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史文献与传统文化(第二十三辑)
- 刘正刚主编
- 16字
- 2020-08-29 14:00:10
元代翰林学士承旨任职人员考
前言
元代翰林机构,包括翰林国史院和从中分立出来的蒙古翰林院,是元代非常重要的两个中央官署,它们的官长名称一样,都为翰林学士承旨。自中统年间翰林机构成立以后,在元朝绝大多数时间里,翰林学士承旨的品秩都在从二品以上,仁宗即位后则升至从一品,一直到王朝结束。从一品的品秩,意味着和枢密院的长官知枢密院以及御史台的长官御史大夫同一品级,在中书省中,也只有正一品的右丞相和左丞相高过他们,而与平章政事同一品级。考察哪些人员担任过这两个高品秩职务、他们的出身如何、他们在任承旨和其前后一段时间内的主要作为怎样,无疑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两个机构的制度规定、实际运作以及它们在处理国家政治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
蔡春娟《关于元代翰林学士承旨的几个问题》(以下简称“蔡文”)是有关元代翰林机构的一篇力作,该文中有一份元代翰林学士承旨的人员名单,作者用表格的形式罗列了这些官员任承旨的大致时间(系于某一皇帝在位期间)、他们的前任官职和承旨任结束后的改转去向。人员名单还是有些遗漏,他们的任职时间和前后官职表述也有些差失。本文拟以这篇文章为基础,补充一些可考的在元代任过翰林学士承旨的人员名录,对他们的任职年份、族属出身以及任承旨和任承旨前后的一些有助于理解翰林机构职掌和作用的事迹做些考述,对蔡文表格中的差失地方也做点纠正。
上文提及,元代翰林机构包括翰林国史院和蒙古翰林院,两机构官长名称是一样的;在史料中两机构的简称也一样,都作翰林院。张帆在《元朝诏敕制度研究》一文(以下简称“《诏敕》文”)中认为蒙古翰林院的正式名称就是翰林院,“蒙古翰林院”其实是一个俗称。所以,文献中提到的翰林院,可能是指翰林国史院,也可能是指蒙古翰林院;提到的翰林学士承旨,可能是翰林国史院的官长,也可能是蒙古翰林院的官长。对这些任过承旨的官员,如果能够区分出在哪一机构任职自然很好,但文献中明确说出是在蒙古翰林院就职还是在翰林国史院任官的情形极少,多数需要我们结合其他各种记载加以判断。一般说来,汉人、南人是不大会担任蒙古翰林院学士承旨的;带有知制诰、兼修国史附加头衔以及负责领会同馆事、负责纂修实录与后妃功臣列传的,肯定是翰林国史院官员,而负责诏令翻译、蒙古字学的则必定是蒙古翰林院官员。不过,由于史料的限制,能够根据这些惯例判断出任职场所的承旨官员也是相当少的。张帆在《诏敕》文中提出了判断蒙古翰林院官员的四条标准,蔡文根据这四条标准对所罗列的111位人次承旨官员(总人数106位)判断出了16人次的蒙古翰林承旨。不过,《诏敕》文所提四条标准除第三条以外,其他三条笔者认为都不够有说服力。
第一条,张帆指出,蒙古翰林院官员没有知制诰、兼修国史这样的附加头衔。《诏敕》文说,我们当然不能因为没有这样的附加头衔就说某人是蒙古翰林院官员,因为史文有缺略,“但当碑铭述及某人官职迁转,带知制诰、修国史的‘翰林院’官与不带此类头衔的‘翰林院’官对举,则后者基本上可以断定为蒙古翰林院官员”。此说有点绝对,因为有些翰林官员的这类附加头衔并不与正式官衔同时授予。比如董文用,至元二十六年(1289)前后,迁为翰林学士承旨,他的知制诰兼修国史附加衔则是至元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后才授予的;所以带知制诰、修国史的“翰林院”官与不带此类头衔的“翰林院”官对举,后者并不能说一定是在蒙古翰林院,也可能是在翰林国史院,只是一时没有授予知制诰、兼修国史这类附加头衔。下文考订的安藏就是这样的例证。
第二条,《诏敕》文指出,掌翻译诏敕基本可以肯定是蒙古翰林院职掌,这没有问题,但作者接着说,“如果提到某位翰林院官时特别强调他‘通诸国语’云云,也大体上可以归入蒙古翰林院”,这就未必了。翰林国史院里任承旨的多数还是蒙古人和色目人,他们当中通诸国语的一定不少。比如安藏,蔡文将他列为蒙古翰林院承旨,依据可能是《元史·徐世隆传》中提及他做过翻译之事,但是根据程钜夫为他撰写的神道碑,则基本可以断定是在翰林国史院里就职。关于安藏的详细考订见下文,被蔡文考订为翰林国史院承旨的朵儿直班也以语言翻译能力见长。
张帆文章提出的第三条依据,即蒙古翰林院负责蒙古字学事务,这点没有问题。第四条依据,张帆认为当翰林院官员与内八府宰相“彼此兼职、互相调任”时,可以判断是蒙古翰林院官员。这一条笔者认为未必。内八府宰相究竟是一种什么官,明代人编《元史·百官志》时就已经搞不清,他们勉强将内八府宰相条系于蒙古翰林院之后,但《元史》里头也明确说了,内八府宰相与蒙古翰林院官员实是两个不同机构的官员。今天现存的史料仍然无法让我们弄清内八府宰相到底是种什么样的官,我们还只能说其所属的机构与翰林机构是不同的官署,那么蒙古翰林院官员可以与内八府宰相彼此兼职、互相调任,翰林国史院里的蒙古、色目承旨也不排除有与内八府宰相彼此兼职、互相调任的可能。
即使张帆《诏敕》文所说的四条判断依据都很可靠,蔡春娟根据它们以及其他一些明确的记载而判断出的蒙古翰林院承旨也只有16人次,在她所列的106位承旨(总共111人次,有5人她认为在两个机构都任过承旨)中,仍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官员(37位)无法确定在哪一个机构里任职。笔者认为,对元代的翰林学士承旨,我们实际上没有太大的必要去考订他们是翰林国史院承旨还是蒙古翰林院承旨。
笔者曾经指出,元代的翰林机构与唐宋时期的翰林机构有很大的区别。唐宋翰林机构的主要职掌是掌制诰,是皇帝用来牵制宰相的、自己信任的心腹官员。元代的两个翰林机构也都有掌诏敕的职掌,但并不是它们的专职;更重要的是,在发布诏令这一环节上,元代不存在君权与相权之争的问题,诏敕制定也就成为一种“吏事”,多数时候并不需要承旨亲自操作,所以元代翰林机构的官长可以不识字,翰林国史院承旨中不懂汉文的蒙古色目官员一定很多。修史是元代两个翰林机构的专职,这是区别于唐宋翰林机构的一个极其突出的方面,但机构首领翰林学士承旨更不需要亲自工作。元代两个翰林机构的官长,更主要的职务其实是备顾问:他们可以向皇帝上疏提建议,可以利用受命撰写诏旨的机会向皇帝提出自己的主张,可以在百官集议上发表意见,可以利用经筵讲解的机会向皇帝进谏(后面这三种情形决定了翰林机构在中央官署中的地位,除省、院、台三大机构外,其他中央官署多数未被赋予这些特权,只有集贤院有类似机会)。当然,翰林官长意见能否被采纳,这要决定于皇帝,官员的出身种族、在怯薛中的身份、皇帝的个人爱好等,这些因素的意义要比官员的任职机构重要得多。比如,一般说来,蒙古翰林院的影响要比翰林国史院大,但翰林国史院的承旨如果是一位皇帝很信赖的官员,那么他的影响就会超过蒙古翰林院的承旨。世祖朝的和礼霍孙,一直在翰林国史院任职,他的影响力绝不亚于同一时期蒙古翰林院的任何一位承旨。笔者认为,元代的翰林机构,尽管在世祖即位后才成立,但它并不是纯粹模仿汉式制度而设,而是由对前四汗时期必阇赤体系逐步变革而成,翰林学士承旨的身份也就类似于前四汗时期大汗身边的必阇赤。世祖即位以后充当大汗身边必阇赤的人员,他们平时是在怯薛组织里还是在翰林国史院里还是在蒙古翰林院里,区别并不太重要。本文因此也就不采取蔡文方式,将承旨人员分成“翰林国史院承旨”“蒙古翰林院承旨”和“无法确定哪一机构承旨”三类,而只依照任职时间顺序,将他们编排在一起。不过对蔡文所作的分类考订,本文中也注明出来。蔡春娟认为是蒙古翰林院承旨的,本文中注以“蔡文列为蒙院承旨类”或类似表达;她认为无法确定属于哪个翰林院学士承旨的,本文中注以“蔡文列为无法确定类”;蔡文中列出的其他官员,在她文中就被判断为属于翰林国史院承旨,本文中不特别加以说明;不过对蔡文的判断,笔者觉得有疑议的,不论她认为属于哪一类,笔者文中都会加以说明和辨析。蔡文未列人员,笔者补充考订到的,用“蔡文无”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