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互联网经济的社会影响

当前,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如火如荼,互联网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甚至思维方式,互联网经济也将引发一系列变化。此外,正如人们常说“网络是把双刃剑”,意思是互联网的发展在给人们带来诸多“好处”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令人困扰的问题,互联网经济也不例外。这里,我们只通过几个侧面,分析互联网经济的积极影响和值得忧虑的问题。

互联网经济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互联网经济有利于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逐渐打破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时间与空间约束,比如,之前难以买到的外地商品、进口物品、稀少特产等,现在只需要在网络上点点鼠标就能买到。互联网的发展大大拓展了居民的消费选项,使人们能在更大范围内挑选物品。“互联网+”越来越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之中,改变人们原有的消费习惯、重新塑造消费流程、扩大消费选择范围、降低消费交易成本,极大地提升了居民消费的福利水平。同时,互联网也激发了人们对社交、旅游、休闲、医疗与教育等多方面的潜在需求,逐渐推动社会福利水平的进一步改善。

以网络销售为例,研究发现,网络零售中39%属于新增消费,而在三、四线城市,其中新增消费的比例高达57%,预计到2020年网络零售能给我国个人消费带来7%的增长。这意味着原有消费者的潜在消费需求得到了满足,也激发了消费、促进了经济循环。值得注意的是,与美国相比,我国网络零售更为依赖平台销售模式,网络销售平台在我国网络零售市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2012年我国平台占比为90%,而美国仅为27%。23.

从居民的基础需求来看,互联网已经对衣食住行各方面产生影响。在购买服装方面,网络购买已经成为重要的消费模式,尤其是对青年群体而言,网店商品的多样化和价格优势备受青睐。在饮食方面,餐饮企业借助互联网平台正在对消费者进行特征划分以满足更为个性化的需求(参见本章第五部分对“网络外卖”的分析)。在住房方面,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介入已经明显改变了实体地产中介的模式,而且房产中介利用网络数据,满足了消费者对价格趋势进行了解和判断的需要。在出行方面,以互联网打车软件的兴起为代表,实现了空间分散、时间错位之间的供求匹配,提高了供求双方的匹配度。

此外,互联网有助于推动个性化教育和配置教育资源。“互联网+教育”引入互联网信息手段,有助于识别教学中的个性化特征,对学生进行个性化教学,有针对性地改善教学手段和质量,进而提升教学质量。例如,学生用电脑答题的同时产生海量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分析出题目是否难易适度,哪些学生在哪个知识点出现卡壳等内容,并总结出学生个人整个学习和答题过程的规律,进而揭示出个性化的学习策略。

互联网经济与政府职能转变

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对政府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将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在宏观层面,作为发展战略的“互联网+”,其具体实现过程依赖于政府对市场信息的高度敏感和深刻理解。“互联网+”战略的全面实施,将在理念和实践上促使政府进一步理清职能范围,建立基础性市场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创新途径激发互联网经济的活力。

“互联网+”不仅冲击政府关于职能定位的理念,而且也会提高政府的治理效能。“互联网+政府”将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因为“互联网+”时代不断产生新现象、新观念、新模式,挑战政府传统的管理服务方式,而这些挑战往往超前于各种法规和规范,对政府监管框架提出了重大挑战,促使政府服务与监管职能加速转型和政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加速现代化。当互联网向线下发展时,那些原本就较少准入门槛的行业会拥抱这种变化,而原本高度管制的行业则以各种理由抵制变化。很重要的原因是在高度受管制的领域一旦被“互联网+”,这些领域原先通过管制而形成的租值就会受到冲击,从而影响整个行业的制度租金收益。

在“互联网+”战略实施的大背景下,政府的社会治理方式也将发生改变。这需要分解为两个方面,一是“对网络社会的治理”,二是“通过网络的社会治理”。前者体现为对网络社会新现实,应该提出不同于以往的治理方式,例如公共管理部门应该重视在社会重大事件上的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后者是以互联网为途径、平台或手段,改进传统自上而下的社会治理模式,例如“政务微博”。二者的区别体现在,“对网络社会的治理”是对一种新社会现实的回应,而“通过网络的社会治理”仅仅把互联网当作手段,可能对新现实的认识和理解不够。而对二者混淆的结果是,当前的网络社会治理可能恰恰是停留在第二个方面,把网络社会仅仅理解为“社会+网络”,而没有深入剖析网络社会的新特征,如“传递经验”“缺场交往”“认同形成”24.等方面的新变化。

所谓“网络社会治理”就是政府针对互联网兴起背景下社会现实的新变化和新问题,通过互联网技术和手段所进行的以传达公共信息、化解社会问题、凝聚社会共识、建构社会秩序等为目的的社会治理。“网络社会治理”既将“政府治理”与“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又将“网络社会”与“社会治理”结合起来,是互联网兴起背景下的一种新的社会治理形式。25.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要求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以社会参与为基础”“以基层为导向”的社会治理方式,毫无疑问均与互联网的发展直接相关,因为民众的想法、言论、诉求等,很大一部分是通过互联网表达的。直面互联网时代,通过互联网进行社会治理,是新时期政府面临的重要任务,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契机。

数字鸿沟问题

“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又称为“信息鸿沟”,简单来说,就是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的鸿沟,具体地说是一个在拥有信息时代的工具的人和那些未曾拥有者之间存在的鸿沟。

数字鸿沟是一个复杂的、多维度的现象,它既存在于信息设备的技术领域,也存在于信息资源的应用领域;存在于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产业与产业、社会阶层与社会阶层之间,已经渗透到人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当中,成为在信息时代突现出来的社会问题。说“数字鸿沟”是一个社会问题,主要在于它是伴随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产生的一种社会不平等现象,而且与社会各类不平等因素之间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信息技术接入前和信息资源获得过程中的社会不平等造就了数字鸿沟,而数字鸿沟可能会加深社会结构方面的不平等。

根据《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互联网知识与应用技能的缺乏,仍然是造成不同群体之间数字鸿沟的主要原因。调查显示,2015年非网民不上网的原因主要是不懂电脑/网络,比例为60.0%;其次为年龄太大/太小,占比为

30.8%;没有电脑等上网设备的比例为9.4%(见图1—2)。报告还显示,随着易转化人群规模的逐渐减少,我国非网民的转化速度逐步减慢。这次调查结果显示,非网民中,有11.8%的人表示未来肯定上网或可能上网,72.9%的人表示未来肯定不上网或可能不上网,未来非网民的转化难度较大。非网民自身群体特点、上网意愿、网络知识技能水平和区域信息化发展水平是影响非网民上网的重要因素。

图1—2 非网民不使用互联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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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起,国家信息中心组建了“中国数字鸿沟研究”课题组,建立了“相对差距综合指数法”及其分析模型,对“数字鸿沟指数”(digital divide index,DDI)进行跟踪测算和研究。根据该中心2012年的报告可以看出,中国数字鸿沟主要体现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城乡数字鸿沟总指数(城乡DDI)是由五项城乡信息技术应用相对差距指数加权计算得出的一个合成指标,反映的是城乡数字鸿沟总体水平。其中互联网、计算机、彩电相对差距的权重分别为1/4,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相对差距指数的权重分别为1/8。测算表明,2012年城乡数字鸿沟总指数为0.44(见图1—3),即农村信息技术应用总体水平落后于城市45%左右,表明城乡之间仍存在着明显的数字鸿沟。

从分类指标看,城乡数字鸿沟主要体现在计算机和互联网方面,固定电话居中,移动电话和彩电方面的差距已经很小。总体上看,一项技术产品的普及越趋于饱和,城乡差距就会越小。从变化趋势看,城乡数字鸿沟呈缩小趋势,2002—2012年城乡数字鸿沟指数下降了41%。差距缩小最快的是移动电话,缩幅达91%。其次是彩电,缩幅达73%。计算机和互联网差距的缩幅分别为20%和31%。

数字鸿沟已不单单是能否获得信息的问题,而且是如何使用信息的问题。有研究指出,对网络的接入和使用目的都受到地域因素和个人社会经济特征的影响,地域因素对网络使用目的的影响力要小于其对人们是否接入网络的影响,这说明,互联网对于地区之间硬件资源的不平等有着一定程度的弥合作用。但是,不同收入水平和职业地位的人群在网络的使用目的和利用水平上呈现出一种鲜明的对比和分化。经济越发达的地区,人们越倾向于利用网络进行娱乐和休闲活动,而经济落后地区的网民则更多地将网络用于学习和工作目的。社会经济地位越高的网络使用者越倾向于将网络用于学习和工作目的,职业地位和收入越低的人群由于技能或动力上的不足,越不可能利用网络促进个人职业发展,网络对于他们来说只是娱乐和打发时间的工具。

图1—3 2002—2012年中国城乡数字鸿沟总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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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家信息中心“中国数字鸿沟研究”课题组:《中国数字鸿沟报告2013》,见http://www.sic.gov.cn/News/287/2782.htm,2014-05-20。

数字鸿沟不仅仅是地区之间信息资源分布的不平等,在更深的层次上,是处于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的人群之间的差距。对于个人收入和职业地位处于劣势的人群来说,网络本来应该是他们学习知识技能、增进个人发展、缩小现实不平等的一次机遇,然而,由于动力和素养等方面的缺乏,这些原本处于劣势地位的人们却未能充分利用这次机遇,反而扩大了与社会经济优势地位人群的差距,其后果必然导致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的人群之间的数字鸿沟和社会经济不平等进一步扩大。硬件接入上的鸿沟可以随着技术的普及而逐渐缩小,而人们在运用信息技术以促进个人发展的能力、素养方面的差距,则反映了社会根深蒂固的结构性不平等,而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加深这种不平等。26.

虽然互联网经济兴起的背景是中国网民人数日益增加的现实,而且很多农村人口也能够通过智能手机接入互联网,但这不意味“网络面前人人平等”。接入”互联网,不代表对互联网的全方位参与,例如,很多农民尤其是年轻人,主要通过手机下载音乐、电影,或者通过网络平台聊天。因此,这种情况下的互联网接入,更多的是对信息的接近和消费,而不是通过信息进行生产和创造新价值。在“互联网+”战略的背景下,新的经济机会与生长空间,并非凭空而起,而是植根于传统的产业基础和相关从业经验之上,如果没有现实的经验,参与“互联网+”也只能是空想。在这个意义上,互联网经济时代更多的是城市的时代,数字鸿沟在城乡之间依然会保持甚至扩大。

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而且使人们理解社会生活的方式发生变化。在这个意义上,学术研究也需要结合专业视角,对新现实、新思维进行提炼总结。因此,我们将在本章第五、六部分,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对互联网经济的一些侧面进行分析。第五部分以“网络外卖”为例,分析互联网经济的社会时空维度;第六部分试图对“网购”所暗含的消费社会支配逻辑进行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