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马老三”传奇

  • 故旅丽江
  • 佐也
  • 4293字
  • 2020-02-22 08:29:28

丽江与太原有一点大不一样,就是七八点,街上都少有人影。

慢生活,似乎是这里人们行为举止的特定符号。

甚至连垃圾车,都显得那样蹒跚,却精神地唱着欢乐的歌曲儿,清洁这座千年古城。

我和父亲刚吃完老阿姨亲手做的纳西粑粑与米线,就抹去嘴角的油,走入了清晨的古城。

或许古城是黑白颠倒的,黑夜里歌舞升平,疯狂的年轻人扭动着身体,释放着荷尔蒙,但到了早上,古城安静得可怕,只有几位旅游的外国友人走在路上欣喜地拍照交流——我和父亲是为数不多的不睡懒觉的优秀男青年,自然可以好好领略一番古城最真实的模样——

石板刚被洒过水,油亮亮的攒着微光。老墙皮略微泛黄,剥落在地上的,只剩白色点点,你触摸而去,手掌却被夜晚的寒气所逼退,你转身离开,脚步却被晨光之招所暂停——看看熠熠木条,总比夜里要光亮得多;看看葱葱古树,总比久冬要活泼得多——鸟鸣已司空见惯,只是不见行踪,行一步,撩一步,心都动了。

这座古城仿佛似“泡芙”,咬一口,甜一口,人都化了。

我记得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特别爱看一套六本的黄皮儿《中华上下五千年》,反反复复看,还翻烂了三本——而在那段书籍浏览时光中有一条被誉为“亚洲的天堂走廊”,靠马帮走出的经商通道很是令人着迷——

茶马古道,人脚马蹄抵抗上青天之难,是踏出来的传奇道路。

……

九点二十,父子二人搭上了小杨帮忙叫上的面包车一起出发,车里有11人,我与父亲只能分开来坐,我背的旅游包坐车门旁,他最后一排呆着。大家挤得很紧,随着车晃动而左右摆动。

车里大部分人都是结伴而行的年轻人,闺蜜俩,兄弟俩,更多的还是情侣。父子局?仿佛像是错误时间的错误行为,自然引来一些目光。

我又戴上了耳机,仿佛音乐是我唯独热爱的伴侣——事实也是如此,相比较与父亲,音乐从来不会告诉我怎样生活,去坚持己见,或者是有时的咄咄逼人,音乐会告诉我该如何平静,该如何想象,该如何沉迷——

像是上瘾一般。

“喂,小伙子!该上马了!”

纳西族的哥哥招呼我,这声音打岔了我的幻想,我有些不悦,却只能摘下耳机面对现实——

老天爷,我眼面正有一匹褐色鬃毛的小马驹,漫不经心地摇头晃脑呢!

骑马?我们北方人很多都是尚武之人,从小听多了骑马打仗的传奇,譬如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再譬如大英雄狄青。可有些惭愧,虽然贵为北方人,可只见过马样,却没有上马驰骋过,现如今正好有一头活生生的马处在面前,那不得好好“折磨”它一番!

我一脚踩到马镫上,刚准备用力跨过马,谁知道因为我的大脚丫,没有很好地固定上去,滑了几分,可此时腿皆离地,身体毫无可以支撑之物,眼看就要人仰马翻——

“唉~別倒呢!”

一个略显单薄的身体挡住了滑下的我,我感觉后背一阵软绵,脸微微红了。

“哦,谢谢,谢谢。”

父亲过来连忙道谢,把我扶正到马背上,小马驹因为刚刚那一下子也有些不太舒服,马队的领队过来一直安抚着小马。

我这才安下心来扭头看看我的“救命恩人”,是一位身穿宽松黑色上衣的姐姐,牛仔裤勾勒出她那修长的腿,黑色墨镜配黑色遮阳帽,显得有几分英姿飒爽。

“你可要小心点呢!那我先走啦”

姐姐跟我与父亲道别,去找她的小伙伴了。

父亲憋着笑着看了我一眼,刚想说话,我立刻表现出一副“死也不听”的模样,让他作罢,只能和他的马去“交流”了。

“你这小马够劲儿,这是下马威吗?不过没关系啦,接下来我们就是一个整体的啦。”

我边捋毛边,边心里嘀咕着。

“对了,我看你是马队第三,就叫你马老三吧!”

领队的是一位纳西族大姐,领头马是一匹十三岁的壮年白色马。

领头马与我们后面这三头棕色马驹不同,三头马驹们被绳子栓到一起,同前进同后退,而白色马则没有什么束缚,懒慢,有时会慢悠悠地走,每当这个时候,“马老二”身上坐着的那位大哥,总会拿着纳西族大姐“赐予”他的马鞭抽打白马的屁股,紧接着,几声不大不小的恐慌声就传了过来:

“别打了!”

“啊!够快了!”

“我觉得可以了!”

白马上是一个大胖丫头,可真委屈了姑娘了,纳西族大姐不敢让她大叫,因为怕把马给惊着。老实马也会有发火展现马威的时候,一下子带着三个马小弟走这么一遭,也够经验丰富的马夫们喝一壶了,可胖丫头叫小了又觉得对不起自己的恐惧——于是,我们前面就响起了此起彼伏各式各样的女声尖叫,胜似千军。

“哈哈哈哈哈哈”

这可把大哥高兴坏了,一直在背上笑个不停,结果“恶人有恶报”,“马老二”看不下去了,一个加速差点没把大哥给掀下马去。

“哈哈哈哈哈哈”

这下该胖姑娘笑了,“活该真是活该,你看我一会儿下马怎么弄你的。”

两个人打打闹闹的模样,忽然有那么一刹那让少年回想到了曾经有段时间,有个女孩也可以让他这样欺负,也可以这样让他开怀,被他威胁。

我忽然伤感了——哪怕前面上演的是最动人的喜剧,总归让懵懂无知的曾经经历变成苦涩。

我别过头,别过爱情最初的模样,或者是怕,或者是痛。

身下的马仿佛读懂了少年的心智,放缓了步伐,让我多看看能忘忧的一切——

马蹄哒哒,在水泥路上。

纳西族的小村落,清净得很,即使已经过了十点,零零散散只有些散步的人——还有骑着黄色自行车的少年,跟纳西族大姐打着招呼。

阳光刺破天空,嗅到一丝热浪来袭的前兆,纳西族大姐多打了几下鞭子,马儿快走了几步,仿佛要逃离这座边陲之城,一头栽进森林的怀抱。

转到森林,路就难行很多了,泥路显得坑坑洼洼,马老三也有些喘粗气的迹象,而我唯一能帮它的,就只有我那一百三十斤的体重,在男人堆中还算轻。

“come on!let's go!”

纳西族大姐忽然彪了一句英文,逗乐了前面的大哥:

“姐,您这儿还会说几句英文呢?”

“那肯定呀,这儿也会有外国人,就这几句还好学哩!”

我也乐了,抚了抚马老三的鬃毛,也小声说道:“come on!let's go!”

马老三仿佛听到了这身号召,脚步渐渐稳当起来,但路可并没有因此而容易,一连串上坡路着实消耗着大姐与马儿们的精力,但即使如此,我们还算迅速,不一会儿就赶上了前面的马队。

他们殿后的是一只白马,马上坐着一位蓝衣服大叔。

“加油!小马们!”

“加油!挺过去就好了!”

“加油!可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放弃呀!”

大叔不遗余力地喊出来,为前后的马儿们助力,这一下,仿佛带动了这一群素不相识的人们,紧接着,此起彼伏的加油声响了起来——也包括我,谁都不知道人类中盛行的罗森塔尔效应能否适应到我们的坐骑当中,可天真的人类还是这样照做了——

人类可能不是最完美的生灵,却一定是最善良的存在,因为比起杀戮,我们至少还会祝福。

枝丫就在耳边逗留,险些被割一道口子。

这就是森林,这就是森林!千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可能生存的地方,如今倒有一番故乡的意境。

树叶连着树叶,树枝搭着树枝,深色的绿意席卷而来,这是属于春天的味道。

父亲说这里大多以松柏为主,可我着实分不清树究竟叫什么,一个城市来的书香男孩仿佛到这里成为了最浅识的那位,只能把视线在各种不知名的树间移动,妄想记住每一棵树此刻的模样——风也来欣赏一番,“沙沙沙沙沙沙”仿佛天旋地转,盎然绿意也会灵动舞步,在其中,你仿佛听见鸟儿的鸣叫,甚至有几只摇摆的蜜蜂,“翁嗡嗡”地流浪——

天空逐渐明朗了,马队经历了一个“大转弯”,你回眸望去,竟然发觉曾经路过的山山水水全部甩到了后面,而从未经历或者一生无法企及的形形色色也显出了马脚,山间还蒙蒙灰,像是一些尘土附在了山上,但却匿不住那生机——由远至近,树木由矮至高,爬满了山腰子。我忽然发现了几颗散落的松果,小巧得很,也不知是被哪阵风掠下,还是“”可爱们”送给旅客的礼物。

忽然前面不动了,大姐说是让马休息会儿,诚也,大姐这样的马领队也需要驻足一番了,这趟一个半小时的马路,没有好的腿功,就凭我们这些城市里蜜大的孩儿们走下来根本是天方夜谭。

“马老三”估计也累坏了,不过这小子倒鬼灵精怪得很,一停下步,忽然把头别到路得一旁,我吓了一跳,不知道它要做什么。

只见它低下了头,竟然众目睽睽之下吃开了路边的树叶!

“哈哈哈哈哈哈”

“马老三”成功逗笑了所有人,可这位小吃货还是要为自己的偷吃付出代价——它被大姐戴上了嘴套。

“小家伙,树叶虽好,可不要贪吃啊。”

我暗自想着。

其实这些马们也怪可怜的,他们的命运,生来被人类所主宰。

打小起,他们就被阉割了,说是这样,能去一些马天性中的那丝倔强,与自由。

马们痴迷得望着天空,可却忘记了自己为什么选择瞭望,只是觉得这样舒服自在——

严格的来说,这已经不是马了。

在我心目中,真正的马就在北方,在NMG广阔的草原上飞奔驰骋,八尺汉子骑在上面视天下于无物,“驾驾驾”的吼声荡气回肠。

大姐说,从小村里的人只教会它们走路,所以这些马耐力出众,但爆发力欠妥,所以它们跑起来没几步就气喘吁吁了。

惋惜,在南方没有可以奔驰的草原,只有曲折的山路——

和一群等待命运的人们。

山路难行,自古以来滇西、川藏一带极其贫困,常常封闭却又难以自足,他们需要外地的帮助却又苦于没有办法搬拖那些急需的物资,这时候,笨笨的马被派上了用场,它们不怕走,吃苦耐劳,和渴求活下去的人们成为了最好的伴侣,这种经典组合挽救了无数人的性命,在历史上书写过无数可歌可泣的篇章——

诚然,这些马少了一些奔浪,却多了一些稳重,踏实,耐心,与决心——

他们不是马,他们是人类的救世主。

“come on!let's go!”

大姐,永远那般朝气蓬勃,这一趟旅程似乎将忧郁少年的矫情劲儿全吹散了,阳光撒在白手套上,暖洋洋地又有些痒。

“前面就到地方了!下来拍拍风景什么的,然后就从拍景的那儿再上马去吃饭!”

大姐说道。

我忽然有点不舍我的“马老三”,虽然它一路上都不走寻常路,什么阁僚拐弯的地儿都被它的小蹄子踏遍了,但却是匹可人爱的小马儿。

“好吧,宝贝没办法啦,我们最后合个影算咯!”

“三,二,一!”

人与马,祝友谊天长地久。

……

“好巧啊,是弟弟你啊!”

我一扭头,忽然看见那位黑衣姐姐朝我打着招呼,早上的遮阳帽落到了她的同伴——一位方形墨镜白衣姐姐的头上,此时她戴着的是一顶当地的草帽。

我有些羞涩的咧了咧嘴,就当做回应了。

姐姐们坐到了我们的对面,而桌子的左右两侧同样是两位配套齐全(为了防晒,女孩儿们都爱一顶遮阳帽配墨镜)的年轻姐姐——左手边的那位略显安静,貌似视线一直死死的盯着眼前的锅,而右手的紧挨我的这位姐姐则明显开朗很多,暗红色的运动外衫显得很是干练。

“你们是父子吧。”

作为餐桌上唯二的男士,自然四位姐姐聊天的重心落到了我们头上。

“嗯嗯对。”

“看起来你比你爸爸帅呢。”

“哈哈哈哈哈哈”

餐桌上一下子放开了很多。

这可能就是旅行的一大魅力所在了吧,旅行是一种交错人生的行动,你永远不会知道你这根琴弦会拨动谁的人生——或许会拨动一两下,或许就是纠缠在一起,一辈子都不会分离。

所以你会遇见未知的人,碰见未知的事,或许危险,或许幸运,没有人知道——可知道了,也就不会有人会去了。在热气腾腾的土鸡火锅面前,即便我们来自五湖四海,却依旧把生命中的千万分之一交付给了对方。

那么接下来的旅途中还会有怎样的人陪伴我们呢?

倒也有点小期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