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梳理线索,找出答案

露出马脚的骗子

八月中旬一个炎热的夜晚,在一家汽车旅馆里,正在被警官追捕的高级骗子亚克和他的3个助手在一起,商量抢劫亨利与哈罗父子公司的事。亨利与哈罗的公司是一家高级珠宝店,防范严密,有一套先进的电子警报系统,他们还雇用了一名侦探,通过闭路电视日夜监视6个柜台,只要有一点动静就马上按电钮,自动封闭公司所有进出口。因此,亚克警告同伙,在行动的过程中,不准脱掉手套,不准叫真名,动作要快。

第二天6点,化装成警官查理的亚克和3个助手来到珠宝店,找到公司的侦探莫里斯,向他通报:“根据情报,11点整,一伙歹徒要来抢劫贵公司,我们准备当场抓获。”然后他指指电话机,又说:“我想给苏格兰场打个电话。问问有什么消息。”莫里斯点点头。

电话交换台很快接通了,“请接……”话没说完,亚克从莫里斯手里接过话筒,“是的,我是查理,嗯,我们就在这,如果有什么消息立即通知我,我在公司的监视中心……明白。”

待他挂上电话,莫里斯忙问:“查理先生,他们有多少人?”

“我们也不知道。”亚克答道,“我们只知道可能作案的时间,不过,不用担心,半小时前,警方已经包围这栋大楼了,3名歹徒一踏进大门,大门外面的马路将被封锁,他们一离开公司我们就行动。”

莫里斯若有所思地看了亚克一眼。走到隔壁打了个电话,一会儿,警官驱车赶来,逮捕了亚克和3个助手。请问他们在哪里露出了马脚?

真相揭秘

亚克在三个地方露出了马脚:(1)在8月仲夏,仍然戴着手套是违反常理的;(2)当亚克给苏格兰场打电话时,他没有让任何人听电话,这样的电话接线员是无法接通的;(3)亚克最初说有一伙歹徒要抢劫公司,但不知有多少人,而后又说出是3名歹徒,话语前后矛盾。

在这个案例当中,亚克和自己的助手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习惯性动作已经出卖了他们,而后,在对话当中的前后矛盾,也充分暴露了他们的身份,被逮捕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是谁把花踩坏了

一个晴朗而干燥的下午,尼娜看见邻居本特先生站在他的花圃里,不住地摇头。

“有人弄坏了我所有的花,”本特说,“我刚用水管给它们浇过水。可就在我出去把水管放起来的时候,有人溜了进来,把所有的花都踩坏了。”

尼娜安慰了本特先生几句,拿上皮包,准备去超市买东西。

她出了门,看到三个小女孩正在玩跳房子游戏。她很感兴趣,就停下来看她们跳。

茱莉亚跳得十分小心,因为她左脚凉鞋的带子断了。

凯蒂跳得很慢,而且看上去很疲倦。她穿着一双紫色的运动鞋,像是已经快穿坏了。

跳得最快的萨拉穿着一双白色的跑鞋,鞋底沾满了泥。她跳得那么快,好像脚都没有踩在地上一样。

这时,尼娜知道是谁踩坏本特先生的花了。

真相揭秘

萨拉脚上那双沾满了泥的鞋子提醒了尼娜。本特先生刚刚给他的花圃浇过水,而天气是晴朗而干燥的,因此,萨拉脚上的泥一定是在她闯入花圃时沾上的。

遇到如案例中的现象时,不能先凭主观臆断下结论,而是要进行全面分析,找到作案人,并分析出整个事件的始末。

一则关于怀表的悬赏令

罗蒙德医生的一块祖传怀表丢失了。他吩咐司机路里在当地报纸的广告栏里登了则寻表启事。此刻,罗蒙德正拿着报纸仔细地看着启事。

启事登在中缝,标题是“找到怀表者有赏”。全文如下:“怀表属祖传的遗物,悬赏250美元,有消息者望告知,登广告者LMD361信箱。”

路里正在花园里干活,这时,门铃响了,他开门一看,外面站着一位绅士。对方恭敬地说道:“我叫亨利。我是为那则寻表启事来的。这怀表是你的吗?”亨利连忙叫来罗蒙德医生。

罗蒙德想不到这则启事还真管用。他激动地抓住了亨利的手说:“是的,就是这块表。真是太感谢你了。你是在哪儿捡到的?”

亨利说:“这表不是捡到的,是我在车站看见一个小孩兜售这块表,就用5美元买了下来。今天我从报纸上看了广告,就马上赶来了……”

罗蒙德还没等亨利说完,便和路里将他扭送到了警察局。你知道亨利哪里露出了马脚吗?

真相揭秘

司机路里在启事中只写了罗蒙德医生的邮政信箱号码,并没有写他的住址。如果亨利只是看到启事的话,他是不可能知道当事人的地址的。

在案例当中,亨利自作聪明地编了个借口将怀表交给了罗蒙德医生,却不料正是他的自作聪明使自己露出了马脚。由此可见,找到案情的关键点是多么重要。

一杯解救性命的红酒

一天晚上,建筑商波恩在家中独自饮酒。忽然,一个杀手从窗户跳了进来,对波恩说:“波恩!我受人之托,今天要杀了你!”说着,他从怀里掏出手枪,用颤抖的手拿枪顶住波恩的头部。波恩却若无其事地说:“朋友,咱俩无冤无仇,是谁请你杀我的?”

“这个你不必知道。”

“好!我出三倍的价钱买我的命如何?”

杀手一听有三倍的出价,立刻露出了贪婪的目光。波恩见状,便取了另一只酒杯,倒上了酒,对杀手说:“要不要来干一杯?哦,喝酒不会影响你的技术吧!”杀手接过酒杯喝了下去,但手依然扣着扳机。波恩接过杀手的酒杯,走到保险柜旁,说:“钱就在保险柜中,我现在就给你拿。”杀手用枪顶住波恩的后脑,说:“不许耍花招,否则我让你的脑袋搬家。”

波恩打开保险柜,取出一个厚厚的信封放在桌上,趁对方不注意,迅速将保险柜钥匙和酒杯放进保险柜中,锁上了保险柜。杀手发现那个厚信封里装的不是现钞,正要发火,波恩转过身来,笑着说:“先生,你现在不敢杀我了,因为保险柜中,锁着你留下的重要证据。”杀手见事已至此,落荒而逃。

保险柜中究竟锁着什么重要证据,竟然能将亡命之徒吓跑呢?

真相揭秘

保险柜中留下的,是留有歹徒指纹的酒杯,凭借这个酒杯,在警方的寻找下,歹徒将无所遁形,他只能选择逃跑。

当自己受到生命的威胁时,绝对不能惊慌失措,尽量使自己冷静下来,寻找方法。案例中的波恩先生就是抓住了歹徒心虚的心理,留下了带有指纹的酒杯,解救了自己的生命。

逮捕“福尔摩斯”先生

有一名85岁高龄的著名集邮家,在卧室里为一位朋友的集邮品估了价。朋友去客厅参加舞会,仆人走进来想帮助老人家上床休息,却发现他伏在桌子上,因颅骨受到致命打击而死亡,于是立即打电话请来了名探霍金斯。

霍金斯看过尸体,判断死亡时间约在20分钟以前。仆人说:“我进门时,好像听见轻轻的关门声,似乎是从后楼梯口传来的。”

霍金斯仔细察看了桌子上的5件物品:一把镊子、一本邮集、一册集邮编目、一瓶挥发油和一支用于检查邮票水印的滴管。霍金斯走出房间来到楼梯边,俯视下面的客厅,那里正为死者的孙女举行化装舞会。

“谁将是死者遗嘱的受益者?”

“嗯……有我,还有今天舞会上的所有人都是。”仆人答道。

霍金斯居高临下,逐一审视那些奇装异服的狂欢者,目光最后落在一个扮成福尔摩斯的年轻人身上。他斜戴着一顶旧式猎帽,叼着个大烟斗,将一个大号放大镜放在眼前,装模作样地审视着身边一位化装成白雪公主的姑娘。

“快去报警!”霍金斯吩咐仆人,“我要拘捕这位‘福尔摩斯’先生。”

为什么霍金斯侦探要抓捕那位“福尔摩斯”先生呢?

真相揭秘

霍金斯意识到放大镜才是真正的杀人凶器,而集邮家桌子上的放大镜不翼而飞,放大镜是检视集邮品必不可少的工具。

在整个案件当中,假扮“福尔摩斯”的人并没有留下什么线索,唯一露出马脚的地方,就是多此一举地拿了一个放大镜,要知道,热爱集邮的人桌子上是不可能缺少这个重要道具的。

牙科诊所里的凶案

伊大林·威廉斯医生在英国出生,小时候随父母移居美国,现在已经50多岁,在纽约郊区的一幢大楼里开了家牙科诊所。

“多萝西·胡佛小姐昨天下午3点多钟来到威廉斯诊所镶牙。”巡警温特斯说,“就在医生给她的牙印模时,门轻轻地被推开了,一只戴着手套的手伸进来,手中握着手枪。威廉斯医生当时正背对着门,所以只听到两声枪响。胡佛小姐被打死了。在案件发生一个小时后,我们找到了嫌疑犯。开电梯的工人说,他在听到枪声之前的几分钟,把一个神色慌张的人送到15楼,那个地方正是牙科诊所。据电梯工描述,我们认为那个人正是假释犯伯顿,他因受雇杀人未遂入狱。”

警长哈利问:“把伯顿那家伙抓来了吗?”

“已经抓来了。”温特斯答道,“是在他住所抓到的。”

哈利提审了伯顿,问:“你听说过威廉斯这个人的名字吗?”

“我没听说过。你们问这干什么?”

哈利佯装一笑:“不为什么,只是两小时前,有位名叫多萝西·胡佛的小姐在他那里遇上了点麻烦,倒在血泊中。”

“这关我什么事,整个下午我一直在家睡觉!”伯顿回道。

“可有人却看见一个长得像你的人在枪响前到15楼去了!”哈利紧逼了一下,目光似剑。

“不是我!”伯顿大叫,“我长得像很多人。”他接着说:“从监狱假释出来我从未去过他的牙科诊所。这个威廉斯,我敢打赌这个老头从来没见过我。他要敢乱咬我,我跟他拼命!”

哈利厉声道:“伯顿,你露马脚了,准备上断头台吧!”

伯顿到底是哪里露出了马脚呢?

真相揭秘

罪犯虽然声称自己并未见过威廉斯,却又清楚地知道他是牙科诊所的男性医师,还知道他是个老头。由此,哈利推断,电梯工所说的那个人就是曾受雇杀人的伯顿,他又在重操旧业。

在这个案例当中,虽然罪犯口口声声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是,有一句话叫“欲盖弥彰”,越是要掩盖自己,反而越是出卖了自己。

一封伪造的遗书

这是普普通通的一天。波洛正在街上闲逛,突然听到一声枪响。他连忙向枪响的地方跑去,发现枪声是从附近的一家餐馆传出的。他跑进餐馆,看到餐馆老板血流满面地倒在地上,额头上有一个弹孔,人已经死了。桌子上放着一把手枪,手枪上面有一张便条,是餐馆老板写的,说他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所以选择自杀。

警察赶来后,判断是自杀,因为这家餐馆十分不景气,马上就要倒闭了。而且便条上的字也很像餐馆老板的字迹。

波洛却不这么认为。你知道他的理由是什么吗?

真相揭秘

第一,如果餐馆老板是自杀的,他不可能有时间把便条和枪放在桌子上;第二,如果便条是他预先写好的,那么他在自杀之后,便条应该在枪的下面。

在这个案例当中,凶手忽略了一个常识:人自杀之后,枪随处掉落的可能性更大,而不是放在桌子上,而且,人在自杀时,伤口一般是在太阳穴,很少会出现在额头。

因遗产引发的骗局

富翁西蒙斯不堪年迈久病的折磨,4天前服安眠药死去,生前他给刑事专家约瑟夫和侄子索尼留下两封短信。

他的房间只有一把钥匙,在索尼手中。他在信中要求索尼必须在他死后等4天,才能进入卧室,打开藏在他肖像后的保险柜,拿走里面的100万美元。

现在,按照信上交代,索尼邀请约瑟夫一起进入叔叔的房间。约瑟夫看到壁炉正方向挂着肖像,炉台放着一盆绿色植物,宽大的叶片个个倾向墙壁,触及肖像。索尼移开花盆,并打开保险柜。

当索尼对暗码时,约瑟夫朝窗子走去。窗子正对肖像,明媚的阳光穿过窗子直射到肖像上。窗子在里面锁着。忽然听索尼大喊一声:“是空的。”

“是的,”约瑟夫说,“你叔叔生前把钱寄给我了。他想考验考验你,看你是否等得了4天,你竟然没经受住考验。”

那么,约瑟夫为什么这么说呢?

真相揭秘

重点在于那盆植物,如果这盆植物在这四天的时间里没有被移动,那么,它的叶片生长方向应该朝向阳光。而现在,植物的生长方向朝向墙壁,很显然,有人移动过这株植物。窗子两边都锁着,拥有钥匙的只有索尼,所以索尼曾经打算偷偷打开保险柜。

在本案例当中,约瑟夫根据植物的自然生长现象,断定富翁的侄子没有经受住考验。将科学道理作为断案的依据,案件即使复杂,也不会脱离本质。

让盗贼自投罗网

一顶中世纪的皇冠在欧洲某国家博物馆展出。皇冠上的特大钻石引起了众多参观者的兴趣,这顶皇冠是博物馆的重点保护对象,设有专人严加看护,可皇冠上的钻石终究还是被盗了。

令人奇怪的是,报警器没有响,皇冠展柜和馆内所有的门窗都完好无损。博物馆的警卫向前来调查的国家安全专家报告了此事。

专家巴特见皇冠展柜有一个精致而坚固的透明罩,在它的基部交接处有一个对位孔,窄小得只能容一只小老鼠通过。就在此时,他眼睛一亮,发现展柜的边沿有一根白色的细毛。

第二天,他安排手下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消息:“盗窃皇冠钻石的犯罪分子现已被捕,正在审讯中。”同时,他还登出了一张犯罪分子的相片。

过了半个月,他又用别的名字在报上登出一则启事:“本人因不慎将一块瑞士高级金表滑落至25层楼的下水道中,现寻找高手帮忙。在不损坏建筑的情况下把表取出来,本人将以金表价值的一半酬谢。”

启事登出去几天后,助手向他汇报说有一个医生模样的人训练了一只灵巧的小白鼠,可以担此重任。巴特高兴地叫道:“好!马上逮捕他!他就是盗窃钻石的犯罪分子。”

聪明的你,能猜出巴特是如何让犯罪分子自投罗网的吗?

真相揭秘

那根白色的细毛就是重要证据,巴特将细毛带回去鉴定,发现这根细毛是小白鼠身上的毛,为了麻痹罪犯,他故意放出了假新闻,说罪犯已经被捕,然后再发出悬赏启事,终于使罪犯自投罗网。

在破案的过程中,欲擒故纵是一种特别高明的手法,它可以让罪犯松懈下来,然后出其不意,达到制服罪犯的目的。这是一种破案的智慧,也是一种谋略。

恐吓电话

中午12:10,位于美国迈阿密的一家银行行长接到一个恐吓电话。电话中,恐吓者告诉对方前几天西南贝尔公司派去银行的技术人员是他的人,这个人在行长所在的银行中秘密安置了一枚炸弹。恐吓者还声称,控制炸弹爆炸的遥控器就在自己手中,行长的妻子也已经被他控制了,并要求行长给他一笔钱才不引爆炸弹。

行长听到自己的妻子被劫持了,很是惊诧,马上就让秘书给自己的妻子打电话,可是,电话中传来的却是“嘟嘟……”的声响,家中果然没有人接电话。行长很纳闷,因为他知道妻子一向是待在家里的,可为什么没有人接听呢?于是,行长彻底相信了这个恐吓电话的内容,并答应了恐吓者的要求。挂上电话后,他马上报了警。

后来,经过仔细侦查,警方很快破获了这起所谓的“绑架勒索”案,并发现这其实是一起电话诈骗案,作案者并未安装任何炸弹,也没有控制他的妻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真相揭秘

根据案情重建犯罪现场,当时的情况应是这样的:讹诈者在给行长打电话之前就给行长的妻子打了电话,谎称自己是西南贝尔电话公司的,这个人告诉行长的妻子,说他们的公司经常有人投诉“接到骚扰电话”,而他们正在追踪这个打骚扰电话的人,所以,他要求行长的妻子在中午的一段时间里不要接听任何电话,以配合他们抓住那个打骚扰电话的人。行长的妻子对此深信不疑,果然没有在这个时间段接听任何电话,而行长接到恐吓电话后马上就给他的妻子打电话,正是在那个时间段。这种天衣无缝的巧合使作案者得以成功作案。

在这个案例当中,作案者实际上是利用了人们的一般心理特点,即人们在受到威胁时,必然会第一时间确认威胁存在的真实性,一旦确认,出于安全考虑,人们不得不在这些条件下答应对方的要求。这时,讹诈者的目的就达到了。

被调包的珠宝

一天下午,一家珠宝专卖店里来了一对夫妇。丈夫身穿高贵的西服,手上拿着一个不锈钢保温杯,夫人身穿时髦的长风衣,两个人看上去都很阔气。

这时,丈夫礼貌地告诉店员,今天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所以他打算替夫人挑选一些首饰。店员热情地为他们介绍了各种款式和最近优惠的几个品种后,那对夫妻商量了一下,决定先试戴看看。

接着他们出示了贵宾卡,这是极少数顾客才持有的卡,标志着顾客的地位和诚信。于是,店员为他们提供了单独的试戴间,根据他们的要求将珠宝送进去给他们试戴。

这对夫妇在店里整整待了一个下午,几乎试过了一半的珠宝。最后,他们决定购买一套项链和一对手镯。

就在收银员准备为他们结账时,一个店员忽然注意到站在丈夫身后的夫人好像很紧张,捧着不锈钢保温杯的手在微微颤抖。丈夫笑着解释说,夫人神经方面有点病症,大夫嘱咐每隔半小时必须吃一次药,所以才会随身带着杯子,他出示了口袋里的药物,又打开了杯子给店员看,杯子里是满满的一杯咖啡。

夫人向店员微笑着表示歉意,同时喝了一口咖啡,证明这里面确定只是咖啡而已。店员有些疑惑,他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这时丈夫取出一片药片递给夫人,夫人则接过药片,喝下一口咖啡,接着,丈夫拿出信用卡,准备付钱。这时,店员突然想到了什么,他毫不犹豫地报了警。

警察赶到后,很快就在杯子里的咖啡中找到了四件珠宝,经过调查,警察发现这两个人的贵宾卡是伪造的。大家对店员的机智赞不绝口。

那么,他是怎么看出破绽的呢?

真相揭秘

首先,夫人每隔半个小时必须吃药,但是她一下午都没吃药。因为如果她真的吃药了,那杯咖啡不可能是满的,除非有珠宝藏在里面。

找到自相矛盾的地方,破案就变得简单了,而这也是逻辑推理的重要步骤。他们为了证实自己所说为真,还表演了一次吃药的过程,但恰好是自以为是的卖弄出卖了他们。

酒吧女服务员之死

晚上7点钟,探长接到报警电话,报警的是一个酒吧的调酒师,他说他们酒吧的一个女服务员被杀了。

探长立刻赶往案发地点。到现场之后,探长询问报案的调酒师:“当时你发现死者的时候是怎么一种情况,你跟我们说说吧。”

调酒师说:“我当时本来想去她的房间坐坐,敲门发现没有人回应,我担心会出什么事,就开门进去。我看见她正坐在电视机前面的沙发上,低着头,我走过去叫她,她还是没反应,我感觉不太妙,就抬起她的头,发现她已经断气了,手还是温的,我就马上报了警。”

之后,探长了解到女死者还有一个男朋友,是在一家电台工作的。于是,探长把女死者的男友叫来问话,男友说:“我昨天晚间11点钟来找过她,发现她已死了。我当时很悲痛,但是又很矛盾,我这个人有点胆小,我怕这个事情说不清,我就选择了不报警,怕引起警方的怀疑,之后我就回去了。我可不是凶手,你们别怀疑我。”

法医进一步鉴定,得知死者大概死于昨晚9点,脖子上有勒痕,估计是用绳子之类的东西把死者勒死的,但作案工具还没有找到。

探长结合法医的鉴定,认为调酒师就是凶手。

请问,探长为什么要怀疑调酒师呢?

真相揭秘

人在死了22个小时之后,尸体会变得僵硬,体温也会随之下降,所以身体会变得冰凉,但调酒师却说自己发现死者的时候她手还是温的,所以说调酒师在说谎。

在这个案例中,需要有基本的医学常识,通过报案者话语当中的蛛丝马迹,最终找到证据。

害人之心不可有

巴克是一个街头艺术家,生活过得很艰难,他到处流浪,对他来说,家是一个让人担惊受怕的地方,那是个不足15平方米的小屋子,里面又脏又挤,尤其是当风雨来临时,房子就随着风在空中摇摆,薄薄的墙板随时都有被风吹走的可能。但是他更害怕的是楼下的一个流氓恺撒——一个性格暴躁的无业青年。恺撒非常恼火巴克的这个简陋的落脚点。在他眼里,屋子以上的空间都应是他私人拥有的,凭什么让别人住到自己的头顶上。所以自从巴克搬进去的那天起,恺撒就想方设法处处刁难巴克,甚至威胁说要是他不离开就会把他杀掉。

天气预报说晚上将会有大雪,巴克实在是没有地方落脚了,只能慢慢地向自己家走去。刚上楼,恺撒就在那里咆哮:“谁让你回来了?你最好赶紧走,否则今天我就杀了你。”巴克非常害怕,躺在床上,心里紧张得一阵阵抽搐,耳朵听着楼下的声音,不一会却睡着了。

第二天天气转晴了,一阵警铃把巴克从梦中惊醒。巴克舒展了一下身体。“好久没睡这么舒服了。”巴克自言自语地说。他走下楼来,只见恺撒的屋子已经被警察围住,里面散发出一股刺鼻的气味。又过了一会儿,恺撒被抬了出来,在他身上盖着一张白被单。

警察询问巴克,得知巴克和恺撒结怨的情况后,他们搬开巴克的床,发现床下的楼板竟然被割掉了一大块。原来,恺撒趁巴克不在的时候,割下了巴克床下的天花板。昨天晚上,他乘巴克熟睡时,对准天花板上的洞,打开了煤气罐。

大家应该想到,煤气应当会从洞里源源不断地进入巴克的屋子,最终把巴克毒死。可最后的结果是:巴克安然无恙,而躲在浴室里的恺撒却因为煤气中毒而死亡。

巴克感到不可思议,自己差点就离开这个世界了,煤气却帮他惩罚了凶手。

你知道煤气杀死恺撒的原因吗?

真相揭秘

煤气的密度小,比空气轻,但是煤气在空气中并不是呈一般直线上升的。如果空气对流小的话,煤气会首先在空中扩散开。期待煤气在空气里笔直升到楼上,只是恺撒一厢情愿的想法。

长发飘飘也是罪

这是台风过后的第一个早晨,警长接到报警,说有一名女子死在自己家的房间里。

警长和助手赶到现场,看到一名睡在床上的女子被子弹击中头部,已确认死亡。尸检报告证实,死者生前服用了大量安眠药,并一直处于熟睡状态。

凶器是一把固定在床头的手枪,扳机上系着一束长长的呈辫状的金发,另一端固定在一根柱子上。

后来警长抓到了一名嫌疑犯,但在死者被害之前他一直都在外地,且他是在死者死后的第三天才返回本市的。

请问:枪是怎样开的呢?

真相揭秘

罪犯事先通过天气预报得知那天会有台风经过这里,然后就将安眠药放在死者的食物中,趁死者熟睡之际,将手枪固定在其床头,将金发系在扳机上。后来台风经过这里,天气立即变得潮湿,头发被水汽弄湿后收缩,扣动扳机将其杀死。

本案件需要重建案发现场进行分析。警长对案发时的一束头发进行了仔细研究,他发现头发有这样一个特性:人的头发具有伸缩性,尤其是金发,在潮湿环境中,金发的收缩性更强。

热带鱼的破绽

罗林警探最近接到保险公司的委托,前去调査一起神秘的古董丢失案件。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材料,丢失的是一件中国宋代的珍贵古董,而古董主人是一位收藏家,他为这件古董买了巨额的保险。

罗林警探接到报案后,便前往收藏家的家里进行现场勘察并且询问状况。收藏家说:“曼哈顿的冬天很冷。昨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家,忽然间家里断电了,我觉得无聊,就和一个朋友相约出门了。直到今天早上,我才回来,不过回来之后我就请电工修好了线路。”过了一会儿收藏家又补充说:“修好之后,我刚要休息一下,就发现一直放在我卧室里面的那件古董不见了。”

“没有发现有什么可疑迹象吗?”罗林警探看着收藏家,然后询问道。

“没有任何发现。”收藏家回答。

“你的热带鱼很漂亮。”这个时候,罗林警探忽然看到了收藏家的鱼缸。

“我的爱好很多,养热带鱼就是其中之一。”

“这么冷的天,你的热带鱼都没有死。恐怕你还有更大的麻烦呢。”

请问:罗林警探为什么会这样说呢?

真相揭秘

曼哈顿的冬天很冷,如果停电,热带鱼会因为无法适应温度而死亡。收藏家说自己家里停了一夜的电,热带鱼却没有死,这不是很可疑吗?

在本案例中,探长关注的就是反常的地方,在冬天,没有插电的水箱中的热带鱼却活着,这很明显就是一个很不合理的地方。

雨后的彩虹

夏季一场大雨过后,天空中出现一道美丽的彩虹,人们纷纷上街,欣赏这难得的美景。就在这时,一阵尖锐的警报声响起,只见一个蒙面人从珠宝店中冲了出来,混入人群。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封锁了附近的整个街道。根据蒙面人的身高体型,警方在人群中确定了三个嫌疑人。警探问三个嫌疑人案发的时候在做什么,他们分别做出了如下证词:

甲:“我可没有那个胆子抢劫,我当时在银行对面,听到警报,就过来看看热闹。”

乙:“怎么可能会是我?我当时正在欣赏彩虹,你知道,我们这个城市不是经常下雨的,有彩虹的时候更是难得,所以我和大家一样,出来看彩虹啊。但是阳光太刺眼了,于是就过街去,想买副墨镜戴戴。”

丙:“警察朋友啊,我真的是无辜啊,我怎么会抢劫银行呢,这件事真的和我无关啊!我只是恰巧在那个时候经过银行而已。”

请问,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罪犯呢?

真相揭秘

是乙。既然他是出来欣赏美丽的彩虹的,而彩虹升起的地方是在太阳的对面,因此不可能刺眼,也不需要戴墨镜,而且戴着墨镜就看不见彩虹了,还怎么欣赏呢?不过乙说的一点是对的,就是他们这个城市不经常下雨,能看到彩虹的时候更是难得,所以他在欣赏彩虹方面一点经验也没有,这确实是真的。

在这个案例当中,乙的证词听起来没有什么问题,但是经过仔细推理就会找到破绽,而这也是案件中最关键的地方,想要找到嫌疑人,就要找案件的突破口。

消失的车辙

报警器在泰姬陵的广场上突然响了起来。正在参观游览的游客听到警报都很恐慌,生怕发生恐怖袭击之类的事情。

其实事情没有那么复杂,只是一群歹徒在打劫印度的泰姬陵时不小心触碰到了报警器。警察听到报警器轰鸣,迅速出动。广场上早已人满为患。匪徒趁机迅速驾驶从美国购买的大力悍马吉普车向北方逃窜了。

几十辆警车在后面穷追不舍,匪徒只好加快速度,就这样两天过去,警方沿着匪徒留下的车辙到了一座山前。当警方跟到半山腰时车辙突然不见了。警察们开始迷惑了。领队的队长阿卡尼想:“不可能,我们一直跟着的,怎么会突然不见了呢?不是被佛祖带到西天了吧?”警方感到十分神秘,就没再追。因为前方是深山老林,跟踪的警力又不够,所以他们不敢贸然前行。而且印度是非常信奉佛教的一个国家,那个警察的话并不只是他开的玩笑而已。所以他们决定不再继续追捕。只要警察们在追捕的过程中已经尽力了就行。

请问:匪徒的车辙怎么会突然消失呢?

真相揭秘

学过地理的人都知道,在喜马拉雅山南面印度境内经常下地形雨,当来自印度洋的暖湿气流遇到喜马拉雅山的阻挡后,气流开始下沉,温度下降,水蒸气遇冷形成降水。匪徒的车辙之所以消失,是因为那时山上正在下雨,雨水让地表的车辙消失不见了。

在这个案例中,需要用的是相关的地理知识,由于地理环境的特殊,因此,车辙会消失,这也造成寻找线索的难度加大,如果分析出原因的话,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盗贼的逃跑术

博物馆花了一大笔钱新进了一批出土文物,在开箱清点时,一件珍贵的青铜器不见了。警方分析,不可能是运送途中出了问题,因为这批文物由武警全程护送,也不是博物馆那边的问题,那么全程只有往车上装文物的时候可能出了问题。经侦查,警方认定当时有两个人相当可疑,于是出动主要警力追捕这两个人。

这两个人一个是高个子,一个是小个子,当他们发现被警察追踪时,就朝海边的一座山上匆匆逃去。在他们走过的小路上有清晰的足迹,足迹延伸到一个陡坡边的乱草丛中消失了,之后又在坡上重新出现,一直延伸到悬崖边。

警员仔细搜索,发现悬崖旁边的草丛里丢着一个笔记本,本子最后一页上写着:“一切都将逝去,一切皆可抛弃……”一位警员看后说:“他们可能是畏罪自杀了吧。”警长仔细查看了脚印,悄悄地对警员说:“鞋印中的奥秘你猜到了吗?你想想:土坡上高个子的步距比小个子的小,大鞋印有几次压在小鞋印上,小鞋印却从来没有压上大鞋印……”然后警长果断地说:“他们安然无恙,就藏在土坡附近,分头搜索!”

果然,经过一番搜查,警方终于在坡下百米外的一个茅棚里揪出了这两个罪犯。在押送犯人的路上,警员才恍然大悟道:“险些被他们骗了!”

请问:两个罪犯是怎样欺骗警察的?

真相揭秘

警长在查看了脚印后,发现了其中的蹊跷。警长根据这些脚印痕迹对犯罪现场进行了重建,发现事实情况是:两个罪犯走到坡下,小个子手里拿着高个子的鞋上了坡,留下了小鞋印。他走到悬崖边,把笔记本扔到草丛里,然后换上高个子的鞋,倒退着下来,这样两人鞋印的方向都是单向且朝向悬崖的,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试图营造两人都跳崖的假象。但是人在倒退着走的时候,步距比正着走要小。所以,小鞋印不会落在大鞋印上,只能是大鞋印落在小鞋印上。这一点暴露了他们的行踪,警长据此得知两人并未跳崖,而是躲在附近的土坡上。

在这个案例当中,需要用到对现场进行重建,因为通常来说,高个子的步距较小个子的要大,但事实是,土坡上高个子的步距比小个子的小,而且大鞋印有几次压在小鞋印上,但小鞋印却从来没有压在大鞋印上,所以,警长认为这些鞋印一定是伪造的。

被毒杀的叔叔

格林一直都想继承叔叔的事业,可他叔叔一直不隐退,格林有些等不及了,一天他终于想出了一个完美的计划,也是一个将他推向地狱的计划。因为在普通人眼里,这种手段也许还比较高明,但在经验老到的警察眼里,简直不值一提。

有一天晚上,格林的叔叔来到格林家吃饭。天一直在下雪,很冷,吃完晚饭,格林要为叔叔煮一壶咖啡,他取出一个红色咖啡壶,内层和壶盖相连,里面套着一个铁制网,整体看来做工非常精细。格林就去厨房煮好了咖啡端上来,作为饭后茶点。

格林端起咖啡壶想为叔叔倒一杯,但看着叔叔怀疑的眼神,就只给自己倒了一杯。叔叔平时也比较喜欢喝咖啡,而且天气寒冷,想喝杯咖啡暖暖身子,于是就拿起咖啡壶也给自己倒了一杯。两个人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谈论叔侄二人以前的美好回忆。本来格林是想和他谈论关于财产继承权的问题,可是怕叔叔怀疑,就没说那方面的事。

窗外的雪渐渐停了,叔叔体内的毒也开始发作了,他瞳孔放大,四肢渐渐变得僵硬,口吐鲜血,然后就死了。警方赶到现场后对尸体进行了检査,死者是毒发身亡,警察发现咖啡里有毒,但格林也是喝的这壶里的咖啡,他为什么没事?警方百思不得其解。

请问:格林是怎样下毒的呢?

真相揭秘

这是一种叫鸳鸯壶的容器,里面有两个隔层:格林先将毒放在其中的一个隔层里,再在没毒的隔层里只装一杯的容量,在格林倒完没毒的咖啡后,他叔叔就只能倒有毒的那个隔层里的咖啡,喝完之后就毒发身亡了。

在这个案例当中,格林利用鸳鸯壶的特点,使之成为自己最有利的杀人工具。反过来讲,如果格林的叔叔非要喝格林已经倒好的咖啡,而且坚持给格林再倒一杯的话,那结果就是另一番景象。

牵牛花引出的线索

清晨,芝加哥郊区的一座大型化工厂里,浓烟滚滚,火光冲天,熊熊的火焰无情地吞没了厂房。经过消防队员一上午的奋战,虽然大火终于被扑灭了,但是偌大的化工厂俨然成了一片废墟。

事后,警方在火灾现场发现了明显的纵火痕迹,初步确定这是一起人为纵火案。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到,科技部门的科研人员巴特和化工厂经理因为工作经常闹得不愉快,有一次两个人还差点打起来。一个捡垃圾的老太太说看到过巴特,但由于当时天还没亮,再加上视力不是很好,所以老太太无法肯定那个人到底是不是他。

但现在巴特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一定要找到巴特。为了使工作万无一失,警长卡尔请来了自己的好朋友侦探安娜助阵。他们马上带领警察包围了巴特家。开门的是一个斯斯文文的中年人,带了一副高度近视镜,穿一件白色的衬衫,青色的短裤,谁会认为眼前这位就是丧心病狂的纵火犯呢?

“你是巴特吗?”警长卡尔问道。

“是的。你们有什么事吗?”他客气地问道。

“我们是来调查一起纵火案的。请问今天凌晨大约4:00你在哪里?”

巴特不慌不忙地回答:“我一个人在家住,所以没有人能证明我不在现场,但是我自己可以证明。”

巴特把卡尔和侦探安娜带进了屋子,拿出一沓照片说道:“你们瞧这些照片。”卡尔拿过巴特递过来的照片,巴特接着说:“为了拍摄这些牵牛花,我今天很早就起床了。因为牵牛花总是在凌晨4:00左右开花,45分钟以后开花结束,那就是我拍下的整个牵牛花开花的过程。”

警长仔细观察了照片,日期显示确实是今天凌晨拍摄的。他又检查了拍照用的相机,确定没有自动拍照的可能。他问安娜:“他所说的关于牵牛花开花的时间对吗?”安娜点点头,“没错,牵牛花是一种开花时间性很强的植物,每天开花确实是巴特所说的时间。从绽放到开花结束,大约需要45分钟。”

“要是这么说来,这件案子就和巴特没有关系了。”卡尔小声地在安娜的耳边说,“巴特拍照结束的时间是4:45,而这个时候火灾已经发生了,巴特不在场证明是成立的啊!”

安娜微笑着摇了摇头,“不,恰恰相反,我觉得巴特就是纵火犯。想想看,一般人谁会在凌晨4:00离开舒服的被窝,起来给牵牛花拍照呢?他的同事可没有一个人提及他喜欢摄影啊。”

“但是他不在场的证据怎么解释?”卡尔看着那些照片,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你知道巴特是怎么制造出不在场证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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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中,巴特试图用牵牛花的开花时间来做掩饰,把那些照片作为自己不在场的证据。可这恰恰暴露了他心虚的一面:开花的时间可以很方便地改变,最简单的做法就是:用一密封的纸罩套住花蕾,这样开花时间就往后延迟了。巴特纵火后迅速回家摘掉纸罩,拍下开花的整个过程。然后又想用这些照片来证明自己不在场,可他凌晨为花拍照的反常行为却引起了安娜的怀疑。

油画艺术展

“我早就知道马里恩会成为一个艺术家,你们看,今天他终于在这里办了个人展览。”在博赫斯展览馆里,贾金斯向埃尔克斯警官和神探博士介绍着这次画展的主人马里恩先生,他一边滔滔不绝地讲着,一边领着众人在展厅内参观。

四周的墙上挂满了马里恩先生的油画作品,这些作品看上去大都新颖别致,极具视觉冲击力。展厅里只有两件绘画作品是不属于这次主题展览的,这是两幅由加拿大著名艺术家亨利·菲利克斯创作的大型油画,非常珍贵。

比较留心观察的神探博士注意到,这两幅画之所以有些另类,是因为这每幅画两侧共有6颗螺丝牢固地将画框固定在墙面上,而这一点是马里恩油画作品中鲜见的。这让博士想起他的保险调查员弗莱德曾告诉过他,在博赫斯展览馆里如果看到哪幅作品用螺丝进行固定,那么那一定是最珍贵的展品了。

就在大家沉浸在对油画的细细观摩和欣赏之中时,展厅的灯突然熄灭了,人群中传来女士们的尖叫声。然后在场的人都听到了3下奇怪的机器转动声,接着是一片沉寂。又过了一会儿,灯重新亮起,大家继续欣赏。就在这时,贾金斯发现亨利·菲利克斯的一幅油画作品不见了。

接着每个参观者都被要求留下来进行调查,因为据展览馆工作人员说,熄灯期间和熄灯之后任何人都未曾离开过展厅,所以窃贼一定还留在其中。

经调查,埃尔克斯警官并未在参观者身上发现任何线索,接着,警官将视线转到楼内的两名工人身上。经审问,他们称熄灯的时候他们正在另一个房间。而且,两人都有一把电钻,所以他们刚刚听到的电钻声很可能就是他们制造出来的。

贾金斯马上说道:“看来这两个家伙中一定有一个是小偷!”他的语气不容置疑,似乎是自己侦破了这起案件。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神探博士说道:“只怕未必!”

神探博士为什么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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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金斯认为两名工人中必有一人是小偷,而神探博士却说“只怕未必”,说明他认为作案人数不止一人。那么,他是怎么判断出来的呢?我们从案件中可以知道,熄灯时,神探博士和其他人都是听到了3声电钻响声,但被盗的画上共有6颗螺丝钉,这就说明一定有两个人同时开动电钻才能启掉6颗螺丝钉。因此,这起案件的作案人数为两人,而不是只有一个。

在这个案例当中,案件考察的是分析出具体的作案人数。试想,如果一个人开启电钻,不可能最后只听到3声电钻声,那样的话也盗不走画。

不可思议的凶器

马蒂尔德夫人身穿睡衣,倒在卧室地板上死了,头部血肉模糊。发现者是她的女仆,她是在给夫人送早餐的时候发现的,然后立即报了警。法医鉴定,马蒂尔德夫人大约是在昨晚十一二点遇害的,后脑勺被钝器狠狠敲击,导致颅脑损伤而死。

奇怪的是,罪犯看似未在现场留下任何作案痕迹,没有指纹,没有目击者,没有脚印。

经过仔细检查,洛菲侦探在死者床下找到了蛛丝马迹——一把手枪,经过检验,这把手枪枪柄上沾有受害者的血迹,那么,它就应该是杀害死者的作案工具了,然而此刻,事情又变得更加扑朔迷离,既然凶手有手枪,为何还要把它当成锤子来用呢?

“哦,我亲爱的马蒂尔德……”刚刚从外面出差回来的富兰克林先生快步跑到妻子身旁,大声痛哭起来,他对洛菲说,都怪自己没时间陪妻子,昨天整夜都在纽约参加一个研讨会,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接着,他突然拉住洛菲侦探的手说道:“我愿意悬赏10万美元抓住那个残忍的凶手,请你一定要帮我!”

洛菲安慰了富兰克林,然后开始和警探们分析案情,但线索毕竟太少,能够找出的有作案嫌疑的仅限于管家和仆人,但他们不可能持有枪支,因此很快被排除。那么,会是谁呢?忽然,洛菲想到了什么,然后对所有人说:“我猜到凶手了!”

谁是真正的凶手?

真相揭秘

首先,从马蒂尔德的装扮可以看出,凶手一定是马蒂尔德熟识的人,不然她不会穿着睡衣来开门。再者,作为丈夫的富兰克林先生本应对案情一无所知,可他一进门就宣布悬赏捉拿杀害马蒂尔德夫人的凶手。综上所述,富兰克林先生即使不是凶手,也一定是雇用凶手的人。

从手枪枪柄上沾有受害者的血迹来看,假如用手枪开枪杀人,那么手枪上是不会沾有血迹的,而现在手枪枪柄上沾有受害者的血迹,则说明凶手是将枪当作钝器来作案的。根据这种独特的作案手法分析作案者的心理,可知作案者怕开枪会产生较大的声响,不容易掩人耳目,于是便将手枪当成钝器使用。

男教师是被谁杀死的

一个酷热的晚上,发生了一宗奇特的凶杀案。一名中学的男教师,被人发现倒在地上,上身赤裸。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死者是被人勒死的。据现场侦查,警方很快就拘捕了两个嫌疑人。

第一个是死者的弟弟。他是个游手好闲的流氓,染上毒瘾,经常向他的哥哥索要钱财,两兄弟也发生过争吵。

第二个是个被开除的学生的家长。他为人粗暴,脾气很差,他因儿子被开除而大发脾气,对死者怀恨在心。

根据案件现场的环境,警方估计案情大概是这样:死者在住所的窗前,看到来找他的人,于是开了门,结果遭袭击身亡。你认为,哪个人才是凶手呢?

真相揭秘

凶手是死者的弟弟。死者上身赤裸,未来得及穿上衣服就开了门,说明凶手和他一定十分熟悉。如果是学生家长的话,出于礼貌,死者一定会穿好上衣,而不会赤裸着上身去开门。

野炊途中发生的命案

一天,四名高中生马克、威廉、汤姆和约翰一起到森林里去野餐。由于头一天下了雨,无法骑自行车,他们步行到了野餐地点。到吃饭时间时,他们发现装着食物的野餐篮丢了。

四人在商量了之后,决定留约翰看守东西,其他三人分头行事。可是,15分钟后,马克等人回来时,发现约翰竟然被人杀死了。警察闻讯赶来,对这3个人进行了询问。

马克说,他拿了渔具到河边去钓鱼,但由于水太浑,一条也没钓到。

威廉说,他到附近去找商店,但那些小店今天没有开门。

汤姆说,他到森林里去拾木柴,准备回来生火。但他拾完木柴回来时,被一棵树绊倒了,木柴掉在了地上。他看到木柴全都湿了,又怕大家等得太久,就回来了。

警察看了看附近的地面说:“没有别人来过这里。凶手就是你们三个中的一个。”

那么,究竟谁是凶手?

真相揭秘

凶手是汤姆。因为他们来野餐的前一天刚下过雨,这里的木柴本来就是湿的,不会因为掉在地上才变湿。所以,很明显汤姆在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