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达《金融学》(第3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视频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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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80字
- 2024-12-21 08:08:55
5.2 课后习题详解
1.“金融中介”所指的范围有大有小,通常使用的口径有几个?
答:“金融中介”是指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林林总总,统称为金融中介,也常常统称为“金融机构”、“金融中介组织”。
(1)联合国统计署的分类
①按经济活动类型分类,把现今世界上的经济活动分成17个大类。金融中介,是其中的一大类,包括的内容是:
a.不包含保险和养老基金的金融中介活动。
货币中介:中央银行的活动;其他货币中介,主要是指存款货币银行性质的活动;
其他金融中介:金融租赁活动;其他提供信用的活动,主要指类如农业信贷、进出口信贷、消费信贷等专业信贷的活动。
b.保险和养老基金——不包括强制性社会保障。
包括:生命保险活动、养老基金活动、非生命保险活动。
c.辅助金融中介的活动。
金融市场组织,如证券交易所的活动;
证券交易活动,这包括投资银行、投资基金之类的活动;
与金融中介有关的其他辅助活动。
②按中心产品的分类,共分9大类。金融产品属于服务性质的产品。“金融中介、保险及辅助服务”包括的内容是:
a.金融中介服务——不包括投资银行服务、保险和养老基金服务。
包括:中央银行服务、存款贷款服务、中间业务的服务、金融租赁,等等。
b.投资银行服务。
包括:投资银行服务、证券买卖服务、证券承销、包销服务,等等。
c.保险和养老基金服务——不包括强制性社会保障。
包括:生命保险和养老基金服务、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服务、非生命保险服务,等等。
d.再保险服务。
e.金融中介辅助服务。
与投资银行有关的服务,如合并与收购服务、公司理财和风险投资服务;
经纪服务、证券交易的处理和结算服务;
金融资产管理、信托、委托服务;
与金融市场有关的营运服务和管理服务;
f.保险和养老基金辅助服务,等等。
(2)国民核算体系SNA对金融业按机构的分类
这种分类,是从交易主体或资金收支角度作为识别不同金融机构的划分标准。具体划分是:中央银行;其他存款公司;不是通过吸纳存款的方式而是通过在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并利用这些资金获取金融资产的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如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消费信贷公司等;金融辅助机构,如证券经纪人、贷款经纪人、债券发行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及经营各种套期保值的衍生工具的公司等;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
2.对金融中介机构的分类有种种标准。对它们进行分类为什么很不容易?
答:金融中介包括的范围极广。在间接融资领域中,与资金余缺双方进行金融交易的金融中介有各种类型的银行;在直接融资领域中,为筹资者和投资者双方牵线搭桥,提供策划、咨询、承销、经纪服务的金融中介,有投资银行、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人、金融市场上的各种基金以及证券交易所;与它们并存的另一大类是各种保险事业;从事信托、金融租赁、土地和房地产金融活动的,在金融中介系统中也都是重要环节。在当前世界市场经济生活中,所有的金融中介构成一个极其庞大、极其多样性的大系统。要想明确哪些产业应该划入金融中介的领域,以及在这一领域内如何有条理地分门别类,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联合国统计署统计分类处把金融中介按照经济活动类型、中心产品分别进行了分类,国民核算体系SNA也对金融业进行了按机构的分类。这种分类,是从交易主体或资金收支角度作为识别不同金融机构的划分标准。
在实际应用中,用于满足统计需要的分类是极其精细的。这些种种分类只不过是提供从不同视角观察一个复杂大系统所形成的不同的分类和描述,并希望从中给出一个轮廓印象。因此在种种教材和著述中,对金融中介机构体系的介绍不尽相同是完全不足为怪的。
3.试分门别类说明我国当前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并同主要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比较:它们的共同之处有哪些方面?主要差异可归结为几点?
答:(1)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目前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中介机构体系格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这一格局将持续向现代化的方向演进。
具体构成是:
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长城、东方、信达;
其他商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等;
投资银行、券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申银万国、华夏、国泰君安、海通、南方;
农村信用合作社:截至2010年末,农村信用社共20438家;
城市信用合作社:到2011年底,全国共有城市信用合作社48家;
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
财务公司:华能集团财务公司、中国化工进出口财务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财务公司等;
金融租赁公司:中国租赁有限公司、东方租赁有限公司等;
小额贷款公司:2007年末,我国共有7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试点,到2011年12月末,小额贷款公司迅速扩展至4282家;
汽车金融公司:截至2011年末,我国共成立了汽车金融公司13家;
货币经纪公司:截至2011年末,银监会批准开业的货币经纪公司有4家;
邮政储蓄机构:邮政储蓄银行;
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
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与风险投资基金;
汇金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在华外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代表处、在华设立的营业性分支机构等。
(2)我国与西方国家金融体系的相同点主要表现在:
①都设立有中央银行及中央金融监管机构;
②金融机构的主体都是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
③非银行金融机构都比较庞杂;
④金融机构的设置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金融体制的变革不断进行调整的。
(3)我国的金融机构与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①中国人民银行隶属于政府,独立性较小,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都要服从于政府的经济发展目标;
②中国的金融机构以国有制为主体,即使是股份制的金融机构,实际上也是以国有产权为主体;
③中国商业银行总数不多,规范的专业银行也少,即作为金融机构体系主体的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数量相对不足;
④中国政策性银行的地位突出,但政策性金融业务(包括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的)的运作机制仍然没有完全摆脱资金“大锅饭”体制的弊端;
⑤中国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仍然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而西方国家商业银行都在向混业制全能银行方向发展;
⑥中国的专业银行发展缓慢,国外较为普遍的房地产银行、为中小企业股务的银行和消费信贷机构,在中国都未建立;
⑦中国的保险业比较落后,保险机构不多,特别是地方性保险机构有待发展,保险品种少,保险业总资产和保费收入与中国经济总体规模、人口规模相比较显得太小;
⑧西方国家金融机构的设置及其运作,都有相应的法律作为依据,而中国金融法律不健全,由此造成了各类金融机构发展的不规范和无序竞争。
4.比较直接融资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上金融中介的异同,试分析这两种金融中介在我国的发展状况。
答:(1)直接金融指资金短缺单位直接在证券市场上向资金盈余单位发行股票债券等凭证融通资金的一种融资形式。在此过程中资金供求双方直接建立金融联系,因此被称为直接金融。它可以节约中介成本,获得长期稳定资金,同时在法人治理上发挥作用。但是门槛较高,并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间接金融指资金盈余单位把资金存放或投资到银行等中介机构,再由这些机构以贷款或直接投资形式将资金转移到资金短缺单位的一种融资形式。它可以动员零星存款,减少信息成本和合约成本,实现期限转化,同时通过资产多元化降低风险,但对中介机构更为依赖。
(2)由于融资方式的不同,两个领域内的金融机构有很多差异,主要表现在:
①在资金运动中的地位不同。直接融资机构只是协助地位,而资金流通的双方是实际供求者。间接融资机构处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重地位,把资金流通全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并在每个阶段都处于主体地位。
②承担风险不同。直接融资机构不承担风险,全部风险由资金供求单位承担。间接融资机构由于处于法律合同主体的地位,要承担所有投资风险,但可以通过资产多元化进行分散。
③职能不同。直接融资机构在投资运作中主要行使设计投融资方案、咨询和管理,代理投资等职能,并不作为主体进行投资。而间接融资机构则作为投资主体直接行使投资职能。
④资金运用利润分配不同。直接融资机构的投资收益是事前固定的,可以是一个固定数额,也可以是一个比例,而受益的剩余部分归投资者所有。相反,间接融资机构则占有了大部分投资利润,只需支付给资金供给者一个固定数额。
(3)在直接融资市场上,我国目前有数量较多的证券公司,如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申银万国、华夏、国泰君安、海通、南方,投资基金也发展迅速。在间接融资市场上,我国目前存在大量的银行,如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数量较多的股份制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长期以来,间接融资是我国企业主要的资金来源。间接融资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同时也承担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巨大成本。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进行,我国间接融资市场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的直接融资市场发展迅猛,为企业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缓解了间接融资市场的压力。但由于发展时间短,市场机制不完善,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
5.了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变化,分析变化的原因和未来的发展趋势。
答:略。
6.为什么说金融中介机构多样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有庞大的金融机构体系,为什么还广泛存在着“民间借贷”?
答:(1)金融中介机构多样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金融这个范畴,它存在于经济生活中的理由是借助自身的一些特定功能,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结构与经济主体呈现多元化态势,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变化显著,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日益要求开通越来越多样化的渠道为之服务。由于不同的金融中介经营规模、业务领域、职能特征不同,提供给社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同,因而有着各自的比较优势。如果金融中介系统的结构过分简化,就难于适应市场经济多元化的发展。由于历史与现实,经济与政治,社会与观念习俗等诸方面极为多种多样,各国金融中介机构体系多样化的发展途径各异。但金融机构必须适应不同的客观条件实现多样性的发展则是市场经济的共同要求。否则,金融中介机构体系就难以保证金融高效率地发挥其带动整个经济的能动作用。
(2)民间借贷存在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①民间借贷方式简单灵活,对借款者有较大吸引力。民间借贷具有独特的融资优势:一是民间借贷以信用借贷为主,借贷方式简便。借贷一般发生在亲戚、熟人、朋友之间,无需抵押、担保手续,只要借款人立据后即可取得资金,手续简便快捷。二是民间借贷条款约定比较灵活。与银行贷款相比,在期限、利率约定方面有较大的灵活性,期限可根据借款者用款时间而定,利率定价也基本上达到了市场化,借贷双方任何条款均可协商,基本不存在“霸王”条款。三是民间借贷顺应商机。个体工商户、企业往往在资金方面需求较急,而从银行取得一笔贷款需多部门审批,时间较长,等资金到位后,借款者有时已错过商机,民间借贷正是在正规融资渠道与商机的不匹配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四是民间借贷利率的高收益集聚了大量社会闲散资金,使资金需求者向社会寻求资金支持成为可能。
②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促进了民间借贷市场的存在与发展。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高度集中的“分级授信”管理体制,使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机构信贷权限越来越小,对当地中小企业取得信贷资金支持的难度不断加大。随着近年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信贷授权政策对基层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刚性制约与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越来越格格不入,客观上造成了地方中小企业不得不多渠道寻求资金支持,使地区民间借贷需求越来越强烈,为民间借贷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③农村金融服务的缺失,刺激了农区民间借贷。近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将农区网点撤开,专门服务于农业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减少,在这种情况下,迫使农区居民在资金紧张时只能向民间借贷寻求资金支持。
7.你是否了解我国在几个国际金融机构中的活动状况?
答:(1)我国与国际清算银行的往来
中国人民银行早于1984年就开始在国际清算银行存款,并与其建立了正式业务联系,以后每年中国都派有代表团出席该行的年会。1994年克罗克特就任国际清算银行总经理之后,积极推进该行的国际化进程。他首先扩大了中央银行行长例会的规模,有选择地邀请非股东中央银行行长出席会议。随着中国在亚洲的经济地位不断提升,中国人民银行也多次受邀派代表参会,进一步增加了中国中央银行与国际清算银行及各国中央银行的交往。1995年1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朱镕基同志在访问瑞士期间曾正式访问了国际清算银行,为增强双方的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基础。1996年7月8日,国际清算银行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向中国、新加坡和香港特区等9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出售股份,当年9月,中国中央银行正式加入国际清算银行。
近年来,中国每年派代表参加国际清算银行召开的中央银行行长例会以及一些专门委员会的各种会议,及时了解世界经济形势和国际金融热点问题,适时宣传中国改革开放的政策和成就。这些会议也为我国开展双边和多边交流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同时,由于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清算银行双方高层往来频繁,及时就重大问题交换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双方友好关系的发展。
(2)我国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往来
中国是IMF的创始国之一,但在1980以前,中国在IMF的席位一直被台湾当局占据。1971年我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在联合国各专门机构的合法席位也相继得到恢复。经积极交涉,1980年4月17日,IMF执行董事会通过决议,恢复了中国的合法席位,之后,我国在IMF的份额由原来的5.5亿特别提款权增加到1983年23.9亿特别提款权。1992年在第9次份额总检中,我国的份额再增至33.852亿特别提款权,占基金总份额的2.35%,位列第11位。2001年2月5日,IMF理事会通过决议将我国的份额增加至63.692亿特别提款权(约合83亿美元),我国在IMF的份额也从11位上升到第8位。2006年9月,基金组织再次对份额调整,我国升至3.72%,列第6位。在2010年最新一轮IMF改革之后,中国成为IMF第三大股东国,特别提款权份额增至6.39%,投票权上升到6.07%,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居世界第3位。自1980年以来,我国与IMF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国与IMF的各种业务往来也在不断增加。双方的合作主要有以下方面:
①IMF通过提供贷款支持我国国际收支的改善。如1980年,我国宏观经济失衡,通货膨胀加剧,国际收支逆差扩大,为此,IMF向我国提供了4.5亿特别提款权的第一档信贷和3.05亿特别提款权的信托基金贷款。两种贷款我国分别于1983年和1990年全部还清。又如1986年,我国再次向IMF借入5.97725亿特别提款权的第一档信贷,促进了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该借款亦于1991年还清。
②IMF通过提供多次技术援助与人员培训,帮助我国提高管理技术水平。在IMF的援助下,我国已在建立外债管理指标与统一监测制度,改进国际收支编制方法,加强中央银行作用,推进税制改革及完善税收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③我国也定期与IMF磋商与交流。例如:向IMF提供本国国民经济统计数字,介绍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政策意向,让世界进一步了解中国;1980年11月、1986年11月和1990年1月,我国先后与IMF举办大型学术研讨会,1997年9月还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召开了IMF和世界银行的年会,这些会议就各国宏观经济管理和经济增长,IMF的地位、作用及其改革,以及中国银行业务、防范金融危机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产生了积极影响。
④我国按IMF要求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并参与IMF的实际救援工作。1994年我国推出了汇制改革与货币自由兑换的措施,并于1996年实现了货币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1997年东南亚发生货币危机后,我国从大局出发,坚持了人民币汇率不贬值的政策,并积极参与了在IMF框架下对亚洲金融危机的资金援助计划。这些举措受到了IMF及其他成员国的普遍赞扬。
(3)我国与世界银行集团的往来
①与世界银行的往来
中国是世界银行的创始国之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在世界银行的席位长期为台湾当局所占据。1980年5月15日,中国在世界银行和所属国际开发协会及国际金融公司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复。1980年9月3日,该行理事会通过投票,同意将中国在该行的股份从原7 500股增加到12 000股。
我国在世界银行有投票权。在世界银行的执行董事会中,我国单独派有一名董事。我国从1981年起开始向该行借款。此后,我国与世界银行的合作逐步展开、扩大,世界银行通过提供期限较长的项目贷款,推动了我国交通运输、行业改造、能源、农业等国家重点建设以及金融、文卫环保等事业的发展,同时还通过本身的培训机构,为我国培训了大批了解世界银行业务、熟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
2010年,我国向世界银行认购的股份占该行总股份的2.85%,获得的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2.77%。2010年4月25日,世界银行发展委员会通过了新一阶段投票权改革方案,中国在世界银行的投票权从2.77%提高到4.42%,成为世界银行第三大股东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至2011年末,我国共获得世界银行贷款约478亿美元,分别用于326个建设项目。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世行认为中国已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因此,从1999年7月起,将不再对我国提供优惠的软贷款。这会对我国利用世行贷款的规模和结构产生一定影响。
②与国际开发协会的往来
1980年5月15日,中国在该协会的席位得到恢复,在协会中享有投票权。国际开发协会主要向我国提供长期低息贷款,用于我国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2007年12月,我国首次向国际开发协会捐资3000万美元,这标志着我国已经从国际开发协会的受援国转变为捐款国。
③与国际金融公司的往来
1980年5月15日,中国在该公司的席位得到恢复。我国按规定认缴股金并享有投票权。目前,我国与国际金融公司的业务往来日益密切。从1987年该公司开始向我国中外合资企业提供融资开始,援助的范围不断扩大,现已涉及到包括中外合资企业、集体企业(含乡镇)、私营企业及实行股份制的企业等,为我国这些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及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4)我国与亚洲开发银行的往来
我国在亚洲开发银行的合法席位于1986年恢复。中国是亚行第三大股东国,持股6.429%,拥有5.442%的投票权。到2011年底,中国共获亚行贷款项目148个,承诺金额约220亿美元。中国还是亚行技术援助赠款的累计第一大使用国,截至2011年,共获技术援助赠款3.2亿美元,涉及647个项目。此外,我国还接受亚行提供的无偿技术援助。
(5)我国与非洲开发银行的往来
截至2006年末,中国在非洲开发银行持股24230股,占非洲开发银行总股份的1.117%。通过非洲开发银行与非洲开发基金,我国与非洲进行了一定规模的双边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