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下为公:中国社会主义与漫长的21世纪
- 鄢一龙 白钢 吕德文 江宇 刘晨光 江宇
- 1657字
- 2020-08-30 01:31:46
1.“幸福”的现代化发展
不丹的现代化发展是20世纪60年代才起始的,此前它还处于“中世纪”状态,还实行农奴制,税收还是“租庸调”式的实物制。当它开始现代化转型的时候,由于是后发国家,它看到了西方在现代化过程中已经出现的许多问题:污染、犯罪、工作压力、社会冲突、人际疏离……因此,它反省西方现代化模式隐含的问题。不丹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Jjgme Singye Wand-chuck)在欧洲留学时看到了这些问题,回国后用了两年时间在全国调研,寻找替代出路。他思考和调研后的结论是:西方模式以GDP为发展目标,但发展的更本质目标应该是人的幸福,GDP并不等于幸福,因此,不丹的现代化发展应该以幸福为目标,而不是GDP。此后,不丹形成了以“国民幸福总值”为目标的另类发展模式,并且将其具体化为四项原则:第一,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第二,公平共享的和可持续的社会经济发展;第三,有责任感的、有人民参与的良政治理;第四,传统文化的传承发扬。这四项原则被命名为“四大支柱”,是在现代化转型中要遵循的四大原则。
从不丹选择国家发展的支柱产业的案例中,可以看到不丹是如何遵循这四大原则来实现国民幸福总值的发展目标的。选择支柱产业需要根据国家的自然禀赋和资源优势。不丹有三个资源优势:森林、矿产、水电。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木材业是最能够“短平快”增加GDP的,但是大量砍伐森林会破坏环境,不丹已从周边国家的此类发展中看到了违反环保原则的恶劣后果。因此,不丹不仅没有选择木材业作为支柱产业,反而为了防止有人自发地砍伐森林,在1969年颁布了《森林法》,把所有的森林资源都收归国有,连私人土地上的林木,国家也拥有了绝对的所有权。法律授权政府林业官员保护、管理和控制所有的森林。利用矿产资源发展采矿业,也能够比较快地增加GDP,但是矿业发展对环境也有很多不良影响,而且采矿存在着资源耗竭的问题,因此不丹在发展矿业方面非常谨慎。
最终,不丹选择的支柱产业是水电。发展水电的优点是,水电不存在资源耗竭的问题,而且设计良好的水电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很小,是符合四大原则的;水电的缺点是,水电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不仅需要高级技术和大量的资金,而且建设周期很长,不能“短平快”地增加GDP。为了符合四大原则,不丹决心克服这些困难。不丹开始修建第一个大型水电站是在1975年,那时不丹刚迈过“中世纪”的门槛,国家非常贫穷,水电站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国际援助和贷款。为了更高效地使用资金,不丹严格遵循“良政原则”。政府制定了两个预算:一个是发展预算,用国际援助和贷款来建水电站;另一个是政府预算,用国内的税收来支付政府的日常开支,政府开支绝不动用发展预算。当时,不丹政府的税收是非常少的,因为那时刚进行了税制改革。以前百姓是织布交实物税,现在要把布卖了交现金税,可是很多人不熟悉如何卖布。政府考虑到这个问题,因而把税率定得很低,政府能够收到的税金也就非常有限了。那时,政府需要修建一些办公楼宇,因为没钱,只好再采用服劳役方法,让每家派人来服几周劳役。第一个大型水电站的建设周期是13年,在漫长的13年中,政府和人民都遵循了“有责任感的、有人民参与的良政治理”原则,政府的责任感使其约束自己不动用发展预算,人民的责任感使大家宁愿艰苦地服劳役也不去偷砍树木赚现金。
1988年,不丹第一个大型水电站竣工了,当年GDP就因此增长了25%,政府收入增加了50%多。此后,不丹又不断地修建了更多的水电站,使GDP和政府收入不断增长。不丹生产的水电出口给印度,这符合政府在制定五年计划时经过调研作出的预测:印度的电力缺口非常大,对不丹电力出口有持久的需求,是稳定的市场。不丹的水电企业是国有的,电力出口为不丹政府带来了大量收入。在如何使用电力收入方面,不丹遵循了“公平共享和可持续”的原则,把收入用于医疗、教育,为全民提供了公费医疗和公费教育。若把电力收入分给一部分人,会影响公平共享;若把电力收入平分给所有国民,虽然可以增加大众消费,但缺乏良好的可持续性,因为这些消费多数会是即时享受的,缺乏对长远发展的考虑。而提供医疗、教育服务,可以提高人的素质,可以为长远发展奠定可持续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