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和制度
- 蔡守秋
- 6509字
- 2020-08-27 15:41:32
一、生态文明的内涵
正确认识生态文明的内涵,深刻理解生态文明以及以生态文明为旗帜的“五型社会”(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循环经济型社会[1])所蕴含的精神内核、思想特征和内容,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生态文明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关系的前提,将为以生态文明为旗帜的“五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提供深厚的文化思想资源、文明精神支撑。
生态文明又称绿色文明,是指人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以环境为中介的人与人和谐相处,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及人与人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协调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形态,生态文明首先是一种伦理观念,一种反映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伦理观念,它强调尊重自然规律、爱护自然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它包括一是人与自然和谐的文化价值观、生态系统可持续性前提下的生产观、既满足自身需要又不损害自然的消费观;同时,它又是一种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它强调保护环境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又通过发展来改善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正如时任环境保护部部长的周生贤所强调的,“生态文明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是一种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社会形态,是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系统工程。建设生态文明,以尊重自然规律为前提,以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建立节约环保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增强永续发展能力为着眼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本质要求。”[2]
生态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十分丰富、特征非常突出。党的十八大所阐明的生态文明,是继承工业文明、超越工业文明的一种新的文明形态,是对人类文明发展进程的最新探索和人类智慧的结晶。生态文明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高级形态,它包括生态意识文明、生态行为文明、生态产业文明、生态制度文明、生态管理文明等内容,涵盖先进的生态伦理观念、发达的生态经济、完善的生态制度、基本的生态安全、良好的生态环境等方面。生态文明包括清洁、健康的环境和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公平正义、良性运行、协调发展的社会机制和生态治理规范体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共发展的思想意识和文化伦理形态;是一种从物质生产方式到政治、法律及社会文化观念的整体转变,需要采取涉及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各个方面的战略、政策和法律,要把对生命和自然的尊重以及对自然的生态系统的爱护纳入政治、法律和道德体系中。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态文明必然要求法治文化、特别是生态法治文化或环境法治文化,生态法治文化是体现生态文明的文化形式,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活跃的部分。生态法治文化较典型的思维范式是: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时,强调法治即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待人、人与人和谐相处;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同样强调法治即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待物(这里的物泛指自然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文明的价值诉求多样化,强调多样性、可持续性、整体性、和谐性、民主性。生态建设是实现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组成部分,它包括生态物质文明建设、生态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政治文明建设、生态治理体系建设等领域,[3]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运动过程和系统工程。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是建成美丽中国,实现环境正义与公平,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代内公平、代际公平、区域公平和人与自然之间的种际公平。建设生态文明不仅要求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建成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循环经济型社会和生态社会,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还要求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承认和重视生态基础制约观和环境承载力有限观,认为人是价值的中心,但不是自然的主宰,人有高度的智慧和创造力,但人不能违背自然生态规律而控制自然,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生态文明观强调“自然─社会”即人类生态系统的整体价值和生态价值,要求人类的一切活动都要服从“自然─社会”复合系统的整体利益,要求热爱自然、尊敬生命和保护环境,既要满足人的物质需求、精神需求和生态需求,又要满足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生态文明确立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互惠共利的价值取向,是人类发展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在环境生态问题日趋严重、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的大背景下,生态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正在成为一种世界潮流。对中国而言,生态文明观是中国先进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华文明的基本精神与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基本一致,中国传统文化中固有的生态和谐观为实现生态文明提供了坚实的哲学基础与思想源泉。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姜春云同志主编的《拯救地球生物圈——论人类文明转型》[4]将生态文明的基本特征及其理念概括为7个方面:(1)人类是大自然的成员之一,与自然界其他生物是平等、友好、相互依存的伙伴关系,而不是什么至高无上的主宰者、统治者。(2)大自然孕育、抚养了人类,人类应当知恩图报,善待自然,而不可忘恩负义,对自然万物施以暴行。(3)人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理所当然,但一定要取之有度,不可超过自然生态和环境的承载力。(4)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遵循“人际公平、国际公平、代际公平”的道德准则,不可侵占属于他人、他国和后代的权益。(5)倡导资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力求效益最大化、消耗最低化、对环境影响最小化。(6)以可持续发展为最高追求目标,排斥一切杀鸡取卵、竭泽而渔、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7)发展成果全体社会成员共享,而不可少数人独吞。
目前党和国家倡导的生态文明,其主要内涵体现在胡锦涛所作的“十七大”报告和“十八大”报告等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文件之中。“十七大”报告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5]“十八大”报告强调:“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必须珍惜每一寸国土”;“全面促进资源节约。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理,推进水循环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开发。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6]中共“十八大”报告不仅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从“四位一体”扩展为“五位一体”(“四位一体”中的四位是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五位一体”中的五位是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这“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应着全体国民的经济、政法、社会、文化、生态五大权益),而且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突出地位”的高度,确立了“加快”、“大力”、“全面落实”和“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和任务,[7]科学地阐明了生态文明社会与“五型社会”的关系、生态文明建设与“五大建设”的关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4月25日)进一步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抉择,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动员全党、全社会积极行动、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目前党和国家倡导的“五型社会”,即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循环经济(又称生态经济、绿色经济、环保经济、低碳经济)型社会,都是生态文明的体现,或者说是生态文明的社会形态。和谐社会是指社会各要素处于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的社会,是指人与人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态文明社会是奉行生态文明观的社会,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有机融合的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谐发展是生态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环境友好型社会简称环境友好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形态,是指人对自然环境持友好态度、友好行为的文明社会,其基本要求是: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社会各界奉行对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观念,形成热爱自然、尊重生命、关爱环境的道德风尚;奉行对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社会的生产、消费和生活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相协调;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准则,以环境友好科技为动力,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建设生态环境。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奉行节约资源的理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的社会,是采用综合手段对资源实现节约利用、高效利用、可持续利用,用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取最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收益,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经济形态。对环境友好必然体现在对资源的珍惜和节约利用上。循环经济型社会是以实行循环经济为特点的社会形态。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循环经济型社会是环境友好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在经济活动领域的一种实现途径和形式。“五型社会”的共同内涵是,它们都体现了绿色理念、环保理念、生态理念,都体现了资源节约观、环境保护观、生态文明观;都要求正确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共处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五型社会”是以生态文明社会为旗帜的“五型社会”,建设“五型社会”就是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型社会”必须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在“五型社会”建设中,发展不仅仅是经济发展,而是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和人口、环境、资源在内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是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是以GDP增长为中心,而是在“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的又好又快的经济建设,是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经济建设,是包容生态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的经济建设。
目前党和国家倡导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五位”,是指“五大建设”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必须更加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把生态文明融入“四大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的战略部署,极大地拓展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视野,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意义重大。笔者认为“五大建设”是相互影响、依靠、补充的有机整体,其中,经济建设是关键,政治建设是保障,文化建设是先导,社会建设是归宿,生态文明建设是基础;经济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富裕,政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民主,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文明,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公平,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和谐。[8]如果从关系的视角来解读,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是平行的关系,它们共同解决的是人类社会内部关系问题;而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的是人与自然关系,它在逻辑层面上所处的位置应当更高一些。“应当说,生态文明建设在‘五位一体’格局中的地位是特殊重要的,它在总格局中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贯穿性,具有更高层次的指导性。我们要把对生态文明地位的这种认识,贯穿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中。只有在这种高度来认识生态文明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做到让我们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9]所以“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也就是说,生态文明的基本理念、原则和制度等都必须贯穿于其他四大建设的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中要把生态文明作为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4月25日)也强调,“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加快建设美丽中国,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因此,我们不仅应该强调“五大建设”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对“五位一体”中的“五位”不能孤立看待、就事论事、厚此薄彼、避重就轻、顾此失彼;而且应该看到生态文明建设在“五位一体”中的突出地位和特殊作用,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