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一)

没有科学的历史观就没有科学的发展观。迄今为止能称得上科学历史观的恐怕依然只有唯物史观。在唯物史观的视域中,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史的过程,不管个人乃至整个人类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其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包括资本主义社会,在它所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之前,是绝不会灭亡的;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包括社会主义社会,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之前,是绝不会出现的。从历史发展的纵向链条上看,像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孕育在封建社会经济结构之中一样,社会主义经济结构也孕育在资本主义经济结构之中,社会主义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从历史的横断面上看,像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可以同时出现在世界各大洲一样,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也可以同时雄踞在全球的东西南北各个区域,甚至可以同时出现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之中,这是因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绝不仅仅是一种历史存在,还是一种历史创造,而无论是历史存在还是历史创造归根结底都是人的活动,都是人们在既定的制度框架中的共同活动。

(二)

资本主义社会是以资本为资源配置、经济运行、财产分配的主体,以雇佣劳动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的根基,以商品和货币为人与人之间交换和交往的媒介,以市场为资源配置、经济运行、利益分配的方式的社会形态。从起源看,“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世界贸易和世界市场在16世纪揭开了资本的现代生活史”(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17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从市场特征看,“货币占有者要把货币转化为资本,就必须在商品市场上找到自由的工人。这里说的自由,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工人是自由人,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品来支配,另一方面,他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19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从社会关系上看,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以私有制为基础,以自由、契约、法治、谋利为交换和交往的原则,以获取高额利润即以获取雇佣劳动者创造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剩余价值为驱动力的。该社会的基本矛盾是财产财富的私有制与市场化联合生产即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不仅表现为生产相对过剩或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的危机,而且表现为社会财富和社会贫困的两极积累。

(三)

社会主义本质上是以人为本、以公有制为基础、有计划配置劳动和资源、实行“按劳分配”、追求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社会形态。在这里,“人”不是抽象的自然人,而是具体的社会人并且是作为公有制度构成要素的人;“公有制”不仅是一种制度选择或制度安排,而且是一种制度诉求和制度结构;“有计划”不仅是对人的社会劳动和资源系统的节约和尊重,而且是对人的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的保护和回馈;“按劳分配”,不仅是对人的劳动能力及其所创造的社会财富的制度性的肯定,而且还是对劳动光荣、劳动神圣、维护劳动者尊严、做劳动者的公仆以及劳动经济学取代资本经济学的制度性保证;“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不仅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而且是向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需要。因为,在这里,“社会”不仅直接表现为“人的世界”,而且还直接给每一个人提供“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注: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见http://news.qq.com/a/20130317/001314.htm。)。然而,虽然社会主义在逻辑上是资本主义社会高度发展的产物,但在现实社会,例如在当代中国社会,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内在逻辑却演绎了“墨菲定律”阐释的“复杂神奇”。

(四)

社会主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六十五年的历史进程中,以改革开放为总背景,先后实行了两种不同的经济体制,即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由此,中国社会主义先后经历了产品经济、商品经济、货币经济(GDP经济)、混合经济的形态。如同习近平同志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的那样:“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一重大理论突破,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注: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见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1/15/c_118164294.htm。)从理论上看,这个突破首先揭示了“公有制”同“市场”之间也存在内在联系,由此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主体”找到了与之相匹配的“社会化的经济运行方式”;其次,揭示了“私有制”同“市场”之间不相适应的一面,使资本主义私有制与市场化经济运行方式之间的“非自洽性”显现出来;最后,把由经济主体决定的“经济制度”,同由经济运行方式决定的“经济体制”区分开来,从而在全新的理论框架中既阐释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极为复杂的矛盾二重性,又阐释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特色。

(五)

党的十四大这一重大理论突破,在逻辑上有着巨大的拓展空间。然而,这个拓展空间是什么,其拓展方向在哪里?1995年,时任总书记江泽民同志这样指出:“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注:中共中央宣传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38页,北京,学习出版社,2003。)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而且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注:《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见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8/65445/4526285.html。引文中的黑体字为引者所加,特此说明。)。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最重要的是使国有企业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可以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注: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www.people.com.cn/GB/historic/0922/4812.html。引文中的黑体字为引者所加,特此说明。)

(六)

应该说,党的十五大十分清楚地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和方向——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独特规定及与之相匹配的公有制主体的存在形式(即公有资本,而不是实现形式,即股份资本),探索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独特职能与作用及其在市场经济体制和混合经济中的基础(即国有企业)的独特地位。因为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中“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注:《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见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8/65445/4526285.html。)、“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注:《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见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7507/6429847.html。)、“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注:《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见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7507/6429847.html。)、“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注:《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见http://cpc.people.com.cn/n/2012/1118/c64094-19612151-4.html。)的理论前提、政策前提、政治前提,也是正确定位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混合经济中公有资本的运营主体,并以股份制为纽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理论前提、政策前提、政治前提。然而进入21世纪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本质区别被全球化浪潮的巨大势能冲击得面目皆非了,以摆脱社会主义为目的的理论、政策、措施不仅形成了巨大的思想势能,而且形成了巨大的政治势能,因此,这种拓展被搁浅了、中断了。

(七)

中国改革开放向何处去?是转向资本主义道路,还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向何处去?是改旗易帜,像苏联和东欧那样交出人民政权,还是依据宪法坚定不移地保卫社会主义制度?这些尖锐的道路问题、制度问题、理论问题迫切需要中国领路人来回答!在这个关键的历史转折点,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国家探索民族复兴道路,是极为艰巨的任务。九十多年来,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伟大胜利,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注:《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见http://cpc.people.com.cn/n/2012/1118/c64094-19612151-4.html。)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见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1/15/c_118164235.htm。)

(八)

毫无疑义,中国的领路人是自信的。党的十八大报告特别是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沿着正确的中国道路奋勇前进”(注:《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七次集体学习习近平讲话》,见http://www.gov.cn/ldhd/2013-06/26/content_2434706.htm。)。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尤其是经济理论的自信应该表现在哪里呢?本书认为,这种自信应该表现在:能够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础上,揭示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同社会化的市场经济体制结合在一起的内在根据;揭示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体存在形式的公有资本同作为公有制主体实现形式的股份资本之间的内在关系;揭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承载的商品经济、货币经济、混合经济必然会转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本经济的内在依据;揭示国有企业作为公有资本市场运营载体,同社会主义政府作为公有资本监管主体之间的必然关系;揭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每个个体公民在监管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因为这些理论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进一步拓展,也是从根本上对其进行创新,还是对经典马克思主义资本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九)

前不久,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拙作《论资本的二重性兼论公有资本的本质》。(注:参见杨志:《论资本的二重性兼论公有资本的本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本书是该书的逻辑延伸。如果说该书应用《资本论》的方法,在劳动二重性与雇佣劳动二重性的理论基础上,揭示了资本的二重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要以公有资本为主体、必然要发挥公有资本的主导作用,从而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学最终要建立以公有资本为逻辑主体的理论体系提供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依据,那么本书就是沿着该书的逻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为基础,对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内在关系,公有制与资本私有制与资本主义混合所有制的复杂关系,各种产权性质不同的经济主体与市场经济体制之间那种既相契合又相矛盾的二重关系,各种不同国体框架中的政府的不同职能,中国社会主义公有资本的运营体制、管理制度、监督制度,都进行了别开生面的马克思主义学理性的探索和研究。如果说该书是强调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制度安排具有与时俱进的特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运行不能以物质形态的国有资产为主体,那么本书则强调公有资本是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存在形式,它在市场经济体制和混合经济形态中会有各种各样的实现形式。

(十)

毫无疑问,把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资本基因重组在一起,使社会主义公有资本成为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存在形式,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这不仅需要伟大的实践,而且也需要伟大的理论。本书认为:(1)只有真正搞清楚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逻辑关系和现实关系,才能阐明社会主义公有资本作为公有制主体存在形式的可能性和必然性;(2)只有真正搞清楚资本主义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之间的内在联系,才能搞清楚公有资本的本质、属性、具体形式和实现形式;(3)只有真正搞清楚市场经济体制(尤其是以互联网为技术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化的资源配置方式、经济运行方式、收益分配方式,才能真正搞清楚市场在本性上与公有资本更加契合,也才能从新的视角重新设计“政府和市场”的关系;(4)只有真正搞清楚“资本”在全球化浪潮中还是“主角”,才能确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须以“资本”为纽带,同非公有资本和外国资本发生一切竞合关系;(5)只有真正搞清楚资本具有二重性,才能从公有制和资本交叉的二重视角去确认公有资本所有者、占有者、受益者之间的合法关系,也才能真正保卫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基础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