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593年4月18日,莎士比亚的叙事体长诗《维纳斯与阿董尼》由出版商向伦敦“书业公所”申请登记,随即出版。离诗集登记只差五天,莎士比亚就要踏上二十九岁的人生征途了。经过多年努力,他初试身手,最早的几个剧本(《亨利六世》等)受到观众的广泛欢迎,这个从内地小城镇投奔到伦敦戏班子的青年剧作家已经为自己的终身事业开拓出一条道路了。

然而这时候,在侧目而视的文坛前辈的心目中,这个初露头角、伶人出身的剧作家却只能算是混进孔雀队伍里来的一只乌鸦而已。

1592年秋天,当时著名的剧作家格林(R. Greene,1558~1592)病死了。临终之际,他写了一本小册子《千万悔恨换来了一丁点儿聪明》;在全篇末了,这位剑桥大学出身的文人以自己潦倒不堪的晚境,公开警告三个同行剧作家,要他们提防那些改编他人剧本的演员,尤其是某一只“新抖起来的乌鸦,借我们的羽毛打扮自己,在戏子的外皮底下包藏着一颗虎狼的心。他自以为叽里呱啦地写得一手无韵诗,不差于你们中间最出色的一位……”

这个呼之欲出、“新抖起来的乌鸦”,指的就是年轻的莎士比亚。在历史剧《亨利六世》(下)中,莎士比亚写下这样一行台词:“女人的外皮底下包藏着一颗虎狼的心。”现在格林接过这话,故意把“女人”改为“戏子”,来点明他指的是哪一个;他还嫌这不够露骨,惟恐人家不明底细,又在文中杜造了一个词:“Shake-scene”,来影射“Shakespeare”(莎士比亚)。在莎士比亚早期传记文献不足的情况下,格林的临终讥诮,可说提供了一份可贵的资料,这却是这位满腹牢骚的剧作家当初万没想到的。

格林的讽言冷语,无非受过正规教育、大学出身的文人剧作家,对出身戏班子、肚子里没有多少墨水的演员剧作家表达了极端藐视而已。莎士比亚就可怜巴巴地“只懂得一点儿拉丁文,和更少的希腊文”(琼生语),而像格林、马洛等人,则是饱学之士,熟知希腊、罗马的典故,有“大学才子”之称;因此格林俨然居高临下,从他那双势利的眼里看,莎士比亚只是一只跟人学样的猴子罢了。

从更深的意义上看,格林的讽言冷语,实际上也反映了当时社会上对于通俗戏剧的偏见。泰晤士河沿岸的那些露天剧场在当时是新兴的娱乐场所,受到伦敦市民阶层的热烈欢迎;然而那些文人学子却自有他们的看法,为结构简陋的戏园子编戏,也就是说,为出一个铜子就可以挤在池子里站着看戏的那些学徒们、小市民们编戏,这一类剧本是不上品格的,怎么能像正统的诗歌那样在文艺女神的殿堂内占一席地位呢?

在欧洲的文学艺术发展史上,戏剧曾经有过它的黄金时代,在人们的文化生活中占据过十分崇高的地位。公元前五世纪,正是古希腊雅典城邦的黄金时代,年年举行的戏剧评比活动,对于雅典公民们是一个全民性的盛大节日。希腊的九位缪斯女神中就有“悲剧”女神和“喜剧”女神——当然,还有“诗歌”女神。可惜这光荣的戏剧传统,随着希腊城邦的没落而中断了。英国文艺复兴时期重又繁荣起来的戏剧,是承袭欧洲中世纪民间世俗戏剧而来的,可谓另起炉灶,不入于古典传统之列。在当时的英国文坛上,只有诗歌女神惟我独尊,几乎没有悲剧和喜剧女神立足的余地。

在格林写下他的临终遗书的半年后,莎士比亚的第一个长诗集《维纳斯与阿董尼》问世了。年轻的剧作家仿佛决心要跨进英国文坛,以自己鲜艳华丽的古典风格的诗篇来雄辩地证明:论功力和才华,自己并不比哪个差!可以认为,这篇长诗就是给予刻薄的讥诮者的一个有力的答复。

诗集的初版本几乎没有印刷上的错误,很可能诗人亲自校阅过。如果跟出版在莎士比亚生前的他那些戏剧单行本比较一下,这一点十分突出。莎士比亚从没有考虑要把他的那些戏剧作为文艺创作出版。他编写戏剧可说都只是为了应付舞台上的演出。伦敦出版商为了牟利,想法从剧团弄来脚本,并没得到他的同意,私下出了盗印版,好好的作品往往给弄得残缺不全、面目全非(例如《温莎的风流娘儿们》的盗印本,1602)。莎士比亚却听之任之,从没有要替它们恢复原来面貌的打算,把定稿交给可靠的出版商发表;难怪有的学者认为:莎士比亚“除了着眼于当前的舞台演出的成功之外,他对于自己的剧本的最后遭遇一点都不关心”参阅《莎士比亚现代读本》(by Cartmell and Cady,1946)一书的序文。这一段话其实只是重复了约翰逊在他编的《莎士比亚全集》(1765)的序文中所说过的话。

可是对于他的长诗《维纳斯与阿董尼》,莎士比亚却是另眼看待。他在诗集的献词中把它称做“我的文思的头胎儿”;这岂不是说,他没有把早在这之前的他那些戏剧作品认做自己的亲骨肉?第二年接着出版的《鲁克丽丝失贞记》,同样可以被版本学家称为“善本”。惟独长诗得到钟爱备至的关怀,不免使人感叹莎士比亚很像一位偏心的父亲。这种厚此薄彼的心理状态,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到了在当时英国的文坛上,诗歌占据了不容置疑的统治地位。然而历史证明,实际上,却是新兴的戏剧,这不登大雅之堂的通俗文艺,代表了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最高成就;而这一点,却是当时多数的人们,甚至包括莎士比亚本人在内,所没有意识到的。


诗集出版后,可说风行一时,单是莎士比亚生前,至少再版九次;在他逝世后二十年间又再版过六次。见河滨版《莎士比亚全集》(1974)第1704页。

莎士比亚的许多戏剧,在当时也许以历史剧《理查三世》、《亨利四世》上篇最受欢迎了,都是一版再版,前后各出版了五种到六种单行本;如果作品的版次多少,可以看做当时读者情绪的一种反映,那么比起莎士比亚任何一个戏剧来,长诗《维纳斯与阿董尼》显然受到更大欢迎,它更为“畅销”。

这个诗集被同时代人提到或是引用的次数,也超过了莎士比亚的任何一个戏剧作品。我们可以想像,这艳丽的叙事诗尤其为青年人所喜爱。在流传下来的一本乔叟的诗集上,有个叫哈维(G. Harvey)的读者写下这样一条笔记:


年轻的一辈把莎士比亚的《维纳斯与阿董尼》喜爱得了不得;可是他的《鲁克丽丝》、他的悲剧《哈姆莱特》却见爱于较有智慧的人。


在剑桥大学生所编的一个剧本《归自仙乡》(The Return from Parnassus,约1599)第四幕第一景里,有这样一段热情的赞美:


让这个愚蠢的世界景仰斯宾塞吧,我却要崇拜甜蜜的莎士比亚先生;为了尊敬他,要把他的《维纳斯与阿董尼》放在我的枕头下,就像我们在书中读到的,有一个国王,他睡觉时把荷马[史诗] 放在他的床头。


第二年,莎士比亚下更深的功夫,花更多的精力,以更大的信心,写下篇幅更长的叙事诗《鲁克丽丝失贞记》,又一次取得成功。年轻的莎士比亚接连写了两篇专诚献给封建贵族的长诗,都受到赏识,风行一时;这样就不免有一个创作道路的问题放到诗人的面前。他仿佛来到了一个岔路口,面临着何去何从的抉择:要贵族化的高雅,还是要市民化的通俗?他的最终选择将具有重大的意义。他会不会满足于这些眼前的成功,从此沿着迎合贵族阶级的口味写下去?如果真是这样,那就不可能在英国文学史上,为他的时代写下最光辉的一页。可庆幸的是,莎士比亚从没有抛弃他的剧团;对于舞台和戏剧,他始终怀有深厚的感情;他也忘不了为他热烈鼓掌的伦敦的新兴市民阶层,乐于为他们而创作,在表达广大人民的思想感情时,他的那些杰作清晰地传出了时代的声音。

十九世纪英国浪漫派诗人和文学批评家柯尔律治在他的《文学生涯》(Biographia Literaria,1817)第十五章中,论及“诗才的确切不移的标志”时,对于《维纳斯与阿董尼》推崇备至,并说“在文字的绘画性这一成就上,也许其他的诗人从没有达到这么高超的境界,就连但丁也不能例外”。

但是现代莎学家却表达了另一种看法,很可以拿美国莎学家斯宾塞的一句话作为代表。想到莎士比亚的好些戏剧杰作(如悲剧《麦克贝斯》)当时排印得十分糟糕,给后世辛勤的版本学家、编者、研究家们留下了无数伤透脑筋的疙瘩和难题,惟独那两本长诗集则眉清目秀、不存在错讹脱漏等情形,不劳后人费神校订;两相对比,不禁使莎学家发出了感叹:


我们多么乐于拿这两个诗集的正文去换取伟大的莎剧的单独一幕啊。见斯宾塞:《莎士比亚的生平和艺术》(H. Spencer: The Art and life of Shakespeare,1947)第22页。


这显然是说,在现代莎学家的眼里,不管精雕细琢的《维纳斯与阿董尼》当时曾经多么风行,但是如果和莎士比亚的那些不朽的戏剧杰作比较的话,那却是没法相提并论了。


《维纳斯与阿董尼》在艺术成就上既然不能和莎士比亚进入成熟时期的戏剧创作相提并论,那么我们今天把它介绍过来,有没有什么重要的意义呢?欣赏和研究的着眼点应该放在哪里呢?

我想有这么几个方面可以谈一下。

莎士比亚一生,除了他的戏剧、诗歌外,并没有为后人留下片言只语表明他对于文学艺术的见解,我们只能从分散在他作品中片段的议论去了解他的文艺观点。《维纳斯与阿董尼》这篇长诗在这方面值得我们注意,它相当鲜明地表达了诗人的这样一个美学思想:艺术的魅力来自真实。请读一下这一节诗(第289~294行):


当一位画家要超过天地间的生命,

画一匹骨肉均匀、比例相称的骏骑,

他的艺术跟“自然”大匠在竞争,

仿佛死的该比那活的更富于生气;

如今这匹马就胜过凡马庸碌,

不论外形、骨架、毛色,还是那气度!


“艺术模仿自然”,本是欧洲的一个传统的美学观点,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首先在他的名作《诗学》中这么提出。莎士比亚的名句“举起镜子照自然”引自《哈姆莱特》第三幕第二景。,就是“艺术模仿自然”的形象化的表达,同时也把这一传统观点所包含的现实主义精神显示出来了。上面那节引诗从另一个方面接触到了艺术和现实(自然)间的关系。这里是艺术家结合自己创作实践的具体感受,谈他最关心的一个问题:作品的艺术魅力究竟来自哪里?

年轻的诗人显然认为:艺术魅力来自惟妙惟肖,来自巧夺天工。这不就是表明了创作思想上的“艺术模仿自然”吗?只是诗人在这里又进了一步,对于他,“模仿”还不足以充分表达艺术家的那种可贵的创作冲动、创作热情。一个有抱负的艺术家并不以“巧夺天工”为能事,为了取得作品的最强烈的艺术效果,他追求的是“巧胜天工”——这就是说,艺术不仅师法“自然”,而且有可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超越“自然”;这就是引诗中所说的“要超过天地间的生命”,“仿佛死的该比那活的更富于生气”。

就连“大自然”本身,在人文主义者诗意的想像里,也是一位艺术大师,自然万物不就是它的创作吗?而俊秀出众的阿董尼,更是天地间少有的一个杰作。懂得了诗中的“大自然”其实就是艺术家本人的化身,它孕育生命,就是艺术家在构思和酝酿主题,长诗开头部分的那一行诗句(第11行)将给我们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大自然孕育你,就在跟自己拼命。


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第三幕第二景)等戏剧里也流露出人工(艺术)和天工(自然)竞妍争胜的思想,但是在叙事诗里把这美学思想表述得最为清晰。

后来在《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中又有“妙思巧胜天工”(指维纳斯画像)之语见第二幕第二景,原文是:“The fancy outwork nature. ”,与上面所引“画家要超过天地间的生命”遥相呼应。


法国十七世纪艺术大师拉图尔(La Tour,1593~1652)有一幅名作《油灯前的马德莱娜》,画面表现的是一个曾经沦落风尘的修道女独坐斗室,面对一盏油灯,陷入沉思。画中“道具”不多,但是都有典型意义:少妇的膝头放着一个骷髅——这是对留恋浮华世界的当头棒喝,仿佛在人生的苦海中死神是一个寸步不离的伴侣;桌子上,除了彻夜苦修需要的那盏长明灯、《圣经》、十字架外,就是搁在桌子边缘一根挂下来的皮鞭。少妇的上衣袒露到肩头以下,暗示她刚做完了那“苦功”:用鞭子惩罚自己丰润的肌肤;少妇的安详的脸部表情仿佛告诉人们:皮鞭带来的不是肉体上的痛苦,而是精神上的宁静。

在愚昧的中世纪,整个欧洲处在权势庞大的天主教会的精神统治下,可说成了宣扬天国福音的宗教王国。为了给陷于极端贫困的劳动人民套上沉重的精神枷锁,使他们永远甘心于做牛做马的命运,天主教会利用一切欺骗手段,唤起人们对于天堂的幸福的幻想,不断地向人们灌输:人世是苦海,是罪恶的深渊;宣扬禁欲主义,把人间的贫困和苦难神圣化,说人的痛苦的一生是为了死后进入天国作准备。完整的人被天主教会肢解成“肉体”和“灵魂”两个对立面,说是肉体的欢乐跟灵魂的永生势不两立。在那肤浅的片刻欢乐后面,等待着巨大可怕的惩罚:灵魂永远堕入地狱。

在宗教的狂热中,当时有许多僧侣以至俗人,不仅禁欲苦修,而且产生了残害自己的肌体、以痛楚为极乐的变态心理。“托钵教团”的创始人圣方济各(St. Francis of Assisi, 1182 ~1226)本是一个挥霍无度的纨绔子弟,后来皈依天主教,行乞传道,故意把灰烬搅拌在自己的食物中,为了不致产生口腹之欲;一日三次用铁链抽打自己,表示对于肉体的极端蔑视。

他的弟子安东尼(Anthony of Padua,1195~1231)更夸张鞭挞的功德,宣称从自己肉体上挂下的鲜血能洗净一切罪孽的污点;甚至组织了“自笞僧团”(the flagellants)。1260年,意大利内乱激烈,这一疯狂的宗教运动突然在意大利北部爆发了,随即蔓延开去,远至莱茵河地区。一些狂热的天主教徒不分男女老少,组成了长长的行列,由僧侣带头,日日夜夜,掮着旗帜,捧着十字架,高唱圣歌,来到每一个十字路口、每一片广场,用装了铅头子的皮鞭在自己的肉体上当众“表演”一番。鞭笞被看成惟一的宗教仪式,惟一赎身自救的功德。从十三到十五世纪那一百五六十年间,欧洲每经历一次重大的天灾人祸,就掀起一阵新的鞭笞狂的热潮,此伏彼起,从意大利直到尼德兰都卷进在内。

在欧洲中世纪黑夜的尽头,透露出资本主义的曙光。出现了新兴的城市和新兴的市民阶层,同时也带来了人的觉醒,带来了个性解放的迫切要求,生命的热情重又进入文学艺术的各个领域,人代替了神,成为文学艺术家所歌颂的主人公。正好和中世纪的鄙视肉体、残害肉体的禁欲主义思想相反,在这篇长诗中我们读到的是对于人体美夸耀不尽的赞美:


在我的额上,能找出一丝皱纹?

眼珠儿碧青光亮,又流转顾盼;

我的艳丽永不减,像春芽年年生;

肌肤柔润又丰满,青春像火焰;

滑腻腻的纤手,要是握进你手中,

将在你掌心融化,眼看要消融。引自第139~144行。


对健美的人体的夸耀、赞美,甚至达到了崇拜的程度。崇拜的不是威严的上帝,而是“美”的典范阿董尼。他那比太阳更灿烂的光辉(862行)照彻了宇宙,宇宙才开了眼(952行),脱离了原始的浑沌状态。

诗里也说到造物的“自然”,也说到神,但造物的“自然”就像一位艺术大师,集中精力在创造一件完美的艺术品——阿董尼。要是这一精心杰作不幸被毁了,那么跟着“美”的被毁灭,那个世界也就末日来临了:


要是他死了,随着他,“美”被杀害了;

“美”死了,黑暗的浑沌随之而来了。引自第1019~1020行。


长诗《维纳斯与阿董尼》以鲜丽浓艳的笔调表达了人文主义者对于“美”的如痴似醉的崇拜,虽然有时候不免肉欲气息重了些。还可以这么说,那些宣扬及时享乐的思想的话,尽管说得委婉动听,也有它的历史意义,总嫌肤浅了些。

在这篇长诗以后,莎士比亚再也没有拿那种耽于肉欲的享乐思想作为作品的主题思想了,例如他的第二篇长诗《鲁克丽丝失贞记》就是对于荒淫无耻的谴责,对于冰清玉洁的贞操的赞美。

这篇长诗采用古典神话做题材,力求符合传统的典雅的格调;但今天读来,最使人感兴趣的地方,却是在于诗人描摹大自然的景色和生物时,往往能冲破了浓重、堆砌的修饰风格,摆脱了矫揉造作的文体,而给诗篇不时带来一股清新之气。

在长诗中,那公马和母马,兔子和猎狗,可说都是重要的配角,给诗篇平添不少情趣。下面所引的诗行(301~306行),是形容阿董尼的骏骑的非凡神态,我们读来,不感到它就是一节优美的新诗吗?


有时他飞奔了一阵,又停下凝视;

一片羽毛儿飘过,他吃了一惊;

他准备跟强风儿来个比赛,可是,

究竟他在飞还是奔,谁也弄不清:

掠过马鬃、掠过马尾,疾风在高唱,

扇动他鬃毛,煞像是翩翩的翅膀。


柯尔律治曾在他的《文学遗稿》(Literary Remains)中盛赞诗中被追逐的野兔仓皇逃命的那段插曲,说道:“要是没有对于自然界和生物的热爱,那么谁也不能把周围的世界观察得这么周密,这么热情、逼真、纤毫毕露地把外界的美丽描绘出来。”我们还可以补充说:这种对大自然的热爱,是和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对于人生的热爱分不开的。

在故事诗进行的过程中,在那喜剧性的爱情的纠缠中,诗人可说竭尽心智,把人生的种种情态,无论一颦一笑,琢磨得犹如戏剧中最动人的表演。柯尔律治曾经以赞赏的语气这样指出过:“他的维纳斯和阿董尼仿佛就是人物本身,同时又像炉火纯青的演员所演出的角色。”(《文学生涯》)的确,读这篇长诗,最好的欣赏也许是想像自己置身在剧院里,注视着一出精心之作在上演:大自然的景色构成了舞台上鲜丽的布景,热情的维纳斯,羞涩的阿董尼就是两位优秀的、相互配合的演员,戏剧情节虽然简单,却表现得那么热闹、富于变化、有声有色。

我们在前文已谈到,诗篇既洋溢着人文主义者的对人生的热情,但也不免有矫揉造作、迎合封建贵族阶级的鉴赏口味的地方,更有格调不高、诗人浪费了自己才华的地方。所幸的是,从后来的发展看,年轻的诗人并没有走上一条追求纯艺术技巧,脱离现实生活,以卖弄、取悦为能事的艺术道路。

Vilia miretur vulgus, mihi flavus Apollo

Pocula Castalia plena ministret aqua.

Ovid

让虚浮的头脑去崇拜那浅薄的东西,

太阳神引领我们到缪斯女神们的泉边。引自奥维德的《爱的悲歌》(Amores 1,15,35~36),这里根据马洛的英译本译出。

奥维德

东方,太阳刚探出了紫红的面孔,

就此诀别了正在淌泪的清晓;

红颜的阿董尼已奔驰在打猎途中——

打猎,他爱好;可是恋爱,他好笑。

害了相思的维纳斯赶到他跟前,

像缠绕的情人,开始献她的媚言。


“美男儿,”她说,“你的美胜过我三倍;

好一朵芬芳的鲜花,人间少见;

嬉水的仙女,见了你也自惭形秽;

你比鸽子白,比起那玫瑰,更鲜艳。

大自然孕育你,就在跟自己拼命,

说是你死了,世界跟你同归于尽。


“听我的话,下马来吧,人间的珍宝!

把他高傲的马首在鞍头系好;

假如你赏我这面子,作为回报,

我许你领会一千个香甜的诀窍。

来这儿坐吧,这儿没咝咝的蛇声,

坐下了,我好搂住你连连地亲吻。


“可决不会惹起你腻味的餍饱,

叫两片嘴唇尝够了还高嚷饥饿,

叫它们泛红泛白地玩耍出花巧——

一口气十个短吻,一吻顶二十个;

长夏的白昼变成匆促的时辰:

有这么开心的游戏在消磨光阴。”


哄了这一番,她抓住他淌汗的手

——满身活力和血气旺盛的象征,

她热情冲动,叫这手掌做“香油”,

人间的妙品,给仙女祛病提神;

心头热热的,欲望助长了气力,

她鼓起狠劲,把他拉下了坐骑。


一条手臂套住那骏马的缰绳,

另一条抱下了嫩苗似的少年——

他涨红了脸,撅起恼怒的嘴唇,

情怀还没开,要逗弄他,可真难!

她滚烫的脸,像炭火发出红光,

他羞红着脸,心却冷得像冰霜。


绞花的马缰系上了粗老的树枝,

(结子打得好迅速熟练啊,爱情!)

拴住了那匹骏马,她转过身子,

又准备笼络那坐骑的年轻主人:

她把他推倒(她但愿也被这么冲撞),

控制了他,凭体力——却不是凭欲望。


他站不稳了,她跟着扑倒在草地,

两人都凭一条肘,撑住半边身儿。

她抚摩他的脸,他满脸都是怒意,

刚要责怪,却给她按住了唇儿,

用亲吻吐出娇媚、断续的话头:

“要是你想埋怨,永不会让你开口!”

他羞得满脸通红,她用她的泪泉

去浇熄他腮帮上少女似的燃烧;

又送出阵阵叹息,拿金黄的发卷,

为他扇呀,吹呀,想替他弄燥。

他说她不知自重,丧失了仪范;

想要再说,却给她用一吻打断。


像一头饿鹰,空肚子在咕咕地响,

用尖喙撕小鸟的羽毛和骨肉,

振一振翅膀,恨不得一口就吞光,

肚子填饱,或吃个不剩,才算满足;

就这样,她捉住了他满脸亲吻,

上下左右,吻到终点再吻一巡。


无可奈何,可决不是甘心从命,

他躺着,冲着她的脸不住地喘息;

她吞咽这暖气,就像在掠食牺牲,

说这是天降的甘霖,多么甜蜜,

但愿她的双颊是怒放的花卉,

也好承受这沁入肺腑的露水。


看鸟儿怎么缠住在一面网里,

阿董尼就怎么落进她的臂弯;

羞涩,想抵拒,又胆怯,害得他生气,

而他的一双怒目越显得好看:

洋溢的河水,再加上一场大雨,

势必泛滥,不由得向堤外冲去。


她依旧在求情——花言巧语地求情,

凑着那美好的耳朵、她奏着恋曲;

他还是不痛快,紧锁住眉心,

绯红的羞怯,夹着灰白的怒色——

红吗?红的颜色最讨她的爱怜,

白吗?叫她比欢喜还要喜欢!


不管他脸色怎样,她总是一个爱,

她举起纤纤的仙手,把心愿倾吐:

从他那温柔的胸膛,她再不离开,

除非他情愿讲和:跟苦求的泪珠——

那涓涓的泪水弄湿了她的脸庞,

给一个甜吻,这笔债就此清偿。


听得这条件,他果真抬起了头,

她渴望尝到的,准备向她献奉;

却像从浪花里探头探脑的海鸥,

一瞧见人影,又陡地栽入水中——

当她的双唇要领受他的付偿,

他眼睛一闭,唇儿已撇向一旁。


即使骄阳下奔波的旅客,也从没有

她那样地焦灼,渴望清凉的饮料:

仙丹就在她眼前,却没法到她的手;

她好比浸在水里,仍不免烈火的焚烧;

她嚷道:“舍得吗?你铁石心肠的孩童!

我但求你一吻,你干吗要这样卖弄?


“像现在我求你似的,人家求我赏光,

甚至连那一个煞星,凶恶的战神——

他,总是昂首挺胸,出现在战场,

胜利跟着他,来到每一次战争——

也甘心做我的俘虏,向我乞求;

而你,不用开口,就可以到手。


“在我的祭坛上,他把钢枪挂起,

还有那伤痕累累的盾,高傲的盔;

为了讨好我,又去学舞蹈、竞技,

以及调情、放浪、温存、笑谈谐诙,

鄙弃了粗野的战鼓、猩红的战旗,

把我的床帏当军营,玉臂做战地。


“那统治一切的,却一切受我节制;

一根粉红色的链子,紧紧套住他;

刚强的铁,到他手里,听他指使,

却在我一擒一纵里,软得像团渣。

你别因此骄傲呀,别夸耀威风:

降服了战神的她,听凭你摆弄!


“只要你,嘴唇儿肯碰上我嘴唇——

不及你娇艳,也是鲜红的两瓣,

那吻,我的享受,也算你的收成——

你尽朝地上看什么?抬头看我的眼:

那里不嵌着你倩影?那为甚红唇

不贴着红唇,既然瞳人映入了瞳人?


“你羞于接吻?那就把眼睛闭紧,

我也闭了眼,让黑夜出现在白天。

放大胆来玩,没有谁会看见我们,

爱情给幽会的情侣,设下了盛宴;

这青脉络的罗兰,我俩所躺身的,

不会搬嘴,也不懂得我俩所谈论的。


“你诱人的唇上,柔嫩的春意显示

你还没成熟,已是很可以尝味;

别错过了良机,享受要趁现时;

美,岂能听任它消耗在自身内?

好花儿要不是赶着良辰里采,

眼看那落花就在泥土里埋。


“要说我太丑陋,我这人真是恶俗的,

或者是驼背、眼花、粗声粗气的,

瘦损病弱、鸡皮鹤发、又干又枯的,

缺乏教养、性情乖戾、可鄙弃的,

那你有理由矜持:我配不上你;

可十全十美,你为什么把我厌弃?


“在我的额上,能找出一丝皱纹?

眼珠儿碧青光亮,又流转顾盼;

我的艳丽永不减,像春芽年年生;

肌肤柔润又丰满,青春像火焰;

滑腻腻的纤手,要是握进你手中,

将在你掌心融化,眼看要消融。


“陪着你谈心,我能迷住你双耳,

或娓娓地,像女神轻步于茸茸绿绒,

或滔滔地,像披了一头散发的仙女,

在沙上妙舞,却不见落地的影踪。

爱情是一把火,火焰构成的精灵,

不是重浊、下沉,而是盈盈上升。


“当我舒卧于这开满野花的山坡,

弱小的花朵像大树般托住了我;

一对小白鸽牵引我向天空飞过,

整天都东飘西荡,总是依着我;

是这么轻盈的爱啊,我的好孩子,

难道你觉得,它是那么重的担子?


“难道你的心只喜欢自己的容色?

你右手能从左手中把爱情夺取?

那你向自己求爱,又把自己拒绝,

偷了自己的自由又为这失窃欷歔。

自爱的纳西瑟斯就这样自害自,

去吻他溪中的影儿,终于溺死。


“火炬用以照耀,珠宝取来佩戴,

珍馐供尝味,娇红嫩绿为悦意,

果树贵乎结实,花草取其芳菲;

生存只为自己,就歪曲了生之真谛。

种子爆出了种子,丽质传下丽质,

你出生了又把孩子生出,是天职。


“为什么你该取滋养于天地的繁育——

要不是天地以你的繁育为滋养?

按照大自然的法则你就该生育,

你死了,属于你的却继续成长;

那么虽然是死亡,你依旧是不灭,

因为你的形象,在世间代代不绝。”


说到这时,单相思的仙后已在淌汗,

他们躺身的地方,树荫已掠过;

太阳神在炎热的中午感到累倦,

睁圆的赤眼,只管朝他们冒火;

希望阿董尼来把他的飞车接管,

自己好替他,逍遥在仙后的身畔。


这时候,阿董尼可没有一点儿劲,

眼睛里露出阴郁、厌恶的神情,

眉宇紧蹙,遮盖着秀丽的双睛,

像朦胧的雾气,遮蔽了整个天庭;

他板着脸,嚷道:“呸,谈什么爱,

太阳烧灼我的脸,我一定要走开!”


维纳斯喊道:“嗳呀,年少心狠的郎!

你要走:你的理由可真说得出口!

看我呵出一片仙气,那凉风轻扬,

将为你把落日的余热吹散不留;

借万丈发丝,我为你遮个凉荫;

金发着火了,我叫泪雨来冲淋。


“那天上照耀的太阳还算是温暖,

那暖和的光芒可不曾把我刺伤;

可是我躺身在太阳和你的中间,

你眼里射出的火星却把我灼烫!

如果我凡胎俗骨,生命可遭了殃:

在天上地下,两重太阳的中央!


“难道你的心硬得像钢、像石块?

不,像石头,也会给雨水滴穿;

莫非你不是女人的儿子?不领会

柔情蜜意?得不到爱,又怎样哀怨?

啊,假使你母亲也是你这心肠,

她至死是单身,不会把你生养!


“你看我成什么,竟把我这样奚落?

莫非我追求你,会招来莫大的危害;

给了我一吻,你唇儿损失了什么?

你说,要说得中听;要不,就闭嘴;

给我一个吻吧,我也回敬你一吻;

要不,还一双,归你个对本的利润。


“啐,你这没有生命,光挂着

好看的画图;金光灿烂的偶像,

漠然无知的石像;光是看着

像个人,但决不是女人所生养;

堂堂男子汉的相貌,但决非男人——

因为他们不用教,也懂得亲吻。”


千言万语难住了她一根妙舌,

急躁的情绪,迫得她暂时停住,

脸赤眼又红,烘托出她的委屈——

是“爱”的女神,却不能给自己做主;

她一忽儿哭泣,一忽儿又想诉怨,

可突然来了呜咽,把初衷打断。


有时她摇摇头,又摇动他的手;

有时候朝着他痴望,又沉下了头;

等会儿她双臂像带子,把他圈囿——

这么搂着,她乐意,他可发了愁;

当他在怀抱里挣扎,想逃出牢笼,

她那百合般的手指,就彼此锁拢。


她说:“心肝儿,我已经把你围住,

软禁在这象牙般白晳的栅栏里,

我是座林苑,你就是我的小鹿,

由着你到处觅食:在深谷,在山地;

在我唇上找你的食吧,嫌小丘太干,

那就往下去,下面有潺潺清泉。


“这一方界限,已足够给你散心,

幽谷里的芳草,又是可爱的高原区,

圆圆的小丘,枝叶纷繁又幽深,

更可以给你庇覆,躲风又躲雨;

来做我的鹿儿吧,我就是这园林;

没有狗来惹你,即使有千万吠声。”


阿董尼好厌烦,只是笑了一笑,

腮帮子上,添了两个可爱的酒涡,

那么精巧,怕是爱神精心的营造,

爱神死去后,那就是他安葬之所;

可是他明白,那儿不是墓窟,

下葬在那儿,爱情随即就复苏。


这一对可爱的酒涡:诱人的陷阱,

张大了口,把维纳斯整个儿吞,

先前痴情了,这会儿更颠倒神魂——

当头这一棒,已没救了,还用第二棍?

苦恼的爱后,她自己的事都管不了:

去爱一张脸,它只给你一个嘲笑!


她如今再往哪儿转?再讲些啥?

好话都说尽了,益发加添了悲伤!

时光不早了,那孩子只是在挣扎,

在她搂紧的臂弯里,一心要释放;

“可怜我吧,赏个脸吧!请回心转意!”

可他早已跳出身来,奔向那坐骑。


可是你看哪,在附近低矮的林子边,

有匹骒马,年富力强,好神气;

那骏骑在跺脚,给她一眼瞧见,

就向前冲去,长嘶又喷着鼻息;

系在树边的儿马,顿时强头倔颈,

挣断了缰绳,直向她那儿飞奔。


他威风凛凛,他奔,他跳,他怒嘶,

他的大劲,把毛织的肚带挣断;

载负的大地,承受他猛烈的铁蹄,

从地心响起了回声,像打雷一般;

他嘴里那块衔铁,给咬成了几截:

原是节制他的,现在反受他制节。


他两耳直竖,那原先披垂的马鬃

从他弯圆的颈上成束地竖起;

那鼻孔吸进了空气,再把气流吐送,

像旺盛的熔炉喷出阵阵的蒸气;

一双眼睛灼灼地瞪着,像火光,

闪烁出盛气的勇敢,热烈的欲望。


一忽儿用温文的威严、谦和的自傲,

他一步一跨,仿佛在计数步伐;

一忽儿,又直立起来,又连纵带跳,

好似在嚷道:“看哪,我本领多大!

我露这一手,好博美人的青睐——

她呀,正独自个儿在那边徘徊。”


主人在恼怒了,跟他有什么相干?

谁理会那讨好的“好啦!”“停下吧,乖!”

谁还把马勒和马刺尖放在心坎?

还稀罕那富丽的马衣、鲜艳的马具?

瞧见了他的爱,别的他一眼都不望——

他骄傲的目光再没什么看得上!


当一位画家要超过天地间的生命,

画一匹骨肉均匀、比例相称的骏骑,

他的艺术跟“自然”大匠在竞争,

仿佛死的该比那活的更富于生气;

如今这匹马就胜过凡马庸碌,

不论外形、骨架、毛色,还是那气度!


高颈、短耳、小头、短骨节、圆蹄,

宽阔的胸膛、大眼、张开的鼻孔,

阔大的臀、挺直的腿骨、柔嫩的皮,

修长的距毛、稠尾、稀疏的马鬃;

瞧,做一匹良马他还少哪一项?

只少个神气的骑士跨在他背上!

有时他飞奔了一阵,又停下凝视;

一片羽毛儿飘过,他吃了一惊;

他准备跟强风来个比赛,可是,

究竟他在飞还是奔,谁也弄不清:

掠过马鬃、掠过马尾,疾风在高唱,

扇动他鬃毛,煞像是翩翩的翅膀。


他痴望着他的爱,向她嘶鸣引诱,

她应和他,似乎猜透了他的心;

可是像女性,看到有人来追求,

装得冷淡、骄傲,没一点柔情,

踢开他的爱情,不理他胸中的热潮,

并且用后蹄,抵拒他好意的拥抱。


像一个失恋者,垂倒头,伤透了心,

他垂下了尾巴,像一簇倒下的羽毛,

给火热的臀部一些阴凉的遮荫;

他踩踏大地,气呼呼把飞蝇乱咬。

他的情马,瞧他又气恼又难过,

才动了怜意;他也就熄了怒火。


瞧,负气的主人想跑去捉他,

那没驮过人的骒马生了猜疑,

只怕来捕捉她,立刻舍下了儿马;

他接踵追去,把阿董尼丢在那里;

他们像发了疯,一起向着林子奔,

连飞翔的乌鸦也没法在后面跟。


空跑了一场,装满了一肚子怒气,

阿董尼坐下了,骂畜生不受管束。

如今,失恋的爱后倒有了转机,

有情可求,也许会得到爱的祝福。

情人们说:一颗心将受三倍冤枉——

失去欢心,更失了舌尖的帮忙。


封住的炉灶里,闷火烧得更烫,

一条阻塞的河流泛滥得更凶险——

那给压抑的悲伤该是一模样;

尽情诉吐,会平息爱的火焰;

一旦“心儿”的代理人哑口无言。

事主想:官司输了,痛苦到极点。


看得她又凑近,他脸上泛起了红云,

像死灰,叫风一吹,又燃起了生机;

他拉下软帽,遮盖了蹙紧的眉心,

昏沉沉的心,对着黑沉沉的土地;

全不管,她是那么近在眼前,

他,眼里没有她,一眼也不看!


啊,瞧着这情景,多叫人动心!

她怎样向任性的少年悄悄地靠拢;

她脸色又怎样进行着一场斗争:

一阵灰白,赶走了可怜的羞红;

刚才她两颊灰白,可是一转眼,

满脸发出红光,像天上的闪电。


她来到他跟前,只见他已经坐好;

像屈辱的情人,她在他面前跪下;

把玉手举起,为他脱下了软帽,

又用另一只柔手,抚摩他的面颊;

嫩脸儿上,泛现出纤指的按印,

像一片新雪,一下子留下了印痕。


多动人的一番目战啊,在他俩中间!

她的眸子在朝他的眼睛求情;

他却看着她,像是什么也没看见。

她只是求;他只是厌恶这痴情。

这一出哑剧,幕幕都交代分明——

有齐唱似的泪雨,流自她眼睛。


万分温柔地她拉着他手腕,

一朵百合在雪砌的牢房关押,

又好比象牙在一圈玉环里镶嵌——

素净的朋友拥抱着雪白的冤家;

这场娇艳的风波,多情又薄情;

像一对银色的鹁鸽,它们在接吻。


她思想的机件又重新在动转:

“啊,你这人间最俊美的生命,

但愿你是我,而我是个美少年,

我心完好如你心,你心头有裂痕;

一个温柔的眼色我总会施舍你,

虽然只有肌肤的恩泽能医治你。


“放下我的手,”他说,“你干吗抚弄它?”

“交还我的心就放还你的手,”她回答,

“还我吧,要不,你的硬心肠会伤害它,

给伤害了,温柔的叹息怎能感动它?

情人们伤心的叹息我再也不管了,

你已把我那颗心,变成铁一般了!”


他嚷道:“羞哟!快撒手,快放我走;

一天的兴致全完啦,连马儿都跑啦;

这都是你不好,害我丢失了牲口。

求你快走吧,让我独个儿留下;

因为我一心一意、要想个办法,

从那匹骒马的身边牵回我的马。”


维纳斯答道:“你的马原本是应当

去拥抱那焕然光临的甜蜜欲望:

爱情是通红的火炭,须得弄凉;

要不,听凭它烧,会烧坏了心房:

大海有个限量,欲海,可没有个边;

你的马儿跑啦,那又有什么稀罕!


“他给人系在树边,多像匹驽马,

屈辱地给一根皮缰绳把他拴住!

当他看见了他的爱:他青春的酬价,

再也不甘心受这种倒楣的束缚,

从低垂的颈上,他摔下可耻的牢笼,

让嘴巴和胸背,一齐获得了松动。


“谁见了情人赤裸着躺在床上,

显露出比洁白的被褥更白的美色,

他贪馋的目光饱餐得这么欢畅,

别的感官却不想把这种享受获得?

谁这么懦弱,鼓不起一些勇气,

去亲近火焰,正当烤火的天气?


“我来替骏马讨情吧,温文的孩子;

我真心诚意地请求你:要学他的样,

享受送上来的机会吧,聪明的孩子;

就算我不响,他给你做出了榜样。

啊,来学习爱吧,那课程并不难呀,

一旦入了门,就再不会把它丢下。”


“我不懂,也不想懂:什么叫爱,”他说,

“除非它是头野猪,能给我赶着玩;

对于爱,我喜爱的只是把它来奚落——

像这种债,我可不愿欠,不愿还。

听人说:它有生命,可没有生气;

它又是哭又是笑,全都在一口气。


“谁愿穿还没裁成、完工的衣衫?

谁在嫩叶抽出前、先摘去了幼芽?

在发育的生命,给碰伤了那么一点,

青春就枯萎,一生也就此作罢。

小马的背脊上压下过重的斤两,

它就此委顿,永远丧失了强壮。


“你把我的手扭伤了;让我们分离;

算了吧,这些无聊话,虚浮的谈论,

别再来向我围攻;对爱情的袭击,

我不屈的心,可决不会打开大门。

收回你装腔的泪水、起誓和谄笑;

我拿定了主意,哪容它们来动摇。”


“怎么!你还会说话?”她问,“有舌簧?

但愿啊,我不生耳朵,你没长舌头!

鲛人似的声音,叫委屈添上冤枉——

给压上了重担,还要我把难堪忍受:

你和谐的噪音,粗厉刺耳的绝唱——

耳根甜蜜的享受,刺心头的创伤!


“如果我没眼只有耳,那我的听觉

也同样热爱那内在不可见的美;

我若是聋子,你外表将会打动我,

只要我的心还能够把美领会;

虽然无眼又无耳,看不到来听不见,

抚摩着你,就叫我油然生起爱恋!


“就算吧,连这点触觉都给剥夺掉,

我,不能听、不能看、又失了触感;

然而我对于你的爱一点也不少,

即使什么都不剩,光剩下了嗅觉;

因为有你吹气若兰的两片朱唇,

送来了诱发爱情的醉人的芳芬。


“对于味觉啊,你是多丰盛的菜肴!

是它在哺育其余的四种感官,

它们,巴不得这盛筵永远别撤掉,

岂没有叫‘猜疑’把守住重门的打算?

害怕着,那位不速之客的‘妒忌’,

会偷偷地光临,来破坏这筵席。”

于是他那红玉的双门重又打开,

甜蜜的过道恭候着语步轻履。

正像红晕的早晨预示着天灾——

浪涛在海上,陆地有狂风暴雨,

飞鸟的厄运,牧羊者的一阵惊慌——

疾风狂飙之对于牧人和牛羊。


好比暴风雨来临,那沉寂的暂时,

她觉察到当前的预兆十分凶险,

有如狼还没嗥叫,先露出了牙齿,

果皮先得绽开,果浆才能沾染;

但更像枪膛里致命的子弹,他的话

还没出口,那用意先就击中了她。


他脸色一沉,她顿时晕倒下去

(善观气色的爱,在气色中死生,

嫣然一笑,把一蹙的创伤治愈,

蒙受爱的祝福,破产者重又兴盛);

傻孩子只当她没了命,心急慌忙

拍她苍白的脸,直到它浮现了红光。


他心慌意乱,失去了原来的主意,

那是想结结实实责备她一场;

慧心的爱却狡黠地抢在头里,

有了那及时一跌,一切都有了抵挡。

她倒在草地上,好像已给人杀死,

但等他的气息把生命输入她身子。


他扭她的鼻子,轻轻拍她脸庞,

曲弯她的手指,紧按她的脉息,

擦着她的嘴唇——想尽百计千方,

弥补他火头上,一时造下的罪孽;

他还亲了她的嘴;她真会领情,

只想老躺着,好让他老是亲吻!


愁苦的黑夜如今转成了白天——

她微微启开了蓝窗:晶莹的眼帘;

像可爱的朝阳展露第一丝金线,

鼓舞着黎明,唤醒了沉眠的大地;

像阳光灿烂,照耀出明净的天空;

她的眼睛,也照亮了她整个脸容。


那光芒,都落在他光洁的脸上,

仿佛从他那儿,借来这一片光明。

难得啊,融合在一起,这四盏灯光——

可惜啊,他皱眉,眼星罩上了阴云;

她那双媚眼,透过晶莹的泪光,

好像是晚上、倒映在水中的月光。


“啊,我在哪里呀——人间?天堂?

是沉溺在大海?还是投身于火焰?

这会儿是什么时光:早晨?晚上?

我一心想死,还是把生命留恋?

方才我还活着:活着,使死亡妒忌;

方才我已死过:死,有极乐的生趣!


“我给你害死了,你就再害死我一遭!

你那双眼睛的教唆者:你那颗狠心,

煽动它们无情地把我讥嘲,

非逼死了我这苦心,它才甘心;

不是你还有张恻隐的嘴,我双眼

将追随它们的女王,殉葬于冥间!


“为救急救难,嘴与嘴该长久亲吻,

那一身殷红的华服,再不要穿上,

长久相亲,就保持长久的清新,

在多灾的年头,可以把邪疫驱除;

仰观星象的方士,既把‘死’注下,

会说:这劫难已有你气息来解化。


“纯洁的唇,按在我唇上的甜印,

再给我按着,我得立什么契约?

即使把我自己出卖,我甘愿答应,

那你将收买、付偿、履行那手续;

又恐怕这交易还不曾妥善稳当,

在我火漆似的唇上,把‘印章’盖上。


“一千个吻把我的一颗心买去,

由着你方便,一个个零星地付给。

千来个接触,在你是轻而易举,

岂非片刻就数到,一下就完结?

就算到期不了,欠债翻上了一番,

两千个吻,难道就这么大麻烦?”


他说了:“好仙后,承蒙你对我钟情,

想想吧,我年纪还轻,还没开窍,

我还没认清我自己,请慢跟我亲近;

渔夫总是把才孵生的鱼苗放掉。

梅子熟了自家掉,青梅子在枝上吊,

你若采早了,尝一下,酸得不得了。


“看,太阳,万物的安慰,已拖着

疲步,在西方终结了一天的辛劳;

夜的先驱:猫头鹰,尖声在催促;

羊儿归了圈,鸟儿已进了窠巢;

那重重乌云,正一朵朵地合拢,

只等我们告别了,就掩蔽那天空。


“现在,让我道‘晚安’吧,你也照说;

如果你说了,我给你亲一个吻。”

“晚安!”她照说了;而他,来不及说

“再见”,那香甜的报酬已经现成——

她一双玉臂,已把他的脖子围起,

红颜贴着红颜,恍似结合的整体。


气都透不过了,他用力把身子撑开,

缩回了玉露琼浆似的珊瑚小口;

那甜美,她饥渴的双唇早已尝味,

但恣意饱餐,她还是把饥饿怨尤;

他紧压着她的丰满,她晕眩于珍奇,

唇儿贴住唇儿,两个人跌翻在地。


急切的“欲望”,抓住了屈服的牺牲——

她的嘴是征服者,他是她的俘虏,

听凭要多少就献奉多少赎金,

但任凭多少,她的欲壑也难填补;

像是贪心的强盗,勒索得那么凶,

要把金银财宝,从他唇上榨个穷!


一旦领略到了战利品的甜头,

她听凭盲目的热情乱搞胡闹,

脸上在淌汗、冒烟,热血在奔流,

轻佻的调情搅成鲁莽的粗暴;

把理智赶走,把什么都抛在脑后,

再不管赧颜、害羞,把名声全丢。


又热、又乏——给她搂得这么紧,

像一只野鸟,给朝晚训练得驯服了,

像飞奔的小鹿,给人紧追得眩晕,

像倔强的婴儿,给摆弄得没声息了;

他现在任她摆布,再不加抵拒,

而予取予求,她已经没丝毫节制。


凝固的蜡,加了热怎么不消融?

到最后,不一按一捺一个印痕?

绝望了的事,常因冒险而成功,

尤其是爱情,它的放纵过了分寸;

不像那白脸的懦夫,一碰就昏厥;

对象越固执,它追求得越热烈。


他先前皱眉时,倘使她就此罢休,

他唇上这杯蜜汁,她哪儿能尝到;

疾言厉色,可不能把情人赶走;

玫瑰虽然有刺,却依旧给摘掉;

“美”,纵使给禁锢了二十重锁,

“爱”硬是要闯,把锁一齐都打落。


现在,再也留不住,她发了慈悲

(可怜那傻孩子,只是在向她请求),

决定跟他分手了,手臂就撤了围,

但叮嘱他好生把她一颗心儿看守;

她这颗心,凭丘比特的一张弓,

她宣誓:从此囚禁在他的胸中。


“亲孩子,今宵的寂寞叫我怎排遣?

我凄凉的心,将吩咐我两眼圆睁;

告诉我,爱的主,我俩明天可再见?

说吧,行吗?行吗?这约会可赞成?”

不,他明天的打算是——他这么回答——

跟他的几个朋友,去把野猪追杀。


“野猪!”她惊喊道;马上一片惨白

(像一层薄纱掩盖了娇红的玫瑰)

飞上她面颊,浑身都打战,好狼狈,

她双臂箍似的往他脖子上一围;

她往后跌了,但依旧紧吊住不放,

她仰跌在地上;他呢,倒在她肚子上。


现在,她当真踏上了爱的战场,

那主将跨上了征鞍,准备交锋

——但一切证明只是她一场幻想,

他虽然骑在她身上,可不把她摆弄;

比坦塔勒斯还要受罪:她的遭遇——

紧抱住一座乐园,没半点乐趣。

无知的鸟儿,受画中葡萄的欺骗,

供养了眼皮,饿坏了自己的肚子;

她眼前的遭遇就那么难堪可怜:

像焦急的小鸟,空对着眼前的果子。

她发觉在他的内心缺乏热情,

想用一连串接吻来把他勾引。


可是不行,什么都没用,好仙后,

她千方百计,尽了她最大的能耐,

她的恳求,理该得更大的报酬;

她枉是爱神——枉爱着,却得不到爱!

他嚷道:“啐!你把我搂坏了,让我走!

只管拉住我不放,你没有这理由!”


“好孩子呀,”她说,“你这时早该跑开,

要不是你跟我说,明天去追野猪。

别大意哪!是怎么回事你还不明白——

用标枪的尖锋去刺那乖戾的野猪;

他从不上鞘的长牙一直在磨,

好像凶残的屠夫一心要杀戮!


“在他的弓背上,密密层层地插上

可怕的剑戟:永远是他死敌的威胁;

恼怒时眼睛像流萤,发射出亮光;

他一路走,一路用鼻子挖墓穴;

一旦激起了火性,他横冲直撞,

冲撞到谁,谁就给他弯牙杀伤!


“那坚厚的两胁,矗竖的鬃毛做武装,

对付你刺去的枪,是最好的保障;

他粗短的脖子,决不受轻易的损伤,

给激怒了,哪怕雄狮也敢于冲撞;

勾搭在一起的荆棘,好像在惊慌:

他冲过来时,赶紧分出小路一行。


“你那张脸儿呀,他哪儿知道崇敬——

而爱神却凝眸注目,向你参礼;

也不爱你齿白唇红,眼珠晶莹——

这样地完美,举世都感到惊奇;

要是猝不防给他拦住了——好可怖!

他就要拱你的美,像拱起牧场的土。


“啊,让他去守住他可憎的石窟!

美,跟那丑恶的畜生可没瓜葛。

千万别叫自个儿跟他去冲突;

有作为的人,都接受朋友的劝说。

不是装样儿,你说到野猪的时候,

真替你担忧,我四肢都在发抖。


“没留神我的脸?一下子变得煞白;

你没见恐惧的神色在我眼里闪光?

我不是晕过去?顿时倒了下来?

在我那胸房——正让你偎依的胸房——

我惊悸的心在跳动,不得平稳,

我胸口把你震荡,就像是地震。


“在爱的统治下,那猜疑,惟恐不乱

——却自命为它是给爱情充前哨,

发出了虚假的警报,谣传叛变,

太平时世,‘杀呀,杀呀!’地喊闹;

它把温柔的爱情百般地摧残,

就像狂风骤雨,要扑灭那火焰。


“这奸刁的探子,制造事端的间谍——

这个咬掉爱情的嫩苗的蚁蚜——

这无事生非、搬弄口舌的妒忌,

带来的消息有时真实、有时假,

它轻叩我心头,在我的耳边低语:

我爱你,就该为你的生命忧虑!


“不仅是这样,在我的眼前还呈现出

一幕可怖景象:一头激怒的野猪,

在他尖利的长牙底下,仰躺着

一具尸身,好像你,遍体是血污;

他滚滚的热血,洒上周围的鲜花,

那伤心的花儿,一朵朵把头垂下。


“才只是想像,我已经一阵战栗,

果真目睹这惨象,我如何是好?

一想到这儿,我的痴心在流血!

恐惧给了我先见之明;我预告

你的死亡(我一息尚存的怨尤):

假使明天,你要找野猪做对头。


“假使你一定要逐猎,请听我的话,

去冲散那些飞奔的、胆小的野兔,

或是去追捕狐狸——它一身是狡猾,

或是那鹿儿,见了人影儿就惊怵;

骑上你健壮的马,随带着猎狗,

上山下坡,去追捕那惊慌的小兽。


“当你紧追那半瞎眼儿的兔子,

你看:这小东西为了要把命逃,

跑得比风还快;又怎样用尽心思,

左一圈,右一弯,只是千转百绕;

又在那密密的篱树里东钻西攻,

叫敌人惶惑,恍似进入了迷宫。


“有时候,它有意逃进一群绵羊,

叫灵敏的猎狗顿时搞混了气味;

有时候,又钻进兔儿的洞窟躲藏,

使汹汹吠叫的狗群停止了猛追;

有时呢,又混杂于一群鹿儿中间,

真是急中生智,危难中来了应变。


“它的气味这时又跟人家混淆,

那紧追、尽力嗅的猎狗就产生疑惑;

它们停下了一股劲儿叫喊,直到

费尽心力分辨出那细微的线索,

这才又放声吠叫;于是回音四响,

好像在那天上,也正为打猎奔忙。


“可怜那兔儿,正在远远的山头,

踮立起后腿,正竖起了耳尖,

倾听后面的敌人可紧追不休;

不一会,果然听到那吠声动地惊天——

唉,这一刹那,真是满腹忧忡,

像病入膏肓的人,听见了丧钟!


“你看哪:这一身露水的可怜小鬼,

它东奔西投,顺着路,曲曲折折;

荆棘杂树,乱抓它酸疼的小腿,

黑影儿把它吓住了;一声响,毛发直立!

常言说得好:一人跌倒众人踩,

那倒了楣的可怜虫,谁都不理睬!


“你就乖乖地躺着,再听我几句话——

不,别挣扎,我决不让你起身;

为了要让你再不找野猪去逐猎,

讲了大道理一篇(我像换了个人),

从这引证到那,天北讲到地南——

爱情能细细地诉述一切的苦难。


“……我讲到了哪里?”“管它讲到哪里,

放我走,不就完啦!一个黄昏已过去啦。”

她问:“黄昏过去啦:嗳,那又怎样呢?”

“朋友在等我,”他说,“我一定得走啦;

现在,天黑了,我路上准会给绊跌。”

“黑夜里,”她说,“欲望的眼睛最敏捷!


“要是你真跌了一跤,那么请相信:

大地因为多爱你,故意绊你的脚,

只为了硬是要掠取你嘴唇上一个吻;

珍宝在眼前,君子也变成了歹角:

贞洁的狄安娜,脸上蒙一层阴云,

但怕破了终身戒规,来偷你一吻。


“为什么夜晚这么黑,理由在这里:

狄安娜恼啦,她羞于透露出光明——

只因为造物的大自然违背着天意,

私下从天上盗来了神圣的模型;

铸成一个你,让天上的大神难堪:

白天把太阳奚落,晚上,叫她羞惭。


“为了报复,她买通了命运女神,

来破坏自然大匠的神奇手段;

叫健美的青春,染上衰老的疾病,

完美的至善,羼入不完美的缺陷;

‘造物’创造的人,不能幸免于

无情的折磨,沉重的苦难和忧虑。


“像那些发烧的寒热,发抖的疟疾,

夺命的瘟疫,神志不清的疯癫,

拔尽元气的重疴,都烧坏了血液

来破坏正常的健康;还有那些

欲念、忧伤、绝望,它们也随时都想

置‘造物’于死地:造就你这么漂亮!


“这些疾病,即使最轻的,没有一种

不是只消一下子就把‘美’断送;

一切属于‘美’的芳香、色泽、音容,

方才人们还津津乐道地称颂,

眼看着就突然分解、崩溃、消失,

像山峰的积雪,遇上了正午的烈日。

“千万别理会那断绝子息的童贞;

孤僻的贞女、只知道自爱的修女,

无非要世上呈现出枯缩的病症,

像不毛的荒田,再不会养儿育女。

放慷慨些吧,黑夜高燃的明灯,

熬干自己的油膏,为世间照明。


“你的肉体岂不像好深的一座坟,

张开口把你的一大群子孙吞掉?

待时机成熟,他们本应该降生,

要不是你的愚昧把它们毁掉;

真这样,人们会对你多么地失望,

你,太自负,辜负了多厚的期望!


“你只是自个儿在把自个儿灭亡,

这一幕悲剧更甚于阋墙之争;

又好比绝望的人们亲手自戕,

或是狠毒的老子宰杀他的亲生。

财宝被埋没,霉烂的腐朽来侵吞;

金银派了正用,金银就生出金银。”


阿董尼开口道:“算了吧,你到头来

又搬出那套无聊的话,添油加酱;

我给你的那一吻,只算是白给,

可是没有用:你想跟逆流对抗;

凭这个欲望的纵容者:厚脸的黑夜,

你的话越拉扯,我越加把你讨厌!


“哪怕‘爱’借给你两万条生花妙舌,

条条比你自个儿的还要玲珑——

婉转动听,恍似鲛人销魂的歌,

在我的耳边却只是一阵逆风。

要知道,我的心耳已严密封闭,

花言巧语别想来这儿钻空隙。


“要不然,给那些假情假意的谎话,

闯进了我这一向平静的胸房;

我这颗小小的心儿就此完啦,

再不得片刻安息在它的卧房;

不,仙后,我不稀罕长吁短叹;

独个儿睡一个好觉,才是我心愿。


“你只管在哄我,哪一句我不能驳倒?

平滑的道路,把人引入了险境;

爱,我不恨,恨的是你这一套:

面不相识,也拉在怀中搂得紧。

说为了‘繁殖’,嘿,少见的托词!

那是理智做鸨母,淫欲在放肆!


“别称它做爱吧,爱情已逃离了人间,

下界淌汗的淫欲,强占它名义——

假借着皮毛的相似,只顾在吞咽、

玷污它那清新鲜艳的美丽;

那暴君把美糟蹋了,又把它毁灭,

像害虫吞噬着刚开的花瓣和柔叶。


“爱给予安慰,像雨过天晴的丽日;

肉欲的终局:艳阳天卷来了暴风。

爱情的潺潺清泉,源源不止;

肉欲的盛夏没过半,已来了严冬。

爱不会饱餍,肉欲从不享天年;

爱情是真理,肉欲是谎话一篇。


“话,多着呢;说下去,我难以出口,

是老生常谈,说的人却还太年轻。

所以跟你说正经话,我现在就得走;

羞耻蒙上我的脸,忧伤压着我的心;

我的耳朵,听了你那荒唐的唠叨,

受到不堪的亵渎,灼热地发烧。”


这么说了,他挣脱她那温柔的怀抱,

从那双搂着他的玉臂中直冲了出来,

穿过那黑沉沉的原野,向着家飞跑,

把爱后撇在地上,管她有多悲哀;

黑夜的天心划过一条光辉的流星——

就这样,他滑出了她那流转的眼睛。


她,眼睁睁地望着他,像海滨送别,

岸上人在眺望他那才上船的亲友,

直到滔滔的白浪把帆影隐灭,

天边的愁云又来跟白浪相斗;

那冷酷无情的黑夜,也跟这一样,

从她眼前,掩蔽了她凝视的对象。


她呆住了——像是有人一个不经心,

把一颗珍贵的宝石掉进了旋涡;

她惊慌了——像一个夜行迷途的人,

黑森森的林子,给吹熄了手里的灯火;

就这么,她失了主宰,在昏暗中仰躺——

从她的眼里,给夺去了照路的亮光。


她捶着胸房,吐出了心头的悲怆,

四周的山洞,也恍似受到了感动,

呼应起一片回响,同样地哀伤;

同病遇见了同病:苦痛加上苦痛——

“唉,唉,”她悲哀地叹息了二十回,

二十回叹息,接连应着二十声唉。


听得这回声,她哼出呜咽的调子,

随口编唱着一段苦凄凄的歌词;

“爱”怎样把青年束缚,叫老人服侍,

又怎样枉自聪明一世、懵懂一时;

她沉重的歌声依旧归结于悲伤;

四野的回声,跟着她这么和唱。


昏沉沉的歌声消磨去一个黄昏,

情人的时间虽长,总觉得很短;

他们自己高兴了,就以为别人

当着此情此景,也必定有同感;

他们冗长的故事,常常从开始

讲到闭嘴,没人听,也没个终止。


你想,还有谁伴她把黑夜消磨,

除了那无聊的回声有如寄生虫——

像扯开嗓子的酒保答应着主顾,

对醉客飘忽的心情百依百从?

她说是黑,它们就一齐说是“黑”;

她说不,是白,全都改口说“白”。


看哪!那可爱的云雀,已不耐安躺,

从露湿的幽居,它直飞向高枝,

把清晨唤醒;衬着那银白的曙光,

太阳,像威严的君主,逐渐升起;

他这么辉煌地向下界万物俯望,

山峰和树顶,亮光光地闪着金黄。


维纳斯上前向他请一个早安,

“啊,你辉煌的、一切光明的主神,

朝着你,每盏灯、每颗星齐来参见,

都从你那儿,借来灿烂的光明;

可有个凡人,他只吸人母的奶,

能借给你光明,像别人向你借贷。”


说着,她赶到一座桃金娘树林,

心中在想,晨光已经不早了,

怎么还不曾听得她情人的音信?

她用心倾听,可有猎犬与猎号;

果然,她听得它们高兴的欢呼,

像在招呼她,快快朝那儿奔赴。


她急忙地奔走,一路上的小树,

有的勾住她脖子,有的亲她脸蛋,

也有绕住她的大腿,请求她留步;

她不顾一切,挣脱这些粗鲁的纠缠,

像一头母鹿,乳头已隐隐在胀痛,

赶去喂她乳儿,它正隐藏在林中。


忽然,传来了猎狗在绝境呼救,

她吓坏了,就像看见了一条毒蛇,

挡着路,盘成一堆,昂起了头——

不由得丧魂落魄,浑身战栗——

那猎狗情怯的吠声,就是这样

震动了她神经,叫她顿时迷惘。


她明白,这场逐猎可不比寻常,

不是莽熊和野猪,就是那猛狮;

因为那呼声始终停留在一方,

狗子的吠叫又是好害怕,好泄气——

见到当前的大敌,气势嚣张,

彼此在推让,谁先冲上去对抗。


这悲惨的叫声响彻她的耳边,

一声声从耳边向她的心房冲击,

它,为灰白的恐惧和疑虑所攻陷,

一阵冰冷,把周身的感觉麻痹;

像火线上的兵士,主将一投降,

都各自逃生,再不敢留在战场。


她这么失神落魄,又胆战心悸;

为了唤起麻木的感官重新活动,

她告诉它们,那是无稽的猜疑、

稚气的幻想,犯不着那么惊恐;

她叫自己别害怕,叫战栗快停住,

刚说着,她瞧见了那被逐猎的野猪。

他泡沫满嘴,满嘴涂上了红色,

就像鲜血和鲜乳,搅拌在一起;

再一次,恐惧侵入她四肢百节,

赶着她疯疯癫癫,不知奔向哪里——

先是往这边冲,忽又把身子转回,

要把野猪追,去数他杀人的凶罪。


千百种忧虑,给她铺千百条路,

每条路上,她冲过去,接着又奔回;

她越是焦急,却越发把大事耽误;

像东倒西歪、神志模糊的醉鬼:

脑里有一连串思索,却全不贯通,

手头忙各种事情,可全不起作用。


她瞥见有只猎狗钻进了林子,

奔过去问疲乏的家畜它的主子;

另一只在那儿把自己的创伤舔着——

对中毒的伤口是最见效的医治;

还有一只,低眉蹙额地对着她,

问问它,只能用几声惨叫来回答。


这只狗停下了叫人心惊的喧嚷,

那只狞黑的狗,又把嘴张大,

冲着苍天,像吊客,拖着哭腔;

于是这,于是那,大家一齐应着它;

一边流血一边走,抓破了的耳朵

在摇摆;那骄傲的尾巴,地下拖。


可怜世上的人,他们多害怕——

当无端看见异兆,或什么征象;

那恐惧的目光,如果敢多看一下,

心头就升起种种可怖的幻象;

同样,目前的惨状夺去了她气息,

等透出这口气,她指着死神斥责。


她骂道:“你这魔王哟,丑恶、削瘦!

你这爱情的破坏者,可恨又可鄙夷;

人世的蛆虫哟!狰狞露牙的骷髅;

凭什么你摧毁美丽:夺了他的生气?

他生前,他的呼吸跟他的美丽,

给玫瑰以光彩鲜艳,幽兰以香气。


“果真他死了——啊,那是不可能的,

看见他这么美,还下这么惨的毒手;

不——你并不生眼睛,那是可能的,

你只是可恶地把标枪胡乱一投;

也许那目标原只是衰弱的高龄,

谁想你的投射,劈开了一颗童心。


“假使你先给个警告,他向你回话,

一听到他,你的威力就失了威势。

为这一击,命运之神把你咒骂,

她叫你除野草,你却把好花摘去。

该是爱神的金箭瞄准他轻发,

而你死神的檀枪却把他射杀!


“你是饮泪泉的:要害人大哭一场?

撕心的哀号对你有什么好处,

为什么要陷它们于永久的睡乡——

那两颗要开启一切凡眼的眼珠?

大自然再也不忌惮你生杀大权——

她的杰作,已给你一下子摧残!”


再也说不下去,只觉得心碎肠断,

她闭上眼皮,像放下两道水闸,

堵住了淙淙泪水——那两股清泉

流入胸前的沟壑,从娇柔的双颊;

可是那银泉,却像潮水般涌来,

滚滚的激流,再一次把闸门冲开。


啊,眼珠和泪珠,相互在借光!

眼珠映在泪珠里,泪珠在眼中包含,

两重水晶,面对着各自的悲伤;

好心的叹息,想要把双颊吹干,

可风风雨雨的天,阴晴不定,

叹息才吹干,泪水却又来冲淋。


千忧百愁,围绕着她不变的苦痛,

好像在较量,谁才算她心头的悲伤;

都一哄而上,一个个逞强称勇,

仿佛每一种痛苦,能坐地称王;

却无从分高下,彼此就联合起来,

像阴天的乌云,层层地堆积起来。


这时候,她远远听得猎人的呼喊,

婴儿听乳母唱歌,没这般欢欣;

她先前一直摆脱不掉的梦魇,

有带来希望的声音为她扫清。

被唤醒的快乐,叫维纳斯快快欢腾,

又把她奉承:那正是阿董尼的呼声。


她的泪水于是从涨潮转成退潮,

含在眼眶,像珍珠,玻璃匣中安放;

可有时还有一两颗明珠往下掉,

面颊就把它融化,仿佛不愿让

泪珠淌下,给肮脏的泥地洗脸——

泥地喝个饱,她可要被沉淹。


你有多么古怪——难置信的爱情!

这么好猜疑,偏又那么地轻信;

要就苦到极点,要就幸福万分。

绝望和希望,把你变成了笑柄:

一个用荒唐无稽,来把你搪塞,

一个拿危言耸词,要叫你气塞。


她自己织的网,现在她亲手解开,

阿董尼没死,死神也没什么不是;

方才不是她,把他骂一个痛快,

她如今把荣衔加于他难听的名字——

称他为坟墓的皇帝,帝皇的墓坟,

握无上的威权,统治尘世的众生。


“别当真吧,好死神,我只是说着玩;

别生我的气,我不由得感到恐怖:

看到奔来了那畜生——懂什么叫慈善,

它鲜血淋淋、杀气腾腾,那野猪;

于是可爱的幽灵呀,我不必抵赖了:

我把你诋毁了——怕我的爱已不在了。


“这可不怪我:是野猪惹狠我柔舌,

找他去出气吧,你冥冥中的统治者;

就是这坏畜生,连累你平白受屈,

我受了利用,他才是背后的主使者;

哀怨有两条舌头,而女人若没有

十个女人的智谋,休想把它们看守。”


她这样巴望着阿董尼还在人间,

她那轻率的疑团就逐渐地打消,

相信他的容颜从此会更鲜艳——

有她在低声下气地向死神讨好:

颂扬他的陵墓、雕像、纪念碑,

称道他的胜利、武功和光辉。


“天父呀,我真是一个无知的女人,

脑子这么不中用,糊涂又痴愚,

为了他放声痛哭,像普世众生

整个毁灭前,他能独个儿死去!——

要是他死了,随着他,‘美’被杀害了;

‘美’死了,黑暗的浑沌随之而来了。


“啐,你这片痴爱:有什么好疑虑,——

像身怀着宝贝,盗贼在四周包围。

你这颗胆小的心,也只是无凭无据,

为一些虚构的幻想,而这样悲哀!”

刚说完,她忽然听得了轻快的号角,

方才的阴郁,就一变为轻快的跳跃。


猛鹰般飞去吃食,她疾奔向前,

不叫草儿躬下身——脚步多轻盈!

可不幸,正这么赶路,她忽然瞧见

她的爱,已当了野猪这畜生的牺牲;

一见这,她眼前顿时漆黑一片,

那失神的目光,像星星害怕白天。


又像给碰伤了柔嫩的触角,那蜗牛

痛苦地把身子缩进了甲壳的黑洞,

蜷伏在一片阴暗里,气都不敢透,

好久好久还害怕往外边伸动;

同样,她一见他那惨状:血肉模糊,

眼珠逃进了她头颅的漆黑深处。


它们一齐交出了目光和职务,

听凭困惑的主脑怎样去应对;

它吩咐它们继续和黑夜为伍,

不许再睁眼观看,叫芳心受罪;

那芳心像受惊的女王,昏倒于宫中,

才听得些风声,就迸出了一声苦痛。


于是她的臣子们个个都打颤,

好像那一股被幽禁在地心的怪风

挣扎出来时,叫大地都摇动震撼,

引起了人心惶惶,一片的惊恐;

这一片扰骚,四肢百节都慌乱,

从漆黑的深处又跳出了她的双眼。

睁开眼,她把不忍心再看的视线

又投向野猪扎在他腰侧的大窟窿——

可怜那伤口,直淌着鲜血,像泪眼,

百合般的肉体被“泪水”染成了殷红。

周围没有一朵花、一根草、一片叶,

不沾染他的血,像在流自己的浆液。


可怜的维纳斯,目睹这默哀的同情,

不觉把自己的头垂倒在一侧;

她暗自饮泣,她又固执得痴心,

坚持他可不曾死,他并没夭折;

她嗓子塞住,骨节失去了活灵;

哭疯了的眼,到现在还没哭停。


对着他的伤口,她凝目注视;

眩晕的目光把伤口看成双重。

她责备她的眼珠,竟这样误事,

原是好肉的地方,也叫它开洞;

他像有两张脸,四肢再添上四肢——

目光不济,那是脑子给搞乱了职司。


她说:“我一根舌尖没法把悲哀诉吐,

却叫我看见死了两个阿董尼!

我的叹息已完啦,泪泉已干涸,

我眼里冒着火,心儿变成了铅——

那沉沉的铅心煎熬在一片眼火里,

我的生命就这样消融在欲火里。


“可怜的人世啊,你失去了怎样的瑰宝!

如今还有哪一张脸儿好欣赏?

谁说话像音乐,有什么值得你夸耀——

从迢迢的过去到那未来茫茫?

那好花多么香,花色又多么漂亮;

可真正的香和美,已跟它同存共亡!


“从此再没人戴帽子、蒙脸帕了,

也不会有太阳和风来抢着亲吻你;

你既然无美可失,也不必害怕了。

太阳不睬你,那猛风当面要啐你;

阿董尼活着的时候,太阳和劲风,

像两个贼,半路上抢劫他的美容。


“为此他出外,总要把软帽戴好,

轻浮的太阳,就在帽檐下偷看;

风,干脆把他那顶帽子吹掉,

帽子吹掉了,好玩弄他的发鬈。

阿董尼哭了,这又赢得他们的爱怜,

彼此争着,看谁先弄干他泪眼。


“要偷看他的脸,狮子也蹑着脚步,

在篱笆后躲藏,惟恐他见了害怕。

他为了给自己消遣,把歌声轻吐,

猛虎也变成驯服,来温文地听他。

只要他开口,豺狼软下了心肠,

再不在那天,残害无辜的羔羊。


“他跪在清溪边,照一照自己的影儿,

游鱼就把金鳃一齐铺上了水面;

鸟儿多高兴,当树下歇着他身儿,

有的就唱歌,有的衔到他面前

鲜红成熟的樱桃和累累的果实,

答谢他:让它们饱餐了他的秀色。


“但是这狰狞可恶、长鼻的野猪,

眼睛老是在找坟墓,直看着地面,

从没端视他一身美丽的华服,

也从没浏览那供人欣赏的奇观;

要是果真见到他丰采,我敢猜,

他是想吻他,结果反把他杀害。


“对了!阿董尼就是这么给杀死:

他提起锐利的长矛,向野猪冲去,

那头猪,却不再向他磨牙切齿,

只是撅起嘴,想把献诚的吻送去;

那多情的猪,鼻子擦着他胴体,

不料那长牙,刺入了他的鼠蹊。


“假使我的牙,也生得像那头野猪,

我承认我还没吻他,先就把他杀戮;

他如今死了,我的命多么地悲苦:

青春的我没受到他青春的祝福!”

想到了这里,她昏倒在站身的地点,

凝结的紫血,沾上她惨白的容颜。


她端详他的朱唇,那已经苍白;

她握着他的柔指,那已经僵冷;

她凑着他耳朵,作着伤心的独白,

仿佛那凄苦的倾诉他正在谛听;

她启开他晶莹的眼帘,已凝住了眼波;

里面有光辉的明灯,却已经熄了火。


那原是两面明镜,在那里她千百回

照见自己的小影,可现在去哪儿找

本来的光彩——只剩下一片昏黑!

每一种美,都丧失了它的功效。

她说:“稀世的奇迹,我为此而气恼:

你死了,白天还依旧光明普照!


“既然你死了,听我在这里预示:

痛苦将从此跟爱情形影相随;

深情蜜意逃不出嫉妒的监视;

甜蜜的种子到头是苦果的滋味;

非高即低,永远双双不相当,

爱的欢乐抵不上招来的哀伤!


“爱情将是水性杨花,反复无常,

花开花谢,只眼前一刹那时光;

它外面涂着糖,内心把毒浆包藏,

用香甜的饵,瞒过了最尖的目光;

把最刚强的身子,变成最纤柔,

使伶俐的人哑默,叫笨汉开口。


“爱情将又是孟浪,又是拘谨,

叫龙钟的步履追随舞曲的节奏;

叫招摇的无赖学会羞怯的文静;

把财主推倒,却偏叫穷人富有;

叫姥姥变年少,少年倒反像姥姥,

既神魂颠倒了,可又是天真痴娇。


“毋庸担心的场合,它偏要猜疑,

该有所警惕,却偏偏胆子太大;

它慈悲为怀,而又是极端严厉,

看来像真诚,内心却怀着欺诈;

它刻薄乖戾,而假装温柔驯良,

使勇士畏缩,反给了懦夫胆量。


“爱情将造成战争和悲惨的灾祸,

父子亲骨肉就为了爱情而反目;

它的天性,有如干柴之就烈火,

听凭无情的烦恼来任意摆布。

既然我的爱,年纪轻轻遭了害,

从此爱得越深,越享不到恩爱!”


说到这里,躺在她身边的美少年,

像一阵烟雾,在她眼前忽然消隐——

从那一摊血泊中,他遭难的地点,

长起朵红花,点缀着白格子花纹;

那朵花儿啊,就像他苍白的脸蛋,

上面散布着一大滴一大滴血斑。


她低下了头,去嗅那新花的香气,

把花香跟阿董尼的气息相比较;

她要珍藏这花朵在自己的怀里——

给死神把他夺走,从她的怀抱。

她折断了花茎,有滴滴绿色的汁水

从孔眼滴出来,她看作淌下的眼泪。


她说:“可怜的花!你父亲就这样

(可爱的子嗣来自更可爱的先人),

为一点愁闷,就沾湿了他的眼眶。

自生自灭,是他生前的愿心,

那也该是你的;可那也同样相宜:

枯萎在我胸房,或是凋谢在他血里。”


“这儿是你父亲的床:我这胸房,

你是他亲血肉,该属于你的权利——

来我这里:空谷似的摇篮里安躺;

我跳动的心,将日夜摇荡着你,

从此没一时一刻,没一分一刹那,

我不是在吻着我情人变成的香花。”


此时她已厌倦人世,就匆匆离去,

驾起银鸽;借它们敏捷的帮助,

乘上了轻车;穿过空旷的天宇,

迎着疾风,那轻车一路飞向珮府——

碧海环绕的仙岛,在那儿,那仙后

不再把本相显露:将从此隐休。

评注

淌泪的清晓

长诗一开始就显示出古典诗歌的浓重的修饰风格。本行的“淌泪”、“诀别”并无深意(不是在为长诗作悲剧性的预告),当时诗风如此,崇尚华丽纤巧的辞藻,想入非非的人情化的比喻。莎士比亚的早期作品,深受这种诗风的影响。


淌汗的手

手心潮润,当时认为青春和生命力旺盛的象征。例如第143行,维纳斯夸耀自己的青春美时所说的“滑腻腻的纤手”。


凶恶的战神

爱神维纳斯跟战神(Mars)相好事,请参阅附录(第100页)。下文第101行“向我乞求”,指亲吻而言。


眼珠儿碧青

“碧青”原文为“gray”,现代英语中作灰色解。据学者梅隆(Malone)的训诂,现代英语所说的“碧”眼儿,就是伊丽莎白时代所说的“gray”,当时认为这种颜色的眸子最美;第482行“她微微启开了蓝窗”可以作为他这论断的根据。


爱情是一把火

按照古代希腊哲学家的说法,自然万物都由风、火、水、土四大元素所组成。莎士比亚把这传统的观念作了诗意的发挥:这四大元素该是像它所构成的物质那样,可以被区分为优劣尊卑。“水”和“土”被认为“重浊”、“下沉”的元素;火焰构成了“爱情”,爱情是人类的一种高尚的感情,所以维纳斯赞美爱情是“一把火”,“不是重浊、下沉,而是盈盈上升。”


纳西瑟斯

(希腊神话)“回声”(Echo)仙女爱上了美少年纳西瑟斯(Narcissus),她和她的姐妹们——山林川泽间的仙子——都爱上了他,他却把她们一概摒绝在他的情意之外。“回声”因而憔悴死去,骨肉化为岩石,但剩下清音还在山谷里呼唤。有一个失恋的仙子向“报复”女神祷告,但愿那少年也体味到没有回报的痴情是何等地痛苦;这祈求得到了允准。纳西瑟斯爱上了倒映在清溪中的自己的影儿,成天向它痴望,却无从接触它、亲吻它,不久也憔悴死去,清骨化为一丛紫心白瓣的水仙花。


爱神

指维纳斯的儿子小爱神丘比特,所以下文用“他”做代词。


335“心儿”的代理人

“心”在这里是拟人化的用法,“‘心儿’的代理人”指舌尖。莎士比亚常借用法律上的名词来渲染诗篇的修辞色彩,如第514行:“那你将收买、付偿、履行那手续”等。


这一出哑剧

当时的悲剧常在正戏前安插哑剧,把戏剧的大概情节预先用手势表现出来。例如《哈姆莱特》第三幕第二景,伶人开演正戏之前,先演哑剧。


齐唱似的泪雨

古代希腊戏剧,正戏之前和一幕终结之后,往往由第三者身份的合唱队出来歌咏一番,或则先把剧情叙述一个大概,作为引子;或则对剧中人物的遭遇兴起感叹,点明剧旨。这里把维纳斯和阿董尼二人间的一场“目战”比作一出哑剧:维纳斯眼巴巴地看着他,期望他多少有一点温柔的表示,但是他却“像是什么也没看见”,这冷漠的态度刺伤了她的心,她哭了;哭过之后,还是朝他痴看;这样,看一会儿,哭一会儿,簌簌的眼泪在每一间歇中掉落下来,就像“齐唱”似的,不但把幕与幕间的段落交代分明,同时也把这一出哑剧的悲苦的情节给表明了。


她思想的机件

这里和第335行“‘心儿’的代理人”一样,都指舌尖。参阅《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第三幕第一景:


啊,那么悦耳的她思想的机件,多流利地把她的意念滚了出来。


肌肤的恩泽

原文为“body's bane”,“bane”原义作harm, ruin解,意即对身子的摧残,据贝文顿全集本注释,有满足对方性要求之意,那就是所谓欲火伤身(或引火烧身)了。译诗为求意义显豁,姑译为“肌肤的恩泽”。


鲛人似的声音

(希腊神话)爱琴海的岩岛上有海妖名“赛人”(Siren),姊妹三个,善以婉转的歌声迷惑海上的水手,闻者如痴似醉,只顾向她们驶去,航船终于触礁毁灭。希腊英雄尤利西斯在航海的归途中行近她们时,预先用蜡封了水手们的耳朵,把自己紧绑在桅杆上,才逃过了危险。


红玉的双门……

这两行诗“他那红玉的双门重又打开,甜蜜的过道恭候着语步轻履”,要说的其实就一句话:“他开口说话了。”全诗可说以这两行雕琢气息最为浓重了。


为了救急……来解化

这一节比较晦涩,由于接连使用三个隐喻,文义跟着有三重转折。试作解释如下:维纳斯自称是给阿董尼的一吻救活了,为了把她彻底治好,要求继续吻着;当嘴唇紧按着嘴唇时,那殷红的血色消退了,别让它们重又披上殷红的“制服”吧;只要长久吻着,那华服(由于不穿用)就永保鲜明——新鲜得就像那气味强烈的药草,在屋子里熏炙可以预防凶年的瘟疫。如果她方才突然昏倒,好比遭了瘟疫的侵袭,那么专向天上观察星象、预窥人间吉凶的方士将会看出:她的凶象如今已由阿董尼的嘴唇解除了。


凭丘比特的一张弓

(希腊罗马神话)小爱神丘比特手持弓箭,是爱情袭击心房的象征。起誓而“凭丘比特的一张弓”,意即凭它的灵验作证,以示郑重。


比坦塔勒斯还要受罪

(希腊神话)天帝宙斯的儿子坦塔勒斯(Tantalus),因泄露父王的秘密,被罚入地狱,身子浸入深水,头上有果树;他口渴欲饮,水即退去;饥饿欲食,果子又被风刮去——他的遭遇常被作为一种痛苦的象征:欲望不断地受到挑逗,却永远得不到满足。


画中葡萄

相传希腊大画家宙克西斯(Zeuxis)为了向群众显示他高超的画艺,画了一满篮葡萄,惟妙惟肖,展列时,连鸟儿都当作是真的葡萄,飞来啄食了。


停下了一股劲儿叫喊

这是优良的猎狗的一种特征。当时的一本谈狩猎的书(“Master of Game”)中写道:“当猎物的气味发生混杂变化时,猎狗便停止叫喊和追赶,但怕有错失;等它们把气味分辨出来之后,于是重又吠叫着追上去了。”


贞洁的狄安娜

狄安娜(Diana)是希腊罗马神话里的狩猎女神、月神。据说她的母亲莱多(Leto)分娩她和阿波罗一对孪生兄妹时,难产,备受痛苦;狄安娜长大后因此守贞不婚,所以她又是少女的保护神。原诗第728行的“Cynthia”是狄安娜的别名。恋者的怅然凝望——而这当儿,一张幽冥的网(一个想像的角色)撒落下来笼罩了一切。”


黑夜的天心划过一条光辉的流星……

柯尔律治在《文学生涯》第十五章中赞美这两行诗道:“有多少意象、多少情绪,凝聚在这两行诗里,却一点不觉得拥挤——那阿董尼的俊美——他飞也似的奔跑——那痴


像吊客

“吊客”,因猎狗的狞黑的毛色而言;西欧风俗,参加丧礼时穿黑色礼服。


爱神的金箭……死神的檀枪

这两行诗可能出自当时流传很广的一段故事。班菲尔德的叙事诗集《多情的牧羊人》(Barnfield: The Affectionate Shepherd, 1594)中有一段插曲:爱神和死神相遇在酒神巴克斯(Bacchus)所设的酒店中,二人喝得酩酊大醉,从他们装得满满的箭袋中各漏出了一枝箭。死神箭黑色,爱神的箭金黄色。分手的时候,死神的黑箭误装进了爱神的箭袋;爱神的金箭却落到了死神的箭袋里。后来死神抽出金箭去射击一个老人(诗中的“野草”);而爱神却反用那致命的黑箭射向一个少年(诗中的“好花”)。“檀枪”,原文为“eb-on dart”,意即“黑箭”。


美丽的华服

原文是“beauteous livery”,比喻阿董尼的美丽的容颜。参阅第506行“crimson liveries”(殷红的华服),比作朱唇。


一路飞向珮府

珮府(Paphos),古代城市,在爱琴海塞浦路斯岛上,相传这儿是爱神维纳斯的仙乡,立有供奉她的神殿。在古希腊诗篇里,有时就拿“珮府人”(Paphian)作为她的别称。

考证

版本

1593年4月18日,莎士比亚的长诗《维纳斯与阿董尼》由书坊业主费尔德(Richard Field)向“书业公所” 书业公所(Stationer's Hall and Company)初设于十六世纪中叶,为出版商保护版权的组织;但书籍须先经教会所委任的牧师审查合格后,才能送交公所登记出版。申请登记,随即出版,是为“四开本”,排印很少错漏。在书名页上作者并未署名, 第二年,莎士比亚的另一长诗《鲁克丽丝失贞记》出版,书名页上同样没有署名。1598年以后,也许由于诗人名声日增,出版商就经常把他的姓名刊署在他的戏剧“四开本”的书名页上。而另在献词下面写上自己的全名。年轻的诗人把这首长诗呈献给骚桑普顿伯爵。

我们知道,在封建社会中,广大的读者市场还没形成,作家的权益又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当时还没有版权法等),一个平民诗人如果想做“专业作家”,很难期望完全依靠自己的精神劳动来维持个人的生活,而同时又保持自己的独立的人格;他的经济来源常常仰赖于少数以风雅自命的贵族的赏赐。为博取这种赏赐,作家常把他的作品呈献给某一个贵族,以讨得他的“恩主”的欢心。文艺复兴时期的莎士比亚,和过去的作家在经济地位上不完全一样了。至少他拥有他的观众,他的戏剧创作受到社会各阶层的欢迎。这就是说,伦敦的新建立的戏院为他的精神产品(戏剧)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市场,保障了他的物质生活。

但莎士比亚作为一个刚踏上文坛的年轻诗人,羽毛还未丰满;而当时那些新兴的剧团,为了在社会上取得合法存在的地位,还得各找一个有势力的贵族撑腰,认他做靠山;所以并不奇怪,莎士比亚在长诗的卷首,按照传统的习惯和格调,恭恭敬敬地写了一篇献词,把他的第一本诗集呈献给了他的“恩主”。


敬献于亨利·莱阿斯里大人:

骚桑普顿伯爵(蒂契菲尔德男爵)之尊前

大人:

我把这粗劣的诗篇呈献给大人,不知将怎样有污尊听;我选定如此雄伟的大柱来支持这么微不足道的作品,也不知要受世人怎样的指责;不过只要能博得大人一粲,在我就是无上荣幸,并且誓愿今后尽量利用闲余的时间,务必呈献较有分量的作业为大人增光。如果我这文思的头胎儿竟是残废畸形的,那么,我只好为它对尊贵的“教父”抱愧,只好从此不再耕耘这片瘠薄的田地:惟恐仍会产生出这么没出息的果实来。兹谨以拙作呈请大人审阅,并祝大人心愿常足,万事如意,不负举世之仰望。

大人的仆役

威廉·莎士比亚


骚桑普顿伯爵(Henry Wriothesley, third Earl of Southampton, 1573~1624)是当时一个爱好文艺的贵族青年,有诗人的保护者之称;莎士比亚把长诗献给他时,他才只二十岁。二人的交谊似乎不错,诗人在第二年又把“较有分量”的《鲁克丽丝失贞记》献给他时,语气中流露出一种亲切感:“是您明确的美意,而并非这浅陋的诗行本身的价值,使我有把握您会把它收下来……”有些学者认为,二人中间存在着超乎一般友谊的感情,《十四行

诗集》中开头一部分诗篇就是写给这位伯爵的。

诗集出版后,十年间一版再版,受到极大欢迎。

写作年份

我们不能确知这首叙事长诗的写作年份。过去,学者们认为这是少年之作;他们看到这篇长诗以大自然的景色做故事背景,渗透着清新的田野气息,愿意想像:当我们的诗人从埃汶河畔的故乡,一路赶奔伦敦来,他的口袋里已经塞进这一卷诗稿了——至少,这篇长诗不会在他离开大自然的怀抱太久之后才动笔的,他对于田野风光记忆犹新。再说,莎士比亚在诗篇前面的献词中把它称作“我这文思的头胎儿”;而诗集的出版商费尔德又是诗人的同乡。

这些立论和推断很难叫人满意。所谓“文思的头胎儿”这一比喻性的说法实际上是指诗人初次发表诗作而言,并非指他的最早的创作成果。

推断这一诗集的写作年份,译者认为最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一首假托神话的艳情诗,那些艳词丽句和题材本身,显示出一种迎合贵族阶级口味的倾向。例如喜剧《驯悍记》序幕第二景,就有这样一段奉承贵族(其实是假贵族)的话:


你喜欢看画吗?我们这就给你

送上一幅画,画着阿董尼在溪流边,

爱神维纳斯躲在芦苇丛偷看他,

那芦苇,随着她送出的温暖的气息,

在微微摆动,像吹过了一阵微风。


莎士比亚在选题、构思、动笔写他的长诗时,不仅仅为了显示一下自己的才华,分明也有意取悦某一位贵族。作者似乎在说:“您大人欢喜念诗吗?让我给您来一段您会感兴趣的东西吧。”一个生活在内地城镇、没见过世面的小伙子,不大可能写出这一显然迎合时尚的诗篇。

现代欧美学者大都排斥了这篇长诗是少年之作的可能性。史密斯(Hallett Smith)认为:“最有可能的写作时期是在1592年的下半年,那时剧院由于灾疫而停演了。”见河滨版《莎士比亚全集》第1703页。布朗(O. Brown)在“都铎版莎士比亚”上这样说道:


《维纳斯与阿董尼》的最有可能的写作年月当为1592~1593年之间。那时候,“玫瑰剧院”(The Rose)给当局封闭了,当时莎士比亚可能就属于这一剧院,因之他的业务工作跟着停下来了,这给了他一个难得的机会写成这一诗集。诗集中提到的“凶年”、“瘟疫”(508~510),似乎本身就提供了写作年份的内证——这极可能是因1592~1593年间的瘟疫而言的。“玫瑰剧院”的被封,自1592年6月12日到12月29日;次年2月又遭封闭。当时伦敦发生瘟疫,各剧院都奉令停演。

取材来源

《维纳斯与阿董尼》的神话故事无疑来自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前43~18),在他的叙事体诗集《变形记》(Metamorphoses)卷十第614~646,827~863这七十行中,记载着维纳斯和阿董尼的故事。通过戈尔亭(Golding)的一版再版的英译本(1567年初版),阿董尼的故事对于一般英国读者并不陌生;但也有可能莎士比亚直接阅读阿董尼故事的原文,《变形记》是当时英国小学通用的拉丁文读本。在悲剧《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中有这样一行台词(第四幕第一景):


爷爷,是奥维德的《变形记》,是母亲给我的。


莎士比亚在诗篇中改变了神话故事原来的面貌。维纳斯被描述为一个秀色当前,受情欲驱使,不能自持的热情妇女,而阿董尼却还是一个不解风情的少年,她越是为他颠倒、越是向他求情,他越是冷淡厌恶、越是抗拒挣扎——在渲染这一喜剧性的穿插时,莎士比亚更多地参阅了《变形记》卷四第316行以下的另一个故事《莎尔玛西与赫玛弗罗蒂特》(Salmacis and Hermaphroditus),以及卷三第356行以下的《水仙和回声的故事》。例如莎士比亚的长诗第361~363行:


万分温柔的她拉着他手腕,

一朵百合在雪砌的牢房关押,

又好比象牙在一圈玉环里镶嵌——


可以跟《莎尔玛西》中的一段对比:


[当他] 在清波中游泳时,他那又白又可爱的身子就隐隐约约地闪现着,就像一件象牙的雕刻或是一朵洁白的莲花,笼罩着晶莹明净的玻璃。


此外,像《莎尔玛西》中的这一段:“不管他怎样挣扎着、摆动着,她还是挟住了他,吻了他一百遍再来一百遍。”莎士比亚的长诗有同样的描述(第59、60行)。

此外,洛奇(Thomas Lodge)的长诗《西拉变形记》(Scilla's Metamorphosis,1589)叙述的也是类似的爱情纠葛:不能自持的少女热烈追求,而遭到了冷漠的拒绝(同样取材于奥维德的《变形记》),其中还插入两节诗,谈到了维纳斯和阿董尼的故事。在体裁上,又恰好跟《维纳斯与阿董尼》相同,由六行诗节组成。学者们认为,莎士比亚在构思他的长诗时,从洛奇的长诗中得到了感兴。

叙事诗中关于狰狞可怖的野猪的一段描写(619~621行),可能也有所参照;《变形记》卷八第376行以下,形容了“眼里射出血红的火光”、“脖子上布满着可怖硬刺”的一头野猪。

至于阿董尼身边的骏马,很像一个活跃的配角,它所穿插的那一番即兴表演,以及那穿插在绵绵的情话中间的生动的逐猎场景,学者们无可考证,该是莎士比亚无所依傍的匠心独创。

附录

关于阿董尼、维纳斯的神话

阿董尼最初是地中海东岸腓尼基的自然之神,“阿董”(Adon)在腓尼基语里是贵族的尊称。公元前五世纪,阿董尼成为希腊神话中的人物,他是美丽的弥拉(Myrrha)所生。奥维德把阿董尼的身世,也就是把他生母的悲惨的故事记载在《变形记》卷十中。

年轻美丽的弥拉是塞浦路斯国王西尼拉斯(Cinyras)的女儿,许多王子、美少年来求婚,都遭到了她的拒绝。她怀着强烈的欲念爱上了自己的生父,因此犯了不容于人间的罪恶,流亡在荒漠僻野里。她拖着一个越来越沉重的身子,心里充满了死的恐惧和生的绝望;最后,她吐出了这样哀切的祷告:“神啊,我不敢逃避我应得的惩罚;但只怕,我活着的时候触怒了人,我死之后,又要触犯冥灵。请让我超脱了生界和死域吧;请把我变一下,使我既不生、又不死吧!”天神成全了她的愿望,她还没做完祷告,泥土就涌起来掩没了她的双腿,树根由她的足趾中向左右伸张,她的身子变成了树干,她的骨骼关节僵硬了,她的血液变成了树汁,她的双臂伸张成了树枝,十指成为枝杈,白晳的肌肤皱成苍褐色的没药树的树皮,她生前的盈盈热泪变成了点点树脂,凝成没药(Myrrh)。只有她那累赘的身孕还密包在树干里,继续成长,待足月后,树干裂开,生下了阿董尼。

阿董尼生下后,阿芙洛蒂特(Aphrodite,即维纳斯)见这孩子生得俊俏可爱,特地把他放在一个箱子里,不让众神知道,交托给冥府的王后佩赛福(Persephone)抚养,谁知冥后得了那孩子再不愿把他交出来了。爱的女神和冥府的女神为此闹到天父宙斯(Zeus)跟前。宙斯作了这样的裁决:他把一年平分作三份,阿董尼在一年中,四个月得跟冥后在一起,四个月跟爱神在一起,还有四个月属于阿董尼本人,他爱待在哪儿就在哪儿。

另一种说法,为公元前二世纪的西西里岛诗人皮昂(Bion)以及奥维德所接受:阿董尼出世之后,由森林里的仙子们抚养成人,出落得十分俊秀。这美少年得到阿芙洛蒂特的钟情,但是不幸在一次逐猎中给野猪的利牙刺死了。死后,从他的血泊里长出一朵“风花”来。

又有一种传说:阿董尼遭难之后,在冥府里得到佩赛福的欢心,就像他生前得到阿芙洛蒂特的爱宠一样。阿芙洛蒂特丧失了心爱的人,异常悲痛,佩赛福发了慈悲,作了情让,一年中阿董尼半年跟爱神住在一起,半年仍跟冥后住在一起。

流传下来的种种传说不止这一些,不过尽管彼此细节有所出入,有两点却总是一致的,就是阿董尼的遭难,以及更重要的,他的交替逗留在冥间和回到阳世来。

早在公元前五世纪,希腊各地已开始一年一度庆祝叫做“阿董尼亚”(Adonia)的节日了。这是妇女们的节日。像阿董尼的神话一样,这一个节日也是从东方传来的。这一崇拜阿董尼的节日从小亚细亚传到希腊后,又从希腊传到托勒密王朝时代的埃及和古罗马帝国。古希腊诗人肖克里托斯在他的《田园诗》第十五篇中提到了古埃及亚历山大城庆祝这一热闹的节日。在许多地区,这是一个夏季的节日。在古代叙利亚,每年夏雨季节,从黎巴嫩的山脉冲下的泥土使河水变红时,当地的妇女就认为阿董尼在山谷里给野猪杀害了,他的血液染红了河水。她们赶到山中去搜寻他的“骸体”,放声悲悼,为他举行“葬礼”;过后又庆祝他的“复活”,于是她们毫无拘束地狂欢起来。弥尔顿在他的巨著《失乐园》第一卷第446行以下,提到了古代崇拜阿董尼的这一风俗:


当畅流的阿董尼河变成殷赤

(相传是塔木兹的血液所染红),塔木兹(Tammuz)是阿董尼在叙利亚的异名。

从发源的山地流入了海洋;他年年

在黎巴嫩的遭难,赢得了叙利亚少女的怜悯,

在夏天里尽把香艳的哀歌吟唱。


这些原始的哀号和欢声,我们有理由相信,逐渐发展为有韵律的挽歌和赞歌,成为崇拜阿董尼活动中的主要节目。古希腊诗人肖克里托斯(Theocritus,约前325~前267)和皮昂所写的那些阿董尼的挽歌,都是准备在这个节日吟唱的。这样,古代欧洲文学史上有了一系列关于阿董尼的诗歌。

在古希腊的“阿董尼亚”节日中,妇女们做一个小小雕像,代表阿董尼,仪式举行完毕后,把它扔入河中;她们还弄来一个小花盆,栽培着迅速成长或是易开易谢的草花,叫做“阿董尼花园”(Adonis Gardens),最后也跟雕像一起扔入水中。这一节日给古代希腊劳动妇女带来了欢乐和兴奋,也表达了劳动人民要从大自然获取更多的生活资料的愿望——祈求农作物迅速成长、丰收,祈求雨水调匀,生命得到充分的滋养。

古代希腊妇女年年纪念阿董尼的活动,从人类文化发展史的角度看,具有更深远的意义,可说是原始农业社会的部落对于谷物崇拜的一种遗迹。阿董尼并不只是传说中的美少年,后世艳情诗中的爱人儿;他该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淳朴的想像,从田野里的农作物得到了启发,而创造出来的一种精灵。阿董尼的交替逗留在冥间和转回阳世的双重身份,他的生死轮回,正好象征了植物的坚韧的生命力。一粒谷子埋入泥土,经历了黑沉沉的一段时期,破土而出,抽芽发叶,到了秋冬肃杀的季节,再化为无数谷粒而暂时埋入泥土;待来年春回大地,重又欣欣向荣。有些神话学者还指出:古代劳动妇女对于阿董尼的悲悼,并非感伤谷物在冬天里枯萎,而是为了谷子成熟后所遭受的镰刀割、磨子磨的痛苦。

“维纳斯”是一个拉丁名字,是罗马人对于爱神的称呼。原来的希腊名称是阿芙洛蒂特。关于她的神话和崇拜,据学者们的研究,大概是从小亚细亚一带传来的。在东方民族的神话里,她跟海洋密切地联系在一起。航海的腓尼基人首先把这些原始的神话带到爱琴海的早期文化中心:塞西拉(Cythera)、塞浦路斯(Cyprus)和克里特(Crete)等岛屿,再从这些仿佛跳板似的岛国传入希腊本土。最初,她还是一位象征海洋的女神。希腊民族给了她“阿芙洛蒂特”的称呼。“阿芙洛”(Aphros)在希腊语里即“浪花”的意思。公元前八世纪的希腊诗人赫西俄德(Hesiod)在《神谱》里记载着她的诞生:有一个肉团“从陆地上漂落到汹涌的海洋中,长期颠簸在海浪里,在这仙气所钟的肉团四周,不断涌起白色的浪花,里面孕育着一个少女。她先漂流到神圣的塞西拉岛,接着来到浪涛冲击的塞浦路斯岛,于是有一个端庄美丽的女神一跃而起,有一片绿茵在她的纤足下铺展。神和凡人把她称为‘阿芙洛蒂特’,意即:浪花里升腾起来的女神”。

航海的民族对于海洋怀有一种亲切的感情和崇敬的心情,变幻不定的大海激发起他们种种幻想;他们需要有一位海洋的女神和航海的庇护者。不过阿芙洛蒂特的神话,经过逐渐演变,跟海洋的联系慢慢疏远,而另一种生殖繁育的因素逐渐突现出来了——她成为丰产的女神,使庄稼茂盛,禽兽繁殖;不仅这样,人类在她的点化下,萌发爱情,少男少女向她祈求美好的爱情和美满的婚姻——她成为爱的女神。

古代希腊人民不仅把象征自然的原始的女神,提高到职掌人类伦理的爱之女神;同时也逐步发展她的形体,创造出一个完美的女性形象。据说,在叙利亚的神话里,原始的“阿芙洛蒂特”只是一尾鱼神,而得天独厚的希腊人民,凭他们的天赋,用岛上盛产的大理石,把她作为女性人体美的最高典范,创造出“美的女神”的形象,炫耀着健美的青春。阿芙洛蒂特作为美的女神,不仅受到古代希腊人民的崇拜;她那完美的艺术形象,也受到后世人们的崇仰,代代不绝。

关于威武的战神屈服于爱神的魅力,“甘心做我的俘虏”(长诗第101行),常被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作为画题;这段故事原见于荷马(公元前九至八世纪)史诗《奥德赛》卷八:阿芙洛蒂特由天父宙斯主配,嫁给火神赫菲托斯(Hephaestus)为妻。火神是煅冶能手,技艺高超,但生而瘸腿,其貌不扬。后来他从太阳神阿波罗(Apollo)那儿听得风声,才知道他的妻子和战神阿瑞斯(Ares)相好,他的三个孩子都非他亲生。他十分气愤,暗地用青铜打成一张纤细得几乎看不见的软网,撒在他们的合欢床上,阿芙洛蒂特没有发觉,在跟战神忘形作乐时,被一起捆住了。因此遭到众神的取笑。

古希腊人对于阿芙洛蒂特的崇拜,显示出古代原始社会的群婚制的残余。她有很多“风流韵事”,除了战神外,赫尔墨斯(Hermes,众神的使者)、波塞冬(Poseidon,海神)等,以至下界的凡人,都曾经是她的相好。

有一次,西尼拉斯(塞浦路斯国王)的王后夸耀她的女儿弥拉长得甚至比阿芙洛蒂特更美,因而遭到女神的惩罚,她使美丽的弥拉爱上了自己的生父,于是产生了一段最悲惨的故事,这在前文已介绍过了。

这爱和美的女神,对我国读者说来,更熟悉的是她的罗马名字“维纳斯”。维纳斯本是罗马神话中的丰收女神,约在公元前三世纪,和希腊神话中的阿芙洛蒂特合而为一,于是成为夫妇之爱的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