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胤征
- 尚书全鉴(典藏诵读版)
- 余长保解译
- 1786字
- 2019-09-10 19:25:46
【题解】
胤,夏方郭明;阴后,夏王仲康的大臣,胤国的国君。还有种说法是,胤,担任大司马一职,掌管着六师。当时主管天文历法的羲、和因为醉酒失职,他按照夏王的命令对其进行征讨。征,蔡沈的《书集传》一书中记载称:“《孟子》曰:‘征者上伐下也。’此以征名,实即誓也。”
《胤征》是胤侯出征之前的誓词。书序中写道:“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今本中《竹书纪年》认为此次征讨在仲康五年的说法并不可取。《今文尚书》中并无此篇。
【原文】
惟仲康肇位四海[1],胤侯命掌六师[2]。羲和废厥职[3],酒荒于厥邑[4],胤后承王命徂征[5]。
【注释】
[1]仲康:夏启的儿子,太康的弟弟。肇(zhào):开始。位:治理。
[2]掌六师:《周官》中有“统六师”一说,这里的意思大致相同。不过夏朝可能还没有师这种军事编制,因此可能是掺入了后世的制度。
[3]羲和:可能是部落联盟中善于观测天象立法的部落或者部落首领的姓名,尧之前就掌管着天文历法的事务。
[4]邑:所居住的邑。
[5]徂:往。
【译文】
【引文】仲康开始整治天下的时候,胤侯奉命掌管六师。羲氏与和氏因为荒废自己的职位,在所居之地沉迷于酒乐。胤侯遵照夏王仲康的命令,前往对他们进行征讨。
【原文】
告于众曰:“嗟予有众,圣有谟训,明征定保[1],先王克谨天戒[2],臣人克有常宪,百官修辅,厥后惟明明,每岁孟春,遒人以木铎徇于路[3],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其或不恭,邦有常刑。”
“惟时羲和颠覆厥德,沉乱于酒[4],畔官离次,俶扰天纪[5],遐弃厥司,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6],啬夫驰,庶人走,羲和尸厥官罔闻知[7],昏迷于天象,以干先王之诛,《政典》曰:‘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今予以尔有众,奉将天罚。尔众士同力王室,尚弼予钦承天子威命[8]。火炎昆冈[9],玉石俱焚。天吏逸德[10],烈于猛火。歼厥渠魁,胁从罔治,旧染污俗,咸与惟新。呜呼!威克厥爱,允济[11];爱克厥威,允罔功。其尔众士懋戒哉[12]!”
【注释】
[1]谟:计谋。训:训诫。征(zhēng):验证。保:案。定保:安定。
[2]克:可以。谨:恭敬的意思。天戒:上天的训诫。古人认为日蚀等特殊的天象乃是上天对自己的训诫。
[3]遒(qiú)人:指的是古代的宣令官员。木铎:指的是一种铃。徇:巡行。
[4]沉:亦作“沈”,沉痛,沉湎。乱:迷乱。沉乱于酒即沉迷于酒的意思。
[5]俶(chù):始。
[6]瞽(gǔ):这里指乐官。由于盲人辨音能力胜过常人,所以古时的乐官通常是由盲人来担任。
[7]尸:主管。
[8]尚:庶几。是表示希望、祈求、命令的副词。
[9]昆:山名,古时著名的出产玉石的山。冈:山脊。
[10]天吏:掌管天文历法的官员。逸德:《孔传》中解释为“过恶之德”。
[11]威:威严。克:胜利。爱,这里是姑息的意思。济:成功。
[12]懋:勉力。戒:戒惧。
【译文】
【引文】胤侯对众将士宣告说:“啊!我的众将士们。圣人有谋略、有训诫,这些谋略训诫都已经被清楚地证明能够用来安定天下。先王能够恭敬地遵从上天的训诫,臣子能够奉公执法,百官可以恪尽职守,尽心尽力辅佐君王。如此,他们的君王才能够贤明。每年的孟春三月,宣令官沿途摇铃巡幸,颁布教令,各位官员相互劝诫,工匠们用包含于工艺中的道理来警醒全家,如若他们无法对君王沉迷于玩乐之事进行劝诫,国家将会对他们予以刑罚处置。
【引文】“那时羲氏、和氏败坏了自己的德行,沉迷于饮酒作乐之中,扰乱了所负责的政务,玩忽职守。开始扰乱天文历法,背离了自己所肩负的职责。因此,在九月初一这一天,太阳没有在房宿相遇,而是出现了异常行,太阳被掩盖,发生了日食现象。乐官击鼓,农夫驱赶,百姓奔走,救助太阳。羲氏与和氏身在此位,却不料理政务,对此竟然一无所知,让天象昏乱迷惑,因此而触犯了先王所制定的诛杀刑法。先王的政典中规定:对于违反制度玩忽职守的人,如所定历法早于天时出现之前,将其诛杀不可赦免;所定历法晚于天时出现,也应当诛杀不能赦免。现在我率领众位将士,遵从上天的旨意对其进行处罚。你们诸位将士要为夏王朝齐心协力,希望能够帮助我遵照天子的指令对其进行处罚。烈火烧昆山的山脊,导致玉石俱焚。掌管天文历法的官员的失职行为要比凶猛的烈火所带来的危害还要严重,歼灭那个大魁首羲氏与和氏,而对被迫跟随其作恶的人不予处罚,对在过去染上恶习的人,都可以赦免并准许其重新做人。哎呀!如果处罚战胜姑息,那么便能够确保可以取得成功;如果姑息战胜了威严,那么一定无法成功。你们各位将士,要努力,要警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