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性语境中的行政法治研究:以农民工权益保护为例
- 朱悦蘅
- 21字
- 2020-08-30 01:57:55
引言 现代社会转型:特定性努力抑或普遍性努力
一、转型与锁定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转型成为当今中国社会变迁的主题和基本特征。正如张树义(2002年)所指出的,中国现实发生的最深刻变化,不是某一方面,也不是某项制度的变革,而是长时间改革所累积的社会结构性的改变;如果放在一个更长期的视野区间,那么今天的转型也许会是中国社会变迁的阶段性方法或手段。
当前被称为中国改革的攻坚期,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在现代化和中国梦的期望下,总体上包括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等基本的实践指向。经过三十余年的改革,我们已经发现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在于农村,城市产业工人主要来源于农民工,扩大内需的希望则在于启动农村消费,人口城镇化的重头戏在于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中产阶级在很大程度上也要靠农民工群体的转化等。一个看上去恢宏壮丽的社会理想,要取决于过去最不起眼、最缺少社会关注和法律保护的弱势群体——农民工的命运和前景,这竟然就是中国式改革的逻辑。
与此相应的却是,改革日益呈现出一种“锁定”的状态。在社会制度变迁中,存在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了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在阿瑟(1988年)看来,这些自我加强机制的结果会导致四个特性:(1)乘数均衡,即许多方式是可能的,其结果是不确定的;(2)可能的无效率——一种技术内含着比另一种失效的技术更好,这是由于在获取关联性时运气不好;(3)锁闭(Lock—in)——一旦达成,一种解决方案就很难退出;(4)路线依赖性——小的事件和偶然情形的结果可能使解决方案一旦处于优势,它们就会导致一个特定的路线。[1]诺斯(1994年)沿着阿瑟的线索进一步阐述道,一种制度矩阵的相互依赖的构造会产生巨大的报酬递增,而制度制约的顽强生存是一个制度的报酬递增特征的最好证据。一旦一条发展路线沿着一条具体进程行进时,系统的外部性、组织的学习过程以及历史上关于这些问题所派生的主观主义模型就会增强这一进程。如果不回顾制度的渐进演化,我们就不可能理解当今的选择,并在经济绩效的模型中确定它们。[2]所以,制度变迁是否发生以及发生的方向,还在很大程度上受路径依赖的制约。
在制度变革的锁定状态下,政府和社会面临着双重转型并由此带来“双重困境”:社会结构正在经历从城乡二元体制转向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变迁,与此同时,农民工权益仍日渐煎迫且沉重不得解;社会治理模式由传统的管制政府逐渐转向行政法治和现代政府,诸多社会问题指向政府但钥匙却总在政府的手中。
于是,现代转型的实质性命题便成了:如何以法治之精神建设现代社会、现代经济、现代政府?如何打开利益缠绕的改革之锁?
注释
[1] 参见〔美〕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第126页。阿瑟原文“Self Reinforcing Mechanisms in Economics”,载《The Economics as An Evolving Complex System》(1988)。
[2] 参见〔美〕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第128、132、134、1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