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文化产业年度发展报告2016
- 叶朗
- 3字
- 2020-07-09 18:09:49
总报告
总报告
一、宏观发展环境的新变化
总体而言,2015年中国文化产业的宏观环境突出表现在融合扩展、政策支持、创业热潮、互联网应用等方面。
“文化+”是以文化为主体或核心元素的一种跨业态的融合,它充分发挥了文化的作用,将文化创新创意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形成以文化为内生驱动力的产业发展新模式与新形态。“文化+”的实质,是要实现内容、市场、资本和技术等关键要素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聚集、互动、融合和创新。
我国文化产业在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我国相关产业的快速融合发展为“文化+”的叠加效应提供了有力支撑。“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的提出以及电子信息、通信、软件、物流、金融、教育等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文化资源的开发提供了载体,为文化信息的传播提供了平台。腾讯、百度、阿里巴巴等从事互联网服务的企业,日益重视通过内容生产提升附加价值和核心竞争力,并从原先的技术平台制造商、运营商和服务商,转变为包括内容制作、提供和集成在内的综合性文化科技型企业。阿里巴巴推出两期娱乐宝,收购文化中国并将其改名为阿里影业,进入影视制作、手游等领域;腾讯宣布将参与推出影视大片;百度也收购了网络视频运营商PPS的视频业务。[2]制造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领域都开始重视“文化+”的跨界融合。用创意和设计形成全新的产品和服务,重塑文化价值,还将贯穿于今后经济结构调整的全过程。[3]
随着传统行业转型需求的日趋迫切,“文化+”的作用进一步凸显。2015年政府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深化文化金融合作,联合财政部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对138个重点项目给予11.8亿元资金支持,同比增长75%。截至2015年年末,累计带动8330亿元的金融资本、超1.8万亿元的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征集7134个文化产业项目,全国共有10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0个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和335个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4]
“一带一路”政策为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的制定、发布让“一带一路”的战略设想进入了实践阶段。“一带一路”作为一个综合性的国家战略,提供了市场、交通、人才等各个方面的政策红利,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的广阔地域提供了丰富的、可供开发的文化资源,这为文化产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条件。围绕“一带一路”战略,沿线城市可以举办各种主题的文化艺术博览会,也可以建设相关主题的文化产业园,而旅游资源的开发、传统手工艺品的创新、互联网平台的应用无疑给文化公司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文化公司可以将各种创意理念和现代传媒工具与“一带一路”沿线的文化要素相结合,凭借“一带一路”的政策红利寻求新的市场空间。事实上,诸多文化企业和地方政府已经着手利用“一带一路”战略的政策优势来发展壮大文化产业,“一带一路”政策不仅推动了诸多文化公司的崛起与发展,从宏观的角度讲,也推动了中国文化和中国文化企业走出国门,通过与“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与地区的合作,中国文化企业将赢得更大的国际市场,中国文化品牌也将获得更多国家民族的认同。
文化产业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拓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几乎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其中。在2015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创业的政策文件。2015年3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要求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这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系统性、普惠性政策文件。就创业而言,文化遗产、文化创意等文化资源都是创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任何人都可以从这些文化资源中获得创业灵感。文化产业极富活力,能有力推动创业就业。大众创业从长远来看不仅可以催生新业态,解决文化产业发展问题,而且对中国传统文化也有巨大的推动作用,通过让更多人加入到文化产业的创业中,可以进一步激发文化产业的创业活力和创新能量,文化产业将迎来全新的发展前景。
在2015年,除了文博会、文交所、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文化和科技融合基地等传统文化产业园继续发展之外,在大众创业的热潮下,开始兴起很多与创业有关的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与创业密切相关,特别是在互联网的助力下,文化产业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推动作用更为明显。当下兴起许多线上“文化众创空间”,例如诞生于2014年的蓝海创意云等。在这些线上众创空间里,文化创意设计从业者可以在平台上发任务、接任务,在“创客空间”中在线使用主流设计软件开展工作,最后在平台上出售自己的创意作品。线上文化众创空间为文化创意设计从业者创造了一个创业空间,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变得简单、快捷。
线上文化众创空间也影响了传统的文化产业园,原本产业园中的孵化器也纷纷升级为众创空间,大多数文化产业园都开始涉足创业领域。依托各类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可以为各类人才加入文化创业行动提供最优的创业平台和良好条件。文化产业园将来可能会成为一个创业平台,在文化产业园里,可以进行“三创”,即创业、创投和创投辅导,它可以把创客、创业融合、创业投资全部融合在一起,这样形成的创业辅导模式能够让创业有更大的成功概率。而在产业园里的小微文化企业占据文化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产业园这个组合平台可以把政府资源与各界的资源联动整合起来,实现各方的价值最大化,从而形成组合平台的竞争优势。
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88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3951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0.3%,较2014年年底提升了2.4个百分点。同时,互联网应用与社会经济的融合更为深入,网络购物、旅行预订等网络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同时,经济形势的变化也影响网民对网络理财、炒股的使用。[5]在互联网高度普及、互联网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新媒体文化平台在文化产业领域也迅速崛起,数据显示,娱乐类网络应用的整体用户规模在过去半年中基本保持稳定,除网络文学用户规模略微有所下降外,其他娱乐类应用的用户规模均有增长[6],具体网络应用变化情况可参见CNNIC发布的中国网民对各类网络应用的使用率统计(见表1-1-1)。
表1-1-1 中国网民对各类网络应用的使用率
虽然优质的文化内容资源是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但是,互联网的崛起也使新媒体文化平台的重要性愈发突出,特别是垂直平台模式的竞争优势得以显现。BAT等拥有优势互联网平台的企业进入文化产业,传统媒介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只有占有互联网优势平台,文化产业的优质内容资源才能更好地进行市场推广。互联网平台是技术平台、零售平台、娱乐平台、资源整合平台、营销平台,其中营销平台和传播平台是一体的。虽然BAT等大型互联网公司在平台领域占有绝对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文化企业就无法争得自己的互联网平台,正在兴起的垂直平台模式已经成为中小文化企业的一个绝佳选择。所谓的垂直平台区别于BAT这些以覆盖面广、种类多而取胜的平台模式,是占据某一个细分的垂直领域,为特定的有针对性的客户提供服务,重在挖掘特定客户群体的需求,借助于移动互联网深入到特定用户群体的生活的方方面面,分别在服务类信息的细分领域中进行深入延伸,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垂直平台聚焦于细分市场,对行业和产品的理解更为深刻,因而也更容易做出特色,满足某一类用户群体的个性化需求,所以说,垂直平台逐渐成为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又一个亮点。
在新兴文化产业的冲击下,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革越发紧迫。目前,国有文化传媒企业出现两极分化,部分国有文化企业通过投资或者进军新媒体实现转型成功,但也有部分传媒企业在探索多样化经营之后,其传媒与文化生产的业务将不再成为其主营业务。可以说,国有文化传媒企业将出现分化,在互联网时代呈现不同的传媒影响力。互联网的崛起给传统文化产业造成了巨大的生存压力,传统文化产业需要考虑如何在互联网时代转型发展,而大部分国有文化企业都属于传统文化产业,因此国有文化企业要在产品研发、传播途径、运营方式等多个方面做出相应调整,尤其要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强化互联网思维,实现跨媒体、全媒体发展。在体制方面,国有文化企业要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利用市场资源和社会力量更好地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在资本融资方面,国有文化企业要加快推进以资本为纽带的联合,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突出内容建设,强化技术支撑。此外,国有文化企业还要重视社会效益,文化企业担负着文化传承使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特别要区分国有文化企业的职能性质:以经济效益为主的业务就应该完全按照市场竞争的方式来运转,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活力,而以社会效益为主的业务就需国家扶持。国有文化企业是发展文化产业、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因此,国有文化企业在推动两个效益相统一中一直走在前列。
二、文化产业资源的新开发
文化资源是文化产业的重要源泉,以合适的方式开发利用文化资源始终是文化企业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在2015年,中国文化产业在互联网文化产业、足球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等领域凸显出开发和拓展文化资源的重要性。
在互联网文化产业领域,优质IP资源日益火热。文化企业逐渐意识到只有拥有高质量的文化产品才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而IP资源是研发各种各样的文化产品的起点与核心。以网络文学为例,网络文学作为IP源头之一在资本市场中越来越受到关注,年度比较成功的《琅琊榜》《盗墓笔记》《花千骨》等影视作品均改编自文学作品。游戏与影视剧公司争抢网络小说IP,版权价飙升,优质IP非常紧缺,在市场上供不应求。IP资源的火热反映了文化产品的内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以优酷土豆、爱奇艺、搜狐为代表的视频网站已经不再是简单视频播放平台,它们也制作自己的网络视频。无论提供传媒平台的企业还是直接生产内容产品的企业都开始或开发或购买优质的IP资源,并以IP资源为核心开发一系列的衍生产品,搭建长产业链,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此外,IP资源的开发途径将日益多样化,“平台+部分自制内容”成为最好的商业模式。湖南卫视的芒果TV就是这种商业模式的代表,湖南卫视自己做一个网络平台,好的节目放在网络平台上播,比如《爸爸去哪儿》《我是歌手》等。在视频化的驱使下,互联网正在由文字时代转为视频时代,内容为王的特征越来越明显。一方面我们需要不断挖掘或创造新的IP资源,这可能来自于传统文化,也完全可以是当代的全新创造;另一方面我们需要丰富IP资源的开发途径,充分利用现有的媒体平台,在文学、视频、游戏等多方面尽最大可能发挥IP资源的经济价值。
足球产业成为2015年中国文化产业的新宠,特别是校园足球、培训、媒体、与境外机构合作建设足球基地等明显活跃。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指出,对发展相对滞后的足球项目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在良好政策的支持下,中国的体育产业将迎来美好的发展前景。该《意见》以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为切入点,加快发展普及面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推动体育产业向纵深发展。为了促进体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开始挖掘我国体育产业在比赛、活动、培训等衍生产业中的潜力,增加体育产业的产业链和盈利空间,特别是研究开发体育文化中的商业价值,或者以新的创意文化概念包装体育产业,通过各种方式提高体育市场与体育产业的盈利率。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方案》提出要克服阻碍足球发展振兴的体制机制弊端,为发展足球事业与足球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商界大佬已经意识到中国足球市场的发展机遇,马云入股了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绿地接盘了上海申花,王健林也入股了西班牙马德里竞技队,并计划借助马竞的体系来帮助培养中国青少年球员。[7]因此,可以说中国的足球产业迎来了一个发展机遇期,足球产业收入主要包括赛事门票销售、转播权销售、俱乐部衍生品销售、俱乐部商业赞助和足球博彩等几个方面,几乎在每个环节都有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特别在足球衍生品、广告赞助、电视转播等方面文化产业可以大有作为。更重要的是,足球产业在全球是最大的单一娱乐(体育表演业)产业,在有关政策利好和企业投资的推动下,中国足球产业将从2016年开始进入二十年左右的高速成长期。
文化旅游在2015年度获得了蓬勃发展,综合性文化旅游的各个领域(含主题公园旅游、体育旅游、健康旅游、家庭文化旅游、农业文化娱乐旅游、传统文化体验旅游和出国旅游等)都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作为线下体验经济核心的文化旅游产业将成为互联网文化产业之外带动产业增长的第二极。随着人们对文化旅游产品需求的不断增加,文化旅游产业链也在不断延伸和增强,文化旅游能够融合当地的旅游、文化、商贸等综合资源,带动多种产业联合发展,因此它作为传统旅游业与文化产业的结合形态得到了旅游公司、文化传媒企业、地方政府的重视。比如万达集团已经在文化旅游领域完成了布局,在长白山、武汉、青岛、西双版纳、南昌、无锡等地打造文化旅游城、主题公园等项目,涉及景区、酒店、餐饮、购物等业务。各种类型的主题公园是文化旅游的重要载体,在我国一些拥有优质旅游资源的地区已经形成了集聚式融合发展态势,如深圳的科技创新型主题文化园,西安、洛阳的历史文化古都型产业园,上海、苏州的古镇名城型产业园,以及横店、宋城的影视基地型产业园等[8],从中我们可以发现产业融合是文化旅游的主要思路。
此外,文化旅游作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其发展思路并不仅仅是利用当地现有的文化资源,文化旅游的关键在于创造出新的文化卖点,即使当地没有自然风景、历史古迹、民俗风情等传统文化资源,当地政府和企业也可以打造全新的文化消费热点,只要有娱乐要素,就能吸引消费者的旅游热情。
2015年艺术品拍卖市场整体势头良好,仍然有数件过亿元的艺术品成交。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在2015年成交超过亿元的拍品中,齐白石的《“叶隐闻声”花卉工笔草虫册》是通过网络竞拍成交的。[9]北京和上海的网络艺术品交易市场在2015年都获得了蓬勃发展。得益于大数据时代下的互联网思维,当下涌现出了很多与艺术品相关的APP应用。这些应用软件一般能够进行科学的数据积累与分析,从而为用户提供资源分享、信息推送、信用评级等诸多方面的服务。
据我们估测,在交易金额连续三年下滑之后,艺术品产业在2016年年底将触底止跌。作为艺术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书画作品价格多数出现下跌,最多下跌幅度达到85%。触底之后的艺术品产业将逐渐复苏,但是复苏之后的艺术品产业格局将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预计将出现一个新的发展重点和三个主流的商业模式。一个发展重点是多数艺术品将走向两极分化,部分将大众化和家庭化;而三个主流的商业模式分别是“互联网平台+部分投资”“艺术品基地+部分投资”“专业增值服务+部分投资”。这三种商业模式之间的共同特点是重视股权投资和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明显区别于传统的收藏+私下交易。
三、文化企业的竞争与发展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个文化企业自身的成长,在2015年中国文化企业的竞争格局越发定型,特别是一批小微文化企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商业模式创新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通观当前文化企业的竞争格局,合作关系正成为文化企业之间的主要选择。整个文化产业将呈现为集团化、舰队化的企业聚集形态。特别是在变化迅速的互联网背景下,文化企业的商业模式能不能成功取决于企业合作伙伴,单独一艘航空母舰是无法在大洋上生存的。航空母舰需要各种驱逐舰、护卫舰、潜艇的保护,大型文化企业形成舰队化(部分竞争,部分合作)结构,在市场变动、技术更新、资本重组如此频繁的情况下,文化企业必须形成企业联盟才能生存下去,合作关系替代了竞争关系,企业都更加关注资源的互补性与共同开发。比如阿里巴巴在影视领域既投资了光线传媒,又投资了华谊兄弟,而华谊兄弟既与腾讯合作又与阿里巴巴合作,很多企业根据优势互补的需要形成了一种“企业联盟”的形态。企业联盟激发了新的产业链,在企业联盟的结构中,一些新的产品得以开发,一些新的商业价值也得以实现。大企业对小企业也不是采取竞争压倒的方法,而是通过投资、并购、收购来进行全面的合作。所以说,企业集团化、舰队化成为文化产业的基本企业聚集形态。可以预见,在2016年,BAT(百度、阿里、腾讯)等具有核心平台资源的企业舰队将继续进行并购与投资,形成资源整合的生态化、产业链体系的产业布局(包括深度的资源整合),如互联网电商与电影院里的及时点播购买衍生品合作。
在创业政策的支持下,2015年年末全国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有23.17万家,比上年年末增加1.15万家。全年全国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营业总收入为2965.64亿元,营业利润为1002.10亿元。分区域看,年末城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83598个,占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总量的36.1%;县城93228个,占40.2%;县以下地区54883个,占23.7%。[10]小微企业数量增长迅速,全国新登记企业保持高位增长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1.16万户,小微企业占新登记企业总数的96.62%,全国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15.2户,同比增长19.4%。[11]其中很多小微企业都集中在文化产业等相关领域内。
对于小微文化企业而言,融资是其发展所面临的主要困难,为了帮助小微文化企业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2015年3月6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5月文化部办公厅又印发了《2015年扶持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工作方案》。随后文化部文化产业司积极探索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途径,制定了6项重点任务并迅速推进落实。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正形成文化部和各地文化部门合力推进的格局。多个省市出台了小微企业专项扶持政策和工作方案,黑龙江、江苏、四川等地设立了专门的小微企业服务中心。[12]
目前,“互联网+文化产业”的产业模式日益成熟。随着互联网平台的成熟,文化产业与互联网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必须用互联网思维来重新定义文化产业。所谓的“互联网+”不是指用互联网来取代传统文化产业,也不是指把传统文化产业原样搬到互联网平台上来经营,“互联网+”的意涵是进入互联网的传统文化产业从业者首先应该像互联网人一样思考互联网需要什么样的文化消费。例如在阅读方面,“互联网+”不是把报纸放在互联网上阅读就可以了,而是要把报纸的传统经营模式放在一边,重新思考如何在互联网上进行全新的新闻出版。互联网思维不是一般而言的“极致、口碑、专注”等,这些仍然属于传统的企业文化。互联网思维的最大特点就是无边界,企业可以在互联网上做任何想实现的产业类型、市场规模、商业模式,这是“互联网+文化产业”所赖以存在的互联网思维,也是“互联网+文化产业”的价值源泉。事实上,“互联网+”已经成为文化产业的发展主流,越来越多的文化企业逐渐把传统的线下业务扩展到互联网平台上,搭上互联网发展的便车,这恰恰是O2O模式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应用。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典型特征就是整合线上与线下两个平台的资源。企业在线上进行营销、宣传、推广,然后将客流引到线下去消费体验,实现最终的交易,在交易完成之后,线下的用户再通过线上平台反馈消费体验,并且在线上交流,从而实现了由线上到线下再返回到线上的整个营销过程,这即被称为O2O模式。对于互联网文化企业而言,业务领域是没有限制的,一些像电商、金融、餐饮等在传统文化产业看来是非文化产品的产业也能够与互联网文化产品整合在一起。
“新媒体影视+电商”的新模式被逐渐推广,这带动了与明星合作的粉丝经济模式。“新媒体影视+电商”的模式事实上就是新媒体植入消费的常态化。游戏、视频在互联网上都可以植入广告,可以说互联网是无处不植入的。比如社交应用微信最近也开始插入广告,通过朋友圈推销产品。从植入方式的角度看,有自主的植入,也有合作的植入,几乎所有的电商都是以植入为主,然后再卖产品,消费者就会愿意去购买明星的衍生产品,观看者可以一边看视频一边购物。今后新媒体很可能都会先植入广告,然后再进行销售,如此可以实现中国销售行业的产业升级。这包含了诸多领域,比如在销售领域,互联网的很多商店都可以通过与明星合作,从而引导明星的粉丝进入到店里,通过微店、淘宝与明星的粉丝进行有针对性的销售。比如明星广告,通过与大明星合作,广告可以获得良好的传播效果,吸引明星的粉丝消费;再比如直播形式的即兴消费,粉丝可以参与明星演唱会直播(含拳击比赛)的临时活动,同时也提供了即兴消费的模式,即兴消费的内容带有粉丝群的特点,因此明星经济得到强化。在新媒体时代,视频等文化内容产品很容易与明星结合在一起,今后可以形成一种“设计+内容播出+明星经济+粉丝+衍生品”的消费结构,这样一种结构以明星和衍生品为核心重构产业链,以明星为源头开发衍生品,进而带动粉丝消费。
在2015年,文化产业的资本运作十分活跃,文化企业的并购现象频繁,新三板为中小文化企业创造了更多的投融资途径,而文化金融也稳中有进。
企业并购现象频繁,兴业证券研报显示,截止到2015年12月25日,文化传媒行业共发生并购事件166起,数量略高于2014年水平;除23起并未透露并购金额,其他并购总规模达到1499.04亿元,同比增长50%。从所属行业来看,影视行业并购总额最高,达507.78亿元;游戏行业其次,达到328.9亿元;旅游行业、体育行业、传媒行业分别位列第三、四、五位;动漫行业仅有3起,位列第六。从每起并购的平均金额来看,除去各行业未披露金额的并购案例,旅游业以29.76亿元居首,影视业18.81亿元位居第二,体育、游戏、动漫分别位居第三、四、五位,传媒行业以每起平均5.88亿元位居最后。[13]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文化企业开始开展海外并购活动。以互联网文化企业为主导的并购在未来将更加频繁,资源整合也将更加迅速,将呈现出跨行业、跨地区、跨线上线下的行业集聚趋势。在完成国内文化市场的资源整合之后,有能力的文化企业将走出国门,收购国外的优质文化产业。中国已经成为资本净输出国,中国的资本正在不断加速向海外扩张,而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成为中国资本聚集的主要产业领域之一。仅以足球产业为例,很多中国企业已经开始并购海外足球俱乐部,万达集团2015年1月收购了西班牙马德里竞技俱乐部20%的股份,北京合力万盛公司出资800万欧元获得了海牙俱乐部98%的股份。可以预期在2016年中国的文化公司将有更多机会通过收购海外优势资源,汇聚全球先进的管理和经营经验,来实现中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增长。
文化产业内的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文化企业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因此在文化金融方面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文化产业作为一个朝阳产业为一些拥有充足资源优势但又缺乏内容创新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机遇,国有文化企业可以通过进军文化金融领域实现自身的转型发展。与此同时,大众创业激发出了大众中的企业家精神,部分高风险领域的投资将达到创纪录的水平。2015年1月至11月,文化产业股权投资事件发生562起,涉及金额高达867.21亿元,较去年有所增长。从行业分布看,股权投资活跃度最高的是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共266起,而居于次席的移动互联网服务业有93起。[14]然而,其中也有部分投机企业利用政策或者他人资金进行冒险,总体上呈现出忽悠他人资金、创业活动、实干精神等混杂交织的情形。
从投资渠道看,新三板与众筹等融资方式方兴未艾。“新三板”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它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提供了便利,帮助它们提高公司信用等级,实现更快融资。资本在文化产业中的整合作用是十分突出的,然而由于很多文化公司规模较小,且处于创业起步阶段,因此很难获得充足的发展资金。而新三板的建立完善将有利于中小型或创业阶段的文化公司的成长。众筹是当下流行的另一种有效解决文化企业资金困难问题的方法,也是一种网络商业模式,基本模式是由项目发起人在中介网站上展示项目,而投资人则通过中介网站根据相关信息,选择投资项目,为某一项目或某一创意提供资金支持。众筹模式利用并发挥了互联网的平台优势,极大限度地整合了资本资源。新三板与众筹的融资方式都对文化产业领域的创业活动有良好的扶持保护作用,同时也切实地培育了文化创新力量,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之中,新三板、众筹将越来越被人们所看重,它们将孕育着中国文化产业的新生力量。
四、主要问题与挑战
在肯定发展的良好态势和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文化产业在当前以及新一年发展过程中面对的诸多问题以及挑战。其一,现当代艺术品市场价格有可能会有较大幅度的下降,预计在2016年将会跌至谷底,很大一部分拍卖行和画廊将面临倒闭的压力,整个艺术品市场将迎来一场较大规模的洗牌。其二,报纸杂志这些传统的文化媒介将成为小众媒体,原先占有很大比例的传统传媒收入例如广告和印刷,都将持续下降,这种压力主要源于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兴起。其三,传统戏曲等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将面临更大的市场压力,传统文化很难在市场上获得优势地位,因此,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将由当前的产业与事业相结合的方式转变为一种企业社会责任,国家需要扶持一些承担文化传承责任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其四,地方电视台将继续衰落,除了中央电视台和少数地方卫视台之外,电视台的收入增长将停滞或下降,而以视频网站为代表的互联网传媒将成为电视台的主要竞争对手。其五,实体店铺经营和多数会展都将遭遇危机,无论是礼品、工艺美术、图书、古玩还是珠宝,实体店将遭遇电商的冲击,同样,传统的会展模式也将受到互联网的冲击,实体店和会展都需要解决“互联网+”的产业转型问题。其六,电影产业悲喜交织,在持续多年大幅度增长之后,电影产业将逐渐开始洗牌,好的一面是产业规模和产业链持续壮大或者扩张,不利的一面是影视公司规模扩大之后形成激烈竞争和严峻挑战,由此而来的新动力将是提升产品质量、做合家欢电影、延长产业链和开拓国际市场。
总之,这些文化产业面对的主要挑战很大程度上都与互联网的崛起有密切的联系,互联网正在深刻地改变传统文化产业的产业形态与产业布局,正在改变着文化产业的市场背景、商业模式、发展方向。面对互联网文化产业的新趋势,将来文化产业发展必须按照互联网的运作思维与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趋势重新构造传统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和商业模式。传统文化产业所面临的互联网冲击是不可避免的,其自身必须以开放的精神迎接互联网,互联网文化产业也应该尽可能吸收传统文化产业的加入,从而扩大互联网文化产业的整体规模,提升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