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2019年专业基础课试题
- 202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六年真题精解与考前5套题及详解
- 白文桥主编
- 20683字
- 2019-11-19 10:24:25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追诉期限的长短应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刑罚的轻重相适应。下列对于追诉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经过20年,则一律不再追诉
B.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超过20年即不再追诉
C.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
D.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在玩忽职守行为后一定时间发生的,应从玩忽职守行为时起计算追诉期限
2.下列对于破坏选举罪构成要件的理解,正确的是( )。
A.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B.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
C.客体包括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客观方面限于暴力、威胁、欺骗或贿赂行为
3.甲看见猎物旁边有猎人赵某潜伏,虽明知自己枪法不好,仍向猎物开枪,结果将赵某打死。甲对赵某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 )。
A.直接故意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间接故意
D.过于自信的过失
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是( )。
A.毒品犯罪
B.贪污犯罪
C.走私犯罪
D.组织传销活动犯罪
5.下列选项中,与盗窃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的是( )。
A.侵占罪
B.贪污罪
C.诈骗罪
D.抢夺罪
6.甲目睹了朋友乙抢劫王某的全过程后实施的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窝藏罪的是( )。
A.劝说乙不要自首
B.转账5000元给乙供其外出躲避
C.经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
D.对侦查人员表示:乙只是捡拾了王某掉落的财物
7.甲为境外赌球网站担任代理,开设个人微信公众号接受投注,情节严重。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B.赌博罪
C.非法经营罪
D.开设赌场罪
8.交通协管员甲以真实身份从多名请托人处收受巨额财物,后向与之关系密切的某交警“打招呼”,让其对请托人的违章行为减免处罚。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诈骗罪
B.受贿罪
C.职务侵占罪
D.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9.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甲收受张某的巨额财物后,对其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果特别严重。甲的行为应当( )。
A.直接以受贿罪一罪定罪处罚
B.以食品监管渎职罪与受贿罪并罚
C.直接以食品监管渎职罪一罪定罪处罚
D.以食品监管渎职罪与受贿罪从一重罪处断
10.下列选项中,属于成立组织卖淫罪必须具备的条件的是( )。
A.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
B.组织者在三人以上
C.非法获利数额巨大
D.设置固定的卖淫场所
11.下列关于我国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正确的是( )。
A.简单罪状因缺乏明确性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B.将习惯法视为刑法的渊源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罪刑法定原则不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新法溯及既往
D.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包括行政法规
12.我国公民甲在某国杀害乙(无国籍人),被该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如甲在该国服刑完毕回到我国,我国司法机关依照刑法对甲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根据是( )。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普遍管辖原则
13.下列情形中,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是( )。
A.某县法院院长甲目睹身为县财政局局长的妻子收受其下属的巨额贿赂,不予阻止
B.乙见室友在门口遭遇持刀抢劫,因害怕将房门反锁导致室友无处躲藏被刺成重伤
C.收养人丙发现所收养的两岁小孩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致其饿死
D.丁在妻子难产时拒绝在剖宫产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妻子难忍疼痛从病房楼跳下身亡
1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继续犯的是( )。
A.诈骗罪
B.遗弃罪
C.非法拘禁罪
D.非法持有毒品罪
15.债权人王某伙同他人将债务人甲关在办公室中长达十几个小时并持续辱骂,甲求救未果后持水果刀将王某刺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防卫过当
B.假想防卫
C.偶然防卫
D.正当防卫
16.甲意图杀死范某,持刀潜伏在范某家门口树林里,久等未见范某归来,因惧怕受到法律惩罚,弃刀回家。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17.幼儿园教师甲在幼儿园卫生间多次用针刺戳肖某等10余名幼儿的臀部,虽未造成伤害后果,但情节十分恶劣。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侮辱罪
B.猥亵儿童罪
C.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D.故意伤害罪
18.国有公司负责人甲的下列行为,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是( )。
A.经单位集体决定后将公款供其他私人公司使用
B.经单位集体决定后将公款供个人承包企业使用
C.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国有资本控股企业使用
D.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但没有谋取个人利益
19.下列对于我国刑法中“终身监禁”的理解,正确的是( )。
A.终身监禁属于一种新的刑罚种类而非刑罚执行方式
B.终身监禁作出后不得根据服刑表现进行减刑或假释
C.终身监禁应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各种职务犯罪
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时应适用终身监禁
20.甲饥饿难耐,夜入位于高层住宅一楼的小超市行窃,尚未得手便惊醒了一直住在超市里的店主夫妇。甲用超市内销售的菜刀砍死前来查看的店主,砍伤店主妻子并点燃现场易燃物后逃离。火势在蔓延之前被邻居扑灭,但浓烟导致店主妻子窒息死亡。下列对于甲行为性质的认定,正确的是( )。
A.甲进入超市实施盗窃,应属于紧急避险
B.甲进入超市实施盗窃,不属于入户盗窃
C.甲用刀砍死店主,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D.甲放火致人死亡,应认定为放火罪一罪
21.下列行为中,由民法调整的是( )。
A.甲与网友相约一起参加电子竞技
B.乙大学拒绝授予郑某硕士学位
C.丙在相亲活动中与王某成功“牵手”
D.丁公安局发布公告:“提供破案线索者,奖励3000元”
22.甲骑乙公司运营的共享单车上班。途中,单车刹车失灵,甲躲闪不及,撞伤丙。丙的损害应当( )。
A.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由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由甲和乙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D.由甲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3.甲为设立蓝天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租乙公司的房屋作为蓝天公司筹备处的办公场所,约定租金2万元。蓝天公司成立后,乙公司对到期未付的租金( )。
A.只能请求甲支付
B.只能请求蓝天公司支付
C.有权选择请求甲或蓝天公司支付
D.有权请求甲和蓝天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24.甲、乙系夫妻,1998年5月儿子丙出生。2017年10月甲与侄子丁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丁担任甲的监护人。一年后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好友戊表示愿意担任甲的监护人,并得到甲住所地居委会的同意。此时甲的监护人是( )。
A.乙
B.丙
C.丁
D.戊
25.甲外出务工多年未与家中联系,经其配偶乙申请,法院宣告甲死亡。甲的好友丙替甲偿还了欠丁的1万元。后乙与丙组成家庭。一日,甲返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和乙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B.乙和丙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C.乙、丙婚后,丙可向乙主张1万元债权
D.无论甲、乙是否恢复婚姻关系,丙均有权要求甲偿还1万元债务
26.甲公司将售房过程中收集到的购房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打包出售。甲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购房者的( )。
A.个人信息权益
B.身份权
C.信用权
D.姓名权
27.甲请同事吃饭,结账时发现没带钱,遂请好友乙帮忙买单,乙碍于情面付款。后乙要求甲偿还,甲拒绝。乙的付款行为属于( )。
A.赠与
B.代为清偿
C.无因管理
D.情谊行为
28.甲听说乙有一祖传玉石,遂前往询价,甲问:你多少钱卖?乙说:你出多少钱?甲问:15万元卖不卖?乙说:20万元可以马上拿走。甲未置可否。三天后,甲携款20万元前来购买,乙说:25万元才能卖。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说“你出多少钱”属于要约
B.乙说“20万元可以马上拿走”属于要约邀请
C.甲携款20万元前来购买时合同成立
D.乙说“25万元才能卖”属于要约
29.甲、乙、丙三人以3∶2∶1的比例按份共有一头骆驼,用于旅游服务。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乙、丙均要求以同等条件购买。甲的份额应当( )。
A.由丁购买
B.由乙、丙等额购买
C.由甲在乙和丙中指定一人购买
D.由乙、丙按所持份额比例购买
30.导游甲带团赴国外旅游,朋友乙委托其代购三块名表。回国时,甲代购的名表被海关检查发现,甲被罚款。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应当承担甲支付的海关罚款
B.甲有权要求乙分担一半的国际机票费用
C.如手表存在质量问题,乙有权向甲主张退货
D.甲有权要求乙支付使用甲的信用卡所享受的折扣优惠价款
31.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 )。
A.个体工商户
B.教育部直属高校
C.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
D.街道办事处
32.下列关于收养关系解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养父母遗弃未成年养子女的,养子女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B.养父母虐待未成年养子女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C.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收养人经民政部门同意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D.养父母与未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33.甲网购了一条乙销售的裙子,收到后发现面料不是乙宣称的真丝,便在网站上给了差评。乙认为甲的差评影响到网店声誉和商品销量,遂联系甲要求其删除差评,并表示愿退还双倍货款,甲拒绝。乙后来了解到,甲系一服装店店主。甲的行为( )。
A.不构成侵权
B.构成商业诽谤
C.侵犯了乙的经营权
D.构成不正当竞争
34.甲欠乙5万元逾期不还,乙要求甲马上偿还,否则就起诉。甲遂将自己仅有的财产即市价5万元的汽车以4万元卖给知情的丙,后被乙得知。对于甲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撤销
B.乙得知1年后不再享有撤销权
C.乙有权请求确认无效
D.乙无权撤销
35.甲在2005年与乙登记结婚,2010年又与丙登记结婚,并生有一子。2015年甲与乙协议离婚。现甲与丙的婚姻(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不成立
36.作家甲的私人书信被乙收藏。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书信著作权和书信原件所有权均归甲
B.书信著作权和书信原件所有权均归乙
C.书信著作权归甲,书信原件所有权归乙
D.书信著作权归乙,书信原件所有权归甲
37.甲雇乙粉刷楼房外墙。乙工作时,丙驾驶的摩托车失控撞向脚手架,致乙从脚手架上跌落,摔成重伤。乙对自己的损害( )。
A.只能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B.只能要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C.可以要求甲、丙承担按份责任
D.可以要求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38.甲汽车公司委托乙建筑设计公司设计4S店,合同未约定著作权条款。后丙汽车公司请人仿照甲公司的这家4S店建造了一家汽车美容店,并办理了著作权登记。丙公司侵犯了( )。
A.甲公司的复制权
B.乙公司的复制权
C.甲公司的商誉权
D.乙公司的版式设计权
39.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于9月30日交货,乙于10月5日付款。9月30日甲得知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通知乙暂不交货。甲行使的是( )。
A.先诉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40.甲闻到邻居乙的房间有刺鼻煤气味,便破门而入关闭煤气管道阀门,此时煤气爆炸,甲、乙均被炸伤。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应当对甲给予适当补偿
B.乙应当赔偿甲的全部损失
C.甲、乙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D.甲应当赔偿乙的房门损失
二、多项选择题(第41~5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41.下列对于我国《刑法》第13条中“……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理解,正确的有( )。
A.避免给轻微的违法行为打上“犯罪”的标记
B.表明认定犯罪需要正确“定性”及合理“定量”
C.是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宏观标准
D.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以集中力量惩罚“严重违法行为”
42.甲指使乙重伤江某,乙同意后持钢管将江某打成轻伤,并在离开现场时,为防止江某报警,勒令江某交出手机。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B.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C.乙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D.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43.下列人员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可以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有( )。
A.公立医院的医生
B.村民委员会主任
C.工程承包队队长
D.文艺演出筹委会主任
44.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适用社区矫正的对象包括( )。
A.被裁定假释的犯罪分子
B.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C.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D.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45.下列关于减刑适用的理解,正确的有( )。
A.对于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甲,一般不适用减刑
B.对于被判处管制2年并在执行期间确有立功表现的乙,可以减刑
C.丙被判处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但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0年
D.丁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论经过几次减刑,其实际执行的刑期都不得少于15年,且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46.我国《民法总则》依据法人存在的目的,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下列选项中,属于特别法人的有( )。
A.机关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捐助法人
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47.宋某和赵某分别住在同一栋住宅楼的一层和二层。宋某在小区围墙与该楼之间自建平房,给住宅楼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不久,宋某在平房内开办门窗加工厂,加工生产的噪音严重干扰了赵某的正常生活。对此,赵某有权要求宋某( )。
A.赔礼道歉
B.消除危险
C.恢复原状
D.停止侵害
48.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生效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B.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C.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法律无特别规定的,表示完成时生效
D.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49.甲公司分期支付乙公司货款,可用于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担保的财产有( )。
A.甲公司的职工班车
B.甲公司持有的丙公司股权
C.甲公司效益最好的分公司的厂房
D.甲公司与相邻丁公司存在争议的货场使用权
50.下列知识产权中,对其法律保护没有时间限制的有( )。
A.甲公司的保密除虫剂配方
B.乙制作的电影《问道昆仑》
C.丙企业的驰名商标“云南白药及图”
D.丁行业协会的“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
三、简答题(第51~5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51.简述犯罪客体的种类。
52.简述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
53.简述地役权的特征。
54.简述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的事由。
四、法条分析题(第55~56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5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请分析:
(1)该条中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范围应如何理解?
(2)如果单位实施刑法未规定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5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请分析:
(1)该条所规定的“建设工程的价款”的范围是什么?
(2)该条所规定的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是多长?从何时起算?
(3)如建设工程抵押给银行,银行与承包人均主张优先受偿,如何处理?
五、案例分析题(第57~58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57.甲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5年1月7日刑满释放。2018年2月2日,甲吸毒后驾驶汽车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发生剐蹭。甲慌忙驾车高速逃离现场,途中又接连撞坏4辆汽车,撞伤6名行人。甲下车后听到有人报警,遂留在现场,并在公安人员赶到后如实说明事发经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甲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了向自己销售毒品的毒贩。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2)甲具备哪些法定量刑情节及相应量刑情节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58.何某2014年丧偶,其子女甲、乙二人均已工作。2015年5月,何某在邻居张律师的见证下,当着甲、乙的面书写了遗嘱:本人去世后,名下两套房产由甲、乙分别继承。同年6月,何某因在报纸上读到有关遗产税的新闻,便找来甲、乙二人,与其虚构了房屋买卖文书。2015年7月何某将房产分别过户至甲、乙名下。此后,何某与甲共同生活。
2018年10月,何某因遭受甲的虐待,向甲表示撤销遗嘱,并要求甲返还房屋。甲声称何某将房产过户给自己是三年前的事情,过了诉讼时效,拒绝归还房屋。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何某是否有权在张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撤销遗嘱?
(2)何某将房屋过户给甲三年之后,是否有权要求甲归还房屋?
(3)如甲于2016年6月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丙并过户,何某是否有权要求丙返还房屋?
2019年专业基础课试题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C
【解析】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与罪行的轻重、刑罚的轻重相适应。即罪行轻、刑罚轻的,追诉时效期限就短;反之,罪行重、刑罚重的,追诉时效期限就长,这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追诉时效上的体现。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不再追诉。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据此,只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才能追诉。可见,A项表述错误。根据《刑法》第88条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据此,B项表述错误。根据《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罪属于行为犯,对于行为犯,“犯罪之日”就是犯罪行为完成之日,因此,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C项表述正确,选C项。玩忽职守罪相当于实害犯,对于以侵害结果为要件的实害犯,实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即玩忽职守罪从实害结果发生之日,而不是行为时起计算追诉期限。可见,D项表述错误。
2.C
【解析】破坏选举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破坏选举罪的犯罪主体。可见,A项表述错误。破坏选举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破坏选举罪。可见,B项表述错误。破坏选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和国家的选举制度。可见,C项表述正确。破坏选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可见,破坏选举罪客观方面不仅仅限于暴力、威胁、欺骗或贿赂行为,D项表述错误。
3.C
【解析】甲虽不积极追求赵某死亡,但也不设法避免死亡结果的发生,对于为实现某个非犯罪意图而放任犯罪结果发生的,是间接故意,选C项。
4.D
【解析】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走私犯罪、毒品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因此,只有D项表述的组织传销活动犯罪并非洗钱罪的上游犯罪,选D项。
5.B
【解析】贪污罪的行为方式包括侵吞、窃取、骗取。贪污罪中的侵吞行为,必然符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贪污罪中的窃取行为,必然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贪污罪中的骗取行为,必然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因此,在通过窃取方式进行贪污的行为方式中,必然存在贪污罪和盗窃罪的法条竞合关系,只不过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窃取,在此情形,贪污罪是特别法条,盗窃罪是一般法条,因此选B项。
6.B
【解析】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备选项中,只有B项表述符合窝藏罪的特征,选B项。A项表述不构成犯罪,除非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C项表述不构成犯罪。D项表述构成包庇罪。
7.D
【解析】开设赌场罪是指行为人开设赌场,并在其支配下供他人赌博的行为。所谓开设赌场,是指提供场地、设备,供他人赌博,并从中抽头牟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据此,选D项。
8.D
【解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本案中,交通协管员甲作为与某交警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某交警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减免处罚,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选D项。
9.B
【解析】甲作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张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果特别严重,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甲收受张某巨额财物,构成受贿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第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在渎职过程中受贿的,应当以食品监管渎职罪和受贿罪实行数罪并罚,选B项。
10.A
【解析】组织卖淫罪的对象包括男性和女性,而且必须是组织3人以上从事卖淫活动,少于3人的,不能构成组织卖淫罪。可见,选A项。组织卖淫罪中的“组织”,与共同犯罪中的组织犯并非同等含义,因为组织卖淫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卖淫活动的组织者,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可见,B项表述错误。组织卖淫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刑法并没有将营利目的作为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素。可见,C项表述错误。组织卖淫罪一般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设置卖淫场所或者变相卖淫场所,控制卖淫者,招揽嫖娼者。如以办旅馆为名,行开妓院之实。二是没有固定场所,通过控制卖淫人员,有组织地进行卖淫活动。可见,D项表述错误。
11.D
【解析】明确化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明确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具体的规定,并用文字表述清楚。明确化原则表明,刑法条文字义能够清楚地为社会公众理解,亦即,相对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力而言是明确的即可。我国刑法中有很多简单罪状的立法例,亦即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由于规定的一般为普通犯罪,能为公众明确地理解,因而并不违反明确化原则,也就没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因此,A项表述错误。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实行成文法,禁止以习惯或者习惯法作为刑法的渊源,将习惯法视为刑法的渊源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因此,B项表述错误。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但并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亦即,我国刑法在溯及力上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当新法为轻法时有溯及力。因此,C项表述错误。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指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根据《立法法》第8、9条的规定,有关犯罪和刑罚,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行政机关没有制定法律的权限,只有制定法规、规章的权限。因此,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包括行政法规,D项表述正确,选D项。
12.B
【解析】《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据此,我国公民甲在域外犯罪,适用属人管辖原则,选B项。《刑法》第10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据此,甲虽经外国审判并服刑,我国仍可依据属人管辖原则对甲行使刑事管辖权。
13.C
【解析】根据不作为犯罪的理论,他人的危险行为造成了法益侵害时,应由其本人承担责任,但是,在他人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而行为人基于法律规定、职业或者法律行为对他人负有监管、监护等义务时,要求行为人对他人的危险行为予以监督、阻止。例如,父母、监护人有义务阻止年幼子女、被监护人的侵害行为。但是,夫妻之间、成年的兄弟姐妹之间不具有这样的监督、阻止义务,因为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自然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某县法院院长甲目睹身为县财政局局长的妻子收受其下属的巨额贿赂,不予阻止,不成立受贿罪的帮助犯,即不成立不作为犯罪,不选A项。乙的室友面临的危险并非乙的行为所致,乙不负有救助义务,因而乙的行为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不选B项。基于法律地位产生的义务可以成为不作为义务的来源,C项表述中,收养人丙与小孩之间存在监护关系,丙具有监护人地位,因而对小孩具有抚养义务,丙将小孩独自留在家里致其饿死,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选C项。丁的妻子难产这种危险并非丁的行为引起的,丁的妻子自杀身亡与丁的行为之间也不存在因果关系,因而丁的行为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不选D项。
14.A
【解析】继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实行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例如,遗弃罪等不作为犯罪、非法拘禁罪等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罪等持有型犯罪,都是继续犯。诈骗罪并非继续犯,而是状态犯,因为诈骗行为既遂后,不法行为已经结束,选A项。
15.A
【解析】王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属于继续犯。对于继续犯,在犯罪既遂以后,如果犯罪行为继续存在,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允许进行正当防卫。所以,本案中甲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但是,王某的非法拘禁行为并非属于暴力性犯罪(所以本案不存在行使无过当防卫权的问题),甲的防卫反击导致王某重伤,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突破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属于防卫过当,选A项。
16.B
【解析】甲因惧怕受到法律惩罚而自动中止犯罪,后面表述的“弃刀”,也说明甲是自动放弃犯罪,因而属于犯罪中止,选B项。该犯罪中止发生于犯罪预备阶段,因而属于预备阶段的中止,对于构成预备阶段中止的,属于犯罪中止的类型,因而应当选B项而非选A项。犯罪中止具有可罚性,因而不选D项。
17.C
【解析】甲的行为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本案中,肖某等幼儿属于未成年人,处于被看护的地位,是被看护人;甲是幼儿园教师,负有看护义务,但却违反看护义务,对肖某等幼儿进行肉体上的折磨,造成幼儿的肉体疼痛,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选C项。不选A项,因为甲的行为并非属于公然败坏他人名誉的侮辱行为,不构成侮辱罪。不选B项,因为甲用针刺戳肖某等幼儿的行为并非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的猥亵行为,不构成猥亵儿童罪。不选D项,因为甲用针刺戳肖某等幼儿的行为尚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轻伤以上),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18.C
【解析】构成挪用公款罪必须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为必要构成要素。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据此,C项表述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选C项。不选A、B项,因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须“个人决定”,而不能“单位决定”。不选D项,因为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须以“谋取个人利益”为必要构成要素。
19.B
【解析】我国刑法涉及“终身监禁”的条款为《刑法》第383条第4款,该款规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里的“终身监禁”并不是独立的刑种,只是对贪污、受贿罪的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的一种特殊执行方式,A项表述错误。对于执行“终身监禁”的罪犯,不得根据服刑表现进行减刑或假释,B项表述正确。“终身监禁”只适用于犯有贪污罪、受贿罪的死缓犯,而非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各种职务犯罪,C项表述错误。“终身监禁”作为特殊的执行方式,只能在适用死缓时“可以”同时决定适用,而非“应当”适用,D项表述错误。
20.D
【解析】A项:紧急避险成立的起因条件是“必须有危险发生”。甲因饥饿难耐入室盗窃,并非属于紧急避险行为,虽然饥饿、疾病等特殊情况下形成的危险可以成为紧急避险中的“现实危险”,但采取紧急避险所针对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而且该特定对象处于可以牺牲的地位时,才能构成紧急避险。因此,甲闯入小超市行窃,店主并非是可以牺牲的特定对象,因而不能成立紧急避险。B项:甲进入超市行窃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入户盗窃的“户”,是指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据此,超市并非“户”。但是,对于部分用于经营、部分用于生活起居的场所,行为人在非营业时间入内行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C项:甲入户盗窃,用刀砍死店主,盗窃转化为抢劫,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因而甲砍死店主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至于甲盗窃尚未得手,不影响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换言之,“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主要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一般不考察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是否既遂。D项:甲放火致人死亡,该放火行为已经危害公共安全,甲的行为构成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应当认定为放火罪一罪,D项表述正确,选D项。
21.D
【解析】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不调整平等主体间的社会关系,通常称为“情谊行为”。A项表述的朋友之间相互交往的情谊行为,C项表述的情侣恋爱关系,民法不调整这类社会关系,不选A、C项。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而乙大学和郑某在授予硕士学位方面并非平等主体,因而不是民事法律关系,不能由民法调整,乙大学和郑某之间属于行政隶属关系,不选B项。丁公安局发出的悬赏广告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合法有效的要约,因而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选D项。
22.B
【解析】本案中,甲骑乙公司运营的共享单车,在甲与乙公司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甲撞伤丙是由于单车刹车失灵所致,这表明单车存在质量缺陷,而单车存在的质量缺陷并非甲的行为所致。《侵权责任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据此,乙公司作为共享单车的经营者,提供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造成丙的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选B项。
23.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人设立人的责任。《民法总则》第75条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据此,设立人甲为设立蓝天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乙公司有权选择请求甲或者蓝天公司支付到期未付的租金,选C项。
24.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意定监护。《民法总则》第33条规定了意定监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本案中,甲与丁签订的书面协议确立的监护就是意定监护。对于意定监护,只有在设立意定监护的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协议所设立的监护人才开始履行监护职责。而且在意定监护中,当事人选择监护人时,既不受法定监护人范围的限制,也不受监护顺序的限制,更不需要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以最大限度地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可见,甲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甲的监护人为丁,只有C项是正确答案。
25.D
【解析】《民法总则》第51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据此,A、B项表述错误。甲的好友丙替甲偿还了欠丁的1万元债务,丙的行为属于代为清偿,代为清偿后,甲与丁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丙取得对甲的求偿权。由于1万元债务原本是甲欠丁的个人债务,与乙无关,因此,丙不能再向乙主张1万元债权,C项表述错误。但无论甲、乙是否恢复婚姻关系,丙均有权要求甲偿还1万元债务,D项表述正确。
26.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对其本人的个人资料所享有的支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人格权。《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本题表述中,甲公司将售房过程中收集到的购房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打包出售,这些信息都属于购房者的个人信息,甲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购房者的个人信息权,选A项。
27.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代为清偿。代为清偿是指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从而消灭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本题表述中,乙代替甲付账,乙的行为属于代为清偿,选B项。本题表述中,乙并没有赠与的意思表示,不选A项。在第三人代为清偿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委托合同关系,则适用委托合同规范,第三人有向债务人的求偿权。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既没有委托合同又没有其他履行上的利害关系时,第三人可依无因管理或者不当得利的规定求偿,在此情形下,存在代为清偿也是无因管理的情形,例如,第三人在债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替债务人还债,此代为清偿行为即为无因管理行为。本题表述中,甲请好友乙帮忙买单,这表明甲、乙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关系,因而不能认定为无因管理,不选C项。民法不调整情谊行为,情谊行为是情侣恋爱、朋友相处、师生交往、请客吃饭、相约旅行、求神拜佛、招待客人等社会交往中的行为。本题表述中,甲、乙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关系,并非情谊行为,不选D项。
28.D
【解析】本题表述中,甲问“你多少钱卖”,此为询价,属于前要约行为,具有磋商性质,尚不能认定为要约邀请。乙说“你出多少钱”,此为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因此A项表述错误。甲问“15万元卖不卖”,此为要约。乙说“20万元可以马上拿走”,此为新要约,因此B项表述错误。根据《合同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甲未置可否说明甲并未即时承诺,因而三天后甲才携款20万元前来购买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有效承诺,只能认定为新要约,C项表述错误。乙说“25万元才能卖”,又是新要约,可见,D项表述正确,选D项。
29.D
【解析】《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简称《物权法解释(一)》)第14条规定,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且协商不成时,请求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选D项。
30.A
【解析】乙委托朋友甲代购三块名表,甲、乙之间形成委托合同关系,乙是委托人,甲是受托人,甲代购的名表被海关查获,该罚款应由委托人乙承担,A项表述正确。甲并非专门为乙代购手表而赴国外,甲是在国外导游期间为乙代购,因而对于甲支付的国际机票费用,乙没有义务承担,B项表述错误。甲、乙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关系,甲在海外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手表,这表明甲基于委托合同享有代理权,甲、乙之间形成间接代理关系,如果手表质量存在问题,乙作为委托人应当向手表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张退货,而不能向受托人甲主张退货(除非甲属于代为销售方,但本题中甲并非销售方),C项表述错误。受托人甲因代购手表支付的价款,乙有义务清偿,但应当按照甲实际支付的费用偿还,D项表述错误。
31.A
【解析】《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据此,个体工商户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作为保证人。可见,选A项。《担保法》第9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据此,教育部直属高校不能作为保证人,不选B项。《担保法》第10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据此,不选C项。《担保法》第8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据此,街道办事处虽不属于一级行政单位,但履行行政职责,具有行政机关地位,因此,街道办事处不能作为保证人,不选D项。
32.B
【解析】《收养法》第26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A、C项表述错误,B项表述正确。《收养法》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里规定的只是“成年子女”,而非“未成年子女”,否则,只能根据《收养法》第26条规定,由“收养人”与“送养人”通过协议方式解除收养关系。可见,D项表述错误。
33.A
【解析】乙所销售的面料并非其所宣称的真丝面料,甲对这种销售伪产品的行为予以差评是合法的、正当的,不存在侵权问题,甲的行为不构成侵权,选A项。甲所揭发的乙销售伪产品的事实是真实的,并非商业诽谤,不选B项。甲并非与乙进行同业竞争,不存在侵犯经营权问题,不选C项。甲是以个人身份、而不是以服装店店主身份购买乙销售的产品的,且甲揭露的是乙销售伪产品的真实情况,因而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不选D项。
34.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债权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简称《合同法解释(二)》)第19条第2款规定,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本案中,汽车的市价为5万元,低于市场交易价的70%(5×70%=3.5万元),即甲以低于3.5万元的价格出售汽车,才能认定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但甲以4万元的价格将汽车出售,尚未达到“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因而应当认定为正常交易行为,乙不能行使撤销权,选D项。
35.B
【解析】甲、乙于2005年登记结婚,2010年甲又与丙登记结婚,构成重婚,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2015年甲、乙协议离婚,此时甲与丙的婚姻仍为无效婚姻,选B项。
36.C
【解析】根据著作权的基本原理,著作权和物权是分离的,作品物权的转移,不视为著作权的转移,因此,书信的著作权归甲,但甲的书信被乙收藏,乙享有书信原件的所有权,选C项。
37.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据此,乙在提供劳务期间被摔成重伤,乙可以要求甲、丙承担连带责任,选D项。
38.B
【解析】《著作权法》规定的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据此,复制方式多种多样,不仅包括传统的复制方式,还包括在不同于原作载体上复制(在上彩釉的陶盘或者瓷盘上复制绘画、雕刻等),以及使用不同的技术复制(如将一件艺术品摄制成照片)。本案中表述的设计4S店所产生的权利属于复制权。《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据此,本案中,甲公司是委托人,乙公司是受托人,二者没有约定著作权条款,因此乙公司享有复制权,选B项,不选A项。商誉权是民事主体对其在工商业活动中所创造的商誉享有利益而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本案中对4S店的设计并非商业信誉,因而丙公司并没有侵犯甲公司的商誉权,不选C项。版式设计权是指对图书、期刊编排格式设计所享有的权利,该权利针对的是图书和期刊,因而丙公司没有侵犯乙公司的版式设计权,不选D项。
39.B
【解析】甲、乙签订买卖合同,其中,甲是先履行方,乙是后履行方。先履行方甲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发现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中止合同的履行。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选B项。
40.A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据此,选A项。
二、多项选择题
41.ABCD
【解析】《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既含定性要求又含定量要求,对于合理认定犯罪及处罚犯罪具有重要意义。该犯罪定义不仅从性质上明确了犯罪具有危害性和违法性,而且还设置了定量要求。“但书”表明认定犯罪不仅需要正确“定性”,还需要合理确定危害的“程度”或“量”。“但书”的基本理念是通过对犯罪的实质特征提出定量的要求,赋予司法机关酌情排除犯罪的权力,避免过分拘泥于法律形式而作出刻板教条的判决。“但书”是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宏观标准,是适应我国法律结构需要产生的。“但书”的刑事政策意义在于:可以缩小犯罪或刑事处罚的范围,避免给一些轻微的危害行为(或违法行为)打上犯罪的标记,有利于行为人改过自新;还可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集中力量惩罚严重的违法行为——犯罪。可见,备选项应全选。
42.ACD
【解析】甲指使乙重伤江某,乙同意后持钢管将江某打成轻伤,甲、乙在“轻伤”的部分成立共同犯罪,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对于乙的抢劫行为,甲不承担刑事责任,A项表述正确,B项表述错误。乙将江某打成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后,乙又另起犯意抢劫江某的手机,构成抢劫罪,对乙应以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C、D项表述正确。
43.ABCD
【解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这里的“其他单位”,既包括事业单位(如医院、报社等)、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的组织,也包括为组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活动而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非常设性的组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国有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据此,备选项表述的人员都可以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44.ABC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对象包括被裁定假释的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选A、B、C项。
45.ABD
【解析】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规定,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78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1年。缓刑考验期限的缩短,不是《刑法》第78条规定的减刑,但其前提是对原判刑罚予以减刑。据此,A项表述正确。《刑法》第78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据此,B项表述正确。根据《刑法》第78条第1、2款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但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据此,C项表述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为25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为23年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5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据此,D项表述正确。
46.AD
【解析】我国《民法总则》依据法人存在的目的,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备选项中,机关法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是特别法人,选A、D项;事业单位法人和捐助法人属于非营利法人,不选B、C项。
47.BCD
【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第179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继续履行;(8)赔偿损失;(9)支付违约金;(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1)赔礼道歉。上述民事责任承担方式,都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本题表述中,宋某在小区围墙与该楼之间自建平房,给住宅楼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赵某为此有权要求宋某消除危险、恢复原状,选B、C项。宋某加工门窗的噪音严重干扰了赵某的正常生活,赵某为此有权要求宋某停止侵害,选D项。不选A项,因为赔礼道歉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的侵权情形。
48.ABCD
【解析】《民法总则》第137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据此,A、B项表述正确,选A、B项。《民法总则》第138条规定,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C项表述正确,选C项。《民法总则》第139条规定,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据此,D项表述正确,选D项。
49.ABC
【解析】《物权法》第18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据此,甲公司的职工班车(A项)、甲公司效益最好的分公司的厂房(C项)可以成为抵押担保的财产,选A、C项。根据《物权法》第223条规定,股权可用于质押担保,选B项。根据《物权法》第184条规定,对于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得设定抵押担保,故不选D项。
50.AD
【解析】甲公司的保密除虫剂配方属于商业秘密,甲公司对此享有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限具有不确定性,具言之,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限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期限的长短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是否得力及商业秘密是否被公开,只要商业秘密不被公开,其就一直受到法律保护。与此不同的是,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创造性成果权往往有时间限制,当法定的保护期限届满,该权利即不再受法律保护。可见,选A项。乙对制作的电影《问道昆仑》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除了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人身权不受期限限制外,著作财产权及邻接权都有保护期限的限制。可见,不选B项。丙企业对其驰名商标“云南白药及图”享有驰名商标专用权,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可依据《商标法》第39条的规定确定,即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可见,不选C项。丁行业协会享有“阳澄湖大闸蟹”的地理标志权。地理标志权不具有时间性,该项权利无保护期限的限制,是一项永久性的权利。可见,选D项。
三、简答题
51.答案要点:
犯罪客体可按其范围大小划分为三种: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即社会利益的总体;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
52.答案要点:
侵犯的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集资诈骗罪以使用诈骗方法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以使用诈骗方法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犯罪主观方面不同:集资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53.答案要点:
地役权的主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地役权的内容是利用他人不动产,并对他人的权利加以限制;地役权的客体是他人的不动产;地役权的设立目的是为自己使用不动产提供便利或提高效益;地役权不得脱离需役地而存在,具有从属性。
54.答案要点: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法条分析题
55.答案要点:
(1)该条中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2)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本身不追究刑事责任。
56.答案要点:
(1)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
(2)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上述答案为原标准答案,但根据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规定,原标准答案应修改为“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编者注)。
(3)由承包人优先受偿,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银行享有的抵押权。
五、案例分析题
57.答案要点:
(1)甲肇事后驾车高速逃离途中又接连与多车相撞,造成多车损坏,多名行人受伤,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甲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5年内又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且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应从重处罚。甲属于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到案后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分子,应认定为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8.答案要点:
(1)有权。何某所立遗嘱尚未生效,何某有权撤销;该遗嘱为自书遗嘱,撤销自书遗嘱并不需要原遗嘱见证人在场。
(2)有权。何某为避税与甲虚构房屋买卖文书并办理过户,系虚假的意思表示,买卖行为无效,甲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何某要求甲返还房屋不适用诉讼时效。
(3)无权。丙以合理价格购得该房屋,丙为善意第三人且房屋已过户,故何某无权要求丙返还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