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高校惩处与预防腐败机制研究
- 刘爱生
- 1872字
- 2021-03-26 05:54:57
第五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一、研究内容
本书包括三部分、七章节。第一部分为第一章;第二部分第二、三、四、五章,为本研究的重点;第三部分即最后一章。
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研究缘起和意义,国内外有关高等教育腐败的综述,核心概念的界定、理论框架以及研究内容与方法。
第二、三、四、五章分别探讨美国高校使人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必腐败的保障机制和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
具体而言,第二章主要分析美国高校使人“不敢为(腐败)”的机制设计,即腐败被揭露后,美国高校及其政府机构是如何介入的、行为人将受到哪些惩罚。本章将以案例的形式展开论述。第三章主要分析美国高校使人“不能为”的机制,即美国高校是如何使效用人无租可寻和寻租过程公开化。如何才能做到“不能为”?第一,提高透明度,使任何一种可能发生寻租性腐败的领域透明;第二,分权制衡,一来使得效用人无法“一手遮天”,二来使得寻租人无法在某一缺口得逞。为此,本章分析了美国大学分权制衡的治理结构,以及美国政府实施的“阳光法案”对美国大学治理所带来的影响。第四章主要分析美国高校使人“不必为”的机制,即美国高校是如何保障教授和行政人员安心于本职工作,而不必走上腐败之路。为此本章详细探讨了美国大学教师和行政人员的待遇和福利。第五章主要分析美国高校使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本章将着重探讨美国高校的诚信教育策略,以及美国高校对以校长为首的行政人员的伦理道德诉求。
第六章是结论和思考,主要阐述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基于上文的分析,总结美国高校很少腐败的原因;二是结合美国高校反腐的成功经验与治理机制,构建我国大学实现有效反腐的路径选择与机制,提出有前瞻性、有说服力的政策建议。
二、研究方法
受西方学术研究范式的影响,中国学术界越来越重视方法论。对于什么是方法论,不同学者倒是有些不同的理解,但基本观点类似。在维基百科中,方法论被定义为对应用到某一研究领域的方法的系统、理论的分析。它包含对方法本身的理论分析,以及与学科相连的原理。典型地,它包含诸如范式、理论模型、阶段以及定量或定性技术等概念。方法论并不提供问题的解决之道,因此,它不同于具体的研究方法。相反,方法论所提供的是一种理论支撑,用以理解哪些方法或者所谓的“最好的手段”可用于某一特定的案例。
在本研究中,笔者将主要从成本—收益的视角来分析和解释美国高校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机制。显然,这种反腐机制是人为建构的,带有主观性,因此可以说本书是建立在建构/解释主义方法论之上的。建构/解释主义方法论强调质化的方法(例如访谈、田野工作、文本分析、历史分析、参与及观察、个案研究、叙事研究等),属定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通过发掘问题、理解事件现象、分析人类的行为与观点以及回答提问来获取敏锐的洞察力,它探讨的是“为什么”,而不是“怎么办”。
另外,本书将采用跨学科研究,尝试融合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法学等学科的观点来阐释美国高校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制。过去30年,我国高等教育学科的方法论经历了由“单学科”研究到“多学科”研究,再到“跨学科”研究的发展路径。跨学科研究之所以能够成为当今各学科广泛运用的研究范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打破了学科壁垒,融合了不同学科的思想,实现了理论的整合。诚如笔者在文献综述所言,当前我国有关高等教育腐败的研究,大多数由高等教育学者完成,但由于固守单学科研究范式,研究结论不仅给人千人一面之感,而且理论深度不够。而大部分其他学科的研究者,例如政治学、经济学等,尽管都生活在“大学”里,对高等教育腐败或多或少都略知一二,但他们很少会把目光聚焦于此。这也不难理解,美国学者柯林斯和马科夫斯基就曾说过,人们并不会因为生活在日常现实中,而对社会学有更多的了解,“就像我们不会因为自己必然作为有生命的身体存在而对生理学有更多的了解一样”
。即便有极少数非高等教育学的学者探讨了高等教育腐败,但因为研究视角的分散和割裂,并没有形成一套系统、全面的理论假说。基于以上原因,本研究尝试采用跨学科研究,以克服当前研究的不足。
具体到研究方法,本着宏观与微观兼具、由整体到部分原则,本研究将采用文本分析法、案例研究法和访谈法,对美国高校腐败惩治和预防体系的机制进行结构性、动态性分析:(1)分析有关美国政治、文化与社会等方面文献,解读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握研究对象的背景。(2)在文献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某些高校典型的腐败案例,探讨美国高校腐败惩治和预防体系的机制。(3)对于研究过程中文献中无法获得的答案,笔者将利用在斯坦福大学访学的机会,与部分美国大学的部分教师和行政人员进行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