至麾下,但这些人和范埃克塞尔相比,显然不在一个档次。因此,勇士队才会放走头号球星,迎来小牛队的替补后卫。这种思维和行为方式,正是期待“双赢”的表现。

当然,在NBA中也存在不和谐。森林狼队的“乔·史密斯事件”,就公然违反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暗箱操作,侵犯了群体的利益。NBA官方发现之后,对森林狼队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处以巨额罚款,剥夺其3年的首轮选秀权,球队老板以及副总裁被禁赛数月,球队和史密斯签订的合同无效,史密斯还被迫为活塞队效力1年。缺乏真诚合作的精神和勇气,不遵守游戏规则……森林狼队为此吃尽了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