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第二辑)
- 许耀桐
- 3472字
- 2020-08-29 21:58:41
二、深刻反思苏联共产党破坏党内民主的教训
在总结党内民主教训方面,还必须认真思考苏共垮台亡党的教训。在历史上,苏联共产党曾经是世界上的第一个大国、第一个执政、第一个拥有近2000万党员的大党。但是,就是这样一个执政的共产党大党,在经历了领导社会主义事业74年的辉煌之后,突然在1991年一夜之间垮台、分崩离析。苏联共产党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究其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没有实行党内民主。
很多人认为,苏联共产党亡党,是因为它脱离了人民群众,曾有学者指出:“苏联共产党不仅是被国内外的反共势力所搞垮,也是被它一直宣称代表的工人阶级和苏联人民所抛弃。而这后一点,是导致苏共亡党的决定性因素之一。”[1]这样的分析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尚不够深刻。苏共为什么会脱离人民群众呢?为什么会形成一个特权阶层呢?应该说还有更深一层的原因。邓小平在1992年针对西方所搞的“和平演变”和苏东剧变曾明确指出:“关键是我们共产党内部要搞好,不出事,就可以放心睡大觉。”[2]什么是共产党内部没有搞好的事呢?就是党内没有民主,实行的是专制集权制,权力从根本上失去了制约和监督,以致党的干部由“人民的公仆”蜕变为“人民的老爷”,走向了人民的对立面。这个教训才是最根本的,值得我们认真汲取。
从理论上说,苏联共产党完全是一个民主性质的党。《苏联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组织“指导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从下到上都由选举产生”,“在各个党组织内或在全党内自由而切实地讨论党的政策问题,是党员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和党内民主的重要原则”。“在广泛辩论,特别是全苏联范围内辩论党的政策问题的时候,应当保证党员自由地发表意见”,“违反党内民主的现象在党内是不能容忍的”[3]。以上摘出来的还不是《苏联共产党章程》中关于党内民主的全部内容,但如果仅从这些规定看,苏联共产党已经是非常富有党内民主生活的党了。但遗憾的是现实情况并非如此。说归说,做归做,自1924年列宁逝世后,斯大林改变了列宁关于党的建设的民主路线和政策,形成了自己一套独立的、系统的模式。因此,斯大林留下来的政治遗产,不仅有社会主义建设方面的“苏联模式”,而且在党的建设方面还形成了苏共的体制和错误做法。苏共实行的是集权专制,在这样的专制集权下,党内就不可能有民主。党内民主集中体现为全体党员享有“四权”,即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而这“四权”早已被苏共的错误做法践踏得一干二净了。那么,苏共的体制和错误做法具有怎样的特征呢?
首先,从党员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情况来看,苏联共产党完全剥夺了党员的“四大权利”。
第一,党内民主在于党员拥有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但是,苏共党内的很多事务充满着封闭性和神秘性,上层的事对下隐瞒、封锁,普通党员只有听命服从的责任和义务。
除去属于国家安全机密的内容外,党内事务,包括党的领导人的活动都应该是公开、透明的。列宁早就指出,“多一些光,要让党知道一切”[4],“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制是很可笑的”[5]。列宁在世时,党内事务是公开和透明的,党内民主生活是正常和活跃的,然而斯大林上台后改变了这一切。特别是到了晚年,斯大林越发独断专行,把共产党的政治变成了宫廷政治。普通党员和干部并不知道斯大林是怎样工作和生活的,也根本不知道斯大林还有替身,他本人经常住在莫斯科郊外的孔策沃别墅里召开政治局会议并进行政策决策,这从根本上破坏了民主集中制。
第二,党内民主在于党员在纪律约束的范围内享有言论自由、参与议政的权利。但是,在苏共党内,党的政策决策不可能被自由地讨论,而是少数拍板、“一致”通过。
按照苏共党章规定,制定党的政策、决定要通过辩论,要保证党员自由地发表意见。但是自斯大林开始,苏共在党内已不允许自由地讨论问题、发表不同的意见。政治高压的氛围已经使绝大部分的党员噤若寒蝉;消灭异己的残酷手段,更使人人自危。在党代会上,报告、决定都是早已拟就、不容怀疑、只待宣读,宣读之后就是暴风雨般的、经久不息的掌声和“完全一致”通过的情景。有时候,某个报告、决定,也会交给党内的一些同志讨论,征求意见,但是,与其说这是体现民主,不如说是体现开明,因为意见会不会被采纳,无须做出任何解释,其最终取决于领导者的喜好。
第三,党内民主在于党员拥有选择干部的权利。但是,在苏共党内,党的各级干部并非真正选举产生,而是假借选举的形式,实行内定任命制。
选举是民主的核心。真正的选举过程是一个自下而上的民主过程,即候选人的产生是由选民推荐的,候选人之间公开展开竞争,争取选民的支持,并让选民选择,最后通过投票,赢得多数票者当选。但是在苏共党内,选举成了自上而下的暗箱操作过程,候选人名单的提出实际上是由领导者和组织部门挑选、决定,候选人名单没有差额,然后交由党的代表大会表决,此时代表已经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这样的选举徒有其表,不过是走过场,事实上是内定任命制。党内的民主不属于党员,而在党的各级领导手中,人事安排由个别人决定,这已无民主可言,而是十足的专制了。
第四,党内民主在于党员能够对其他党员包括党的干部拥有监督的权利。但是在苏共党内,普通党员根本无法监督党员干部和高级干部,下级也无权监督上级。
众所周知,列宁非常重视党内监督问题。1921年3月,俄共(布)十大通过了《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决定》,明确规定监委与其同级党委“平等地行使职权”。俄共(布)十一大通过的《中央检查委员会条例》又赋予了检查委员会对中央机关、俄共中央书记处、组织局、各书记、部长的检查权、质询权。但是,斯大林把党的监察委员会由与中央委员会平行的关系变为监察委员会受中央委员会的领导,成了中央委员会的下级。党的各级“一把手”和主要干部成了“特殊党员”,处于“虚监”“失监”的状态。在苏共党内,只存在上级对下级的制约、监督,党的干部对普通党员的制约、监督,而不存在普通党员对党员干部和高级干部的制约、监督,下级机关也根本无权监督上级机关。
其次,从苏共的执政体制来看,苏联搞的是党政合一体制。党政合一体制,也就是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以党代政,搞“以党治国”。几十年实践的教训说明,这种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体制有很大的弊病。而世界上能够进行良性运转的执政体制,均为做出适当党政分开的执政体制。毛泽东、邓小平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严厉批判了“以党治国”体制。在20世纪80年代初总结历史经验时,邓小平又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必须适当地实行党政分开的体制。
最后,苏共还搞了终身制。苏联共产党的最高领袖没有任期制,斯大林在总书记的位子上一直坐到逝世为止。至于各级党的干部,虽然苏共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从下到上都由选举产生,但是干部的任免权实际上掌握在党的各级主要领导者手中。此外,在决策体制方面,苏共体制搞的则是专断集权制。
以上分析表明,苏联共产党在亡党前,早已成为喊着党内民主的口号和要求,实则做着背离党内民主原则、实行集权专制的党。没有党内民主,确实是导致苏联共产党亡党的最根本原因。这样一个在生死攸关大事上长期使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党,之所以走向了覆亡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里势必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既然列宁以及苏共党章中把党内民主规定得那么清楚,那么苏共自斯大林以来的领导人为什么不愿意在实践上真正把它付诸实行呢?既然不愿意实行党内民主,为什么又要反复地讲党内民主,并竭力把党内生活现状粉饰成已经实行了党内民主呢?答案只能是这样:第一,权力具有腐蚀性,斯大林及其之后的所有苏联共产党领导人,无一不贪恋领导权,追求终生任职。如果实行党内民主,当然对其既得权力构成了威胁。第二,在集权专制恶名远播、民主思想深入人心的情况下,为了巩固自己的权位,苏共当权者最好的方法当然是采取一面讲着党内民主,一面施行专制集权。第三,苏共当权者不愿意相信党内民主的重要性,固执地认为没有党内民主,党也能很好地生存下去,甚至错误地认为如果真正实行党内民主,反而会使党大乱特乱。其实,实行党内民主的党是不会乱的,乱的只是当权者强占官位的不合理秩序。
历史是无情的。苏联共产党的覆亡说明了如果不实行党内民主,共产党一定会出问题,最终难逃灭亡的命运。党内民主是执政党的生命线,这是共产党执政后的一条规律。对于规律,我们只能认识和运用,而不能漠视和违抗。
注释
[1]黄苇町.苏共亡党十年祭.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2002:4.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81.
[3]苏联共产党章程汇编.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208-211.
[4]列宁.列宁全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87.
[5]列宁.列宁全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