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远推着重型机车,走在荒原上。他身侧这台黑色猛兽看上去上了年纪,车身斑驳,仪表盘上粘着难以擦去的灰尘污渍,但跑起来仍然嘶吼震天蛮不讲理。几个小时之前,思远就骑着这台重机车驰骋,可是跑了快五百公里后,机车油箱和附带的两个小油箱里的油都用完了,这只力竭的凶兽只能由思远推着走了。
思远才十七岁,若不是他身体素质远超常人,平日里也经常锻炼身体,这重达两百二十公斤的机车,他绝对不可能推着走几个小时。换荒原上一般的青年人,说不定推不到十分钟就气喘吁吁地趴到车座上休息了。
视野里出现了几间简陋破败的房屋,这让思远大感愉悦,运气好的话,今天晚上就不必露宿荒野了。
思远是从千里之外的一个小镇出发的,小镇在北方,依托于战后还未毁坏完全的废弃村镇而建,聚集了周围几个小村子的人口。
思远是个孤儿,但他不是一般的孤儿。小镇上没有孤儿院,孤儿们必须在白天辛苦地做一些体力活来换取生存的物资,晚上缩到某半截短墙下,用两块黑又硬的面包勉强填腹,祈祷着晚上不要下雨,第二天能有充足的精力赚取来日的面包。而思远似乎很被一个胡子拉碴,在小镇上位高权重的大叔喜爱,很小的时候就脱离孤儿群体,住近了小镇最大的房子里。
而后十几年,思远不愁吃不愁穿,也不用干活,有时被大叔带着做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更多时候大叔让思远在小镇上随便玩。
随便玩这三个字的实际意义大于象征意义,镇上的人从来不敢教训思远,甚至都不敢跟思远靠的太近,若是思远到一家饭馆吃饭,其他食客会自觉而迅速的走开,给思远留出一片独立王国,任凭思远折腾。
所以思远总是玩的很开心。
思远最喜欢玩的就是角色扮演游戏,比如随意跑进小镇里某个小诊所,让医生教自己一些基本知识,然后就把原来的医生推到一边,自己坐到台前给来问诊的病人看病。病人们心惊胆颤,又不敢走,只好硬着头皮报一些轻微的症状,希望思远别把他们拉上手术台开刀了。
不过思远悟性过人,什么事情都一看就会,做起来也像模像样,流连于小镇各个岗位,每个岗位都做的不错。然而每个岗位思远都不会呆久,过个一两周就去找新的玩乐地点了。
大叔带思远做的事情更加有趣,比如打架,比如打枪,比如打猎,比如读书。
有一次大叔和思远抱着猎枪掩蔽在乱石里,大叔评价思远说:“你就是对未知的事情感兴趣,像当医生当木匠当修车人之类的,你学几天就比那些人强了,再不能摸索到新的东西了,你就对那些事情失去了兴趣。但战斗不一样,因为战斗总能教我们些新的东西。要是有一天你知道了世上所有的东西,恐怕你会对人生丧失兴趣,终日无聊地躺在地上晒太阳吧。”
思远想了想,觉得大叔说的很有道理,自己似乎就是那种人。
“不过你有一个缺点,”大叔继续说:“你对知识不求甚解,感觉大致掌握了就不去深钻了。你以为你比那个陈木匠技术好,但做一个板凳,他能用更少的时间,更省的木料,这些小窍门小技巧,你不想花时间去摸索。”
“我又不靠做板凳吃饭。”思远心里认同大叔的话,嘴上却有些生硬。
“也是。”大叔笑。他指着远处游荡的两只鬣狗:“杀死它们我只用一颗子弹,你也可以只用一颗,你再试试吧。”
思远有些烦躁,他已经杀了几十条鬣狗了,虽然每次都用了两枚子弹。
“像这样重复性,但能磨练经验和技巧的事情,你会感到无趣,所以你能通识,不能精进。”大叔继续教育道。
思远撇撇嘴,握紧猎枪,朝着两条鬣狗的方向开了一枪,那两只鬣狗双双倒地。
让思远最感兴趣的事情,就是听大叔讲故事。大叔说,十几年前这个世界十分美好,吃的好穿的好玩的好,妞也很漂亮,后来爆发了战争,世界就变成了这个鬼样子。世界上有一种叫觉醒者的人,他们有着普通人没有的强大本领,厉害的觉醒者能翻江倒海,那场灭世战争就是觉醒者之间的争斗。大战死了很多觉醒者,世界一下子够分了,于是活下来的觉醒者就不再打了,各占一方当自己的土皇帝,彼此之间很少往来。
大叔就是一个觉醒者,是这座小镇的土皇帝。这样看来,思远就是土太子,难怪过的这么滋润舒服。
思远对觉醒者很感兴趣,总让大叔多讲一点,直到思远自己成为了一个觉醒者。
“感觉怎么样?”大叔问。
“和战斗一样有趣。”思远说。
“它是战斗的一部分,觉醒者之间的战斗会更有趣,也更危险。”大叔突然板起了脸:“你过两天就离开这个小镇。”
“为什么?”
“因为一个小镇没有两个皇帝。”
“做皇帝有什么好玩的?我对当皇帝不感兴趣。”
“别人不会这么想,周围几个镇子的觉醒者会认为我养着你这个觉醒者,是为了聚集力量吞并他们,他们会联合起来。他们不敢动我,但他们会把你扼杀在摇篮里,你刚觉醒,还很弱。”
“好吧,我明天就走。”在这件事情上,思远并不固执。
“我把那辆摩托给你,你向南方走,等到车子跑没油了,应该就到了一片荒地,那里比这里困苦,但比这里安全,没有觉醒者会在那片荒地上久居,他们看不上那里。你找个没有觉醒者驻扎的村子,成为那里的皇帝。”
“好。”
“之后你就独立生活吧,什么时候想回来看看就回来,不过如果找不到汽油,你可得走回来了。”
思远不是一个很恋旧的人,也许其他孤儿对奢侈的亲情视若珍宝,思远却无所谓。他很喜欢一直照顾自己的大叔,但是离开大叔也不是一件很伤心很困难的事情。思远此刻已经开始畅想远方村子里的景象了。
不巧的是,思远似乎不是第一个到这个村子里来的外人。
村子中心的一大片空地就是村广场了,此时有两个人正站在广场顶端的石台上,居高临下地扫视着村子里的居民。这两个人身上穿的是破烂的皮衣,虽然比思远的衣着差许多,但和衣不蔽体的村民比起来,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两人一人瘦高,一人矮胖,手上各举着一把短猎枪,枪口在村民的脑袋上游荡,颇有一副谁不服就打死谁的意味。
“你们听好了,以后我们两个就是这个村子的老大,你们都得听我们的!把我们两个伺候舒服了,你们也有衣服穿有肉吃。看看你们身上那些破烂玩意,哪天我们用枪打几只鬣狗,扒下皮来做成衣服给你们穿。你们要是有什么意见,就说出来,不过得先问问我手上的枪同不同意!我想愿意跟着我的人,是不会介意立刻就穿上几间新做的人皮衣服的。”
瘦高个的语气变得阴冷,村民们害怕地发抖,他们最趁手的武器就是在石头上磨出来的大砍刀了,在黑洞洞的枪口面前实在没什么说服力。
“我有几个小问题。”村尾传来的声音让众人一愣,瘦高个看向推着重机车的少年,少年身上还算干净的皮衣让瘦高个感到惊愕,而且少年身边的重机车绝对是顶级的货物,瘦高个以前只远远地听过几声响,连看都没看过几眼。
瘦高个有些发怵,但看到少年手中没有武器,瘦高个的腰杆又挺起来了,短猎枪给了他极大的信心。
“你们是从哪里来的?”思远问。
“南方。”
要是村民发问,瘦高个早一枪把提问的人给崩了,但怪异神秘的思远暂时让瘦高个不敢轻举妄动。
“来占领这个村子?”
“那是当然!”
“你们两个人?”
“你看不出来吗?”
思远似乎松了一口气:“是两个人就好。”他还真怕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村子被其他觉醒者捷足先登了,但这两个人是一起的,不可能有两个觉醒者一起占着这样一个破旧的村子。
觉醒者之间的战斗,凶险异常,尤其是在不了解对方能力的情况下。但觉醒者打普通人,就像砍瓜切菜一样简单了。
思远盯着瘦高个,说道:“我不同意你们占领这个村子。”
“砰”地一声响,村民们吓了一跳,胆小的甚至闭上了眼睛,在他们想来,瘦高个一枪把少年的脑袋都崩成蛋花了。但没闭眼的,却惊讶地看到,瘦高个竟然直挺挺地从石台上摔下来,倒在地上。
又是一声响,矮胖子也倒了下来,不过他一身肉,声音低了许多,“噗”的一声,像有人偷偷放屁一样。
村民们一时难以理解发生了什么,他们只能看懂思远不同意这两人占领这个村子,随后这两人就死了。于是村民们纷纷跪下来哭着感激思远:“谢谢大侠的大恩大德啊!”
“别急!”思远把机车停好,一下子跳到台子上,喊道:”你们听好了,以后我就是这个村子的老大,你们都得听我的,把我伺候舒服了,你们也有衣服穿有肉吃。看看你们身上那些破烂玩意,哪天我用枪打几只鬣狗,扒下皮来做成衣服给你们穿。你们要是有什么意见,就说出来,不过得先问问我同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