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研究
-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 调研室
- 3字
- 2020-08-27 15:26:02
实践篇
田东县农村金融综合改革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的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始于2008年。2008年10月19日至21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赴田东调研,对田东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提出明确要求。同年12月10日,吴邦国同志批示,“金融是发展农村经济的瓶颈,建议以田东为试点,在中央金融部门的支持下,破解这一难题,这也是三中全会提出的课题”。为贯彻落实吴邦国同志指示精神,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沈跃跃多次赴田东指导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具体组织协调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及相关金融机构共12个部门对试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经过多年发展,田东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金融指标稳步增长,实现了金融网点、农村支付体系、农村社会信用体系的全面覆盖,惠农保险、助农担保体系、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覆盖,农村金融成为县域经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的重要支撑,田东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为推动全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农村金融立法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对田东农村金融改革和金融扶贫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提出田东通过建设机构、信用、支付、保险、担保、村级服务组织等六大金融服务体系,有效缓解了贫困户资金缺、贷款难问题,强调做好金融扶贫这篇文章,根本上要靠改革,要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步伐,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金融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