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 控制机制

档案不仅是单个机构的资产,也是地方、行业、企业集团乃至国家的资产。从国家层面来说,统治阶级政权的合法性有赖于档案来记录和维护,档案是政权稳定的基石。因此,将关系到国家利益的档案集中保管和控制,是统治阶级实施统治的基本手段之一。公元前1750年,古埃及发生奴隶大暴动,奴隶们将档案库打开,拿走租税公告等文件,丢弃纸草案卷,将有印章的纸草卷撕碎。[5]1789年7月29日,即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爆发15天之后,国民议会颁布《国民议会组织条例》,该条例要求建立国民议会档案馆,负责集中保管新生政权国民议会的文件。1790年9月颁布的《国家档案馆条例》规定,将国民议会档案馆正式改名为国家档案馆,除继续保存新政权的文件之外,该馆还要负责抢救和集中保管旧政权中央机关的档案,并每周对外开放三天。[6]以上案例生动地体现了档案控制机制的必要性。

档案由当权者控制的要求突出地体现在档案的最终归宿上。如果由形成机构持续地保管档案,则容易导致集体资产机构化、部门化,若再没有严格的登记、检查、监督工作,那么国家和公众不会清楚一个地方、行业、机构的信息家底到底有多少,分布在哪里,其完整性、可用性面临风险,超越单个形成机构层次的整体控制力——国家控制力就可能难以保证。退一步而言,即便各单位都能将档案保存下来,也很难保证其都能在同一或相似的质量水平上。一旦有紧急情况,就难以实现整体管控。集中保管则可规避上述风险。所以,现代国家和地区都会设立国家档案馆、地方档案馆集中保管所属档案,以加强对核心信息资源的整体控制。

而在档案流向档案馆之前,同样要按照国家的要求加以控制,否则档案馆就如无源之水,面临无档案移交或者移交档案不合格的风险。保证档案移交之前的质量,也是跨机构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因。1987年陈兆祦、杜梅对张家口地区联合档案室开展了非常细致的调研,他们指出,因为库房、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条件限制,张家口地区很多地、县机关从其成立直至联合档案室建立之前,始终没有健全的档案工作可言。因为规模小、人员少、用房紧张,所以没有专门库房;兼职档案员人均负责4.15项工作,且变动频繁、业务生疏。28个机关中,只有1家机关开展了持续的归档工作,而5家单位从来没有有序归档过文件材料,其余单位只对部分历史材料归档。这种情况导致档案丢失、损坏的现象十分严重,当地政府认为建立联合档案室是“逼出来”的。[7]我们以为,这种“逼迫”的压力,来自档案受控的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