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祭公谏征犬戎

《国语》[1]周语上

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先王之于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以文修之,使务利而避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原文

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2]干戈,载櫜[3]弓矢。我求懿德[4],肆[5]于时[6]夏[7]。允王保之。’先王之于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以文修之,使务利而避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昔我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弗务。我先王不窋[8]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翟之间。不敢怠业,时序其德,纂修其绪,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笃,奉以忠信;奕世载德,不忝前人。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是先王非务武也,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9]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罚之辟[10],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又增修于德,无勤民于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

“今自大毕、伯仕[11]之终也,犬戎氏以其职来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其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顿[12]乎?吾闻夫犬戎树惇,能帅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

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

注释

[1] 《国语》:相传为春秋时左丘明所作,是我国第一部国别史性质的书。它记载了从西周穆王十二年(公元前990年)至东周定王十六年(公元前453年)周、鲁、齐、晋、郑、楚、吴、越等八国诸侯的一些言论。有些内容与《左传》互有详略异同。其书经过汉代刘向的考校,今存二十一卷。[2] 戢:聚集、收藏。[3] 櫜(gāo):这里作动词用,收藏。[4] 懿德:美德。[5] 肆:传布。[6] 时:指示代词,相当于“这,这个”。[7] 夏:指中国。[8] 不窋(zhì):姬弃的后人。[9] 修:检查。[10] 辟:法令、条例。[11] 大毕、伯仕:犬戎族的两个君主。[12] 顿:败坏。

译文

周穆王准备去征伐犬戎。祭公谋父劝阻说:“不行。先王宣扬德治,而不轻易炫耀武力。平时聚集兵力,时机成熟才行动,一动就要显出威势。炫耀就是滥用,滥用就没有威慑力。所以周文公的《颂》诗说:‘收好干戈,藏好弓箭;我王讲求美德,施行到全国,相信我王能永保天命。’先王对于百姓,鼓励他们端正自己的德行,使他们性情淳厚,充分满足他们的财富要求,使他们有称心的器物用具,让他们懂得利和害的所在,用礼法陶冶人民,使他们专心从事有利的事情而避免有害的事情,感恩戴德而又惧怕刑威,因此,先王创建的事业就能世代相承,并能发展壮大。

“从前,我们的祖先后稷做农官,服事虞、夏两朝。到夏朝衰败时,废掉了农官这个官职,不再注意农事。我们先王不窋因失去了农官的职务,只好自己隐居到戎、狄之间。但他对农业仍不敢懈怠,经常宣扬祖先的美德,继续他的事业,改进他的教化法度,早晚谨慎勤恳,用纯朴笃实的态度加以保持,用忠诚信实的态度加以奉行。此后世世代代相传,继承了这优良的品德,没有玷污前人。到了武王,他发扬前人光明磊落的德行,再加上慈爱和善,事奉神明,抚育人民,百姓没有不感到欢欣鼓舞的。那时,商纣王对百姓太凶恶,百姓不堪忍受,都乐于拥护武王,这样才出兵在商郊牧野打败了商纣王。这并不是先王非要致力于武力,而是忧虑体恤人民的痛苦,为他们除掉祸害啊。

“先王的制度是:天子都城郊外四周五百里以内的地区,叫甸服;甸服以外的五百里地区,叫侯服;侯服至卫服总称宾服;宾服以外五百里的蛮夷之地是要服;要服以外五百里的戎、狄所居之地是荒服。甸服地区要给天子供献祭祀祖父、父亲的祭品,侯服地区要给天子供献祭祀高祖、曾祖的祭品,宾服地区要给天子供献祭远祖的祭品,要服地区要给天子供献祭神的祭品,荒服地区的诸侯要进来朝见天子。祭祀祖父、父亲是每天一次,祭祀高、曾祖是每月一次,祭祀始祖是每季一次,祭祀远祖、天地之神是每年一次,入朝天子则是在天子去世嗣任者即位的时候。这是先王的遗训。如果有不来供日祭的,天子就检查自己的思想;有不来供月祭的,就检查自己的言论;有不按季献祭品的,就检查自己的法令;有不来进岁贡的,就检查自己规定的尊卑名号;有不来朝见的,就检查自己的德行;依次检查完了,如果还有不来供献朝见的,就检查刑法。因此,有依法惩治不祭的,派军队去讨伐不祀的、命令诸侯去征剿不享的、派使者责备不贡的、用文辞晓谕不朝见天子的措施。这时,有惩罚的法律,有攻打的军队,有征剿的武备,有严厉谴责的命令,有晓谕的文辞。如果已经宣布法令、发出文告后,还有不来供献朝见的,那就再检查自己的德行,断不可使百姓劳苦,到远方进行战争。这样,近处没有人不听从的,远方没有人不归服的。

“现在,自从大毕、伯仕去世以后,犬戎君王都按照他们的职守来朝见天子。但您却说:‘我一定要以不享的罪名去征讨他,并向他们显示兵威。’这恐怕是违背先王的教导,使‘荒服者王’的制度也遭到破坏了吧?我听说,犬戎树立了敦厚的风尚,能遵循先人的德行,始终如一地保持‘终王’的职分。这样他们就有理由抵抗我们了。”

周穆王不听谋父的话,去攻打犬戎,结果只得到四匹白狼、四只白鹿回来。从此以后,那些荒服的诸侯就不来朝见天子了。

评析

周朝传到穆王,王室力量已经衰弱,但穆王仍想维持大一统的局面,去远征犬戎。祭公对他进行了劝谏,他先讲述先王的传统经验,注意以德服人,不轻易动兵;再讲述先王规定的法制,对荒远地区的民族只要求保持名义上的宗主关系就行了。但穆王不听劝告,结果威信扫地,得到的只是“狼、鹿”共八只而已。

周穆王的失败归结于:他没有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德行是否让人信服、是否符合人民的意愿,而是将自己的意愿强加到了别人身上。这样就势必导致人民的反抗。祭公劝解他注意检查自己的行为和处理国家大事的方略是否得当,然而他不听规劝,强行发动战争,最终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