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2014年以来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3.1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4年2月27日成立的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已经不仅是国家层面,而是党中央层面上设置的一个高层领导和议事协调机构,大大提高了总揽全局的整体规划能力和高层协调能力,突出网络安全,并与国家信息化整体战略一并考虑,无疑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十分明确地说明在中央层面设立由党的总书记担任组长、总理担任第一副组长的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发挥集中统一领导作用,统筹协调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制定实施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不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我国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以往存在的一些明显弊端将被克服。这个新框架,不仅预示我国新的信息化战略和网络强国战略会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而且也预示中国在打一场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翻身仗方面,将迎来新的突破。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其中第二十五条: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第五十九条: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将网络与信息安全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可以实现依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

1.3.2 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2014年7月2日,国家能源局(国能安全〔2014〕317号)下发《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加强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促进信息化工作健康发展。

2014年8月26日,国务院下发国办(2014)33号通知:为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国务院授权重新组建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国家网信办、国信办)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执法。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下称中央网信小组)的办公室也设在国家网信办,国家网信办同时加挂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鲁炜,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中国倡导建设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2014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关于加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保〔2014〕368号,为有效应对日益严峻复杂的网络安全威胁和挑战,切实加强和改进网络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提出8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化网络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安全防护;二是提升突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能力;三是维护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环境;四是推进安全可控关键软硬件应用;五是强化网络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六是加强移动应用商店和应用程序安全管理;七是加强新技术新业务网络安全管理;八是强化网络安全技术能力和手段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明确了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要求,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用于监视和控制电力生产及供应过程的、基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及智能设备,以及作为基础支撑的通信及数据网络等。

1.3.3 网络信息安全国际合作全面展开

2015年9月2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西雅图微软公司总部会见出席中美互联网论坛双方主要代表时发表讲话强调,当今时代,社会信息化迅速发展。从老百姓衣食住行到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互联网无处不在。一个安全、稳定、繁荣的网络空间,对一国乃至世界和平与发展越来越具有重大意义。如何治理互联网、用好互联网是各国都关注、研究、投入的大问题。没有人能置身事外。中国倡导建设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主张各国制定符合自身国情的互联网公共政策。中美都是网络大国,双方拥有重要共同利益和合作空间。双方理应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网络问题开展建设性对话,打造中美合作的亮点,让网络空间更好地造福两国人民和世界人民。

2015年12月1日,首次中美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联合对话在华盛顿举行。对话由国务委员郭声琨与美国司法部部长林奇、国土安全部部长约翰逊共同主持。习近平主席2015年9月成功访美,两国元首在网络安全问题上达成重要共识,决定建立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联合对话机制。近日,两国元首在巴黎再次举行会晤,就加强中美网络安全合作提出重要指导意见。中美在维护网络安全方面拥有重要共同利益,应把网络安全执法合作打造成中美关系的新亮点。中美双方在此次对话中达成了《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指导原则》,决定建立热线机制,就网络安全个案、网络反恐合作、执法培训等达成广泛共识,取得积极成果,在落实两国元首达成的共识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双方决定于2016年6月在北京举行第二次对话。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网信办、外交部、安全部、工信部和司法部等部门负责人出席了对话。

2015年12月16日,我国继2014年成功举办第一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以后,举办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有两千多名嘉宾与会,嘉宾来自五大洲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8位外国领导人,六百多位互联网企业领军人物,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提出了“四原则和五主张”,系统阐述了新时期下的“中国网络观”。强调网络安全是根本,“安全和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安全是发展的保障,发展是安全的目的……网络安全是全球性挑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独善其身,维护网络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网络空间冲突不断、矛盾增多,网络中的恶性竞赛愈演愈烈,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正逢其时,不但顺应了历史潮流,而且反映了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心愿。所谓共同体,既要利益共享,更要责任共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