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代中国民间银行的诞生
- (日)林幸司著译
- 3901字
- 2020-08-29 05:14:09
一 清末到民国初期重庆的商人社会
1.重庆的城市营运和商人社会
一般认为在四川这个地方,有史以来曾发生过六次移民高潮[1]。不过,近代以后的四川居民,是以第四次及第五次移民潮中迁移来的湖广移民(来自湖北、湖南方面的移民)为主体的。因此,从清末到民国初期,在四川地方设立了“会馆”等同乡团体。这些同乡团体不仅为来自各地的移民流入重庆时提供方便,同时也保护同乡出身者的利益。
在重庆,按照移民的出生地,分别设立了江西会馆、福建会馆、陕西会馆、山西会馆、湖广会馆、广东会馆、浙江会馆、江南会馆,这些被称为“八省会馆”。据重庆海关首任税务司Hobson,会馆是按其会员的多寡来召开宴会和聚会的[2]。在各会馆中“首事”承担与各地方官类似的公务,在税金、保甲、消防、团练、债务处理、贫民救济、保育院和养老院的营运以及慈善等事业营运方面,八省会馆的首事联合组成“八省首事”参与这些活动事宜。[3]在初期为商人和移民提供方便的会馆,为调整城市各种各样的机能逐渐发挥了一种自治机关的作用。结果,在重庆形成了政治、军事官员(或地方军事势力)和担负地方自治的商人社会这一双重结构。以后述的“帮会”组织为媒介的商业交易结构,与增进同乡出生者之间的人际关系的会馆组织有密切关联。这样的结构支撑着重庆的传统社会事业。
20世纪前后的中国,这些传统同乡、同业团体在存在的同时,又形成了商会等经过法律上的手续而设立的“社团”组织[4]。在重庆,1904年,以八省首事为“会董”,以重庆最大的票号“天顺祥”的经营者李耀庭为总理,成立了“重庆总商会”。棉布帮、山货帮、丝织品帮等的大商人被选为会董,调停在各帮之间发生的争议,与政府交涉。重庆总商会还创刊了会报《重庆商会公报》,传达了抵制外国产品、发展实业等主张,并介绍了各地的商业状况等。[5]
这样,会馆等同乡团体逐渐被合并到代表重庆商业界的团体重庆总商会中。之后随着清朝的瓦解,票号衰退,棉布商等大商人以及钱庄等的金融业者成为总商会的会董。此后在重庆的经济活动和社会事业等方面,以重庆总商会的会董为首的大商人拥有了与政治权力相同的影响力。
2.商业交易结构的具体例子——“山货”的交易
重庆的商人拥有如此的影响力,是因为其位于长江与其支流嘉陵江的交汇处,是作为四川地方的商业及金融的中心地区而繁荣的。一般认为重庆的经济是由“山货”的出口和“上货”的进口这两轮而推动的。
自古被称为“天府之国”的四川地方物产丰富,除了谷物、盐、鸦片等之外,还大量产出猪鬃、桐油、生丝、药材、牛皮、羊皮等被称为“山货”的初级产品。操纵这些山货的企业,据其性质被分成三种。[6]
(1)从事山货交易的“字号”。其中有进行桐油销售的桐油字号,处理羊毛和鸭毛、生漆等的杂货字号,经售猪鬃和羊皮的猪鬃字号等。重庆开港以后,英国、美国和日本等洋行渗入这些行业,与原有的字号展开竞争。
(2)对字号等进行山货收购的“堆栈”、“中路”和“经纪人”。其中堆栈是中介山货商,收3%手续费的规模最大。中路是代替字号从事山货收购、出售的企业,包括处理杂货的杂货中路和经售猪鬃、羊皮的猪毛中路。经纪人以个人身份从事这些业务。
(3)从事产品加工的“洗房”“梳房”等。[7]洗房是洗涤黑毛制作为产品后转卖字号的企业。梳房是调整白毛后转卖字号的企业,处理人发的称为“人发梳房”。
这些山货企业以股东承担无限责任的“合股”[8]或经营者单独经营的私人企业的形式组织起来,股东兼任经理的较多。[9]字号及堆栈、中路、经纪人等,由于要处理大量的商品,规模较大,资本额以5000~10000元为主流。另一方面,洗房、梳房等按照品种分别成立,规模较小,其资本额为500~4000元。[10]这些企业中,为了商品收购需要大额资金的字号及堆栈、中路、经纪人就是钱庄等商业金融的主要顾客。一方面,山货经过洗房、梳房和堆栈、中路、经纪人等企业,由字号移入上海等长江下游的大城市。另一方面,工业产品和进口货等被称为“上货”的商品从下游大城市移入重庆,从此地又送到四川、云南以及西藏各地。其中主要商品是从上海、汉口等地移入的棉布。从事棉布移入过程的有:①从上海、汉口等地直接购入商品后运送到重庆的字号;②有经纪人性质的“商铺”;③零售企业“棉纱铺”;④水上运输企业“水客”。[11]
上述的山货商以及上货商一般还根据行业类别和籍贯而分属于不同的“帮会”组织。这种“帮会”组织与四川秘密结社哥老会有密切的关系。哥老会是清代四川地方进行小偷和赌博等行为的“啯噜”集团,吸收天地会和白莲教等秘密结社组织的特征,是清末形成的。[12]1854年,曾国藩讨伐太平天国时在湖南省组织的湘军就雇用了许多四川人为兵,其中含有大量的哥老会会员,从而使哥老会的组织迅速地发展到四川、湖南等长江流域一带。[13]根据西川正夫的研究,四川的哥老会分为仁、义、礼、智、信五个号(门),各地机构称为码头。会员称为袍哥,分成大爷(大哥)、二爷(二哥)、三爷(三哥)、四爷(四哥)、五爷(五哥)、六爷(六哥)、七爷(七哥)、八爷(八哥)、九爷(九哥)、么大(么哥)的席次组织,各码头的最高负责人称为龙头大爷或舵把子。各码头间互相保持着情报传达以及保护各码头所属会员的办法,但同时各码头有独立的组织,从哥老会全体来看,形成一种分权性联合组织。[14]哥老会与物流以及商业交易的安全密切相关,因此经商者多加入此组织。哥老会本身很少出现,“行帮”可以说是其外围组织。从表1-1中可以看出,山货帮的大多数在四川以外的长江下游诸城市拥有据点。棉布移入业者也同样存在着“帮”组织。各帮以地区的结合、人的结合为基础,经营各自擅长的产品,并将这些产品转卖到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地区。
表1-1 重庆的山货帮一览
3.复杂的货币流通制度
除了上述的商业交易结构,重庆还存在复杂的货币流通制度。前近代中国的货币制度采用了“银两”与“制钱”两种本位货币同时流通的“银铜复本位制”。[15]“银两”有两个含义。第一,为称量货币使用的白银本身。重量成色参差不齐的这些白银又被称为“银锭”。第二,以重量单位“两”为标准的货币单位。在上海等地区,由于流通了多种银货币,为了在结算时回避这些货币的改铸,使用了作为记账单位的“银两”。这个银两与白银本身没有直接的关系,又被称为“虚银两”。[16]
从清末到民国初期,重庆的交易结算采用以银锭为主体的称量货币。银锭,根据其重量和成色,有大宝、大锭、中锭、小珠、片子等种类。[17]从外地带来的银锭,在重庆由银炉等机关改铸之后使之流通。[18]在重庆改铸时的“渝平”,相对海关使用的关平100两,设定为107.29两。[19]改铸以及互不相同银锭之间的交易,以称量单位的“平”(重庆为渝平)和表示成色的“色”(重庆为票色)为标准。
此外,19世纪中叶之后,英国东印度会社等殖民地商社带来墨西哥银等银币,主要流通在沿海地区。这些银币被称为“银元”。重庆开港之后,银元也以交易结算、纳税等用途开始流通。与墨西哥银同样的“大洋”银元,有仿照袁世凯头像的“袁头大洋”、1911年和1914年在成都铸造的“汉板大洋”等16个种类,还有6种“半元”、4种“角洋”。[20]但由于当时在四川流通的银元根据发行地以及年代具有不同的重量与成色,其在四川省内也有各种各样的流通范围及通用办法。
清朝末期重庆流通的另一本位货币为“制钱”。制钱一般指的是中央政府发行的铜钱,其单位为“文”,1000枚为“吊”。制钱在原则上1吊为1000文,重量6斤4两。但由于重庆又流通有大量的私铸制钱(毛钱),这些毛钱铜质较差,重量不足,每1000文均在6斤以下,[21]清末重庆逐渐形成了搭配三成毛钱的例规,习惯均以99文为100文计算,数满1000文再加扣6文,实际上以984文为1吊,共扣16文,称为“九九六控底”。[22]
民国后,地方政府替代制钱发行了铜元。其中包括主要在四川中部、北部、西部流通的当二百文铜元(面额200文),主要在南部、东部流通的当一百文铜元(面额100文),以及当五十文铜元(面额50文)等。[23]
如上所述,以高额交易为主的银通货与以少额交易为主的铜通货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在重庆流通。各产品的交易清算,产生银与铜之间兑换的需要。因此,清末重庆市场上逐渐出现了被称为“钱市”的兑换市场,在此钱摊、换钱铺等金融机构从事兑换业务。[24]民国时期前后,这些金融机构也变成“钱庄”了。
4.以钱庄为中心的传统金融机关及其作用
这些四川内地的货币流通和外地货币流通的汇兑业务及兑换交易,由票号和钱庄等传统金融机关承担。清末重庆的汇兑、兑换交易,与清朝财政有密切的关系,进行各地汇兑交易的山西票号占主流。其渊源在清代乾隆年间山西商人雷履泰,他在天津开“日升昌染料店”时,为制作染料需要四川特产的铜化合物,在付款结算时开创汇兑业务。[25]清初以来,四川地区流入大量的移民,出现了繁盛的域外交易。[26]山西票号通过以天津为首的沿海城市与四川等内陆城市间的交易,对四川金融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33家银号、票号、钱庄等传统金融机关在清末的重庆设立了据点。[27]清朝灭亡之后,与清政府的外债支付等事业有密切关系的山西票号势力衰退,重庆的钱庄加强与当地商人的联系,进而扩大了势力。重庆的钱庄全部采用了合股的组织形式,资金规模相对较小,为数万两至十数万两,股东的信用和财力本身被认为是经营的根本基础。[28]钱庄的组织以经理为中心,较为单纯,有关经营的决定,全部放在经理的管理之下。业务方面,以汇兑交易和兑换等为主,没有明确的支店制度。[29]
关于中国传统金融机关的特征,刘大钧(D.K.Lieu)指出:从政府的援助、统制中独立,拥有与政府制造的货币相异的货币;不重视物质信用,重视人的信用;偏向于短期商业信用业务。[30]此外,还有宫下忠雄补充的一点:个人经营或合股经营,资本规模较小。[31]民国初期重庆的金融业主要就是由这些在当时的中国来讲非常普遍的传统的金融机构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