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人情世故中,借出钱财的人,本就不指望对方能主动归还。这相当于一种变相的帮助,或接济。谁都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如果归还了,是好事,可以继续交往;如果长时间不归还,甚至就当忘了此事,那人自然会被人看淡,甚至遗忘,连成为对方朋友的资格都已变得很难。因此,借出钱财的人心要大度,别指望他人一定能还钱;借进钱财的人要谨小慎微,时刻警醒自己还有这么一笔钱,需要提前或按时归还,不能大手大脚,铺张浪费,如还款实在有困难,需要提前和对方说明,申请延期或商讨其他可以解决的办法。
于公于己,钱财出借最好还是落实到白纸黑字上,借出方、借入方、相关金额大小写、身份证号与对应的姓名全称、借款用途、归还日期,还有可能的利息约定、签字、落款日期及手印等,尽力补全。这样能避免之后可能的各种纠纷。如果没有相应字据,可能被恶意的反打一耙,自己的好心,喂了白眼狼。
不以恶意去伤人,但需防人有恶意之心。
11162019191251UTC+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