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国庆漫展 初次体验

深圳一年有两大漫展,一个是暑假时的深圳动漫节,另一个是国庆时的电玩节,前者很大,每次都会有三个展馆而且不算上化妆的场馆,后者则稍小一些,只有一个展馆。

建完社团刚好就到了国庆,戚娴也觉得这是一个好的机会,培养他们对这件事的兴趣。

一个展馆到底有些小,他们还在往下走的扶手梯上就看到了下面的人山人海。

从这头开始游场,见到了不少的coser,戚娴看到有好看的也会上去集邮,也有不少的摄影来找戚娴拍照。

后面三人看着戚娴游刃有余的应付着这一切,不觉也有些心痒痒,程遥最先迈出第一步,找了一位cos了王者荣耀的庄周的小哥哥拍照。

蓝色的短发,与游戏里一般的衣服,抱着那条蓝色的大鲸鱼,妆容精致,程遥不禁想象着自己穿上这一套会是怎样的。

不知不觉走到了主舞台,旁边的签售区人山人海。

戚娴这次来其实还是带着一点私心的,毕竟早就接到消息,她喜欢的漫画作者正好是这一天在现场签售。

戚娴和旁边的三个人说了说。

“你们要跟我一起去嘛?如果不去的话有两个选择,要不然就去那边看看他们比赛,学习学习,或者就去那边休息区坐着,你们自己选。”

莫蓼推推眼镜:“去那边看看吧,毕竟以后可能要排。”

孟瑜自然是跟他走,程遥也只好跟着他们去了主舞台。

签售区。

戚娴来到签售区前,今天在这里的有两位漫画作家,其中一位就是戚娴所喜欢的作家尤鑫,他是个二十五六的男人,本来没多大年纪,可能因为自己的经历,面容沉寂,仿佛是在经历了许多事情后的淡定从容,但也算是平易近人。不止有漫画家这一个身份,更是个小说家,所以他的作品大多编剧都是自己,在一些颁奖典礼上也领了几次奖,戚娴自然对他的样子有印象。

从十一点多开始,戚娴开始了漫长的排队,直到三四个小时后,她才终于排到了前面,并且和后面两位聊上了,这两人也是B中的,戚娴看着面生却是因为她们是十一班的,一个叫顾晚清,另一个是季姚。

戚娴看到了尤鑫,紧张到了手脚冰凉,跟后面两人同一批被放了进去,买了尤鑫的代表作《青春》。

踩着皮鞋,戚娴把书递给尤鑫,后者微微一笑,挥手签下自己的名字,顺便递了准备好的礼物过去,抬头时,正好看到了戚娴,微微一愣,眼中闪过一抹惊艳。

主舞台。

那三个人坐倒是坐了很久,期间有两种大赛划过去。

第一种是每年的cosplay大赛,但现在这个只是小型的,也只是能表演一次,事后提个名,动漫节那个则是有奖金并且正式的。

第二种就是Lolita的走秀,孟瑜被那些小裙子迷得七荤八素的。

莫蓼则很认真的记录了cosplay大赛的每种形式:走秀、话剧、歌舞三种,也上网把相关的资料搜了个遍,学霸属性尽显无疑。

程遥则有些不在线上,他盯着手机看了很久,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是他刚刚偷拍的戚娴的照片,图片中的少女笑的灿烂,头上的栗色假发显得她皮肤更加白湛,完全没有平时小黑妞的影子。

戚娴手脚酸痛的和后面两个道了别,去找孟瑜他们,那三人前前后后已经买了两三场的票了,倒一直坐在主舞台的观众席,戚娴也买了票进去。

“看的咋样?”戚娴在极大地音乐声下问三人。

“那个裙子好好看!”这回孟瑜先回答,指着台上正在展示的裙子。

戚娴微微一笑“那是Lolita,也就是平时说的洋装。”

孟瑜若有所思。

“你们两呢?”

莫蓼从极其专业的角度把可行性和种类全部列举了出来,总结下来就是,现在暂时还没什么经验,应该先出一次团体的cos积累经验。

程遥低着头像是在思考什么,戚娴也没有再问他。

四人出了主舞台,请人帮忙照了张照片,就当做社团的作业。

回去的路上,他们各怀心事,戚娴还是有些忐忑不安,担心他们会不喜欢cosplay,担心家长会横加阻拦。

但她不知道的是,他们早都暗下决心,有一天也要站上舞台,也要有至高无上的奖。

另一边的常仟这几天在干什么呢?

其实戚娴也不是没有邀请过他来参加这两天的活动,毕竟作为社长,仅有的五个社员的联系方式当然都在她的手上。

小戚:常仟,三号我们要出去看电影你去吗?

仟篇一律:不去。

小7:那好吧。

……

戚娴可能知道常仟拒绝了她们的活动,但她不知道了的是,这位常仟同学本来满脸傲娇的趴在床上玩着手机,看到戚娴的消息猛地坐了起来,看到了邀请抱着满腔愉悦,正打算答应:好啊、转头一想又不太对,嗯,要傲娇一点,把两个字删了打上了:不去。心想:你在说一遍我一定去。却不想人家放弃的这么快,又不想拉下面子说要去,只好坐在床上生了自己半天的闷气。

常仟,你欠得慌啊,人家让你去你就去嘛,矫情什么啊,哼,现在好了吧,又得闷在家里。

常仟坐的地方又是什么样的一个地方呢?

欧式宫廷风的装修风格,金银满屋,常仟自己就在这栋别墅的一层,一百多平方米,黄色系的瓷砖,琉璃吊灯,两米的大床,苹果电脑旁还放着一个笔记本,都是顶配,半开放式的衣帽间里常仟的衣服足足有上百件,且件件都是名牌,从运动服到休闲装再到纯手工定制的西服应有尽有,极尽奢华。

这里是深圳湾旁边,常仟家的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