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历年试题汇编(权威详解版)
- 白文桥主编
- 21321字
- 2020-08-29 20:36:41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
1.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展开“猎狐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 )。
A.规制机能 B.保障机能 C.保护机能 D.补偿机能
2.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殴打中国籍乘客刘某致其重伤。甲国公民对刘某的犯罪,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 )。
A.属地管辖原则 B.保护管辖原则 C.属人管辖原则 D.普遍管辖原则
3.下列选项中,构成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是( )。
A.甲将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锁在家中,外出数天致母亲饿死
B.乙(纳税人)做假账,少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的20%
C.丙(司机)驾驶时,离开公交车驾驶岗位与乘客斗殴,造成交通事故
D.丁(医生)在飞机上目睹乘客心脏病突发未予施救,该乘客不治身亡
4.甲基于杀人故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是( )。
A.甲劝乙乘坐长途汽车去山区旅行,乙旅行时因汽车坠崖死亡
B.甲在家中“作法”诅咒与其有矛盾的乙,后乙突发急病死亡
C.甲殴打乙致其轻伤,乙在去医院途中被高楼上坠落的花盆砸中死亡
D.甲持木棍对乙穷追不舍,乙迫不得已跳入冰冷的河中因痉挛而溺水死亡
5.甲想用水果刀伤害张三,却失手将张三旁的李四捅伤。这种情形在我国刑法中属于( )。
A.因果关系错误 B.打击错误 C.行为性质错误 D.意外事件
6.甲约乙去偷笔记本电脑,乙不敢去偷,但答应负责找销路。甲得手后将盗得的10台电脑交给乙,乙找到经营电子产品的丙,丙觉得电脑的来路不明,就以10 000元的价格收购了价值45 000元的电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甲、乙、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D.乙、丙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共同犯罪
7.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 )。
A.对未成年人判处的罚金,不得由其监护人垫付
B.是否判处罚金,不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条件
C.应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判处罚金的数额
D.对累犯应当并处罚金
8.甲下夜班回家,目睹一男将一女强行拉进小巷,女子大叫: “放开我! ”甲以为该男子欲行不轨,遂冲上去,用砖头将男子打成轻伤。事后查明,该男女系夫妻关系,事发时男子阻止女子回娘家。甲的行为成立( )。
A.事前防卫 B.假想防卫 C.正当防卫 D.防卫过当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是( )。
A.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分子 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C.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D.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10.甲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主动供述自己曾入户盗窃。甲供述盗窃的行为属于( )。
A.坦白 B.一般自首 C.立功 D.特别自首
11.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对于数个有期徒刑的并罚,应采用( )。
A.吸收原则 B.简单相加原则 C.并科原则 D.限制加重原则
12.我国《刑法》第266条中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这种罪状是( )。
A.叙明罪状 B.空白罪状 C.简单罪状 D.引证罪状
13.下列选项中,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冒用他人信用卡情形的是( )。
A.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 B.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C.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D.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
14.下列选项中,应以强奸罪一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
A.甲利用业务关系,在女推销员半推半就的情况下与之发生性行为
B.乙在拐卖过程中,违背被拐卖妇女的意志与之发生性行为
C.丙宣传迷信,以“行为治疗法”蒙骗求医女性与之发生性行为
D.丁将男性同事灌醉,趁其熟睡与之发生同性性行为
15.甲为了报复素有矛盾的刘某,捏造刘某贪污的材料向检察机关举报,导致刘某被逮捕。甲的行为构成( )。
A.诬告陷害罪 B.诽谤罪 C.报复陷害罪 D.伪证罪
16.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是( )。
A.抢劫未果却造成被害人轻伤的
B.强奸过程中造成被害人重伤的
C.刑讯逼供时造成犯罪嫌疑人伤残的
D.拐卖儿童过程中造成被拐卖儿童重伤的
17.下列选项中,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妨害公务罪的是( )。
A.甲多次煽动他人在镇政府门前广场非法聚集
B.乙为了解决医疗纠纷,带领多人封堵公立医院大门
C.丙纠集多人打砸警车,阻止警察带走涉嫌诈骗的丈夫
D.丁纠集多名亲友,在村口阻碍警察带走被收买的儿童
18.甲(建委主任)与妻子乙商议后,由乙出面收受请托人现金300万元,甲为请托人办理建筑审批手续。乙的行为( )。
A.构成受贿罪 B.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不构成犯罪 D.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根据以下案情,回答第19、20小题。
甲以自己为受益人给妻子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后设计杀害了妻子,并以妻子意外死亡为由,申请并获得保险金80万元。
19.甲骗取保险金和杀害妻子的犯罪行为属于( )。
A.想象竞合犯 B.连续犯 C.吸收犯 D.牵连犯
20.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合同诈骗罪一罪 B.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
C.故意杀人罪一罪 D.保险诈骗罪一罪
21.下列事实中,能引起甲、乙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 )。
A.甲向乙问路,乙因疏忽指错方向
B.甲赌博输给乙2万元并当场给付
C.甲、乙约定某日商谈“互联网+创意”合作合同
D.甲开车撞断乙公司的输电线,造成损失3 000元
22.公司职员甲办理了某银行的信用卡,在商场持卡消费2万余元。在向银行还款前,甲突患精神病。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银行之间的合同、甲与商场之间的合同均有效
B.甲与银行之间的合同、甲与商场之间的合同均无效
C.甲与银行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与商场之间的合同无效
D.甲与银行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与商场之间的合同有效
23.甲、乙未婚同居。乙谎称怀孕,迫使甲承诺:甲给付乙“结婚保证金”50万元,如半年内不与乙结婚不得要求返还。甲、乙之间的约定( )。
A.因甲受胁迫可撤销 B.因甲受欺诈可撤销
C.因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而无效 D.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24.根据我国合同法,下列当事人中,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的是( )。
A.委托人 B.承揽人 C.出租人 D.赠与人
25.甲委托乙以乙的名义为甲购买一辆汽车。乙与丙签订购车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不能依约向丙支付购车款,乙遂向丙披露了委托人甲。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只能请求甲支付购车款
B.丙只能请求乙支付购车款
D.丙请求甲支付购车款遭拒后,可请求乙支付
26.甲将一批货物存放在乙的仓库,之后丙因甲拖欠其15万元货款,强行将该批货物拉走抵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
B.丙的行为属于行使留置权
C.乙请求丙返还货物的权利存续期间为1年
D.甲请求丙返还货物的权利存续期间为2年
27.甲遗失一条项链,被乙拾得。丙从乙处偷走项链,以1万元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现该项链的所有权人是( )。
A.甲 B.乙 C.丙 D.丁
28.甲为担保对乙的债务,于2015年3月1日与乙签订质押合同,承诺将自己的越野车质押给乙。同年4月1日甲交付越野车,但未将随车工具箱交付给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于3月1日取得质权 B.乙对随车工具箱享有质权
C.质押合同于3月1日生效 D.质押合同于4月1日成立
29.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挖掘机,出资比例分别为55% 、30% 、10% 、5% 。对该挖掘机的转让( )。
A.甲一人即可决定 B.甲、乙二人同意即可
C.经任意三人同意即可 D.必须经四人一致同意
30.甲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其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楼房,未办理房屋登记手续。3年后甲死亡,其唯一的继承人乙将房屋卖给同村的丙,并交付给丙占有使用。现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 )。
A.国家 B.甲所在村集体 C.乙 D.丙
31.甲、乙约定:甲赠与乙紫砂壶一把,该合同在乙结婚时生效。该合同属于( )。
A.附确定期限的合同 B.附不确定期限的合同
C.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D.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32.甲公司于4月24日通知乙公司急需货物10吨,乙公司遂于4月25日按双方之间的交易惯例发货。4月26日甲公司又通知乙公司不需要该批货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的发货行为构成要约
B.甲公司4月24日的通知构成要约邀请
C.甲公司4月26日的通知构成要约的撤销
D.甲公司、乙公司之间的合同于4月25日成立
33.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半年后,甲通知乙欲出售该房屋,20天内乙未表态,甲遂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乙有权( )。
A.主张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主张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 D.主张优先购买权
34.甲谎称是乙公司的代理人,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甲侵犯了乙公司的( )。
A.姓名权 B.商标权 C.名誉权 D.名称权
35.甲驾车正常行驶,乙酒后驾车闯红灯,两车相撞,致甲的车撞伤正在执勤的交警丙。丙的损害应由( )。
A.甲承担全部责任 B.乙承担全部责任
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承担次要责任,乙承担主要责任
36.甲工厂、乙工厂分别位于某河流的上游和中游,两工厂单独排放的废水均不会造成损害,但废水汇集后导致下游丙的鱼塘的鱼大量死亡。对于丙的损失( )。
A.甲、乙均不承担责任 B.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丙三方分担
37.根据我国收养法,下列情形中,收养关系可以成立的是( )。
A.甲(男,28周岁,未婚)收养2周岁的孤儿
B.乙(女,50周岁,离异)收养自己15周岁的亲侄子
C.丙(女,60周岁,丧偶)收养自己19周岁的继女
D.丁(女,45周岁,有配偶)单独收养自己5周岁的外甥
38.甲(18周岁)伪造身份信息与乙(23周岁)登记结婚。有权以甲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 )。
A.甲的近亲属 B.乙的近亲属
C.甲住所地的基层组织 D.乙住所地的基层组织
根据以下案情,回答第39、40小题。
甲村为了灌溉A地,与乙村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甲村每年支付乙村4 000元,在乙村的水库取水10 000立方米;期限为20年。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权利登记。一年后,甲村将A地发包给丙。后丙将部分承包地转包给丁。
39.甲村与乙村设定的有关取水的权利属于( )。
A.地役权 B.相邻权 C.租赁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40.在丙将部分承包地转包给丁后,关于取水的权利表述正确的是( )。
A.只有丙有权取水 B.只有丁有权取水
C.丙、丁均有权取水 D.丙、丁均无权取水
41.下列选项中,属于刑法立法解释的有( )。
A.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B.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
C.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关于挪用资金罪有关问题的答复》
D.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A.累犯 B.缓刑 C.自首 D.假释
43.下列情形中,可以成立单位犯罪的有( )。
A.甲设立公司,主要从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活动以牟利
B.乙与公司股东商议后,以公司名义走私香烟,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C.丙为使其公司承建工程,向国有投资公司主管人员支付巨额回扣
D.丁以公司名义吸收公众存款,并将违法所得用来购买豪华别墅
44.下列选项中,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有( )。
A.甲(警察)因私怨与刘某发生口角,用手铐将刘某铐在警车内
B.乙为索取合法债务,非法扣押债务人涂某的妻子
C.丙为了索要劳务报酬,偷走龙某出生不久的儿子
D.丁为了追索高利贷,扣留债务人钱某
45.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诈骗罪的有( )。
A.甲伪造名画,冒充真迹卖给他人
B.乙设立赌博网站,招揽小学生参与赌博
C.丙用冰糖冒充冰毒卖给他人,获利4 000元
D.丁用短信将邻居从家中骗出,趁机进入邻居家拿走1万元现金
46.甲被依法宣告失踪,乙为甲的财产代管人。下列选项中,由乙从甲的财产中支付的有( )。
A.甲所欠税款 B.甲所欠债务
C.甲应支付的赡养费 D.乙代管财产的管理费
47.某服装公司员工实施的下列行为中,该公司不予认可但仍应承担民事法律后果的有( )。
A.超越代表权限与不知情的L公司订立买卖合同
B.超越公司经营范围与不知情的M公司订立买卖合同
C.伪造公司印章与不知情的P公司订立买卖合同
D.以自己的名义将公司的电脑转让给不知情的Q公司
48.甲、乙系夫妻,有一子丙。丙与丁结婚,生有一女戊。2008年丙去世,丁与庚再婚,二人一起照顾甲、乙的生活起居。2015年5月甲去世。对甲遗产的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
A.乙 B.丁 C.戊 D.庚
49.小明在父母离异后跟随母亲生活。某日午休时,小明在幼儿园与小朋友小刚打闹,幼儿园老师余某因外出接电话而未能发现和制止,小明将小刚的头打伤。对于小刚的损害,不应承担责任的有( )。
A.小明的母亲 B.幼儿园 C.小明的父亲 D.余某
50.下列民事权益中,受我国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有( )。
A.婚姻自主权 B.担保物权 C.股权 D.商业秘密
51.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
52.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特征。
53.简述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54.简述表现代理的构成要件。
55.“任何人不应为他人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请对这一说法加以辨析。
56.“在我国,商标未经注册不受法律保护。”请对这一说法加以辨析。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请分析:
(1)本条中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如何理解?
(2)本条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如何理解?
5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请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因何种原因产生的债?
(2)本条规定的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构成要件?
(3)本条中的“必要费用”包括哪些?
59.某县扶贫办副主任甲,利用职务将一项造价20万元的扶贫工程定价40万元,对外招标。甲冒用A公司的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参与该项目招标,又通过职权运作使“A公司”中标。之后,甲以“A公司”的名义将工程交给村民乙承建,并在工程完工验收后,利用职权将40万元工程款存到自己的银行账户,再向乙支付了20万元。
此后,乙承建并完成该县另一项扶贫工程。但因工程迟迟得不到验收,乙无法得到50万元的工程余款。乙找到负责验收的甲,甲要乙“意思一下”。乙遂送3万元现金给甲。甲随即对该项目予以验收,乙顺利拿到工程余款。
乙的朋友丙得知乙送钱给甲的事情后,打电话给甲,要甲给其“保密费”10万元,否则向检察院举报。甲担心事情闹大,不得已给了丙10万元。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2)乙的行为是否构成行贿罪?
(3)丙的行为构成何罪?
60.甲因出国工作,将自己的宠物犬寄养在朋友乙家。2015年5月2日,乙擅自决定将该犬卖给同事丙,乙、丙二人约定:宠物犬价格为5万元,2015年8月30日双方同时交付。
丙为按时向乙付款,于2015年8月20日向丁借款3万元,以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2015年8月23日甲提前回国,从乙处取回宠物犬。2015年8月31日丙以乙不能履行为由通知乙解除合同。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2)丁对丙的汽车是否享有抵押权?
(3)丙是否有权解除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C
【解析】刑法具有规制机能、保障机能和保护机能三大机能。题干表述的情形实现了刑法的保护机能,即通过开展“猎狐行动”使逃往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审判,使国家、社会和某个人的法益得到保护,使法益不受侵害与威胁,故选C项。规制机能是对犯罪行为予以规范评价并给予刑罚惩罚的机能,本题表述没有体现该机能。保障机能是指刑法具有的保护个人的人权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的机能,本题表述没有体现该机能。补偿机能在民法领域体现明显。
2. B
【解析】《刑法》第8条规定了保护管辖原则,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本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甲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重伤我国公民刘某,按我国刑法应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甲国公民对我国公民刘某的犯罪应适用保护管辖原则。
3. B
【解析】A项表述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既可以由作为方式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方式构成,因而不是纯正不作为犯,不选A项。B项表述构成逃税罪,逃税罪只能由不作为形式构成,即行为人有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款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履行而不履行。不作为犯罪通常表现为身体的静止、消极,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在不作为犯罪中,行为人往往有积极的身体活动,不能以积极与消极、动与静来区分作为与不作为。逃税罪往往表现为行为人做假账、涂改账本等积极行为,而不是消极行为。总之,选B项。C项表述中,丙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既可以由作为方式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方式构成,从C项表述情形分析,丙离开驾驶岗位应当属于以作为方式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使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不选C项。D项表述中,丁作为医生负有职务上的救助义务,但未予施救致使乘客死亡,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不纯正不作为犯,不选D项。
4. D
【解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A项表述中,甲虽有杀乙的故意,但乙的死亡(坠崖)并非甲的行为引起,因而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选A项。B项表述中,甲是迷信犯,乙突发急病死亡并非甲“作法”所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选B项。C项表述中,甲殴打乙致使乙轻伤,甲的殴打行为与乙的受伤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但乙在去医院途中被高楼上坠落的花盆砸死与甲的行为之间并无因果关系,这也是“不能将因果关系的认定推向极端”的应有之义,不选C项。D项表述中,乙跳河溺死是因甲的穷追不舍所致,乙的死亡是甲的行为引起的,甲的追打行为与乙跳水而溺水死亡之间具有相当性,因而应当认定为具有因果关系,选D项。
5. B
【解析】甲因存在客观认识错误,失手将张三旁的李四捅伤,造成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这属于目标打击错误或行为偏差,选B项。因果关系错误即对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错误认识,包括:行为造成危害结果但误以为没有造成危害结果;行为没有造成危害结果但却误以为造成危害结果;行为已经造成预定的危害结果但却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有误解。甲误伤李四,不存在上述因果关系认识错误,不选A项。行为性质错误即客体错误,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分属于不同犯罪构成的情况)。客体错误属于不同犯罪构成的情况,而打击错误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本题中甲捅伤张三或李四,都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因而不是客体错误,不选C项。不选D项是不言自明的。
6. A
【解析】甲约乙偷电脑,甲构成盗窃罪,虽然乙不是盗窃罪的实行犯,但答应负责找销路,这表明,乙事前与本犯甲通谋销赃并达成合意,应以本犯的共犯论处,即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换言之,事前通谋,事后为本犯实施掩饰、隐瞒行为,由于与正犯结果之间具有心理的因果性,故与本犯构成共同犯罪。可见,选A项。
7. 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3款规定,对被判处罚金刑的未成年罪犯,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人自愿代为垫付罚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据此,不选A项。《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据此,适用罚金刑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条件,不选B项。《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据此,选C项。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对累犯应并处罚金,不选D项。
【解析】本题表述中,原本不存在不法侵害,但甲误以为有不法侵害发生,因而实施防卫反击,构成假想防卫,选B项。由于不存在不法侵害,因而甲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也就无所谓防卫过当,不选C、D项。因“不法侵害”正在发生,因而无所谓事前防卫,不选A项。
9. A
【解析】根据《刑法》第56、57条规定,“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包括: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此,B、C、D项表述为“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A项表述不属于“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选A项。
10. D
【解析】甲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主动供述自己曾入户盗窃的事实,该盗窃事实属于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甲所犯其他罪行,因而甲的行为构成特别自首(余罪自首),选D项,不选B项。无论是一般自首还是余罪自首,都属于“主动”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而坦白是“被动”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本题表述中,甲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是自首,不是坦白,不选A项。自首是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换言之,自首是供述本人罪行的行为,立功是揭发其他犯罪人的行为,这是自首和立功的区别。本题表述中,甲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本人”罪行,属于自首而非立功,不选C项。
11. D
【解析】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对于数个同种有期自由刑(含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并罚,应采用限制加重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根据《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本题表述的有期徒刑的并罚,应采用限制加重原则,选D项。
12. C
【解析】我国《刑法》第266条并没有具体描述诈骗罪的具体犯罪特征,也没有描述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仅规定了什么样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因而是简单罪状,选C项。
13. 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3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1)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2)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3)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据此,选D项。根据《刑法》第196条第4款规定,A项表述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1、2项规定,B、C项表述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并非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不选B、C项。
14. C
【解析】对于半推半就的性行为,如果不是违背妇女意志,且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一般不定强奸罪,只有确实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才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A项表述中,如果甲认为女推销员的“推”是羞愧的表现,甲又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女推销员就范,就不能认定为强奸罪。总之,A项表述中,对甲不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不选A项。根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3项规定,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一罪定罪处罚,不定强奸罪,不选B项。C项表述中,丙利用迷信奸淫妇女,属于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反抗、不敢反抗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构成强奸罪,选C项。强奸罪的犯罪对象是妇女和不满14周岁的幼女,男子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对象,不选D项。
15. A
【解析】甲捏造刘某贪污的犯罪事实,导致刘某被逮捕,甲使刘某受到刑事追究的意图明显,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构成特征,选A项。甲意图使刘某受刑事追究,而非单纯地贬损刘某的人格或名誉,甲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不选B项。报复陷害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甲的行为不符合报复陷害罪的构成特征,不选C项。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甲的行为不符合伪证罪的构成特征,不选D项。
16. C
【解析】根据《刑法》第247条规定,刑讯逼供致人伤残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此为转化犯,选C项。A项表述构成抢劫罪(既遂),B项表述构成强奸罪(加重构成),D项表述构成拐卖儿童罪(加重构成)。
17. C
【解析】根据《刑法》第27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C项表述中,丙以暴力方法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选C项。根据《刑法》第290条规定,A、B项表述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根据《刑法》第242条规定,D项表述构成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当然,如果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构成妨害公务罪。
18. A
【解析】根据《刑法》第385条之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解释,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本题表述中,甲与妻子乙商议,由乙出面接受请托人现金300万元,甲、乙就受贿事实存在通谋,甲构成受贿罪,乙构成受贿罪共犯,选A项。乙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因为乙与甲已经就受贿事实事前通谋。
【解析】甲为骗取保险金而杀死妻子,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的牵连,属于牵连犯,选D项。
20. B
【解析】甲为了骗取保险金而实施故意杀人行为,这本属于牵连犯,但根据《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按照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选B项。
21. D
【解析】D项表述中,甲、乙之间形成侵权损害赔偿之债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选D项。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民事法律规范;二是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A项表述的“问路”和“指错方向”,民法不调整,基于这类关系发生的事实不是民事法律事实,也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故不选A项。B项表述中,因民事法律关系是合法的法律关系,赌博之债并非合法债权债务,因而不是民事法律关系,不选B项。C项表述中,甲、乙之间仅仅有形成合同关系的意向,尚未形成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故不选C项。
22. A
【解析】甲与银行之间办理银行信用卡的合同,以及甲与商场的持卡消费合同,是甲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签订并履行的,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至于甲之后突发精神病,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可见,选A项。
23. C
【解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甲、乙的约定是以二人必须半年内结婚作为返还“保证金”的条件,该附条件行为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选C项。与本题类似的例子还有以二人非法姘居作为赠与合同的附条件,也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不选A项,因为甲、乙在作出约定时,婚姻尚未成立,也谈不上撤销。不选B项,因为《婚姻法》没有规定因欺诈而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婚姻只有1项,即因受胁迫而结婚,而且本题表述的婚姻尚未成立,无所谓“撤销”。不选D项,因为甲、乙的约定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法规范中尚不能找出甲、乙的约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条文,甲、乙的约定只是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24. A
【解析】《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据此,委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随时解除委托合同的法定解除权,且在解除合同时不需要任何理由。可见,选A项。《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据此,只有定作人有随时解除承揽合同的法定解除权,且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不需要任何理由,而承揽人没有此项权利,不选B项。《合同法》没有赋予出租人和赠与人随时解除合同的法定解除权,不选C、D项。
25. 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委托合同中的间接代理制度。《合同法》第403条第2款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据此,本题表述中的丙为第三人,由于委托人甲不履行义务,乙不得不将甲披露给丙,此时第三人丙可选择甲或乙作为相对人履行义务,此为第三人的选择权,第三人的选择权是形成权,所以一经选定相对人就不得变更。可见,选C项。
26. C
【解析】甲将货物存放于乙的仓库,乙取得货物的有权占有、直接占有,乙是占有人。《物权法》第245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据此,C项表述正确,D项表述错误。丙的行为不是自助行为,因为自助行为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包括:须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须情况紧迫而来不及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的援助;自助方法须为保障请求权所必需;须为法律或公共道德所许可;不得超过必要限度。行为人实施自助行为后必须立即向有关机关申请援助,请求处理。行为人无故申请迟延,应立即释放债务人或把扣押的财产归还给债务人。可见,丙的行为不是自助行为,A项表述错误。丙的行为并非行使留置权,因为行使留置权必须以占有为前提,且债权债务具有牵连关系,而丙的行为不符合行使留置权的条件,B项表述错误。
27. A
【解析】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处分权人将他人所有的标的物非法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在受让该标的物时若出于善意且符合其他条件,则可取得该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物权法区分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占有委托物是指占有人对物的占有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如交付给他人保管的古玩字画;占有脱离物是指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的物,如遗失物、盗赃物等。如果无处分权人转让的是占有委托物,则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如果无处分权人转让的是占有脱离物,则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根据《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据此,拾得人乙不能取得项链的所有权。丙盗走项链,不能取得项链的所有权。盗赃不适用善意取得,丁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项链的所有权。可见,项链的所有权人仍然是甲,选A项。
28. C
【解析】《物权法》第15条规定的区分原则(区分不动产登记效力与合同效力)可扩大适用于质押合同效力与质权效力的区分。动产质权是指以动产为质押财产的质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质押合同应当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但合同生效不等于质权设立,质权于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本题以越野车作为质押财产是合法的,质押合同于3月1日成立,当事人无其他生效条件的约定,质押合同于成立当日即生效。可见,C项表述正确,A、D项表述错误。因甲未将随车工具箱交付给乙,故乙对随车工具箱不享有质权,B项表述错误。
29. B
【解析】本题表述的情形属于按份共有。《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甲、乙二人所占总份额为85% ,远远超过2/3份额,因此对于挖掘机的转让,甲、乙二人同意即可,选B项。
30. C
【解析】甲所盖房屋虽然未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但其在宅基地上盖楼的行为是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因此,甲盖楼的行为属于合法的事实行为。《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据此,甲将楼建造完成即取得房屋所有权,而不必经登记。《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据此,乙有权继承房屋。但由于该房屋并未办理登记,因此其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丙的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乙。可见,选C项。
31. C
【解析】甲、乙二人赠与紫砂壶的合同在乙结婚时生效,由于乙何时结婚并不确定,因此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因为期限是必然的、确定到来的,故排除A、B项。甲、乙约定的赠与合同自乙结婚时生效,因此是附延缓条件的合同,而非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故选C项,不选D项。
32. D
【解析】甲公司4月24日通知乙公司交付10吨货物,乙公司于4月25日按照双方的交易惯例发货,从这种表述可以得知,甲公司于4月24日发出的是要约,乙公司4月25日发货的行为是承诺。《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选D项。由于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甲公司于4月26日的通知不生效力,甲公司应当履行合同,不选C项。
33. 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根据上述规定第(3)项,本题表述中,乙20天内并未对是否购买房屋作出表态,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不选D项。上述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倘若乙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乙都无权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更何况乙放弃优先购买权,则乙更无权主张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不选A项。乙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且不存在违约事由,因而不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不选B项。《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规定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据此,选C项。
34. D
【解析】甲冒充乙公司的代理人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称权,冒充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的行为是典型的侵犯名称权的侵权行为,选D项。其余选项明显错误。
35. B
【解析】本题表述中,虽然是甲的车将丙撞伤,但根本上是乙违章驾车所致。《侵权责任法》第28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见,丙的损害应由乙承担全部责任,选B项,不选A、C、D项。
36. B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67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此规定即所谓环境污染责任中的“市场份额原则”。《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选B项。
37. B
【解析】本题标准答案为B项,但本书认为,C项也是正确答案。《收养法》第6条第4项规定,收养人应当年满30周岁,才符合收养人条件,A项表述的收养关系不成立。《收养法》第7条第1款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4条第3项(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第5条第3项(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第9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据此,B项表述的收养关系成立,选B项。我国收养法规定,被收养人必须不满14周岁,只有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继子女等特殊情形下才允许收养14周岁以上的人,这表明我国以收养不满14周岁的人为原则,收养14周岁以上的人为例外。同时,依据《收养法》第14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4条第3项、第5条第3项、第6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以及收养1名的限制。据此,C项表述的收养关系也成立。D项表述的情形虽然符合《收养法》第7条有关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条件,但不符合《收养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根据《收养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据此,D项表述的收养关系不成立。
38. A
【解析】《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根据上述规定第(2)项,选A项。
39. A
【解析】甲村利用在乙村土地上兴建的水库取水,是利用他人土地的便利而使自己获得收益,且以有偿合同的方式设立,符合地役权的特征,因此,甲、乙设立的物权类型为地役权,属于取水地役权,选A项。甲村和乙村未必相邻,且相邻关系皆为无偿,不以合同方式设立,相邻关系只不过是民法对相邻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最低限度调解的结果,可见,不选B项。租赁权的标的为非消耗物,而水为消耗物,不符合租赁权标的的特征,且租赁权本质上是债权,物权法并没有规定租赁权,不选C项。甲村和乙村设定的物权并非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为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是集体经济组织,不符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特征,不选D项。
40. C
【解析】《物权法》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由于地役权具有从属性,甲将A地发包给丙,则地役权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而转让。《物权法》第166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据此,丙将部分承包地转包给丁,由于转让的需役地即A地涉及部分地役权,涉及的部分地役权也转让给丁。可见,丙、丁都有权取水,选C项。
二、多项选择题
41. BD
【解析】立法解释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条文的解释,或刑法中对有关术语的专条解释,解释的对象是刑法条文,选B、D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并非针对刑法专门条文的立法解释,而是单行刑法。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因此,C项表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不享有立法权,其所作的《关于挪用资金罪有关问题的答复》不是立法解释,不选C项。
42. A BC
【解析】量刑制度包括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和缓刑等,选A、B、C项。假释属于刑罚执行制度,而非量刑制度,不选D项。
43. B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据此,不选A项。单位犯罪一般表现为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或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B项表述的情形即将非法利益归单位所有,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选B项。当然,如果B项表述的情形改为“乙与公司股东将非法利益私分”,则属于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的自然人犯罪。C项表述中,丙为其所在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有投资公司主管人员行贿,构成单位行贿罪,选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D项表述构成自然人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4. A BD
【解析】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A项表述中,甲出于私怨使用器械非法拘禁刘某,构成非法拘禁罪,选A项。根据《刑法》第238条第3款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索取债务非法拘禁扣押、拘禁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据此,选B项。C项表述中,丙为了索要劳动报酬而偷走龙某的儿子,由于婴幼儿无行为能力,所以欠缺成为非法拘禁罪对象的条件,因此,C项表述不构成非法拘禁罪,不选C项(但有的观点认为,非法拘禁罪的行为对象不应仅限于具有行为能力的人,故能够行走的幼儿、精神病患者、能够依靠轮椅或者其他工具移动身体的人,均可以成为非法拘禁罪的行为对象,依此观点,C项表述也构成非法拘禁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指出,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据此,D项表述构成非法拘禁罪。
45. A C
【解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A项表述中,甲以伪造的名画冒充真迹卖给他人,以骗取财物,构成诈骗罪,选A项。B项表述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以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据此,不选B项。C项表述中,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冰糖冒充毒品出售,构成诈骗罪,选C项。D项表述中,丁用欺骗手段将邻居从家中骗出,并乘机盗窃,丁的欺骗行为是实施盗窃的手段行为,不定诈骗罪,而是盗窃罪,不选D项。
46. A BCD
【解析】《民法总则》第43条第2款规定,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民通意见》第31条指出,“其他费用”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因代管财产所需的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根据上述规定,备选项应全选。
47. A B
【解析】《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据此,选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据此,选B项。有人认为,依据表见代理制度,应选C项,但一般而言,下列情形,相对人不得主张表见代理:(1)行为人伪造他人的公章、合同书或者授权委托书等,假冒他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2)被代理人的公章、合同书或者授权委托书等遗失、被盗,或者与行为人特定的职务关系已经终止,并且已经以合理方式公告或者通知,相对人应当知悉的。此外,构成表见代理必须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理由,即权利外观。在确定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时必须考虑到权利外观的形成是否与被代理人具有关联性,只要被代理人的行为与权利外观的形成具有一定的牵连性,被代理人就应当承受表见代理的后果;反之,如果权利外观的形成与被代理人毫无联系,被代理人就不应承受表见代理的后果。本题C项表述中,伪造公司印章,被代理人对此毫不知情也无法加以防范,所以被代理人就不承受这种代理的后果。可见,不选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不选D项。
48. A BC
【解析】乙是甲的妻子,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选A项。丁是甲的儿媳,丧偶,照顾甲的生活起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选B项。戊是丙的女儿,丙作为甲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甲死亡,戊可以代位继承甲的遗产,代位继承性质属于替补继承,戊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甲的遗产,选C项。庚不是甲的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甲的遗产,不选D项。
49. A CD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据此,幼儿园老师余某外出打电话未能制止小明和小刚打闹,致使小明将小刚的头打伤,对于小刚的损害,幼儿园疏于管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选B项。小明的父母是小明的监护人,依据侵权责任法有关监护人责任的规定,小明的父母应当对小明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承担侵权责任,但监护人承担责任的条件是幼儿园没有过错,本题表述中,幼儿园有疏于管理的过错,因此,应当由幼儿园承担侵权责任。余某是幼儿园老师,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对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余某不承担侵权责任。综上分析,选A、C、D项。
50. A BCD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本条规定中的“等”字表明,凡是实体民事权利均属于侵权责任法保护范围,包括本条没有列明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身体权、个人信息权、配偶权、亲属权、死者人格利益、胎儿人格利益、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但债权和非实体性民事权利,如抗辩权等不受侵权责任法保护。可见,备选项应全选。
三、简答题
51.答案要点: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法定撤销假释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对所犯罪行按刑法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据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52.答案要点:
(1)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及公共安全,已经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既有一般主体,又有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既有故意,也有过失。
53.答案要点: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54.答案要点:
(1)代理人无代理权。
(2)该无权代理人有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表或假象。
(3)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该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4)相对人基于信任而与该无权代理人成立法律行为。
四、辨析题
55.答案要点: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在单独犯罪的场合,任何人只需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不为他人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3)在共同犯罪中,存在行为人要对他人犯罪行为负责的情形,如简单共同犯罪中,实施了部分实行行为的人,应按照“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处断;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即便没有亲自实行犯罪,也要对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负责。
56.答案要点: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在我国,注册是取得商标权的条件。未注册的商标,一般不受商标法的保护。但是,当一个长期使用的标识具有识别作用,取得消费者的认可,享有一定声誉时,该未注册商标也可获得商标法一定程度的保护。
五、法条分析题
57.答案要点:
(1)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法定情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2)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1)该条规定的是因无因管理产生的债。
(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包括:管理他人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无法律上的义务。
(3)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六、案例分析题
59.答案要点:
(1)贪污罪和受贿罪。甲是负责扶贫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欺骗手段取得扶贫工程项目,非法占有了虚高工程款,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甲负责验收时,公然索贿,在收受他人财物后才进行验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2)不构成行贿罪。乙为了促使甲验收工程,以获得工程余款,在甲索贿的情形下送给甲钱财,并不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不构成行贿罪。
(3)敲诈勒索罪。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甲的违法犯罪行为威胁甲使之产生恐惧,并向自己交付10万元,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60.答案要点:
(1)有效。乙、丙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签订的合同内容合法,故该合同有效。
(2)享有抵押权。丙以汽车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不是汽车抵押权的设立要件,而是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故丁对丙的汽车享有抵押权。
(3)有权。乙不能交付标的物构成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丙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