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这个领域有多重要
在大多数欧洲国家,劳动法领域依然非常重要,各种原因如下:
·在欧盟,不少于一亿五千五百万的人和雇员的身份存在关联。
·从学术观点来看,劳动法仍然是一个源问题(original object),特别是涉及越来越多的法律资源。集体合同也是如此,比如员工的代表或者合法的斗争:罢工和封厂。法律原则一直与如何从概念上整合集体合同概念和只承认从个人创造双方法律义务的整个法律框架的概念做斗争。我一直将集体合同描绘成双黄蛋(an egg with a double yolk):一个合同有两个内容,一个是义务部分,一个是规范部分。很明显,当确认集体合同的约束力时,“集体”这一性质必须得到尊重。集体合同不能被简化为雇员与雇主的个别劳动关系的一个并列(juxtaposition)。
·起码在比利时,劳动法对于全体法学院学生是必修课程,因此这个领域也很重要。作为五年制课程之一,劳动法的课程安排在第三年。实际上,几乎是从一开始,我就要学生在法律课程的训练里尽快面对劳动法,这样可以提供他们一个关于社会这方面如何运转的洞见:权力之间的关系,保持权力的平衡,社会伙伴(social partner)对立法进程的影响;十人集团的作用:雇主的五个代表和工会的五个代表,直接和政府谈判并决定社会和经济议程,并在这方面将国会边缘化;社会伙伴在劳动法院和社会保障行政机关的运作中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对一个真实世界的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