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归途有感

  • 白日青夕
  • 已苍
  • 2887字
  • 2022-01-22 21:45:10

七月十四号,考完试,又到了放假的时候,一大早,我便拖着行李箱离开宿舍。几个哥们儿还在睡觉,我也没说再见,怕扰了哥几个的美梦。

来到成都地铁三号线,一切都是熟悉的场景,拥挤的人群井然有序,芸芸众生就在此间。

每一次,光是坐地铁就得耗费我一个小时,在那百无聊赖的时间里,胡思乱想就是一种打发时间的绝佳方式。

许多人都只是埋头看着手机,但我并不喜欢如此。于是乎,脑海中渐渐出现了许多从前的事,以及我将要回往的故乡的影子。

小时候,我从没出过什么远门,平时能到的最远距离,也不过是镇上的集市。

每逢二五八日,若是空闲,又有大人带着,便可去赶集一次,看看四处来此的摊贩,卖着各式各样让我好奇的东西。

虽然好奇,那时候也没有零花钱能买,等到后来,我有钱能买那些东西甚至更多的时候,却又不感到好奇了。

随着年纪渐长,懂的事情多了,也越来越提不起兴趣,不管别人怎么去看,在自己眼中,总觉也就那样了。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所发生的一切遭遇,也就不再觉得惊艳。

一切,似乎都只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有时候,变得太过于理性,也并非完全就是好事。长此以往,是否会让人丧失最原始的冲动,变得麻木呢,我还不得而知。

想起过去的六七年,好像都在昨天,明明时间已久,却仍然觉得那些事才刚刚发生。从这种感觉看来,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可谓绝对至理。

回头看一眼,光阴里:几个好友还在催促,兄弟又叫我晚上网吧见,那家伙又叫我去打篮球,喜欢的姑娘又一次从身边经过,我就只是安静看着,不敢表白。

这些年里,从初中到高中,又从高中进入大学,我离开了村子,离开了镇子,去过上我所选择的日子。

高中三年,经历过被大家所喜爱的时刻,也经历过没有朋友孤身一人的时刻,好在最后,一切还算圆满。

从无到有,我也认识了许多人,有些很快就忘了,偶尔遇见也可能觉得尴尬,但有些,总是留在了记忆深处,想忘也忘不得了。

遗憾自然也有,但伴随时间的涤荡,它也会灰飞烟灭吧。

几年之前,我还在幻想着一步登天,一定要有一番大的作为,让别人刮目相看。

可真正到了全身心投入不知不觉混日子的时候,才明白,我的那些雄心壮志不过是生活中突发的感性使然。

越看清,就愈发觉得前路迷茫,可生活还在继续,就算明知道路充满荆棘,还义无反顾地去,也算是一种对生活的热爱了。

从满腔热血到颓然无谓,大学,也改变了我许多。一开始,我还有许多美好的憧憬,直到茫茫然过了三年,曾经的憧憬已经因为现实化作枯骨,但幸好,这并不妨碍我在倾颓的废墟上建立新的憧憬。

人,总是要抱着希望而活的,一辈子,必须要有些什么追求和欲望,否则,我们又是为什么而活。

无欲无求是一种境界,但显然不适合我,我的境界只是做自己想做的罢了。

三号线转到四号线,手中的行李箱拉杆早已损坏,我依旧用了它三年,那沉甸甸的重量似乎也在提醒我,我也长大了,有的东西,必须要能够拿起。

换线途中,突然头脑发昏,找不着北了,还往错误的出口走了几步后,才猛然间发现,这条路,我走错了。

转身回头而去,地标与指示赫然在目,我的目的地一直都在那里,只不过,我差点走反了。许多人也一直都在那里,但愿我不会与之渐行渐远才好。

紧赶慢赶好不容易上了动车,终于能松一口气了。拿出耳机戴上,随机播放起周杰伦的歌曲,接下来的路途,我又当眼睛望着窗外的风景出神,一边看,一边想。

那是我心情最平和的时候,不必被任何事情所扰,安安静静看自己眼中的景色,看着它们飞速远去,回忆自己消逝的年华。

若是回忆完毕,我还会展望未来,想象着自己能做什么,能做好什么。当然,在自己的头脑里,想象成无所不能也是合情合理,所以,幻想也是让人找寻自我满足的手段。

远天的云朵有些灰暗,肉眼望见,还未下雨。

手机铃声忽而响起,是父亲的来电,赶忙接听后,他告诉我故乡正大雨倾盆。

我听完倒是觉得很亲切,常年下雨的地儿,要是不下雨才觉得奇怪。毕竟每次回去村子,总是要遇上因大雨而断水断电的情况,否则我都怀疑我是不是真的回家了。

不过,带着行李总算是有些麻烦,要是下着大雨,估计行程会够呛。

还好老天有眼,在我到站后,不过是来了些毛毛细雨,我也顺顺当当坐上公交,前去转车回家。

父亲对我的关爱总是少言而又真切的,因为下雨的缘故,还特意给我打了电话,说要让哥哥来接我。

我听完自然是欣然同意,不然我得拖着行李箱走上很远的路,那可是极其累人的活儿。即使我从前也是一声不吭前进走完,但有更好的选择时,也就不必默默死撑。

一个多小时后,坐着所谓的“白虫”于蜿蜒的公路上几经周转,都快要晃吐了,才终于到了目的地,熟悉的地方一个接一个出现。

每次看见镇子那所中学,我都会有很明确的感受——马上就要到家了。我曾经把我好几年的青春花费在此,对于它,也算是感情深厚,只要见着,就清楚明白起来,这里,就是我的故乡。

我的心情也会因此而变得很好,甚至于呼吸每一口空气,都觉得是甜的。

毕竟在这里,几乎什么都不用掩饰,我就是我自己,我的生活在这里,由我做主。

哥哥来接我除了让我免于将近四十分钟的徒步外,还让我不用去面对村中土狗的困扰。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变得很害怕狗,作为男孩,听上去很是丢脸,不过,怕就是怕,也不用辩解什么。

想来,估计是小时候被狗咬过的缘故。但让我一直耿耿于怀的是,我最好的朋友踩了狗,狗却咬了我,直到今天,我都想不通为什么。

或许,不辨是非的,胡乱咬人的,就是真正的狗吧。

我也因此就害怕起狗来,倒不是怕它们本身,而是怕它们咬我。

从前我也是养过狗的,而且很是喜爱,可一遇见别人家的,尤其是又大又壮的,我就觉得紧张。我知道,我是一定能打赢狗的,但狗急了还会跳墙。

狗也给我带来了许多不好的回忆,就像是被狗追什么的,尽管如此,我还是对同学朋友们说,比起猫来,我还是更喜欢狗。

这倒不是胡说,我是真的喜欢,也是真的怕。

至于猫,我就有些厌恶了,一来家中的猫并不近我,我见着也要赶它打它,二来,这东西有时候晚上的叫声实在诡异可怕,扰得人睡不着觉。

上次回家时,家中养了新的猫,虽然能让我摸摸抱抱了,但对于猫和狗,我总体的观点还是未变。

这一次,哥哥开车很快把我送到了家,除了许久未见的爷爷奶奶外,一只小猫出现在了我的眼中。

后来了解到,上次那只因为耗子药死了,所以又养了一只。对于这一只,我倒是很喜欢,就连一向深恶痛绝的爷爷也并未对其感到厌恶。

当我坐在椅子上,小猫主动跑到我身上时,我突然才明白过来许多从前没有想到的事。

我并不是真的讨厌猫,我只是讨厌不亲近于我的猫;我也不是真的喜欢狗,我不过是喜欢自己喂养的狗。这浅显的道理,于人于事,皆是如此。

不得不说,花了五六个小时辗转回到的家里,看到有这样一只可爱的小猫,也是很不错的。

接下来一个多月的暑假,或许也会因此更加一分色彩。

当然,对于故乡与家的情感并不会因为一只猫而改变。这山村或许偏僻贫寒,资源匮乏,但我就是爱它。我也很庆幸,直到如今,我总是能回到这里,有了这里,我才得以拥有归途。

有时候会感到厌倦,有时候会觉得枯燥,有时候会以为穷苦,但绕是如此还是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即是故乡。

她从来不说什么,也从来没有去往过哪儿,仅仅是安静伫立在那里,随时等着归乡的人回去。

每当走进她的怀里,那种平静安详的心情,就是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