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法学院成立于1988年,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法律系,是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之初建立的八大系所之一,也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个正规的、新型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现任院长为韩大元教授,曾宪义教授为名誉院长。

学院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除军事法学之外的全部二级学科。学院拥有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4个,拥有“985工程”国家重点创新基地、国家“211工程”项目法制信息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各类专业研究机构、教学实践基地、《法学家》杂志社等机构40余个。

学院现有教师104人,其中教授52人,副教授39人,讲师13人,博士研究生导师76人(含12名返聘教授,12名校外兼职博导)。各类学生合计2850人,其中本科生892人,双学士生46人,法学硕士研究生431人,法律硕士研究生999人,博士研究生482人,博士后21人,访问学者和进修生47人,留学生112人,港澳台学生52人。

2009年,学院共出版146部学术著作,发表550篇学术论文(其中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共发表论文16篇,在国外SSCI发表论文2篇)。学院共举办62场学术研讨会,139场学术讲座,61次对外交流活动。王利明教授、韩大元教授被聘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曾宪义教授、王利明教授、余劲松教授担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学院教师承担了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标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基地重大项目立项“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的我国公司法现代化研究”、“中国传统死刑文化研究”、“中国刑法现代化的道德使命”,中国法学会重大规划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改革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改善民生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立项7项,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立项课题4项。先后举办了侵权法国际研讨会、中美侵权法国际研讨会、第三届反垄断法高峰论坛暨“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法律研讨会、“共和国法治六十年: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等。

2009年,学院申报的“法学案例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工程”荣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民商法教学团队获得“2009年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称号;张新宝教授入选“长江学者”,王轶教授、田宏杰教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肖中华教授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学院有3位教师获得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5位教师获得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学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荣获“2009年度首都维护消费者权益突出贡献奖”。在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上,学院学生的作品《小额贷款公司制度研究——以苍南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荣获全国唯一的竞赛特等奖。

2009年,学院在提升国际性方面,先后与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法国巴黎第二大学、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院、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等国外著名法学院校的教授学者及代表团进行了多种形式的交流和访问,并邀请了大批国际著名法学学者前来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