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物治疗专家共识与指导原则2015
- 付小兵 魏于全
- 206字
- 2020-08-28 10:16:28
九、术后随访
推荐术后1小时、4小时、8小时、12小时、1天、3天、1周、2周、3周进行问诊及生命体征监测、记录不良反应;建议术后1个月及第2、4、6、9、12个月时各随访1次,第2年每半年随访1次,此后每年随访1次。
随访时进行血压、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肌损伤标志物(CK-MB,肌钙蛋白)、胸片、心电图和超声心动图检查,必要时加做24小时动态心电图、心肌灌注显像、冠状动脉造影和心脏磁共振检查,与术前检查结果进行对照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