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海邦正气(明,年份不详)
此匾现挂于宝陇村“林氏家庙”后厅廊下,宽约230厘米,高约80厘米,木质阳刻。右款:巡按广东监察御史晏春鸣为;左款:户部侍郎林熙春立。该作品学自颜鲁公,雍容端庄,大气磅礴而不失静穆之气。
晏春鸣 四川重庆府合州铜梁县(今重庆市铜梁区)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天启元年(1621),选试御史,同年六月,授广东道监察御史。天启七年(1627),上奏请求对广东税制改革,以解决辽东兵饷。崇祯元年(1628),免除职位。崇祯二年(1629),升任山西副使。同年四月,崇祯帝和内阁调查天启七年(1627)宁锦之战后冒功的阉党人员,晏春鸣被免除加衔。崇祯三年(1630),升任为陕西右参政(从三品)。官至太仆寺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