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的测量结果

2015~2016年,各地出台一系列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要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慈善事业规范有序发展,慈善事业的经济和社会价值进一步发挥。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取得了显著成绩,老年人政策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不断进步。儿童福利体系取得重大进展,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等各方面工作持续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一)2015年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省份排名与特点

2015年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是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福建、广东、河北、山东、贵州。

从四个领域发展均衡度分析,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5个省份在慈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四个领域的政策进步指数排名均位列前十,基本呈现同步发展的态势;福建在慈善、老年人和残疾人领域排名位列前十,在儿童领域排在第23位;河北在慈善、残疾人领域位列前十,在老年人、儿童领域分别排在第19位和第18位;山东在老年人和儿童领域排名位列前十,在慈善、残疾人领域分别排在第20位和第30位;贵州在老年人领域排名位列前十;广东在慈善领域排名位列前十。

1.指数排名前十位省份集中于东部地区

2015年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前十位省份的地区分布:东部地区9个,西部地区1个。指数排名第11~20位的10个省份地区分布:西部地区6个,中部地区3个,东北地区1个。在指数排名第21~31位的省份中,西部地区5个,中部地区3个,东北地区2个,东部地区1个(见表1-1)。

表1-1 2015年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省份排名分布

2.指数排名优势领域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差异

东部地区在慈善、老年人两个领域的政策进步指数排名上优势更明显,在儿童和残疾人领域的排名优势相对较弱。

中部地区在慈善、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四个领域的排名均以居中为主,但部分省份在慈善、老年人领域排名靠后。

西部地区在慈善、老年人领域排名比在儿童、残疾人领域排名整体靠前,其中老年人领域排名最为突出,在残疾人领域排名靠后。

东北地区在儿童、残疾人领域排名领先于慈善、老年人领域排名。

3.6个省份指数排名大幅高出人均GDP排名,西部省份占4席

2015年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与人均GDP排名对比,有19个省份排名变动5个及以内名次。

6个省份的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高出人均GDP排名5个及以上位次。其中,西部地区有4个省份,分别是四川(7)、贵州(19)、云南(10)、甘肃(16);东部地区1个省份,即河北(11);中部地区1个省份,即山西(14)。

6个省份的指数排名低于人均GDP排名5个及以上位次。其中,西部地区3个,分别是内蒙古(-19)、重庆(-7)、青海(-9);东北地区2个,分别是辽宁(-15)、吉林(-18);东部地区1个省份,即海南(-11)(见表1-2)。

表1-2 2015年社会政策进步指数省份排名

续表

(二)2016年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省份排名与特点

2016年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是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山东、陕西、四川、云南。与2015年排名结果相比,陕西、四川、云南替代了天津、河北、贵州,其中四川、云南2个省份排名均是首次进入前十位。

从四个领域发展均衡度分析,北京、上海、江苏、浙江4个省份在慈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四个领域排名均位列前十。福建在慈善、老年人、残疾人三个领域排名位列前十,在儿童领域排名第11位;山东在慈善、老年人、儿童三个领域排名位列前十,在残疾人领域位列第20;四川在慈善、儿童领域排名位列前十,在老年人、残疾人领域分别排在第14位和第27位;陕西在儿童、残疾人两个领域排名位列前十,在慈善、老年人领域分别排在第12位和第11位;广东在慈善领域位列前十;云南在老年人领域位列前十。

1.排名前十位省份集中于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省份排名上升显著

2016年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东部地区居多,占7席,西部地区占3席。排名第11~20位省份的地区分布:西部地区4个,中部地区3个,东部地区2个,东北地区1个。在排名第21~31位的省份中,西部地区5个,中部地区3个,东北地区2个,东部地区1个(见表1-3)。

表1-3 2016年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省份排名分布

2.排名优势领域不同,地区之间差异依然存在

从社会政策进步指数的四个领域来看,2016年,东部地区在慈善、老年人和残疾人领域的领先优势比儿童领域更明显。东部地区在慈善领域排名的前十位中占8席,在老年人和残疾人领域排名前十位中均占6席,在儿童领域排名前十位中占5席。东部地区在慈善、老年人领域第21~31位中仅分别占0席和1席,在儿童、残疾人领域占2席。

中部地区在老年人、儿童、残疾人领域分别有1~2个省份排在前十位,在慈善领域没有省份排在前十位且仅有3个省份排在第11~20位,其余排在第21~31位,在老年人、儿童、残疾人领域均有2~3席排在第11~20位,其余排在第21~31位。

西部地区在老年人和残疾人领域排名较其他领域靠前,有7个省份排在残疾人政策进步指数和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的前20位、6个省份排在慈善和儿童政策进步指数的前20位。

各地区间在老年人和儿童领域的差异比在慈善和残疾人领域要小,发展更为均衡。

3.指数排名高于人均GDP排名省份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

2016年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与当年人均GDP排名差距在5个以内位次的省份有16个,比2015年少3个省份。

2016年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高于人均GDP排名5个及以上位次的省份有6个,与2015年一致。其中,西部地区有5个,包括四川(15)、贵州(11)、云南(20)、陕西(5)、甘肃(18);中部地区有1个省份,为山西(15)。

9个省份的指数排名低于人均GDP排名5个及以上位次。其中,西部地区有4个,分别是内蒙古(-18)、重庆(-5)、青海(-9)和新疆(-7);东北地区有2个,分别是辽宁(-9)和吉林(-17);东部地区有2个,分别是天津(-8)和海南(-13);中部地区有1个,即河南(-5)(见表1-4)。

表1-4 2016年社会政策进步指数省份排名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