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评罗伯特·冯·格雷弗斯的《第九军团的兰姆军士》 康斯坦斯·道奇的《麦克拉伦的好运》 塞西尔·斯科特·福雷斯特的《人间乐园》……[410]
- 奥威尔书评全集(全集)
- 乔治·奥威尔
- 2456字
- 2020-01-16 16:39:15
当你得为四本历史小说写书评,而只有一本值得被当作一本书严肃对待时,你很难不开始猜想这一类文学作品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几乎每一本历史小说,无论作者的意图是什么,都像是拙劣的文字练习,就像聪明的孩子剽窃的冒险故事。
无疑,一个原因是很难相信我们的祖先是像我们一样的人。从乔叟的作品中你就能够体会到这一点,这个困难并不局限于我们这个时代。我们在庄严的场合习惯使用古语,因此,很难想象“请勿多言,你这下流坯子”这句话就像“闭嘴,你这个该死的畜生”一样是自然的俚语。在像哈里森·安斯沃思[411]这种作家的作品里,对话就像咏叹调那样拗口,整本书的基调就像“‘当真!’那个壮汉说道”或“他胆怯地拍了拍他的脊梁”。另一件难以置信的事情是我们的祖先能有消停的一刻。这个时代要比以前任何一个时代有更多的变故,过去两个星期来落在伦敦的炸药要比过去一百年的战争加起来还要多,但是,大家仍然相信以前比现在更加刺激。这个信念影响了几乎所有的历史小说,就连最好的小说也不例外。历史小说里的每一个角色总是在行动,总是在筹划、打架、逃命、匿藏、捣毁村庄、朝圣或诱拐牧羊人的女儿。没有人似乎有一个温馨的家或一份稳定的工作。
经历了许多变迁,这个血腥而激烈的传统一直流传了下来。我的清单里最后三本小说的作者写得很努力——琼斯先生就显得太努力了——想要做到简洁自然,而且写出真实可信的人物,但不知怎地情节变得稀里糊涂,而且出现了许多流血事件。在福特·马多克斯·福特[412]的《明眸善睐的女士》之后,历史小说似乎有了新的手法。人们认识到过去的生活也有比较轻松的一面,在细节的准确性上无疑有了很大的进步。一个好例子就是马克·吐温的《亚瑟王宫廷里的扬基佬》,这本书是对维多利亚时代哥特风格作品的反抗和对糟糕的旧时代的美国式谩骂,但事实上它与它所抨击的事物非常相似。从中你会觉得整个中世纪,从查理曼大帝到拜占庭帝国的覆灭,都是在同一时间发生的。但丁在写《炼狱》,阿尔弗雷德在烤蛋糕。在城堡的大厅里,刚刚参加完十字军东征的男爵正在几个仆人的伺候下暖脚。宗教法庭的法官正在地下室拔掉阿尔比教徒[413]的指甲。在阁楼里,宫廷诗人正写完一首叙事诗。至少这三本小说的作者并没有犯错。他们都非常了解他们所描写的时代,知道封建领地和三桅帆船的索具,能够描写巫医如何使用草药。但是,他们都无法像描写自己的时代的作家那样写出内容有趣的、关于普通人内心生活的作品。
《人间乐园》虽然内容平淡无奇,却可能是这三本小说中最好的一部。它讲述了哥伦布最后一次航海的故事,还描写了西班牙人所犯下的杀戮,他们认为中美洲的印第安人都只是拥有黄金而且很容易抢夺的异教徒。在一个加泰罗尼亚人的眼中(他是新资产阶级的代表,比同行的卡斯提尔冒险者更有人情味一些)故事的结局甚至有点感人,不是因为故事本身,而是因为当你想到那些灭绝的古代美洲文明时总会感到的愤怒。《麦克拉伦的好运》是一个好故事,如果你能够忍受它的题材,而我承认做不到。虽然它以美国的冒险作为结局,大部分内容却是关于1745年起义的。我承认我对于苏格兰,特别是高地人、凯尔特人、苏格兰人生活的浪漫一面怀有成见,但为了避免造成不实的印象,我要说的是道奇小姐还没有把查尔斯·爱德华与邦尼王子爱德华混为一谈。
《被征服者的觉醒》严格来说要比其它书有趣一些,因为正如我上面所提到的,琼斯先生勇敢地尝试摆脱历史小说惯有的毛病,但没有成功。它讲述了诺曼人征服英国的故事,以黑斯廷斯战役[414]作为结束(1066年的那场,不知道在这本书刊印之前会不会爆发另一场黑斯廷斯战役),以及各种乱糟糟的阴谋和背叛。他努力地写出逼真的内容,并向自己和其他人证明古时候的萨克逊人其实也是人。琼斯先生插进了几段非常现代的对话,还对那时候司空见惯的谋杀、战斗和通奸进行了“心理学分析”。
这是一场典型的女人的复仇,那种直接的报复,原始而简单的颠倒黑白的还击,令不安分的女性的头脑感到快慰……他似乎堕入了梦乡:那时候我依然年轻而充满魅力,爱上了来自东英格兰的一个女孩,我们策马穿过长满雏菊的草地,身上沾满了金凤花……对于我的品味来说,它有点太现代了——和爱德华时代的一切事物一样,太诺曼化了,这块石头太冰冷太没有人情味了。
这段话并不令人觉得可信。读完之后你会觉得一个目不识丁的萨克逊国王,一个豪饮啤酒和擅使战斧的男人,不会真的这么思考和说话。我们的祖先仍然是一个心理学上的谜团。我们无法与他们产生心理上的共鸣,在小说里刻画他们的形象。当他们哈哈大笑拿着匕首以命相搏,却又拥有现代大学毕业生的情感时,让人觉得难以置信。但是,琼斯先生仍然感受到了问题的本质。他或许可以向《萨朗波》学习,这是仅有的几部成功解决这个问题的作品之一。
《第九军团的兰姆军士》的情况就不一样了,但它并不是一部真正的小说,而是一部自传《告别一切》的篇幅很长的脚注。它不仅是一部杰出的战争作品,而且是一部杰出的社会史,那种只有在机缘巧合之下才会出现的作品。它描写了1914年之前的旧式雇佣军——现在已经变了,但还不至于面目全非——只有一个能够随时游走于体制内外的人才写得出来。不幸的是,1914年至1918年的事件对格雷弗斯先生造成了深刻的影响,他一直没有办法摆脱那个时代。他的这本书回归了那个时代,以小说的形式讲述了兰姆军士的冒险,他先是在第九军团服役,后来被调到第二十三军团,后来隶属威尔士火枪兵,就是格雷弗斯先生以前所在的军团。他参加过美国独立战争的加拿大战役,与印第安人一起结伴旅行,而且曾被美国人俘虏。因此,格雷弗斯先生写的其实是军团的历史,而不是小说,而且他对十八世纪中期普通士兵的生活进行了详尽而有趣的介绍。鞭刑似乎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可怕,除此之外,每天的兵饷是六便士,在那时候应该要比现在的两先令六便士优厚得多。无消说,格雷弗斯先生对珍珠、河狸、异装癖、山毛榉树皮独木舟、怎么割头皮非常了解,能够写出十八世纪的散文而不至于陷入拙劣的模仿。但这本书其实是《告别一切》的点缀,作为对他仍然牵挂的军团的致意,但我敢说,这个军团并不会因为它的军官食堂里曾经出过一位诗人而感到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