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帝内经》研究十六讲
- 邢玉瑞
- 7841字
- 2020-08-28 06:31:26
三、中庸观
中庸观是中国古代哲学家宇宙观、方法论和境界说的统一,它对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处世态度和价值取向乃至民族性格,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在中医学中也留下了比较显著的印记。
(一)“中庸”的基本含义与渊源
“中庸”这一概念是由“中”与“庸”两个词所构成。“中”字源起于广义的“神圣杆柱”,中间的|,无论是旗杆、表杆等,都是标志族团所在的“世界中心”、体现自我中心幻觉的“神杆”;“中”字当中的○则是斗盂、把手甚或鼓钟之类“中介物”,是神人交换物质、能量和意愿的中介点,本身也具有神秘性,在形式上则有规范、标识中杆的作用。“中”字的字形来源于立表测影定时与聚众建旗的特殊活动,而立表与建旗都体现着四方之中央的空间思想。庸,最初是钟类乐器,后来作“镛”。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言:“中庸亦言中和者,犹钟镛之和于乐也。”杨福泉 [1]对“庸”由乐器到乐德到中道的过程及原因有较为详细的论证:由“大钟”义及庸在诸般乐器中之显贵地位,庸也被赋予了哲学与道德的内涵。起初只是作为“乐德”的一种,《周礼·大司乐》:“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祇、庸、孝、友。”后来便泛指一切“常道”,郑玄《礼记·中庸》注:“庸,常也。用中为常道也。”将常道应用于具体言行的实践,于是又有了两种引申的含义。一是平常,用作形容词或副词。《易·乾》:“庸言之信,庸行之谨。”何晏注《论语》:“庸,常也。中和可常行之德也。”朱熹注《中庸》:“中庸之为德,亦人之所同得,初无难事。”一是“用”,动词。
[1] 杨福泉.孔子“中庸”考释[J].淮阴师专学报,1995,(2):26-28.
“中庸”这一概念,虽始见于《论语》,但“尚中”观念则早在殷周时期已经出现。金文《叔夷钟》云:“慎中其罚。”告诫人们刑罚要适中。《尚书·盘庚》记述商朝中兴之君盘庚要求其民“各设中于乃心”,意谓使心中正。《酒诰》载周武王训示其子康叔言:“作稽中德。”强调要行中正之德。在谈到执法时,《吕刑》篇说:“惟良折狱,罔非在中”,“咸庶中正”,“民之乱(治),罔不中听狱之两辞,无或私家于狱之两辞。”都是强调执法者应听取对立双方的申诉,务求刑罚适中。《洪范》也有明显的“尚中”思想,如云“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都是说只要按照中德行事,不偏颇,不私好,不作恶,王道就平平荡荡,天下就相安无事。《易经》也提倡“尚中”,反复提到“中行”“中正”“中节”等,并认为六十四卦的第二、五两爻,居于下、上卦之中,有统摄全卦卦义的举足轻重的作用。据黄沛荣《易学乾坤》统计,在《周易》中,二、五两爻吉辞最多,合计占47.06%,凶辞最少,仅占13.94%。
孔子在综合殷周“中德”“中行”“中道”观念的基础上,第一次把“中”与“庸”联结起来,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正式提出“中庸”概念,具有道德论和方法论的意义。《论语·雍也》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把中庸看成最高的道德标准。从方法论而言,中庸即无过与无不及,恰到好处。《论语·子路》篇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强调人们的言行都要遵守“中庸”这一标准。所以,孔子在人格塑造上大力提倡“允执其(两端)中”(《尧曰》),或者“叩其两端”(《子罕》)的思想方法,要求君子在思想、言行上不能偏于极端,而要执其两端而用中,做到恰到好处。战国时期《中庸》一书继承、发展了孔子的中庸思想,把“中”与“和”联系起来,正式提出了“中和”的概念,以“致中和”解释“中庸”,把道德论、人性论与本体论结合起来,提高到哲学高度进行考察,指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致中和”有三层含义:一是从人性论角度解释中庸,人的喜怒哀乐之性“未发”时,不偏不倚,故称为“中”;已发之后“皆中节”,既无过也无不及,处于和谐状态,故称为“和”。人性未发,只是一种潜在的中庸;只有人性已发之后,与客观外在的礼节相符合,才是一种现实的中庸。二是从本体论角度,提出“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这个意义上的“中”与中国哲学的最高范畴“天道”具有绝对的同一性,从而具有形而上的本体论意义。根据埃利亚德的理论,初民通常认为人是小宇宙,小宇宙的人和大宇宙的自然本质上是一体的,人必须处于宇宙的中心,才能与宇宙融为一体,吸取宇宙的灵力和精华 [1];也只有这样,才能与天地同寿,与日月齐光。所以,《左传·成公十三年》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牟宗三认为:“天地之中即天地冲虚中和之气,或一元之气。” [2]冲气、中气居阴阳二气之中,而且能“冲和”二气以成万物。故中气就是生人之气,人也就是中气的生命化、肉体化、智能化,“中”也就成了人的存在形式、存在根据。所以,按照郑玄《礼记正义》的解释:“中为大本者,以其含喜怒哀乐,礼之所由生,政教自此出也。”如此则天道与人性又合而为一。三是只有通过道德修养,才能达到“中和”的境界,从而使天地得其位,万物得其育。中庸既是指导人伦的常道,又是天地万物遵循的“至道”,人必须通过中庸之道,才能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另外,《中庸》还提出了“时中”的概念,指出:“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反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要求人们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应随时变通以合于中道,做到“时措之宜”,才是真正的中庸之道。孟子对中庸思想的发展,一是把“执中”与权变相联系,提倡“执中有权”;二是主张“时中”,强调“中”的随时可变性。《易传》除提倡“时中”外,多次称赞“正中”“中正”“中道”“中行”,认为人能遵循中正之道即吉,否则即凶。中庸思想不仅是先秦儒家所强调的重要哲学思想,道家亦有所论,《老子》第五章云:“多闻数穷,不如守中。”虽然此“守中”与儒家“执中”有别:“儒家的‘中’字,是不走极端,要合乎中庸的道理;老子则不然,他说的‘中’字,是有‘中空’的意思,好比橐籥没被人鼓动时的情状,正是象征着一个虚静无为的道体。” [1]但“守中”也有谨守中道,不欲妄作之意,正如张松如说:“‘中’者中正之道,此‘中’乃老子自谓大气中正之道也。” [2]庄子认为天地阴阳“交通成和而物生”,并提出“缘督以为经”(《养生主》),即顺中道而行的养生方法。可以说中庸思想在中国古代绵延不断,给中华民族的性格和文化,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1] M·埃利亚德.宇宙创生神话和“神圣的历史”[A].朝戈金等译.西方神话学论文选[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4:194.
[2] 郑家栋.道德理想主义的重建——牟宗三新儒家论著辑要[M].北京:中国电视广播出版社,1992:192.
[1] 张默生.老子章句新释[M].成都:成都古籍书店,1990:7.
[2] 张松如.老子说解[M].济南:齐鲁书社,1998:42.
中庸是坚持有原则的折衷,与折衷主义有本质的区别。首先,折衷主义抹杀矛盾,而中庸承认矛盾的存在,讲究把握事物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要求按主体的原则需要,使矛盾对立的双方趋于平衡。其次,中庸讲“执中”,矛盾双方有主次之分,如《墨子·大取》所说:“于所体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权……取利也。”
另外,在中国哲学史上,还有一个与“中庸”有关的概念——“和”,“和”是标志天、地、人的和谐状态及人所追求的理想境界的哲学范畴。《说文解字》曰:“和,相应也,又和调也。”可以说是和的本义。西周末年思想家史伯,首先从哲学高度揭示了“和”的内涵:“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即“和”是不同事物或对立物之间的和谐统一,是宇宙万物赖以产生和发展的根本规律,故主张在人生价值取向上要“取和去同”。春秋末年,晏婴在史伯“和同之辨”的基础上,着重阐发了对立物的相成、相济关系,指出:“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 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左传·昭公二十年》)。孔子把“和”与“同”看成是君子与小人相区别的标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认为“礼之为用,和为贵”,并提出了“以礼节和”(《论语·学而》)、以中求和的思想,把“礼”视为“和”的前提,“中”为“和”的灵魂。孟子、荀子倾向于强调“人和”的重要性,道家则更重视“天和”。《老子》第二十五章云:“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冲气”即是阴与阳的和谐之气。《庄子·天道》说:“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只有做到人与天地和者,才能达到“静而圣,动而王,无为也而尊,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的“心和”境界。把“和”看成了天地万物、人类社会和心灵世界的最高原则和普遍规律。《管子·内业》则指出:“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为人。和则生,不和不生。”《易传》作者在儒道论“和”思想基础上,从世界观高度提出了“太和”的观念,《乾·彖传》指出:“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即只有保持阴阳相合的太和之气,才能使宇宙万物得以生存,使万国得以安宁,从而构成整个宇宙的和谐境地。《淮南子·汜论训》则强调指出:“天地之气,莫大于和。和者,阴阳调,日夜分,而生物……生之与成,必得和之精。”认为阴阳和而万物生,“和”是宇宙万物产生的根本法则。汉代大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中全面阐述了中和观,他认为中和是宇宙万物赖以生成的根据,是治国与养生的根本原则,“能以中和理天下者,其德大盛;能以中和养其身者,其寿极命”,并从饮食、居处、劳逸、欲恶、动静、情志等方面论述了致中和以养生的方法。至此,中庸、中和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主导地位得以全面确立。
(二)中庸观与《黄帝内经》理论的建构
中庸观作为中国古代哲学家宇宙观、方法论和境界说,不仅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处世态度和价值取向乃至民族性格,而且蕴含着中国人对人的生命形态的独特理解,这种理解又是和中医学对生命形态的认识趋向一致,并相互影响、交叉发展的。《黄帝内经》理论的建构,无疑受到了中庸观的影响;而《黄帝内经》对生命阴阳和谐的认识,向整个民族文化潜移默化的渗透,又广而化之为过犹不及、力求中庸的民族文化心理。
1.中庸观与《黄帝内经》生理、病理学说
众所周知,阴阳学说作为中国古代的哲学理论,贯穿于《黄帝内经》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阴阳学说之中又充满了“中庸”“中和”的思想。因此,“中庸”“中和”的思想也就贯穿于《黄帝内经》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黄帝内经》认为,在生理状态下,人体阴与阳之间,既有对立、消长的关系,又有依存、转化的关系。在人体一系列复杂的生理活动过程中,必须保持阴阳相对的平衡状态。因为只有不断地消长和不断地平衡,才能推动事物的正常发展,才能维持人体正常的生命活动。如《素问·生气通天论》说:“阴平阳秘,精神乃治。”《素问·调经论》也说:“阴阳匀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曰平人。”反之,如果人体的阴阳失去了这种平衡关系,一方出现了太过或不及,就叫做“阴阳失衡”或“阴阳失调”,便属于病理状态。如《素问·生气通天论》所说:“阴不胜其阳,则脉流薄疾,并乃狂;阳不胜其阴,则五脏气争,九窍不通。”甚则导致“阴阳离决,精气乃绝”的危急状态。从气血阴阳的角度而言,《素问·调经论》则指出:“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灵枢·寿夭刚柔》又认为:“形与气相任则寿,不相任则夭;皮与肉相果则寿,不相果则夭;血气经络胜形则寿,不胜形则夭。”强调了人体自身形气血的和调是健康长寿的基本保障。
从病因学方面看,《黄帝内经》特别突出了失中为病的思想。其对病因致病特点的认识大致有时气失常、情志过激、饮食失节、劳逸失度等方面,这些均属失中思想的体现。时气失常,指时令气候变化超出了人体适应调节能力,或时令气候变化虽不剧烈,但人体的调节能力因某些原因而低下,不能与时令气候变化相适应,从而导致疾病发生。如《素问·六节藏象论》说:“末至而至,此谓太过,则薄所不胜,而乘所胜也,命曰气淫……至而不至,此谓不及,则所胜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胜薄之也,命曰气迫。”运气七篇大论中更是系统论述了气候变化的太过、不及和平气与人体发病的不同情况。情志过激为病,即精神因素致病。《黄帝内经》根据人体的情志变化,概括为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称为“七情”。如《灵枢·口问》说:“大惊卒恐,则血气分离,阴阳破败,经络厥绝,脉道不通,阴阳相逆,卫气稽留,经络虚空,血气不次,乃失其常。”因此,七情太过,也是人体重要的致病因素之一。七情致病,主要出现脏腑气机失常,气血运行逆乱所致的病证。如《素问·举痛论》说:“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惊则气乱……思则气结。”这里的上、下、缓、消、乱、结都是指情志过激失于用中所致的气的失常。饮食不节又包括了饥饱失常、五味偏嗜和饮食不洁三方面。其中饥饱失常和五味偏嗜,明显体现了失中致病的思想。如《灵枢·五味》说:“谷不入,半日则气衰,一日则气少矣。”《素问·痹论》说:“饮食自倍,肠胃乃伤。”此外,《素问·生气通天论》说:“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认为五味分别入五脏以养五脏之气,如偏食某味过久,则可使五脏之气偏胜或偏衰而发病,此即《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说:“夫五味入胃,各归所喜……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过劳,包括形劳、神劳、房劳三方面的过度。形劳过度致病,如《素问·举痛论》说:“劳则气耗”,“劳则喘息汗出,外内皆越,故气耗矣”。神劳过度是指思虑过度,暗耗心血,导致心神失常,如《灵枢·本神》所说“心怵惕思虑则伤神”等。房劳过度,即房事过度,容易损伤肾与肝,如《素问·痿论》说:“入房太甚,宗筋弛纵,发为筋痿,及为白淫。”《素问·腹中论》说:“若醉入房中,气竭肝伤,故月事衰少不来也。”《素问·上古天真论》说:“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均是指房劳过度致病而言。《素问·经脉别论》则提出“生病起于过用”的观点,认为尽管疾病发生的原因很复杂,但其关键都离不开过用而失中这一环节。
2.中庸观与《黄帝内经》治则治法学说
由于疾病的基本病理变化可概括为阴阳失调,即阴阳失去相对平衡而出现的偏盛或偏衰状态,因此,诊断疾病的关键就在于“以观过与不及之理”(《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治疗疾病的原则即“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素问·至真要大论》),“补其不足,泻其有余”(《灵枢·邪客》),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状态。调和阴阳的具体方法,《素问·至真要大论》指出:“从内之外者,调其内;从外之内者,治其外;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先调其内而后调其外;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先治其外而后调其内;中外不相及,则治主病。”“调气之方,必别阴阳,定其中外,各守其乡,内者内治,外者外治,微者调之,其次平之,盛者夺之,汗之、下之。”又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因其轻而扬之,因其重而减之,因其衰而彰之。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血实宜决之,气虚宜掣引之”“其实者,散而泻之”。如此,方可“气血正平,长有天命”。可见《黄帝内经》作者所追求的是人体内部的形、气、神三者和谐以及“内外调和”,以保持人体的动态平衡。张仲景进一步发挥了《黄帝内经》的思想,提出了“阴阳自和”的观点,《伤寒论》第58条曰:“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精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同时,创立了八法之“和法”,提出“三阳证见,治从少阳”。喻嘉言注说:“伤寒分表、里、中三治,表里之邪俱盛,则从中而和之,故有小柴胡之和法。”此法充分体现了“执两用中”的思想。
在组方用药方面,《素问·至真要大论》指出:“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此制方原则中君、臣、佐、使诸药的配伍,无疑深合中庸的思想。在具体用药组方上,为防止药性太过失和,《黄帝内经》主张应用反佐法以制约其太过,充分体现了在调治过程中“平治于权衡”(《素问·汤液醪醴论》)的特点。在用药剂量方面,《黄帝内经》也非常强调“适中”,中病即止。“补泻无过其度”(《灵枢·五禁》),“无使过之,伤其正也”(《素问·五常政大论》)。这些无不体现了“致中和”的中庸之道。
3.中庸观与《黄帝内经》养生学说
《黄帝内经》认为中和是一切生命整体维持平衡稳定,从而生存延续的必要条件,如《素问·生气通天论》不仅认为人体自身须“阴平阳秘,精神乃治”,而且主张只有真正做到“内外调和”,才能保证人体“邪不能害”,并提出“因而和之,是谓圣度”。因此,养生也以中和为最佳境界,最终目的是要达到人与自然以及人体形与神、功能活动的动与静的有机和谐。诚如《灵枢·本神》所说:“故智者之养生也,必顺四时而适寒暑,和喜怒而安居处,节阴阳而调刚柔。如是,则僻邪不至,长生久视。”对此,《素问·上古天真论》有很详细的论述,强调养生要“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恬惔惔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是以志闲而少欲,心安而不惧,形劳而不倦,气从以顺,各从其欲,皆得所愿。故美其食,任其服,乐其俗,高下不相慕,其民故曰朴。是以嗜欲不能劳其目,淫邪不能惑其心,愚智贤不肖不惧于物,故合于道”。养生的具体方法,可概括为六个方面:一是从天人合一观的角度出发,要求养生须顺应自然,根据自然界阴阳消长变化来调节人体的功能活动,使之与外环境的变化相协调,同时注意避免四时不正之气的侵袭;二是从无为论的角度强调恬惔虚无,少私寡欲,降低个人需求,避免不良情绪的产生,以调摄精神,保养正气;三是从动静观的角度主张正确处理劳逸之间的关系,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做到劳逸结合,有张有弛,而不妄作劳;四是饮食有节,定时定量,合理搭配,五味调和,以固护脾胃;五是慎房事,节欲保精,以维护先天之本;六是和于术数,采用导引、按 、吐纳等适宜的养生术。上述养生方法,从天人关系、精神调摄、形体运动、饮食劳作、起居作息、房事活动等方面,无不体现着中庸的思想。
综上所述,中庸观渗透于《黄帝内经》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体现了中国古代哲学对中医学的深远影响。中庸观提倡“执两用中”“执中权变”,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既要看到对立两端的差别性、斗争性,更要看到它们之间的平衡性、协调性。对立两端的协调、平衡是事物赖以存在的前提,而为了使对立两端协调、平衡,就必须在两个对立极端之间找到它们的连接点和交叉点,掌握“适中合度”原则,使每一个极端都不超过或达不到事物所允许的限度,在两个对立极端的连接点和交叉点上认识事物,处理问题。这个连接点和交叉点,就是事物存在的“度”。可以说中庸观不仅充分地看到了矛盾的同一性,并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了对立两端是怎样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之中,也着重研究了怎样才能使矛盾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之中。因此说中庸观是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的矛盾学说。医学的研究对象是人体生命活动的健、病之变及其规律,医学的目的就在于维护和恢复人体生命活动的动态平衡,用中、执中、中和、反对过与不及的中庸思想,无疑与医学的目的相一致,对医学活动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