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断魂(上)
- 穿越后我变成了网络写手
- 地噬青瓜
- 2077字
- 2020-03-20 09:28:30
一片废弃的厂区,一个身怀六甲的女子正在楼梯间飞奔,上面不断传来“哒哒哒”的脚步声。
女子一边朝上看,一边没命的朝楼下奔去,慌乱的推开锈迹斑斑的铁门,一个闪身奔入院中,继续向厂房门口奔去。
女子穿着一身格子连衣裙,鲜血顺着裙摆,流到地上,随着女子的身形一路洒落到地面。
她皱着眉头,忍着疼痛,一路狂跑,来到厂房门口,那里放着一辆摩托车。
她急忙爬到摩托车上,踩着油门,骑着摩托车冲出厂房。
后面紧追不舍得一群小混混见状,急忙冲到旁边的几辆皮卡车上,一踩油门,追了上去。
厂房门外有一条两公里的油柏路直通大路,女子死命的抓着摩托车油门拧到底,大路越来越近。
后面的皮卡车也越来越近,皮卡车内的小混混将手伸出车外,对着前面一通乱射,但枪法着实没什么准头,根本打不住女子。
女子听着后面的枪声,心里更加慌乱,脸色更加苍白。
突然,她的摩托车升上了天空。
她看到一轮彩虹在冲着她招手,阳光也显得格外温暖。
世界仿佛一下子安静下来,没有枪声,没有车鸣,没有追杀。
世界是如此的美好,从没有一刻比这一刻美好!
……
皮卡车上的小混混下了车,看着地上血滩里躺着的女子,对着她吐了口唾沫。
“呸!臭婊子,敢骗我们老大,活的不耐烦了,真是死了活该!”
时间回到三天前
沈剑第一次进入小说世界,不由有些惊奇,这个世界的小说主线早就结束了。
所以,这里的一切都不再是沈剑所知道的事物,一切都是新奇的,特别的。
他感慨着这一切,站在马路边张开双臂,拥抱着阳光,“好久没有感受到这么温暖的阳光了。”沈剑喃喃自语。
旁边路过的一个老头看着沈剑,冲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呸!神经病!”
沈剑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
他有些懒散的走在马路上,看着旁边一家家饭店吞着口水,奈何兜里没钱,只能望食兴叹!
这只是个普通的世界,沈剑来到这里也不可能凭空变出钱来。
突然,他看到一个饭馆在招服务员,沈剑快步的来到饭馆,应聘下了服务员的工作。
老板是南方人口音,看上去很热情,对着沈剑一顿鼓励,告诉他要好好干,老板是不会亏待他的。
沈剑就在这家名叫“南方菜馆”的饭馆做起了服务员,下午休息吃饭的时候,沈剑脸上露出了激动的笑容。
没有人能体会一个无数岁月不曾吃饭的人的心情,吃过饭,也没什么客人,沈剑坐在饭馆里发呆,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人群。
不多时,一个女人走进饭馆,二十六七的样子,穿着一件格子连衣裙,梳着马尾辫,看上去怀了三四个月的身孕。
女人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上,点了一碗清汤面,沈剑召唤一声,跑去后厨下单。
不多时,清汤面端了上来,女人大口的吃了起来,她似乎饿了很久的样子。
看着她的吃相,沈剑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也有些饿了。
女人吃完面,抬头看了眼沈剑,腼腆的笑了笑:“能再来一碗吗?”
“好的!您稍等!”沈剑冲着她点点头,又去下单。
两碗面吃完,女子抬起头看着沈剑,笑着道:“我没带钱,我老公等会过来结账”顿了顿,打量着沈剑道:“你是新来的吧!去找你们老板过来吧,告诉他我叫李月娥”
沈剑点点头,去后厨将老板叫了出来,老板看到李月娥,笑着道:“月娥来吃饭啦!”说完,转身看着沈剑道:“没事了,你去忙吧!”
沈剑转身退去,心里对这个叫李月娥的女人留意起来。
刚才转身的时候,他脑海里瞬间出现了一副画面,画面中一个身穿格子连衣裙的孕妇躺在血滩中。
沈剑知道,那个人就是这个李月娥,他不由心中暗道:“这李月娥恐怕活不过三天了”或许自己可以帮帮她。
下了班,沈剑从同事口中打听到李月娥的丈夫是附近有名的小混混头子,叫钱德召,平时爱赌钱,又爱喝酒。
但对李月娥还算不错,吃穿用度从来没少过,李月娥是钱德召的老妈从乡下带回来的,听说是个孤儿,吃百家饭长大的。
沈剑来到钱德召平时爱来的生花赌坊,赌坊里烟雾缭绕,鱼龙混杂,人声吵杂,热闹非凡。
一个管事模样的人看到沈剑进来,走到他面前。
“兄弟第一次来玩吧!用不用哥哥带你玩两把”管事热情的招呼着他。
“多谢大哥抬举,小弟初来乍到,还是先看两把”沈剑笑着说道。
“行!那哥哥我就不招呼你了,兄弟玩好!”那管事一听沈剑只是看看,顿时兴致缺缺,挥了挥手,走到一边,不在关注他。
沈剑按照同事的描述,很快在一个赌桌上看到了钱德召。
钱德召看上去三十多岁,左脸上有一块拳头大的疤,右眼旁边有一道三寸的刀痕,人送外号“刀疤召”。
由于脸部的独特印记,所以很好认,沈剑一眼就在人群中认出了他。
沈剑不动神色的慢慢挨了过去,还没等他上前攀谈,一个小弟模样的人在钱德召耳边低语几句。
钱德召脸色一变,匆匆离开赌桌,低头和小弟攀谈几句。两人快步的走出赌场。
沈剑看钱德召离开,匆匆跟了上去。
七拐八拐的走过几条小巷以后,钱德召来到一个废弃的工厂中,沈剑看他们进入到其中一个厂房里,才冒出头,冲冲跟了上去。
这个工厂废弃有些年头了,也一直没有重建,厂区有一排排废弃的厂房,沈剑来到钱德召进入的厂房门口,偷偷往里看去。
里面有两帮小混混互相对峙着,钱德召站在其中一帮小混混的最前面,眼神恶狠狠的盯着对面前排的混混头子。
对面的混混头子脸色平淡,看上去四十多岁的样子,头发已经有些花白,嘴里叼着一根雪茄。
看上去比钱德召这个混混头子显得更加沉稳大气,再看看他不慌不忙的样子,一看就是一个狠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