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备考指南

考试制度解读

根据《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考试简介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更名而来。银行业专业人员的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资格级别。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采用考试的评价方式;高级职业资格的评价办法暂未公布。

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的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两次考试。

二、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银行业中级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博士学历(或学位)。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三、考试科目、范围和题型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开设中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下设的《个人理财》科目。其余科目将陆续推出。

考试范围限定于大纲范围内,但不局限于教材内容。

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连线题和填空题。

四、考试方式

银行业中级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

五、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原则上定为每年的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

《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和《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小时。

(二)考试地点

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开考城市将集中在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个别部分地级市,具体详见每次考试正式报名通知。考点原则上设在这些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

六、成绩认定

考试成绩实行两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须在主办方举办的连续两次考试中通过《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类别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