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信 2

第二级:请求牙美利尖提供技术支援,对国内军工进行升级换代

按照游说所设定的目标,华夏迟滞输联南下以后肯定要转为与前来支援的牙美利尖一起进行反击。

这个时候不同的军用标准将给两方的合作反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按照游说的设定,华夏的抵抗力量不强的话,将会有大部分领土被占领,按照华夏军火标准生产的军用物资将无从得到补给。

如果牙美利尖能够提供他们的军用标准,并提供技术资源,对国内的军工进行升级换代的话,在这个阶段,华夏军队将能直接采用牙美利尖方面提供的军用物资快速进行反击。

举具体点的与贵厂相关的例子就是1553B数据总线,如果华夏的飞机采用了这个标准,在反攻阶段就可以直接挂载牙美利尖方面提供的导弹。并且能够在空战中更好的与牙美利尖空军进行协同作战。

另外采取同样的军用标准和设计模式,习惯了牙美利尖武器操作模式的华夏军人在这个阶段也更容易上手牙美利尖方面此时提供的军事装备。

第2级也是相对容易达到的,因为牙美利尖要想华夏走进他们的体系,这样做很有必要。

但是这一级所谓的升级换代最终定位的技术水平肯定是要比牙美利尖低的,请注意在1977年5月,牙美利尖政府发出总统13号指令,禁止为出口目的发展与F5改进型飞机。

这意味着牙美利尖政府宣布不再出口技术水平等同于国内版本的战机。

虽然牙美利尖政府作出如此要求,但诺斯罗普公司仍在进行F-5E后继机型方案设计,并于1978年选定了F404作为动力。从这点上来讲牙美利尖军火商有把握游说政府出口比F16低一级的机型。

具体以贵厂所涉及的战斗机而言,我们可以请求牙美利尖帮助设计能够对抗输联米格29战斗机的战斗机。

如我们所知,牙美利尖的对外援助军机以F-5E为主,不过面对米格-29这类先进战斗机时这款战斗机已经不能形成有效抵抗了,所以牙美利尖对外军援也需要新的飞机。

参照牙美利尖对新机的要求,那么这个飞机的性能必须介于F-5E和F-16A之间、以空中截击为主限制攻击能力、载荷以及航程要大大低于自用型号、能够简单部署和维护。

所以为了确保我们可以成功的从牙美利尖方面得到军事援助和技术支持,基于F404发动机来发展我们自己的飞机型号是最为现实的。

首先我们可以对比一下通用电气的f404涡轮风扇发动机和普拉特·惠特尼公司F100涡轮风扇发动机性能。

f404 F100

最大加力推力(kN) 78.7 105.9

中间推力(kN) 48.9 65.26

推重比 7.8 7.7

规格(长*直径,mm) 4033*884 4856*1181

以上数值虽然不一定很准,但可以确信的是偏差不大。

如果依据f404来进行设计,虽然从发动机上来讲,最后的成品肯定经不上F16,但是我们消化吸收该发动机技术后,完全可以自行发展一款介于F16与F15之间的中型双性战斗机。

根据诺斯罗普公司的设计目标,他们基于F404所发展的F-5的后继机型将要达到80%F-16能力与l/2F-16费用。

他们在研究的过程中强调R&M(可靠性与维修性)和最小全寿命费用,基于华夏的和平发展战略,未来发生全面战争的可能性很小,最小全寿命费用能够减少华夏的军费支出。

目前可知的诺斯罗普公司的设计目标如下:

机体参数

乘员 1人

长度 14.2米

翼展 8.1米

高度 4.2米

机翼面积 17-18.6平方米

空重 5090-5964千克

最大起飞重 11920-12473千克

动力装置 1台通用 F404

最大飞行速度2-2.1马赫

实用升限16800米

航程 2760千米

作战半径 850千米

爬升率 255米/秒

翼载荷 395千克/平方米

而F16的指标如下

机体参数

乘员 1人

长度 15.09米

翼展 9.45米

高度 5.09米

机翼面积 27.87平方米

空重 8495千克

最大起飞重 19185千克

动力装置 1台普惠F-100

最大飞行速度1.78马赫

实用升限15239 米

航程 3819千米

作战半径1100千米

爬升率 254 米/秒

翼载荷 688 千克/平方米

单纯从指标上来对比,依据f404设计出来的战斗机,要想达到f16的80%的性能,应该还是可行的。

不过诺斯罗普公司在设计的时候考虑了对f5的继承性,为了减少设计成本,他们在设计飞机的时候对气动外形改变很小。

由于他们的这个决定,这款飞机实际上还是以高空高速为主,跟f16走的不是一个路线,我个人认为这不是一个好的决定。

当然我也不认为F16纯空优的设计思想是正确的,但是这款飞机由于其机体设计,在今后应该很容易地改进成多用途战斗机。

基于尽量从牙美利尖多学习到军工技术的理念,我认为设计一款多用途且具有一定空中优势能力的战斗机才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具体多用途能力可以简化华夏空军的机种,减少空军的后勤压力。在设计的时候我们可以把设计的目标定为淘汰强击机这个机种。

如果按照这个方案来的话,斯维登国的Saab-37战斗机可以作为借鉴的机型,这款战斗机采用独特的三角翼近距耦合鸭式气动布局,具有起降性能好,用途广泛等特点。

斯维登国虽然只是一个北欧小国,但是他们的“一机多型“设计理念很是不错,Saab-37作为固定翼战机除了短距起降性能外,可以以这种机型发展出攻击机、侦察机和战斗机,只需装备不同的设备和武器就行了。

华夏现在既然要将国家路线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主,那么必然无法承受专门研制多种专用机种的发展战略。

虽然在单一作战性能指标上,专用战机的作战性能一般要优于多用途战机,但这要付出昂贵的经济代价。

所以基于经济的原因,华夏必须开始考虑改变战机的设计思想。

我们在设计之初就必须考虑战机的通用性,减轻后勤负担,最重要的是具有很好的经济性。

Saab-37战斗机已经投入使用有几年了,想必斯维登国应该积累了相当的使用经验与心得。

再考虑到Saab-37战斗机是从61年开始设计,67年试飞,技术定型已经有十多年了,斯维登国应该将会提出Saab-37战斗机的后续机型的研究了。

限于其国家实力,开发后续机型的时候应该还是会从牙美利尖引进发动机和其它配套设备。

如果斯维登国打算基于F404来研制后续机型,华夏可以考虑与其合作减少研发费用支出。

像这种武器新研发项目,争取全部军费援助应该不可能的啦,不过在开发这个项目的时候华夏可以争取把这个项目当成一个联合开发的军火项目来运作,争取从后续的军火销售中回收一部分研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