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术后疗效评定标准

(一)疗效随访
1.疗效指标
(1)患者一般情况变化:患者症状、体征、精神状态的变化。
(2)控制血糖及并发症药物剂量的变化:用药类型、剂量的变化。
(3)血糖控制情况:血糖水平与糖化血红蛋白(HbA1C)的变化。
(4)自身胰岛素分泌情况:胰岛素及C肽释放试验,判断自身胰岛素分泌的变化。
(5)糖尿病并发症的变化:尿微量白蛋白、眼底检查,颈部及下肢血管超声检查等。
2.观察方法
(1)每天监测血糖水平,每2周电话随访1次,指导用药。
(2)疗效指标于治疗前、治疗后1个月、3个月、6个月各检查1次。
3.疗效记录标准
统一建立个体化样本档案册,由专人采用盲法随访登记于档案册;并建立随访数据库,用Access软件管理数据,每周对随访数据进行录库。
(二)疗效评定标准
显效:停用所有胰岛素及口服降糖药,血糖保持在正常范围(空腹<6.1mmol/L,餐后2小时<8.0mmol/L)。
有效:未停用所有胰岛素,但减药量>30%,血糖保持在正常范围。
无效:未达到以上标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