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千层饼

每天说笑打趣的日子过得欢乐而祥和。

方成和同学之间愈发熟悉,每天和傅瑜然上课偷偷聊天,下课和哥几个四处乱逛,同时学习也没有拉下就对了。

......

这次开学再放假就到了国庆了,所以得多上一个星期。

星期六,第一个星期周末。下午会有两个小时的活动课,军训的时候自然是没有的,这是第一次上。

李楠来喊方成一起去打篮球,前世方成也是有一个篮球梦的,方成个子不算高可以说是恰好,而且腿部肌肉发达,速度很快,还是很有打篮球的天赋的。

但前世坚持练了不到半个月,就放下篮球奔回教室看小说去了。在教室乘着凉不比在球场上挥汗如雨舒服吗?

从那以后,方成就放下篮球成为了一个伪球迷,偶尔兴趣来了被拉着凑个人数,做一个球场上的人性绕桩。

不要怀疑,男人吗,总是会在自己年轻的时候做各种各样的梦。

年少时,天上忽明忽暗的云就像是那一个个梦,当你被现实一拳一拳地捶在地上的时候,梦醒了,云自然也就散了。

2010年中国足球的持续衰弱再加上姚明所带来的影响,篮球在中国高中生里还是十分流行的。

方成没想着要球场驰骋,只是为了能锻炼身体,趁年轻还有的拯救。

身体才是一切革命的本钱,当你二十多岁就开始犯各种毛病,你才会体会到那种累,身体和心灵上的两重劳累。

方成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下来,打完球正好出去吃点东西然后去看店。

一旁的傅瑜然还没来得及出去找同学玩,一听方成要去打球立马来了精神。

“你要去打球?你会打吗?不介意我去观战吧。”

方成刚刚答应了下来,听到傅瑜然问话,说道:“我以后能叫你不介意女侠吗?”

“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傅瑜然表示疑惑。

“你要想看就来呗,反正我打球贼菜。”

方成傲娇着一张脸说道。

傲娇.jpg

这只是一个简单的玩笑,方成真的一点都不介意。

但当在球场上,方成自然还是想要在女生面前留下帅气的印象的,正想凭着自己好歹看过几年球的经验大展身手,现实再一次拉了跨。

学校球场有限,玩的人也多,只能在一个半场凑活着打5vs5,转球分组,方成分到的防守人是一个和他身高差不多的胖子。

防守人是方成主动挑的,他本以为凭着自己的敏捷属性可以轻松欺负胖子,但有一句话叫做永远不要小看球场上的胖子。

这胖子每一步都把方成封的死死地,拿上球这腿它就是死活迈不出去啊。

方成此时的内心属实有些mmp,我以为我在第二层,胖子在第一层,其实胖子早就到了第五层,方成快被蹂躏哭了。

拿上球只能传,不赶紧传还害怕胖子把球拍走,我只是一个小萌新啊,这只是我第一次走上球场,要不要这么残暴。

场下傅瑜然眼里只有方成,她没拉上好朋友只是自己一个人过来看打球,方成在教室里傲娇的样子还能清晰地浮现在眼前,却被现实啪啪打脸,实在是太逗了。

傅瑜然站在场边趁方成不用集中注意的时候,还尽情嘲讽方成,方成脸色更黑了,自己已经不是被现实捶醒了,这特么是直接锤到地底起不来了。

高中生都还很是羞涩,没什么妹子敢明目张胆地看男生打球,一般都是离得远远的,好不容易来一个漂亮妹子。

球场上的牲口一个比一个积极,再看到傅瑜然只顾着看方成,都愈发义愤填膺起来,今天这口气实在不能忍,捶他,方成在球场上被打爆了,心里满是伤痕。

方成被捶的越狠,傅瑜然越是高兴,球场上的男生看傅瑜然笑了,就像打了兴奋剂一样,愈发努力。

方成打场球跟洗了个澡是的,全都盯着他,为了找回场子,方成使足了劲,终于进了两个,也就下场了。

打完球的方成接过傅瑜然递的水,“咕咕咕——”地大口喝着。

俩人一起走在学校的林荫道上,留下身后一群依旧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的“同学们”。

此时的方成心里十分得意,我有妹子等你有吗?

其实傅瑜然平常晚上都是和自己的闺蜜一起回家的,但自从方成开始看店以来,傅瑜然几乎每晚只要方成没有特殊情况都是跟着方成走,当然方成并不知道这件事,只当是和傅瑜然恰巧顺路。

到了小吃街,傅瑜然看着方成换口味吃完了碗炒粉,才着急跑回了家。

傅瑜然母亲何芳惠每天下班很早,一般都在家里做好饭等着傅瑜然回来,傅瑜然也只能偶尔吃完饭跑出来玩一会。

另一边,方成看着跑走的傅瑜然,这妮子好像对自己有点意思。

摇了摇头,只当是自己太自恋了,一个人跑去了店里,看店快一个星期了,方成早就已经驾轻就熟。

大叔坐的那把椅子实在是有点味,方成坐下还拧屁股,就自己把学校里发的小木扎带了出来。

小木扎摆放在门口,拿本书往门上一靠,别说还挺有感觉,尽管书店不是自己的,但方成相信自己很快就能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书店。

晚上放学的时候才刚刚傍晚,温度还没降下来,方成见没什么人,靠在门框上晃晃悠悠地看起了小说。意识逐渐模糊。

直到一个高瘦个子的男生走了进来不小心绊住了方成的脚。方成才一下子惊醒过来。

定睛一看,这不是前几天的王崇吗?自己等了几天,都没见着他,估计特意等过了好几天觉得老板忘了他才跑过来的。

刚走进屋子就绊住了人,屋内的灯光有些昏黄,实在是一时不察。

王崇心里有些紧张,不知道快一个星期了,老板还记不记得自己。王崇性格比较孤僻,平时一个人看小说,很少和班里同学交流,自然也就不知道店里换了方成看店的事。

见刚才自己绊住脚的是坐在门口的一个年轻学生,而那个大叔已经不见了,王崇有些困惑,但没有多说什么,转身走到书架前假装挑书的样子,打算看上次看一半被中断的书。