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文化企业报告2017
- 陈少峰
- 1542字
- 2020-11-28 14:47:27
六、数字文化产业崛起
2016年12月《“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发布,数字创意产业成为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制造、绿色低碳产业并列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后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将数字创意产业分为数字文化创意、设计服务、数字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应用服务三个重点方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制作、工业设计服务等八个子方向。2017年4月,《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互联网+文化”的新业态、新模式、新趋势等内容作出了重点布局和引导。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网民规模达7.31亿,手机上网用户数达到6.95亿,其中超过70%是10岁至39岁的青少年,广泛的用户群为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在互联网应用中,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的用户规模均达到5亿多,超过网络购物4.48亿的用户规模。在文化产业统计分类中,与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密切相关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近两年平均增速超过26%,超过文化产业整体增速的2倍以上,2016年前三季度规模以上企业收入继续以30.8%的增速领跑文化产业。数字出版业盛会发布的《世界电子书大会白皮书》中指出,2015年成年人小说销售的70%都来自于数字出版,《世界电子书大会白皮书》还预测电子书阅读器将在2017年继续增长。皮尤研究中心报告显示,2016年有声书听众有所增加,14%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曾经选择听书这种方式。目前,全球的有声书产业估价约35亿美元,2016年美国的有声书销售额达18亿美元,大多数零售公司的有声书业务的增长达到3位数,预计2017年这种趋势仍将持续。另外,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等数字创意产品拥有广泛的用户基础,与百姓生活越来越密切,已经成为目前群众文化消费的主产品。同时,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改善和网络用户付费习惯的养成,数字创意产品的消费潜力和市场价值将得到进一步挖掘。
在2006—2016的10年间,我国网络核心版权产业行业规模从2006年的163.8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5086.9亿元,年增长率保持在30%以上,产业规模增长超过了30倍,形成了泛娱乐等跨界版权运营的独特商业模式,并且带动了智能硬件、线下IP授权开发等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通过对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5.2万家企业调查,2017年1季度,上述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9926亿元,比2016年同期增长11.0%。在文化及相关产业10个行业中,除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业外,9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均保持增长。其中,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的4个行业分别是: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营业收入1506亿元、增长29.4%;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276亿元、增长16.8%;文化艺术服务业,76亿元、增长15.8%;文化用品的生产,7733亿元、增长13.0%。
互联网络大电影大大降低了文化产业公众参与的门槛,以前不管是文学作品,还是电影、电视,门槛都比较高,都有专业化的分工,但是互联网的到来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巨大的机会。与传统文化企业相比,数字文化企业在技术、资金和体制机制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互联网极大地降低了文化生产和接受的门槛,解放了公众的文化创造力,扩大了公民的文化选择权,促进了文化民主,同时网络也为文化产品的传播和商业化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大型文化企业尤其是影视娱乐企业,除收购海外资源外,还可以资本和市场为纽带,加深与全球知名企业的合作。更为重要的是,在全行业“泛娱乐战略”的基础上,以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为基础,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文化”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从而实现在互联网传播条件下,通过新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依托新的叙事模式,引导社会凝聚共识,提升文化竞争力和国家软实力。文化企业需要对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改造,通过数字化方式,推动相关产业形态融合,从而创造出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